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女色风暴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 页

 

  序

  香艳刺激 铃兰

  跟大家谈谈我最近的痛处好了:

  其实《女色风暴》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写到最后章节,只剩其中两页未写,这两页之所以未能如期完成全因为四个字——“香艳刺激”,可别小看这四个字喔!

  “香艳”,根据东方国语辞典上的注解,意思是芬芳艳丽,多指语涉闺阁的文字:“闺阁”说白话就是房间嘛!

  “刺激”,心理学跟生理学的反应,凡能使生物躯体起特殊感觉的作用,都叫刺激:这里当然不是指坐云霄飞车的那种刺激:

  这两个字合起来就是——房间里的特殊感觉作用吗?

  当然不是,不然我不会写做噩梦或摔下床那种无聊事?

  唉!原因就出在我对“香艳刺激”这种描述没什么概念,也拙于想像;偏偏现在言情小说流行来个几页,对我真是一个头九个大。

  几个月前投《劣女缠郎》那本稿子时,审稿小姐温柔的对我说:“嗯……其实……其实你可以在男女主角的情爱场面上再写得明显一点:现在很多书都会来个几篇:”

  一句话就戳中我的痛处。

  我当然有我由自己的顾虑,我一直不喜欢别人知道我有投稿,感觉好像把自己的爱情观念赤裸裸的展露出来,而我又是很封闭的人:

  所以当我刚上台北来实习教学的表妹告诉我,“我家里的人都看过你的书喔!”吓得我差点当场昏倒:

  这……这不就表示连我很敬重的大伯母也看过?她是那种很厉害的长辈,平时打理自家的生意外,也看小报、捏捏泡沫(就是防止蔬果碰烂装在旁边的装饰品,她很爱喔;)竟然还有时间翻我的书?!

  那我当然不能写些露骨的情节败坏门风啰!

  没想到表妹也对我书中的情爱场面感到不满意,

  “可是我觉得我有写到耶,只是比较含蓄。”我这么为自己辩解。

  表妹干干的笑笑,嘴角微微抽动,“当然,当然,虽然有比较含蓄的写法,但是你的含蓄是没有那个过程,孩子就蹦出来的那种地!”

  听听,听听,这种话竟然从一个即将成为老师的人口中说出:我真为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感到忧心:

  一度,我真想在那两页直接写上四个斗大的字——“香艳刺激”。

  无奈只能观摩众家作者的作品,甚至去租书店借几本十八禁的书刊漫画来研究:

  所以有一段时间,我的脑海全被十八禁的东西占满,头昏脑胀:

  如果有人剖开我的脑袋瓜,一定会掉下铿锵有声的四个金字招牌:

  没错!凑起来就是“香艳刺激”。够厉害了吧?

  对于香港的某位读者,在此郑重道歉,请原谅我还未回你的信,因为脑海里全被这四个字占据:不过你的信我全看过啰!

  楔子

  关于“金色之神”悠远的传说,一直流传在贫瘠而广大的沙乌地阿拉伯沙漠中,为艰困的人民带来一丝希望。

  自古以来天然条件的恶劣——气候炎热、干旱少雨,使得绝大部分的土地全成了荒芜的沙漠,人民除了努力生存,便是依赖忠贞的信仰。

  金色之神的故事,因此产生。

  踏上那尊荣的古神殿,仿佛可以听见那富民族色彩的歌谣,老妇人低吟轻颂的歌声伴随着驼铃声诉说远古的这段传奇——

  金色之神,上天所赐,乘风而至,抚慰悲苦的我们。

  金色之眼,独王所有,雪亮晶明,看尽我们所有的苦难。

  金色之人啊!金色之神啊!悲怜保护我们的子民:

  第一章

  有股力量催促她往前走,迷雾朦胧的景色一如从前,没有改变。她更踏向前一步,天气更形恶劣,强劲的风沙不断拍打她的脸,遮蔽她的视线。

  气候炎热,感觉很不舒服,她根本不想再动,前方却似乎有莫名的东西吸引她、召唤她,让她不受控制的向前走去。软绵绵的土黄色沙地根本寸步难移,每走一步便深陷一分,提起脚步愈陷愈深。

  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她看见一个女人,全身包裹密实,黑色的宽袍在风中飘扬,带着面纱,只露出深邃的眼,神秘的对她伸出手,然后缓慢的指引她的目光落到她身后的大石殿,那是座很旧、却宽阔的庄严殿堂。

  似曾相识的地方,令她大受震撼,没有一丝厌恶,反而有很深的归属感。

  面纱下的女子蠕动嘴巴,似乎想传达讯息。

  “什么?”

