小说九九 > 对对错错都是爱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3 页

 

  于中恺却以为自己打动了她的心,于是继续天花乱坠地说着:“我一直以为自己不会遇上真正的恋爱,但自从见到你之后,我就知道我错了,你让我宛如重生,我的这些成就与努力,都只是为了与你相见的这一刻……答应我的请求吧,让我明晚到后台接你。”

  “狗改不了吃屎”,她只能以这句话形容于中恺。

  穿上再高级的西装,梳上最时髦的发型,仍然无法掩饰他根本就是个烂痞子,一个没格调的烂痞子。

  汤琪瑶一语不发地狠狠挂上电话。

  哼!下十八层地狱去吧!

  ***

  听见话筒传出“嘟嘟”声,于中恺一时愣住了,是电话线故障短路了吗?

  他又试拨了好几次电话,确定电话没问题,顿时火冒三丈、咬牙切齿。

  这个Tiffany自以为是谁?

  竟然挂他电话!

  刚在餐桌旁还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不是对他有意思吗?现在还拿什么乔?!

  于中恺气得将手机丢回内侧口袋,熄了烟蒂,走向正在车内等他的殷心筠。

  “中恺,肚子还疼吗?”她担心地问,丝毫不知于中恺谎称腹痛,临时到药房买药,只是为了拨电话给Tiffany。

  “好一点了,大概是吃坏东西。”

  “要不要到医院看看?”

  他摇摇手,“别大惊小怪了。”

  “嗯,好吧,明早我会帮你准备稀饭,肠胃不舒服的时候可不能吃太油。”

  他敷衍地亲了下她的面颊,启动车子,朝回家的路驶去。尽管同居人殷心筠坐在身旁,他满脑子却都是Tiffany的身影。

  于中恺还记得第一次见到Tiffany,她穿梭在人群间,宛如一朵清纯的雏菊,要不是同行好友催促回程班机时刻已近,他一定会主动认识她。一年多后,于中恺意外在纽约现代舞蹈团的公演中看见她,心中暗自下了邀请舞蹈团到台湾表演的决定。

  好不容易他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了,一顿饭下来,原本以为她对他颇有好感,但她却挂他电话。

  不过,他不会死心的,或许她是故意吊他胃口,像她这样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对付男人总是会有特别的一套。

  于中恺一遍又一遍地回想Tiffany的模样,她的双眸在眨眼间露出摄人的光芒,薄层有着漂亮的弧度,她的举止流露出舞者的优雅,就连回眸、仰首,都有份特殊的味道。

  天啊,他真想此刻就将她拥入怀中。

  于中恺不信自己征服不了她,再棘手的女人他都遇过,不也都臣服在自己的脚下?拿身旁的殷心筠为例,当初不也是闻名大学的枝花一朵,现在可是他私人收藏的塑胶花。

  等着吧,一切才刚开始,可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呢!

  此刻于中恺的心中只有Tiffany的倩影,满脑子都在算计如何赢得佳人芳心,完全忽略身旁的殷心筠正以锐利的眼神注视着他。

  第二章

  清晨,阳光将黄绿相间的窗帘缀上一层光粉。

  准备好早餐的殷心筠亲吻着还在睡梦中的于中恺,“中恺,醒醒。”

  他翻了好几次身才从梦中醒来,伸了好几个懒腰,又连打几个呵欠,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进盥洗室。

  殷心筠体贴地从身后跟了过来。“中恺,稀饭煮好了,还有你最喜欢的荷包蛋,我倒了点肉松在盘里,要不要打开酱瓜呢?”

  他迅速地刷牙洗脸,抓了条毛巾将手上的水滴拭干,瞄了眼手腕上的表,转过身面对她。“没时间吃了,今天我得先载妈妈到机场,你没忘吧?”

  “没有忘,那是十点钟的事,你有的是时间吃完早餐。”

  于中恺挑了挑眉,“喔,我忘了跟你提,妈要我早点去接她。”

  殷心筠走过去,双手环抱他的腰,将脸埋入他的胸膛,撒着娇说:“人家弄了好久耶,再说,你昨天不是肠胃不舒服,外面东西又油又腻的,先吃点稀饭,否则饿到中午,对你的胃更不好。”

  他在她额上轻吻了下,拨开她的手。“留到晚上吧,我保证晚上一定把所有稀饭吃光。现在我得赶紧换好衣服,不然晚些到老妈可又要唠叨我了。对了,你早上不也有事?嘿,今早老板不在,可得靠你这老板娘撑场面啦!”

