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嚣张雇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 页

 

  咖啡情节 商羽

  我想跳舞,想轻快地唱首歌,想写一篇像是喝杯咖啡的小说,虽然不是带着像酒一般浓烈的味道,但是却让人回味无穷。

  咖啡啊!是种很幸福的饮料,闻着可以感到幸福,喝起来也让人觉得很幸福;喝咖啡对我而言,一直是一种关于气氛的东西,基本上来讲我只要可以看到咖啡,或是咖啡豆,还是咖啡相关的书籍,我都会感到幸福!

  所以,我有极严重的咖啡情节啊!(大笑)

  于是手边的小说在听着某首轻快的歌曲「Two In A Million」时,决定要写成一本风格像是咖啡的小说。

  清清淡淡的小品,像是喝了杯好咖啡一样,令人回味无穷;喝了杯好咖啡,就会让人感到很幸福哟!

  发现只要开始写起小说,我就会觉得有很多放在心上的情感可以先暂时丢在一旁;虽然偶尔想起时仍然会想痛骂自己猪头,不过至少写的时候,我可以躲在自己所创造出来的世界里,暂时不要去想那些让自己难过的事情。

  不管是任何事情。

  还记得有位前辈说过:「写小说,不就只是卖个梦想吗?」

  嗯,但是,我想卖的不光是梦想,还有咖啡啊!

  所以,唱首歌吧,唱什么好呢?唱首适合自己唱腔和风格的歌吧!让自己可以继续幸福地微笑。

  在这样的心情下,于是产生了这个故事《嚣张雇主》。

  咖啡是有点浓郁,稍微甜,却能让人唇齿留香,而且还是会让人上瘾的东西,如果可以把这样的感觉写成一篇故事,相信我也会变得很幸福的。

  所以,我想写一个感觉起来像是在午后的阳光里,喝了一杯咖啡的那种幸福故事。

  没有加入辛辣的香料,没有大鱼大肉,既不红烧也不清蒸,就只要泡杯咖啡,请您和我一起共度这个下午茶时间,真要说加了什么料,那唯一加进去的,大概就是窗外的阳光了吧!(笑)

  二十世纪末,我走出一直包围着自己的壳,北上找工作去,陆陆续续面试应征着,常常坐着公车在台北街道四处晃来荡去,《嚣张雇主》就是在坐车的空档中想出来的。

  女主角朱弄月的个性,本来是出于我乾女儿的娘亲,不过写着写着,居然有友人认为:「喂!朱弄月就是在写你自己吧!」

  啊!我要慎重申明,绝对不是的!那个朱弄月爬龙眼树的场景,可是我乾女儿的娘曾经做过的事情哟!老早以前就想把这个既可爱又有趣的场景拿来写一篇小说,现在总算可以如愿以偿了。

  不过,不晓得是哪位作家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故事是别人的,心情是自己的。」这篇故事大抵也是如此吧!

  「可是,这未免也太夸张了一点,哪有人会连自己国中时期暗恋过的男生长什么样子都给忘记啊!」友人又有问题了。

  嗯……我要说句实在话,如果是我,我就会忘记,(掏出手帕擦了擦心虚的汗)毕竟是过了那么久的事情了,十年了耶!我怎么可能还会记得那个当年欺负我,或是我喜欢过的男生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呢?

  就连我高中时代暗恋的学弟现在再见到大概也认不出来了,(学弟,学姊对不起你……)毕竟人都是会变的,我相信对方应该也不可能还记得我;或者是我比较薄情呢?不懂耶!

  楔子

  不知道为什么,那棵龙眼树常常会出现在她的梦中。

  伴随着龙眼树出现的,还有在那个有着凉风的午后,那双等在大树下的含笑眼神。

  那双温柔微笑的眼神到底是喜欢,还是只是觉得有趣?

  不,她并不知道。

  只是,好喜欢好喜欢那双等在大树下,温柔微笑的眼睛;虽然在梦中感受得到那是个深沉锐利、深不可测的男人所拥有的,可是……

  可是……

  第1章(1)

  「哇,迟到了、迟到了呀!」

  朱弄月咬着吐司一边左脚右脚交替地跳到门口,一边极没形象、手忙脚乱地套上丝袜,想快点穿好鞋子出门去。

  这是她失业以来找到的第一个工作,而她偏偏居然在这个要面试的重大日子里睡过了头,昨天本来想好的发型和衣着,以及沙盘推演的应对,现在全成了该怎么解释迟到的理由和藉口。

  何况她要去面试的地点是在台北的东区,那个从早到晚车子都没有少过的地方,希望她的车子飙得够快,因为从内湖骑到东区也是要花不少时间的,就算是走小路也要花二十分钟!