  没有声音,只有狂风飞沙,掩盖所有声响。

  “你到底想说什么?”她大喊,嘴里骤然吃了把苦沙。

  对方安静了下来,注视着她,双眼突然进射出金色光芒,刺眼得令她不得不躲藏:

  才这么一闪,她便惊醒过来,猛然的坐直身子。

  意识到方才真实得仿佛身历其境的景象不过是南柯一梦后,杜君年忍不住抱头呻吟,挫败的低喊:“天啊!饶了我吧,难道每个月都得吃一嘴沙才行吗?”也太真实了吧,她觉得嘴里犹存着飞沙的苦涩感。

  瞄了眼床头的钟,才三点多而已,明天要见客户,若睡眠不充足,非顶着黑眼圈不可。她认命的躺回床上,闭上眼,重新培养睡意,但左翻来右覆去,就是无法入眠。

  都是这古怪的梦啦!

  打从杜君年有记忆以来,每个月非得做上几次这种梦不可。仿佛已经根深柢固的刻在脑海,还会按时的浮现在梦境,骚扰她的正常生活,忘都忘不掉:小时候还会哭着起来找妈妈诉苦,及长,已经习惯成自然,见怪不怪:

  千篇一律的内容,全都是她独自行走在暴风沙漠中,冷热交加,她如朝圣者般虔诚恭敬,匍匐身体步步走向神殿。那名奇怪的女人有时出现,有时则不,反正她也没怎么样,就是做些奇怪的动作,不然就指指神殿。

  怪异的是她的眼睛竟会发出金光,如同自己。

  喔!不,不,不,她当然不是怪物,妈妈说是遗传,没什么大不了。不过为了避免引起误会,母亲谨慎的口丁咛她,不可对外人透露:

  “啊!”她打了个夸张的呵欠。

  沙漠!哈,她从没兴趣,至少旅游的时候,没将它列入考虑范围。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母亲为她算过命,指示她三十岁以前不能离开本土,否则会遭遇横祸。

  虽然她是旅游杂志社的摄影师,而且个性好动、崇尚自由,但她也是孝顺的好女儿,兼有那么一点迷信。既然母亲大人下令不准踏出国门一步,尤其是中东地区,她也就听话,乖乖的等着。其实她也略微知晓母亲的顾虑,隐约知道抛弃她们母女的父亲正是那地方的人。

  所以她的轮廓深刻,有点像外国人,也是不争的事实。

  算了!那已经是跟她毫不相干的事情,之前没有,未来更不可能有发展的可能。

  她抛开想像,慢慢的进人梦乡。

  ※ ※ ※

  “铃——”闹钟尽责的准时作响,一只纤纤玉手“啪”的按掉恼人的声音,继续她的春秋大梦。

  直到一个小时后,她才又惊醒,目光对上闹钟的指针,立即慌张的弹跳起来。

  “糟糕,快迟到了。”

  杜君年匆忙的跳下床,奔进盥洗室刷牙洗脸,然后又跑出来,拉开衣柜挑选了一件紧身的套头红色毛衣,配上俐落的牛仔裤,抓起梳子梳顺那头飘逸的长发,用胭脂抹了下红唇,脚蹬帅气的短靴,动作一气呵成,不浪费分秒。

  她甩了甩头发,对镜中的自己挤眉弄脸。

  “OK。”嘴角扬起满意的弧度,她抓起昨晚准备好的资料往外冲锋陷阵。

  一出家门口,各种噪音冲刺而来,喇叭声、人声、音乐声……吵得她脑筋混乱。

  杜君年不讳言自己讨厌台北,不是普通,是非常非常讨厌。

  过度拥挤的人口,而且全是些没有环保概念的人士,拚命赚钱搜刮,没有远见,人文素养低落,搞得台北污烟瘴气,惹人厌烦。

  不过全世界每一个地方都一样,愈繁华的地方就愈脏乱。她好不容易挤上造价昂贵的公车,开始闭目养神,不看外头人车争道、横冲直撞的情况。

  不止她吧。所有的人都对现状感到无力,却不知从何改起,只好随波逐流,走一步算一步,直至老死在这垃圾岛上。

  快到达目的地了,她挤过一个个乘客,挣扎的往前门走。真是折腾人,每天都得上演这一幕,考验自己的体力。

  下了车,直奔饭店门口,跟客户约定的时间刚好到了,没迟到,她为自己喝采。

  一进餐厅便看见她的客户正坐在位置上,没形象的大吃特吃,像要赚足老本似的,真令她倒胃口,而这样的人竟是台北颇负盛名的企业所派出来跟她交涉的人。

  还好自己只是拿些作品给他瞧瞧,不用天天见面。

  . 蓦地,她突然浑身毛发耸立,感到愕然,仿佛有人正虎视眈眈的盯住她,锐利的视线让她觉得不安。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