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默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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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宝嗤之以鼻。“不是说你不信邪吗?”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

  范啼明轻轻松松地推翻前言,自顾转身引路,那神气,仿佛习惯了被人追随,没有一点犹豫。元宝气得牙痒痒,她最讨厌自以为是的男人,很想扭头便走,不甩他老兄的大男人姿态,偏偏不争气的好奇心又很旺盛,想查出闹鬼的真相。这时,就看出好朋友的重要性了,默婵主动拉她跟随范啼明的脚步,这个台阶太好了,元宝轻咳道:“既然你好奇,我陪你随便参观一下好了,我自己可是来过两、三次。”表明她不希罕。

  范啼明停步回首。“看不出你见闻广博,如此,你必然知道,当年抛弃余寒花,导致她自杀的男人是谁?”

  “我当然……不知道。”说也奇怪,怎么就没想到去探查那位负心的男人是谁?

  默婵幽幽道:“其实事隔多年,当事人死的死,走的走,就算探查出真相又能如何?我们这些局外人也不过好奇罢了,找出真相又对谁有益?”

  元宝反驳道:“追根究底,谋求公理正义,是人类的义务之一。”

  默婵回以敬畏的一瞥,闻所未闻嘛!

  范啼明暗自好笑:这小子讲起大道理来居然头头是道,其实根据她前日“声讨”何道尧的表现,所谓的“公理正义”不过是她用来满足自己、欺压别人的绝妙好辞!金元宝,才是那个背弃公理正义的难缠小子。

  如果他晓得这小子其实不是小子,心里会平衡许多,因为,女人总是不理性的时候居多。大多数的男人都这么想。

  “明兄。”何道尧忽然从他们身后冒出来,无声无息。

  “你生肖属猫吗?”元宝不满。“老是突然冒出来吓人。”

  何道尧对这小子爱理不理,哼道:“你自己听力不好,怪谁,江姑娘没被吓到,你这男人反而胆子小。”

  默婵当下白了脸,元宝冲着他冷哼:“作贼的自然来无影去无踪,所以不是我们听力不好,是你们眼力太差。”

  雌雄莫辨,自然是眼力欠佳。

  范啼明简直拿他们没奈何,又怕默婵难堪……奇怪,他干嘛怕她难堪?基于同情吗?他拒绝用这类字眼。他无心多想,只道:“阿尧,金少爷和默婵姑娘想参观余寒花生前住的地方,由我带路,你负责去招待另一位‘贵客’。”

  “也好。”

  何道尧心领神会,转身要走之前朝金元宝看了一眼,微带讽刺的,也许是鲁莽的神气,眼睛眨了一下,似乎在说:居然有这么好奇的男人?早知道,就敞开大门,开放予人参观,兼收门票。

  这一看,不免看得太久了一点。

  元宝挑衅:“看什么看?”

  何道尧把头抬得高高的,“是没什么好看!”走了。

  居然敢说他——她——没什么“好看”,尤其在看了她半天之后。

  “我敢说他有断袖之癖!”元宝指控。

  开什么玩笑?范啼明忙撇清,“我保证他没有。”

  “他一直盯着我这美男子不放,就是有毛病。”

  “你也太乳臭未干了一点。”一种轻轻地微笑,嘲讽的或戏弄的,却隐藏在和蔼的笑容之下,朝“自恋美少年”送去。元宝的神经线不若默婵纤细,分解不出那种复杂的神色,照表面反驳:“自古分桃断袖之流均偏爱弱冠美少年,因为好骗嘛。”

  “你认为你很好骗吗?”这句问得又快又冷淡。

  “当然不,所以我一看就晓得他有毛病。”元宝得意洋洋。

  范啼明没辙了。“那你以后就自动离他远一点。”也好让他耳根子清静些。

  元宝岂肯轻易“成全”他人?门儿都没有。

  “反正我已知道他有毛病,自会提防他,不上他的当,正好拿他来研究、研究,写一本有关‘断袖’的书。”不愧是金家的孩子,满脑子赚钱的绝活。

  “请你别再自编自导自演了。”好修养的范啼明也差点翻白眼。

  金元宝用同样奇异的眼光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也许我应该从你开始研究,因为你和‘何断袖’同住一个屋檐下,教人不起疑心未免太难,是不是呀?‘范分桃’?”

  这是奇耻大辱!

