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默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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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忠的老家在一个很偏僻的乡下地方,从早忙到晚,由春劳累至冬,遇上老天垂怜的时候,一年收成缴税后勉强能吃饱,可惜这种好日子并不多,时常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乡下地方没什么副业可以补贴家计,若不幸来个什么旱灾、水患或蝗虫过境,真是欲哭无泪,饿死人毫不希罕,人命根本不值钱。所以在日子实在不好过的时候,有人就到比较繁荣的城市当长工或仆妇,赚些工钱寄回家乡。冷家也是其中之一。

  忠婶先到城里来投靠一个表姊妹,那里张正颜、张师涯父子所兴建的“愚目山庄”即将完工,正需大批奴仆,忠婶很幸运的得到一份工作,不但每天三餐都可以吃饱,还有新衣服穿,做了半年,干脆求总管成全,把冷忠和女儿冷翠一起接来工作,从此老天爷爱下雨或不下雨都不必他们来操心了。一转眼,在张家已是元老级的奴仆啦!

  冷翠由一个傻呼呼的乡下小丫头,来到花团锦簇的“愚目山庄”,简直像到了另一个世界,足足过了半年,才适应大宅子的生活,慢慢地,她逐渐脱胎换骨。第一次在鲤鱼池旁乍遇张师涯,他正在读一本诗册,缓缓的自她身旁走过,虽然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但从那时候起,她就偷偷仰慕张师涯,甚至幻想自己长大后能嫁给他,成为“愚目山庄”的女主人,衣锦荣归的回老家炫耀!虽然她的梦很快就碎了,不多时,张师涯迎娶江庭月入府,且在往后的十年间陆续纳了六位小妾,不过,冷翠还是期待成为他的第八房小妾。

  江默婵是江庭月同父异母的妹妹,姊妹相差十岁,由于父母的早逝,江庭月婚后不数日,张师涯便派人接默婵入府,待她适应山庄的生活,开始接受名门闺秀的教育。因为年纪差不多,冷翠被选为默婵小姐的伴读,虽然只是在一旁磨墨、伺候茶水,却在先生的清读间,也学会了识字,甚至在默婵小姐背不出书时,她可以偷偷在心里帮她补上。冷翠第一次意识到,她比默婵更适合做一位千金哩!

  由于江默婵是靠裙带关系才飞上高枝当凤凰,所以私心里,她总是酸溜溜的称呼默婵是“冒牌千金”,很遗憾自己没有一个美赛西施的姊姊,提携自己做那张府的千金,甚至,姊妹共事一夫也是一则佳话。

  长大后,冷翠发现自己的容貌胜过默婵,美人心一高,再不把年轻的男仆看在眼里,一心等张师涯来发觉她这朵奇葩。更令她心情好过的是,发生了“那件事”,她相信张师涯即使想过要把默婵纳为己有,也非打消念头不可。 

  虽然只是伴读两年,冷翠已不是普通丫头,她看过张师涯读诗册,为了有机会亲近他时也有对答如流,令他对惊艳,她很用心的买来几本诗选词集,有空闲就拿出来背诵,早已滚瓜烂熟,就等最好的“时机”来临。

  可叹的是,她至今仍在等待。

  可恨的是,江默婵突然迁出“愚目山庄”,搬到这所旧房子居住,还选定他们父女三人跟来伺候,狠狠的击碎了她攀龙附凤的美梦。

  假使她知道,指定他们父女过来伺候的不是江默婵,也不是江庭月,而是二房奶奶金照银,她非大吃一惊不可。

  金照银何许人也?金元宝的异母同胞大姊。

  在苏杭一带,张家若是首富,金家少说也排得上第四或第五,如同金元宝所言,富得流油!比起金照银的强硬靠山,江庭月只算得上是小家碧玉,怎么张师涯反而迎娶江庭月为正室?其内情颇耐人寻味。不过,当年确实由张正颜主婚,明媒正娶而来,因此,江庭月的地位是无庸置疑的。

  冷翠不敢怀疑江庭月的权威地位,却嫉妒江默婵的好运。

  “别再作白日梦啦!”冷忠突然在她耳边大吼一声,冷翠惊跳起来,心虚的红了脸,怕严父看穿她的心事,提了热水便走。

  忠婶毕竟心疼唯一的女儿,不好当面为女儿说话,却在背后说:“她都十八啦,你别再像骂小孩般的骂她。”

  冷忠叹口气。“赶紧为她找个婆家吧!”

  “我老早便在盘算,问题是老家的年轻人太土,她看不起;山庄里年轻的男仆里也有好的,她又不要,我还能上哪儿为她找婆家?”

  “她以为自己是谁?难不成还想嫁……”冷忠说不出口。

  忠婶有点尴尬。“你也看出来啦?”

