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两个人的巧合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2 页

 

  「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狗狗的,绝不麻烦妳。」

  「还有,我绝对、绝对不会让牠上妳的床。」

  印象中,似有人这样跟她说过?还是她记错了?

  自那只笨狗进驻,至今正好一个月,王雯君的确有遵守承诺──但仅限于前半个月。早该知道那女人天性喜新厌旧,对任何事物的热度都不可能持久,但她竟还是那么笨那么蠢那么白痴的相信这样的人会有改过自新的一天。活该自己倒霉受罪!

  腿上的那股重量慢慢上移,践踏过臀部,停在腰际,严重打扰她的睡眠;更惨的是她才上床不到一小时!

  第几次了?连日来经历的「狗压床」!

  决定了,以后不管室内通风多差,她也绝不再留半条门缝。

  「滚开。」有气无力的话听来要死不活,无怪对方置若罔闻,不动如山。

  她咬牙切齿,火大了!「我叫你滚开!」

  腰间骤轻,她将头深深埋入枕间,打定主意就算天皇老子来叫也不起床。但当那团热呼呼的毛球钻入被窝中,开始在她怀中磨蹭时,她的决心开始崩裂。

  一阵像是哀鸣的声音呜呜响起。

  喂,她才是最悲惨的那个好吗?牠凭什么发出那种像被全世界的人辜负的鼻音?

  她痛苦地睁眼,撑不开的狭窄视线首先映入的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其眼神的可怜度直逼最高指数。

  「冤有头、债有主,去找你的主人,别烦我。」她咕哝,用力闭上眼,命令自己要置若罔闻。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让她好好睡一觉?为什么一个像她这样从不危害社会的良好公民,要在好不容易自赶稿地狱中爬上来、最筋疲力竭的凄惨时刻,对一只笨狗自言自语?

  对,她知道牠很可怜,被一个缺乏耐性的主人买下,这半个月来吃喝常被遗忘,没人带牠出去散步,只能每天在向晚时分非常可怜地在阳台落地窗前凝望渐渐西沉的夕阳,以落寞背影无声抗议。

  但,这一切究竟关她鸟事?关、她、鸟、事!

  「关我鸟事啊!」终于无法再忽视那只畜生的存在,她大吼一声坐起身,跟身前趴坐的狗大眼瞪小眼。

  很好,看样子她再怎么凶也没用了,显然牠已免疫。

  对峙片刻,她冷冷道:「装可怜是白费力气,我可是出了名的铁石心肠。」

  回应她的,是一声悲戚低鸣。

  将心一横,她拿被单将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密实,打算以此杜绝所有外来骚扰。

  「滚开点,我要睡了!」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 ※ ※

  太阳好大,天空万里无云,蓝得刺眼。

  女人走在路上,未睡醒的双眼不堪阳光折腾,快瞇成了一条线。

  手中牵着一只横冲直撞、因重见天日而兴奋不已的笨狗,加上她昏昏沉沉、被牵着鼻子走的模样,实在很像盲人与导盲犬的组合。

  在险些吻上一根电线杆之后,她用力甩头,想使自己清醒。

  「笨狗!走慢点!」忍不住咒骂出声。

  明明下定决心要蒙头睡自己的,偏偏那一咪咪尚未死绝的善心作祟,可恨!

  这只笨狗究竟想上哪儿去?穿越马路,她决定再过五分钟,无论牠想去哪,她都要使高压手段将牠带回。

  所幸五分钟未到,一人一狗已抵邻近公园。

  公园,原来是公园。喔,对,差点忘了,雯君当时说什么来着?她为了那个什么什么的,要每天到公园遛狗?

  「汪!汪汪!」

  几声狗吠入耳,她低头瞄眼脚边的狗,奇怪那声音怎么显得有些距离?下一秒,另一抹金黄矮影窜至眼前,她定睛一看,才晓得那是另一只博美狗的叫声。

  两只狗像是旧识,一见到彼此,兴奋地奔前,使她险些拉不住系绳。

  「喂!安分点!」她拉紧系绳,很不温柔地命令。

  然后,耳中忽闻疑似招呼的男声。「早安。」

  谁?她抬头,一道修长身影入眼。

  男人身着一件红黑格子长袖外衫,里头衬着件纯白T-shirt,下身是深黑牛仔裤,整体打扮大方又不失帅气。他的发打薄削短,发长未过眼,显得精神;五官端正,最引人注目的该是他翘长的睫毛,无需凑近也能清楚见到;他左耳上戴着一只银色耳环,为休闲感添了分时髦。