  范啼明深吸了口气。不气!不气!和毛头小子生气既无益于国家社稷,更提升不了社会善良风气……范啼明,你是想到哪儿去了?看来,他真是教金元宝气昏了头。

  还是默婵姑娘善解人意,用她那种柔和的、安祥的视线轮流巡视两人,含笑道:“既然范公子家有贵客,元宝,我们下次再来。”

  “不,不,”范啼明连忙挽留:“那也不算什么贵客,由阿尧去招呼即可。”

  元宝难得附和道:“对嘛,走这一趟也挺累的,我才不要空手而返。”

  默婵便不再言语,只要他们别再争执即可。

  范啼明在前引导,绕过茶厅和正厅,往后院的堂楼行去,一路对默婵小心呵护,有心介绍风景时必停住脚步,与她四目相对,轻声慢语:“我尽量保持余园的原貌,不作多余的更动,看来还满自然的。”

  “我看是欠缺银两吧!”元宝泼人冷水从不费力。“所谓的‘自然’就是不精致,差不多能见人的意思。若是有钱,不信你不将它整治得焕然一新,然后到处炫耀。唉,怪不得我爹信奉‘拜金教派’,自封教主。有了钱,万事圆嘛!”

  “元宝!”默婵似嗔似笑的看了她一眼。“你可别成为第二号小教主,要知道‘有钱难买心头愿’。”

  “人不为利,谁肯早起?”元宝虽然不似老爹拜金成了一种瘾,却也了解金钱之好用,也从不遮遮掩掩故作清高。“只有像你这种养在深闺里的小姐,才食米不能米价。‘人心节节高于天,愈是多钱愈爱钱’,等有一天你有钱了,就晓得爱钱。”

  默婵茫然。“我只是一名孤女,跟有钱扯不上关系。”

  “常言道:田怕秋日早,人怕老来穷。你记得要出嫁时狠狠敲张师涯一笔嫁妆,反正他有的是钱,不敲白不敲。”

  “元宝,你……”默婵听得目瞪口呆。

  “人无横财不定,马无野草不肥!你千万别心慈手软假客气,白白便宜了那群花花草草。”元宝继续给她洗脑。

  默婵开始感到啼笑皆非了。怎么话题扯到这方面来?

  范啼明若有所思的看着她俩,问得极自然:“金少爷的论调太古怪,怎么默婵姑娘出嫁要去向张师涯要嫁妆?”

  “你不知道吗?她的大姊是张师涯的元配,我的大姊则是二房。她自幼养在张家,自然生老病死都要张师涯负责。”

  这话近乎无赖,元宝却讲得好像理所当然。而要求一个男人负责一个女人的生老病死,只有一个方法:嫁给他!

  “你少胡说了啦!”默婵红着脸斥道。

  范啼明帮腔道:“‘巧嘴八哥说不过潼关去’,姑娘不必理会无稽之言。”

  “哇,你损我?”元宝索性明快爽利,马上舌尖吐刺:“似你这等人,是‘水上浮油花,有油也有限’,顶多小康而已,默婵,你千万不能对他有好印象,张师涯和大夫人绝不肯让你降格以求。”

  话题愈扯愈远,默婵翻眼凝视天空云彩,置若罔闻。

  范啼明则煞感有趣。照理说,他与这两人压根儿不熟,金元宝的想像力却好比“轻舟已过万重山”的三峡水一般急速,一下子便扯上婚姻之说,也太会扯了吧!或许该说,金元宝直觉敏锐,他确实对默婵怀有极其复杂的兴趣。

  “元宝,不要忘了我们来此的目的。”默婵情绪丝毫不受波动,柔柔轻轻的说:“如果你再东拉西扯,恐怕到天黑都走不到余寒花的房间。”照理说,她是非常羡慕正常人能够滔滔不绝,但千万别是废话连篇,那会使她“庆幸”自己的失聪。

  元宝难得顺从民意:“那就暂且放他一马吧!”

  范啼明很有风度的领前带路,这回,直接走到处荒僻的小院落,早先若有种植些奇花异卉,也因缺乏呵护老早死灭了,反而一些野草野花不请自来,不需玉手施舍雨露,自然活得比有主的名花生机勃勃。

  院子里有一连三间的小姐闺房,外表看起来污损斑驳,损坏的窗棂没有修好,两扇房门有一扇不见了,另外一扇被拆下来搁在墙角,免得晚风吹拂时便咿呀作响,隔着一个院落,听着好像鬼魅之声。

  “喂,姓范的!”元宝皱眉捂鼻子,不觉间流露出女儿娇态,嗓门提高了点:“你保留‘原味’也保留得太彻底也吧!起码也该粗略打扫一下,一股陈年乌浊气,谁受得了呀!”

  范啼明笑得好生无辜。“我以为你会很激赏我保留[古迹]保留得很好,绝对的忠于原味,不添加人工色彩。”

  元宝一脸受不了的表情,捞出手绢捂着口鼻。反而默婵把一条粉红的绢丝手帕拈在手中,忘我的踏进蒙尘的香闺,在悄悄的拭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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