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闪开啦!痞子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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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这是一家位于天母巷弄里的Pub,招牌不大起眼,也没有一般酒吧的喧嚣吵闹,店里的装潢简单干净,播放的音乐亦然,连Menu上的各种饮料也同样简单,威士忌就是威士忌,伏特加就是伏特加,没有使用任何美丽的名词加以修饰点缀。

  但它却有一个让人遐想的名字——「秘密」。

  也许因为它的与众不同,也许因为人们追求它的安静、低调,入夜后,「秘密」反倒成了许多藏有秘密的人驻足的地方。

  有秘密的人,三三两两,一瓶酒、一张圆桌,自成一个世界,所有因秘密而生的伤感、快乐、恐惧与期盼,全在这里彻底宣泄。

  「妳们知道『天母』这个地名的由来吗?」黎又心懒洋洋地问着,她白皙的手掌撑着脸颊,美丽的波浪长发柔媚地披散在胸前。

  她慵懒的模样彷佛一只惹人怜爱、在怀中磨蹭的小小白色波斯猫,再搭上轻轻柔柔、酥人骨头的嗓音,让人完全无法联想到她在工作上那种冲锋陷阵、拚命三郎的模样。

  「不知道耶!」回话的是欧莎莎,她擦上艳红色蔻丹的修长手指优雅地端着威士忌酒杯,姣好的红唇轻啜了口,晶亮杏眼在昏暗的照明之下,依然炯亮有神地闪啊闪的。

  她的艳丽好似燃烧的野火,随时有人心甘情愿成为她脚底下的灰烬,为她粉身碎骨。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欧莎莎正是一朵让男人无法抗拒的红牡丹。

  「说来听听如何?」这是余颂贤,一头俏丽短发染得金亮,微微勾起的嘴角衔着一根修长的凉烟。她大口饮酒、点烟的模样,甚至比任何男人都来得潇洒,气魄十足。

  余颂贤在家中排行老大,学生时代是同学之间仗义执言、不允许别人欺负弱小的精神领袖;出了社会后则变成同事间争取权益和解决问题、捍卫正义的发言者。这样的个性,让如今自创事业的她,更勇于在龙争虎斗的商场上尽情冲刺,成了真正的「老大」。

  带着爽朗的笑意,打败所有的敌人——这是余颂贤坚守遵行的人生座右铭。她个性豪爽,衣着简单俐落,酷酷的模样使她成为许多小女生爱慕的偶像。

  三人的关系很奇妙。

  黎又心和欧莎莎是同事关系,同在上市的软件公司——「派洛科技」工作。她们一个是老板的秘书,一个是业务部经理,在公司里虽没什么交集,但私底下却是分享秘密的最佳密友。

  余颂贤是「派洛科技」的合作厂商——「可威科技」的负责人。两家公司曾经合作推出多起轰动软件界的畅销商用软件。也因这频繁的互动,促使她们三个人成了无所不谈的知己。

  「天母的由来啊……」黎又心拨弄着波浪长发。她酒量不好,偏偏颂贤和莎莎的酒量好得惊人,她舍命陪君子的下场,就是等着回家抱马桶痛快吐一场。就像现在,她已经感觉到头重脚轻、晕头转向,很想找马桶好好聚一聚了……

  「从前从前,美军在士林天母地区驻守的时候,有一位很帅很帅的阿兵哥,散步来到那时还很僻静的天母。他觉得这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就询问了正在耕田的老农夫这个地方的地名,但老农夫听不懂英文,一时心急,只能拚命摇头,然后用台语大喊『听呒、听呒』!阿兵哥听到之后就说:『哦,原来这个地方就叫tian-mu啊!』听呒、听呒、tian-mu、tian-mu,这就是天母的由来……」

  「……我的故事说完了,各位请掌声鼓励。」黎又心伸了个懒腰,无力地趴在桌上。

  「哦!好棒的故事唷!」对座的欧莎莎顺顺好友的长发,再拍拍她粉嫩粉嫩的俏脸颊。带着醉意的又心,露出一副迷糊迟钝的模样,看起来有些好欺负,她促狭地眨眨眼。「不过,我对天母的由来没兴趣,倒是对那名幽默的帅帅阿兵哥挺感兴趣的呢!」

  一提到帅哥,已经半醉的黎又心立刻由桌上弹了起来,扯着一旁余颂贤身上那件松开三颗扣子的衬衫领,醉言醉语地嚷嚷着:「帅哥!阿贤,我也喜欢帅哥,我的老板就是个帅哥!阿贤,妳知不知道我爱死他了?呜,阿贤,顾先生好帅、好温柔,我好爱他哦!阿贤,为什么暗恋的滋味这么痛苦……」