  她瞇了瞇眼,一大清早见到这种人物,跟太阳的刺目度难分上下。

  他右手牵着绳,绳端系处显示他是那只博美狗的主人。

  男人本来垂眸望着爱犬,此时才抬头,看清她的面目,明显一愣。

  她则脸色微沉,显然已明白他是何方神圣。

  雯君肯定就是为此人才养狗……不,该说是买钓男工具。而她此刻不能与周公相会,得在此苦命地遛狗,也跟他脱不了关系。

  对,她也承认他是个帅哥,且还是个清爽有型的帅哥,但他同时也是间接的罪魁祸首。她的起床气向来不小,迁怒功力更是一流,此时脸色自然难称友善。

  「妳好。」他很有礼地先开口。

  好?她哪里好了?她困得很。虽然很想发狠骂他一顿,却缺乏力气,当下看也不看他一眼,扯扯手上绳子示意走「狗」。

  「妳是王雯君的朋友?」他问。

  并不打算回复他的好奇,她又拉拉狗绳,才发现那只笨狗根本无视于她的指示,正跟另一只狗好生亲热。「……你的狗,公的母的?」

  「母的。」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只公狗等不及要来这公园,原来跟买牠的人一个样──发情无界线。

  「喂!走、了。」

  她的不高兴任谁都看得出,男人微感有趣。自初见面起,这位小姐对自己就隐约展现敌意;若他没记错,他们的对话明明不超过五句吧?

  他不着痕迹地打量她。

  深蓝色套头上衣,灰色棉裤,白色运动鞋……是比先前那位小姐有遛狗的样子。第一次见到王雯君时,他惊奇竟有人穿那么高的高跟鞋遛狗。

  其实博美狗体型小,运动量不大,不用天天带出门遛,只因他有晨跑的习惯,便理所当然的带狗来散步。醉翁之意在不在酒他看得出来,因此他并未让王雯君有越界亲近的机会,不过眼前这位小姐似无相同意图。

  此时,她似已厌倦与狗缠斗,直接弯身把狗抱起,不顾牠的挣扎。

  「看来妳并不是个温柔的主人。」他打趣道。

  她睨他一眼,口气冷淡:「基于监护人立场,我认为该禁止牠有任何不纯洁的异性交往。」

  未料她会有此回答,他扬眉,忍不住低笑出声。「原来妳才是牠的监护人,我以为是王雯君。」

  他的话让她想起不愉快的事,脸色倏地一沉。若在平时,她可能会祭出唇枪舌剑好好伺候他一番,但现在她委实太过疲累,因此什么话都懒得说,转身就走。

  「小姐!」

  又干嘛?她怒目回头。「敢问有何贵干?这位先生。」

  他怀疑她说的是「先生」还是「闲人」。她说得太快,但辨识起来似较像后者。「妳牵绳上的铃铛掉了。」指向地上的金色小铃。

  「多谢提醒。」她淡淡道:「为了报答你,就送你吧。我想若你拿来当项链应该相当适合。」

  啊,真恶劣的回答。他挑高一边眉,很绅士的没破口大骂,只是目送她离去。瞄眼地上的铃铛,他已能百分之百确定她不喜欢自己。

  不是他自夸,从小他就是人见人爱的类型,父母、师长、上司、同侪,无不喜欢他,这样莫名其妙被人厌恶还是头一遭。

  到底为什么?他当然不知,不过这样的问题并不值得费时深思。

  时间不早,差不多该准备回去了。牵狗走远,回想方才的对话,他竟感到有些好笑。一般人在那种情况下该会动怒,但可能是太少被人恶言相向,所以他才会没反应……或者该说是不知如何反应。

  到底为什么呢?明知不值得费时深思,他却忍不住又想了起来;毕竟他实在不大习惯被人「讨厌」──这理由无聊透顶,却是事实。

  也许下次见到她,可以亲口问问?

  当然,前提是要有「下次」。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他万万没想到,「下次」竟就发生在短短一星期之后。

  这天,他带狗到附近的兽医诊所定期健康检查,顺便替狗洗澡,在座位上等候时,门上的风铃作响,他很自然的看向开启的玻璃门──然后见到她。

  她脸色不大好,嘴唇紧抿成一线,他讶异之余,不禁怀疑她究竟有没有笑的时候。

  她并未见到他,径自走向柜台小姐。

  她们的声音不小,诊所又不大,因此即使无意倾听,对谈仍清楚入耳。

  「请问有没有预约挂号?」

  「没有。」

  「啊,那很抱歉,今天可能没办法为妳的宠物看诊,因为预约的客人很多。不然妳要不要先坐一下?现在还有一位客人不确定会不会来,或许届时可以帮妳腾出时间……」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