  到了之后,更要花很长的时间去找停车位,而东区的车总是停得满满、满满的……喔,光用想的就头痛!

  唉!希望这不是天将亡她的第一步啊!

  说来说去,都是那个怪梦害的啦!

  已经好久没梦到了,那棵长在她老家附近的龙眼树;小时候她常常爬到上面去摘龙眼来吃,吃累了就直接在树上打起盹,睡醒了继续吃,真是幸福又让人回味无穷的童年呢!

  不过,她倒是记不起来那棵树是不是谁家的了,只是她摘了这么久,也没有人出来骂她是偷龙眼贼过,于是她就很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地继续赖住那棵树了。

  可是,总是会一起出现的,那双深黑色的眼眸,到底是谁呢?每当她想仔细地回想那是什么人所拥有时,却总是无法在模糊的记忆中找到一个清晰的面容……

  「我说小姐啊!」同居人骆裴农好笑地叹息着,来到她身边,将手中的钥匙递到她的面前摇晃着,提醒她它的存在,「不要走到一半才跑回来拿东西啊!到时候时间来不及,可不要抱着我痛哭流涕。」

  「哼!抱着你痛哭流涕?这辈子你是别想了!」朱弄月飞快地从他手上把钥匙接过来,用力以鼻子哼他。

  「这辈子别想,下辈子就可以?」骆裴农不是很正经地问着。

  「哼哼哼哼!」朱弄月再用力以鼻子哼他,「等你变成好男人再说!」

  「好男人啊……」骆裴农呵呵笑着。

  朱弄月穿好了鞋子,头也不回地蹦跳出门,背对着他摆了摆手,直冲电梯门,

  「我走罗!」

  骆裴农好笑又无奈地摇摇头,在她身后扬声叮咛着:「小心,可别撞上电梯门了!」

  好像听见她含糊不清地骂了几句,待朱弄月进入电梯之后,骆裴农这才含笑地望向窗外,喃喃地叹道:「呵呵呵……原来,是夏天到了啊!」

  朱弄月是暑假期间才来台北找工作,二专毕业之后,她本来是很安分地待在乡下的老家打打工、帮帮杂事,然后写写文章、投投稿,顺道再帮忙顾顾家的。

  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家里认为她实在是不应该再待在家里像只米虫,再说到写文章啊……看她这样懒懒散散地写也写没几本,赚又赚不到几个子儿,要家人怎么放心呢?都已经是二十六岁的小女人了,总不能连养活自己的能力也没有吧!

  说要叫她去相亲嘛,又觉得不能这么缺德,把一个连家事都懒得做、也不会做的女儿往人家家里嫁,这样是在害人耶!所以还是狠心的把她踢出去,要她自己去想办法谋生,顺道训练一下她的生活指数,希望她至少能变得独立些。

  一下子被家人丢出去的朱弄月也不晓得该何去何从,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好朋友,同时也是她的大嫂——骆裴农的姊姊骆裴枫借了她一个地方住。

  台北市寸土寸金,随便一个小套房的价码都是乡下人足以吃上一个月的饭钱。

  说到骆裴枫和她认识的过程倒是满离奇的,她们是在网路上某个电玩留言版上认识的,那时候骆裴枫用的还是她弟弟的名字,让人以为她是男性,和朱弄月每天在留言版上你来我往,唇枪舌剑了一年多。

  旁人都认为这两个人应该满来电的,起哄着说她们可以试着交往看看,等到两个人好不容易决定要见面的那一天,朱弄月才发现——啊!对方居然是个女生!

  所以,两个人就这样成为好朋友了。

  她想,是她多心吧!怎么会她决定要来台北工作找房子,就这么好巧不巧地和骆裴农住在一起呢?她记得这里以前明明是骆裴枫独身在外所住的地方啊!这该不会是一个圈套吧?

  呃,不过她实在是不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

  骆家在住家的一楼有间小小的、典雅的咖啡店,以前是骆裴枫在经营的,现在骆裴枫嫁到她家去了,才会把店面交给骆裴农管理,理所当然的骆裴农会到这里来住,所以和她住在一起是很正常的,她实在不应该胡思乱想。

  再说,和骆裴农一起住其实算是她赚到了,除了她按时缴交房租外,三餐都有人照料。因为骆裴农只要有开伙,就一定会准备她的份,而且骆裴农的手艺又好,她还担心自己再这样下去,会被养得白白胖胖的,只差咬颗橘子就可以供人祭拜了咧!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