  “她这是痴心妄想。”冷忠哼道:“都是读书读坏了。又不是小姐命,学人家又念又写,结果识了字,心也高了,偏偏仍是个丫头命。你这个做娘的,也好歹劝一劝她,教她不要自己给自己找难看!”

  忠婶答应了,心里却明白这比湖中捞月还难。

  冷忠是老实人,最厌恶攀龙附凤那一套。夫妻两人靠自己的双手活到今天,从不对谁阿谀奉承,反而很得主人看重,吩咐他做事总是和颜悦色。而今主人家要他过来照顾默婵小姐,他自然一本初衷,自觉没有愧对任何人,活得很有尊严。谁知生的女儿却不像他,不想挥汗工作,成天幻想有一天也变成千金小姐或当上张家的姨奶奶,真是让他羞愧死了!

  他想,也难怪纵横商场的张师涯偏爱默婵小姐,成天见到的都是想从他身上捞点好处的势利男女,默婵小姐如同一阵柔风、一股清泉,不需要防备她,紧绷的神经很容易放松下来。

  他曾亲耳听到张师涯赞美默婵小姐:“宛若清芬百合花的女孩。”

  下人间曾流传过一则流言,说张师涯其实爱的是江默婵,只因为她年纪尚幼,所以先娶了她的姊姊,好名正言顺的亲自教养她,等她长大就会娶她。冷忠却心知这是无稽之谈!他进府得早,江庭月过门后,他注意到张师涯对姨妹江默婵分明以小孩视之,只是义务性的养育她,对她并不特别关心,有时一个月也碰不上一面。直到江庭月过门后两年后,在默婵身上发生了那件极为不幸的事故,张师涯的注意力才移转向她,仿佛要补偿什么似的对她百般宠爱,因此才有了那样的流言。

  流言早已平息,可是冷忠却有一种预感,默婵身上藏着一个秘密,和张家人有关,她自己却不知道。

  第二章

  “什么?要我穿这个?”

  “元宝,在我这儿,你应该不需再伪装。”

  “这里地处偏僻,有个‘大男人’同住比较安全。”

  “问题是你这个‘大男人’给人的感觉实在不可靠。”

  “你算不算是我朋友,江默婵?”

  “当然是,所以才不怕死的勇于直谏。”

  默婵捧了套自己的衣物出来,明丽的色彩很适合金元宝,她相信,水仙花黄的颜色她穿来总觉不配,所以做好后一直没穿。

  “我方才应付那两个男的,不是威风凛凛吗?”元宝嘀嘀咕咕,还是把衣服穿上。

  元宝若碰上什么不合意的事,一向据理——歪理也算——力争,要她让步是千难万难的;然则,遇上默婵那副“懒得跟你争”而背转身去的脾气,她就没辙了。奇怪的是,她俩的大姐共事一夫,算得上是情敌,她们两人却是一见投比,情谊不受两位大姐影响。元宝说是自己肚量能撑般,不袒护金家人,不为精明能干的金照银作伥!默婵即使不以为然,也从来不多说无谓的废话。

  “默婵,”两位美人促膝谈心,四目交接,元宝忍不住发问:“你怎么被发配到‘边疆’来?是我大姐干的吗?”

  “别多心,元宝,这事跟谁都没关系,是我自个儿向姐夫请求的。我喜欢这里的清净,没有纷争,日子很好过。”

  “住这里无聊死啦!”元宝不以为然的耸了耸肩,不过她也了解默婵的难处。像她做人家女儿的,看到母亲那辈人妻妾相争,有时都想逃之夭夭,眼不见为净。而默婵更难做人了,她算是江庭月带进门的拖油瓶,食衣住行都仰赖张家,即使眼见亲姐受委屈,又有什么立场为姐姐辩护?更何况,她根本说不过人家。她说话速度慢,不具说服力,对方若噼哩啪啦说上大串,她更只有傻眼的份儿了。

  可怜的默婵,十岁那年的一场重病夺去了她的听力,起先还能勉强听到一点,到后来,就完完全全听不见,进入无声的世界。有一段时间,她甚至也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就不知张师涯如何办到的,又使她开了口。关于这段,默婵从不曾提起,似乎往事不不堪回忆,当然,谁也不忍心多问,更因为张师涯不许他人多问,曾有一名小妾恃宠冷言取笑,从此被打入了冷宫。金元宝和她初相会时,她就已经是这副模样了。

  默婵因为听不见而学会了读唇语,这固然增强她生活上的便利性,然而面对大姐的诉苦、抱怨时,不能装作不知道,自己又帮不上忙,无力感频增。不能够帮得上忙,她明白,大姐也是把她看作无用之人,她有点哀伤,却也同时松了口气,她不用背负大姐生活上的不幸。而江庭月的不幸,无非来自妻妾争宠,闲言闲语听多了,不吐苦水会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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