  殷心筠只是挂着微笑注视着他。

  看着他换上她准备好的浅蓝格子衬衫、藏青西装、印着巴黎铁塔的深蓝领带,在充满阳光的窗旁,显得格外卓尔不群。

  大一刚入学,殷心筠就注意到他,当时,于中恺是她大四的学长。一群男男女女中,她一眼就看出他绝非凡夫俗子之辈。他机智聪敏、满腹经纶,常为众人之首,生于富家却毫无膏粱子弟之气。

  她当他是偶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但却没想到踏出校门就业,第一份工作的老板竟是他的父亲,而他正是她的顶头上司。

  “你在想什么?”

  已准备就绪的于中恺过来拍着她的肩膀,才把耽溺于过去回忆中的殷心筠唤了回来。

  她摇摇头,仍是一张笑脸,“想你呀,只要每天早晨能将你唤醒,望着站在阳光下的这个帅男人,就够令我开心的。”

  他以食指轻碰了下她的鼻梁,“快来不及喽,如果你再不换衣服化妆准备上班,公司小妹们一定会搞得天下大乱。我很想陪你一起到公司,但是今天我把时间留给妈妈了,不会吃醋吧?”

  “怎么会?”

  于中恺抓了公事包就往楼梯走,殷心筠跟随在后。到了大门口,他仓猝地吻了下她的脸颊,“拜了!”

  他几乎是小跑步地进车库。

  上了二楼,依依不舍于中恺离开的殷心筠靠在窗边,看着他火速开车离去,心头隐隐不安。

  只要他不在她的视线内,强烈的不安感就在殷心筠的心里翻搅,每分每秒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在做什么?吃了哪些东西?见了哪些人?

  她和他的关系就像风筝与放风筝的人。

  于中恺是一只飞得又高又远的风筝,拥有鲜艳、美丽的图案,而她是站在地面上痴痴望着风筝的人,和他之间只连声着细细的一条线。

  风筝有自由飞翔的能力,完全不受线的牵制。

  她可以拉住线,但却无法收线。

  然而只要狂风一至,线轻易就断了。

  过去在他们之间曾有过几道旋风,来得快去得也急,在断线之前,都被她及时拉了回来;但这次和以前不一样,殷心筠敏感察觉到,最担心的事恐怕就要发生。

  虽然有很多女孩会对他投怀送抱,但他最多也只是打哈哈逢场作戏,眼神不曾认真过;但对Tiffany,他的眼神不但认真,而且小心翼翼,看得出来他很在乎Tiffany的每句话。以前听中恺谈论Tiffany,她以为只是纯粹出自对舞蹈艺术的热忱,如同相中一件宝物,但经过昨晚,她发现事实并不如自己所想。

  于中恺注视Tiffany时露出的炽热眼光,她从来不曾见过。

  殷心筠满腹嫉妒,却不知所措。

  为什么爱情这么磨人?原本以为找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从此就可以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但事实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好烦的心情,她一定得找人好好谈谈解解闷,不然再这样胡思乱想下去,自己一定会疯掉。于是她拨了通电话给最疼爱她的哥哥。

  ***

  星期一,尤其是隔了一个周休二日的礼拜,特别忙碌。

  殷之澈从一早就埋首在电脑中,敲敲打打修改程式,他答应今天下班前要秀给另外两名合伙人看的。

  直到秘书进来提醒他,差十五分就要十二点,如果再不准备出门赴约,恐怕就要迟到了。他才耸耸肩,又转了转肩胛骨,颈部做了好几个三百六十度旋转后,才关掉电脑。

  和妹妹心筠的好今天共进午餐,之前他已经延了好几回,所以这一次他向她保证绝不会放她鸽子。

  殷之澈站起身整理一下已凌乱的衣裳,顺便用脚将半开的档案柜蹋回去,桌上散落的书籍资料暂时不管,胡乱抓了件衣架上的外套,边穿边从办公室走出来。

  “Miss刘,别让人进去把我的资料给弄乱了!”

  丢了句叮咛给秘书,自己便赶忙赴约去了。

  其实是怕都属看见他乱得一塌胡涂的办公室,那可有损他的威严。但换成员工的想法,才没有人愿意进去他的办公室,因为每个人都躲他而唯恐不及。

  殷之澈,三十二岁,WAnet电脑网路创业公司的创办人之一。虽然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却有七十岁老头的顽固、二十岁少年率性的怪脾气。

  不喜欢抽烟、喝酒,不爱上KTV、PUB。

  唯一的嗜好电脑,唯一的爱人——电脑,唯一的专长电脑。

  和人谀话三句不离电脑,连形容事物、骂人的辞汇都离不开电脑。

  他对电脑的痴迷,连妹妹殷心筠都感到不可思议,尤其是这种科技的产物,总是令她退避三舍。她实在搞不懂在一个比电视还小的框框里,会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能让人废寝忘食?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