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等在前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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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中,他们也曾经有过和平相处的甜蜜时刻啊。

  还是根本没有这回事,是我记错了,这只是出於我的想像?

  大人的事情,我不懂。

  可他们又老是告诉我说,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如果我已经不是什麽都不懂的孩子,那麽我应该也是个「大人」了,可为什麽他们的事情,我还是不懂?

  他们继续堂而皇之地在别人的地盘上演「战争与和平」。

  妈妈冷哼一声,不屑地说:「你以为我不想看女儿吗?我是不想见到你!我们才离婚不到一年,你就另结新欢;不到一年,又多了一个儿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怎麽想的?有了儿子,你心里还会有你女儿的位子吗?」

  爸爸胀红著脸吼说:「『你女儿』、『你女儿』,我女儿就不是你女儿吗?你还是没半点长进,凡事就只会怪我,如果你觉得女儿跟我,你不放心的话,乾脆楚歌就去跟你住好了!」

  「那好啊,楚歌以後就跟著我啊,我再也不信任你会好好照顾她了!等我把我那里打点好,我就把她接过去,你一辈子都别想再见到她!」

  「不让我见她?你最好省省力气,当初是你自愿放弃楚歌的监护权的,就算我真的让楚歌跟了你住,我爱什麽时候见她就什麽时候见她!」

  「你--」

  呃……我才刚历劫归来耶,有必要这麽急著吵架吗?

  我专心地喝著警察阿姨倒给我的牛奶,不想看到警察叔叔伯伯和阿姨不时朝我投来的同情眼光。

  杯里的牛奶喝完了。我抬起头,把空杯子拿给警察阿姨。

  「我可以再喝一杯牛奶吗?」肚子好饿。

  好心的警察阿姨点点头,立刻从我手里拿了空杯去倒牛奶,这次还多带了几片苏打饼乾回来。

  我一边啃著饼乾,一边喝著牛奶。

  想要关起耳朵,但耳朵不像眼睛,可以说关就关。

  如果耳朵可以像眼睛一样关起来,那麽就可以选择要听什麽、或者不听什麽了,多好。

  为什麽上帝造人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呢?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很多声音是我们不想听见的吧?

  我想一定是亚当的错。

  假如夏娃真的是亚当的一根肋骨,难免会遗传到亚当不良的基因。

  我听见妈妈尖声地喊:「楚浩远!你是个混蛋!」

  耶,爸爸是个混蛋,那我不就是个小混蛋了?

  爸爸口不择言地吼回去。「我若是混蛋,那曾嫁给我的你--高盈月,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哇,真相揭晓--原来我们一家都是混蛋!

  妈妈一气之下,往我冲了过来,一手用力地捉住我。

  吃了一半的饼乾没抓牢,掉在地上。

  「楚歌,你跟妈妈走,以後妈妈照顾你。」

  妈妈捉得我的手好痛。

  「笑话!你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了,还想照顾女儿。」

  爸爸捉住我另一只手,也好用力,好痛。

  牛奶杯掉了,也没有人管它。

  「跟妈妈走!」

  我被拉往右边。

  「爸爸带你回家!」

  我被拉住左边。

  右边。

  左边。

  痛--

  我皱起眉,细声道:「不要拉了……不要拉了好不好?」

  没有人理我。

  我只是他们吵架的筹码。如果没有我,他们还吵得下去吗?

  啊,难道说……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原来……他们都没有错,错的人是我。

  「楚歌,你一向独立,你自己决定,你要跟爸爸,还是跟妈妈住?」

  「楚歌,你说,说你喜欢跟爸爸住,你喜欢你的新妈妈,她比你妈妈好多了。」

  这是个迟来的问题。当初离婚时,他们从没问过我的意见,现在突然问,没有心理准备的我,有些措手不及。

  让我想一想……

  「楚浩远,你不要做人身攻击!」

  「记住!这一切是你开的头--」

  吵吵吵,只会吵,也不看看这是什麽场合,丢不丢脸啊!

  「都不要说了!」我大声叫了出来。

  我决定了。

  我把右手从妈妈手里抽了出来,再把左手从爸爸手里抽出来。

  「楚歌……」他们俩讶异地看著我。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地说:「没关系……我跟谁住都没关系。」

  「楚歌?」

  对,真的没有关系。

  最好都不要理我,让我一个人住。我不需要人照顾。

  我仰起脸,看著他们,有点哀伤,但是很确定地说:

  「没有关系,不要为我的事吵架,我没有哭,我很坚强。」

  ☆  ☆  ☆ 

  一直以来,他们都说我坚强。

  总算,我慢慢地长大了。

  上国中的时候,我被分配打扫厕所,结果一扫就扫了三年,原因是因为我比较坚强。

  或许坚强的人注定要多灾多难,不过我觉得纳闷,扫厕所跟坚不坚强有什麽关系?