  余颂贤赶紧将手中的酒杯放下,扯着一抹苦笑。又心的老板——顾先生,是又心苦苦暗恋的对象。「乖,别扯别扯,我知道妳心里很苦,我看妳干脆表白算了吧!喂,莎莎,救人哦,我快被勒死了啦!」

  欧莎莎挥挥纤纤玉手。「怎么救?如何救?本是天涯沦落人,在此共饮一壶酒,我也很苦啊!」说着说着,她端起酒杯,将威士忌豪爽地一口饮尽,润润喉。

  是今晚的满月特别碍眼吗?还是她和又心的「大姨妈」在今天早上一起报到的缘故?今晚,她们都喝多了,连一向海量的她,都有了四、五分的醉意。

  欧莎莎哀怨地叹了口气。「唉,痴情真是太痛苦了。古人说,自古红颜多『苦』命,我是个好人,还会不定时地捐款给社福机构,老天爷就不能赏给我一个正派正直的好男人吗?别老是安排一些色狼、虚伪的男人在我身旁晃啊晃的嘛,看了就碍眼……」

  说着说着,悲从中来的欧莎莎突然站起,上半身横过桌面,扯住余颂贤的双手。「阿贤,我太痛苦了!我人美、身材又好,还为了他,找死地跑去找他拔牙,只为了和他聊聊。我这么努力,为什么那个不解风情的男人没有爱上我呢?好!就算他没爱上我,可为什么我就不能少爱他一点呢?为什么?为什么啊……」

  那个不解风情的男人是莎莎的邻居,他是个让人头皮发麻的牙医,更是莎莎苦苦暗恋的对象。

  余颂贤垮着一张脸,任由两个好友一个扯手臂、一个拉衣服地夹攻摧残。唉,她也很无奈啊!

  今晚,大家酒真的喝多了。心情不好加上酒精催化所爆发出的力量,实在惊人。

  「妳们就别再扯我了啦,我也很痛苦啊!我和妳们一样,也都在苦苦地暗恋人啊……」

  「妳?呿,那哪叫暗恋?」黎又心放手,趴回桌面上,一脸的不屑。

  「没错!亲爱的阿贤『姊姊』,妳是女人,暗恋男人才叫暗恋,暗恋女人只能叫作畸恋好吗?」欧莎莎也跟着收手,坐回座位,优雅地端起酒杯,又是一口豪饮,脸上的不屑和黎又心如出一辙。

  没错,余颂贤行事作风像男人、穿著像男人、工作的态度也像男人,更像男人的是——她竟然也喜欢女人!

  只是,身为颂贤的挚友,她们完全不将颂贤这种怪异的性向当成一回事。颂贤很正常,除了中性的打扮之外,可没有一点蕾丝边的味道,为了礼貌,她甚至还会化化淡妆呢!她们一致认为,颂贤会突然暗恋起她口中那个小女生,十成十是因为在商场上,她的能力胜过男人,所以目无敌手的她找不到可暗恋的男人罢了!

  余颂贤耸耸肩。少了她们的拉扯,筋骨轻松多了。「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女人?妳们不认为同性了解同性,因此所产生的爱情会更加珍贵和持久吗?」

  欧莎莎拨撩着发尾,清澈如镜的美眸里可没半点认同。「阿贤,错错错!真正的男人比较能激起我对于『持久性』的认同。我还是认为妳的状况只是一时的迷思,我相信妳的心态还是百分之百的女人。」

  余颂贤勾着嘴角,露出坏坏的浅笑,流利帅气地又点燃一根烟。烟雾之中,她微瞇起酷酷的丹凤眼。「是吗?妳哪只眼睛看见我像女人了?」

  欧莎莎眨着长长的眼睫毛。「凭我这双近视三百度的美丽眼睛,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余颂贤朗声大笑,毫不在意好友的不认同。自己的事、自己的心情,只有自己最清楚。她知道她所要为何,所在乎的是何事。

  「颂贤啊颂贤,爱男人吧!女人哪有可供倚偎的肩膀可倚靠、可撒娇呢?佛曰:『回头是岸』,颂贤可得谨记在心哦……」黎又心趴在桌上,酒酣耳热之际还不忘苦苦相劝。

  余颂贤捻熄指缝中的烟。「又心喝醉了,妳送还是我送?」她邪气地勾着嘴角,笑看欧莎莎,摆明了没将又心的苦苦相劝听进耳里。

  欧莎莎妩媚地斜睨着三人之中最清醒的余颂贤。「妳偏离话题,顾左右而言他,完全没将又心的好心劝告听在耳里哦!」

  余颂贤帅帅地眨眨眼。「每个人喜好不同,是好朋友就该尊重我的选择。」

  「是好朋友才告诉妳男人的好处!」欧莎莎挥挥手,还是不认同余颂贤的性向。

  余颂贤叫来侍者买单,凉凉地撂下结论:「男人的好处都是空想的,妳们根本没用过,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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