  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通,但我知道,当一个富同情心的男孩同时爱上两个女孩时,最後被放弃的,总是比较坚强的那一个。

  十七岁的纯纯初恋就这样无疾而终 因为我比较坚强。

  他的说法是:「楚歌,你一向坚强,没有我,你还是可以活得很好,但是她不行。」

  想当然耳,这个「她」,就是另一个女孩。

  分手时,我只是耸耸肩,佯装不在乎地说:「没有关系,你走吧,我会坚强活下去的。」

  其实并没有活不活得下去这种问题 我这样说,是不想伤他的自尊心。他看起来很需要我向他挥一挥衣袖,好让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顺了他。

  对我来说,分手这件事就像跌倒一样,不管有没有人扶你,最终你还是得爬起来,毕竟不能因为没有人扶就一辈子趴在地上!

  会这样想,也许是因为我真的像大家说的,很坚强。

  也或许是因为,我可能不是很爱他。

  当初与他交往主要是一时新鲜,而且有人陪的感觉很好,短短几星期的交往过程里,还是有放进一点点感情的,至於有没有爱,我不知道。

  这个问题问我最不适合。

  有没有人可以回答我,什麽叫做「爱」?

  我不知道什麽叫做爱。

  所以我可能有一点爱他,不然不会答应他的追求。

  但也不可能非常爱他,不然不会轻易答应分手……不过,这也难说啦。

  反正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不弄清楚也不会死。

  因为没有迫切需要,再加上偷懒,所以这个问题我并不常去想它。

  我觉得这样子比较好。

  不去想的东西通常会忘得比较快。

  ☆  ☆  ☆

  有时候,我站在路的尽头想要回望,可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

  那个声音这样说:楚歌,不要回头。

  我不听话,总是回过头,却发现身後只有大片大片的白雾。每一次回望,入眼都是苍白的颜色。

  跟梦境同样化解不开。

  若是转过身来再往前走,脚步就会踟蹰。

  冷雾弥漫的街道上,冬天萧条地降临。不管再怎样跨大步伐,路程依然如此遥远。

  我总期盼著尽头的那一端有著黄昏彩霞般绚烂的颜色,但围绕在身边的雾,似乎没有散去的意图。

  深夜里,只听得见脚下的鞋踩著红砖步道的声音,连脚步声都彷佛不属於自己。

  抬起头时,偶然可以捕捉到隐藏在冷雾後的星星,但清冷的星光暧昧不明,无法要求它倾听愿望,或赐与一道光。

  如果这个时候下起雨来,我也不会感到意外。

  而理所当然,我没有伞。

  湿的感觉从脚底一路蔓延到鼻梁上,水珠从发梢滴下,如同晨间凝结在叶脉上的湛湛清露。

  不可能是我的眼泪,因为我够坚强。

  可如果这是眼泪,也只有霸王的别姬才可能看见。

  但她事实上是看不见的,因为别姬……

  我的「别姬」,是一个网路聊天室的ID。

  第二章

  「霸王」--是我纵横在网路里的昵称。

  当初栽进网路这个虚拟世界时,这个名称很自然地就从脑袋里浮现出来。原因无它,只因为我叫「楚歌」--霸王四面楚歌的那个楚歌。

  当我使用霸王这个代号时,我没有想到,我会在网路的另一端遇上一个别姬。

  我们的相遇,要从三年前说起……

  ☆  ☆  ☆

  三年一前,我二十二岁,刚从大学毕业,主修电脑资讯。

  有很多同学在毕业前半年就陆续寄出求职信,唯独我,在毕业的时候,还没有打算立刻进入职场。

  我在一家速食店打工,大学四年的一切花费全赚自这里。毕业後,我仍留在这家速食店里赚取时薪六十五元的薪水。

  曾经想过要把它当成正职,倒不是因为喜欢,只是觉得速食店的工作较单纯,所以没有很想离开的欲望。

  反正同样是赚取生活所需,当店员跟当工程师对我来说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当初我之所以选择念资讯,主要是觉得面对没有生命的电脑,比面对复杂的人脑来得简单,并非对玩电脑特别有兴趣。

  有一天,几名意料之外的客人来到速食店。

  他们是我大学时的学长,长我一届。

  这几个学长毕业後便自组科技网路公司,平常我跟他们只是点头之交,谈不上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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