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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那次经验之后,她不敢再叫他做任何清洁工作,该让他泡茶招呼客人,心想这种简单的招呼工作应该没问题吧!

  结果他竟然抓了一大把(真的是满满的一大把)茶叶放进杯子里,拿到水龙头下冲水后端上来,差点没让客人的眼珠子掉下来。

  天啊!地啊!谁来救救她吧!

  基于前几次的惨痛经历,元儿十分、非常、百分之两百地确定,他绝对是不可雕的朽木;也更加确信他不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就是个大白痴!

  但看到他认真无辜的可怜眼神,她又不忍心将他赶走,最后只好将他当成菩萨“供”在一旁,只求他不要越帮越忙就阿弥陀佛。

  想不到她这个人见人怕、坑死人不偿命的抢钱魔女,竟然会碰到一个白吃白喝的克星!

  此时,一杯温开水“平安”递送到她手里,还免费奉上一个开心的笑容。“元儿,你的温开水。”这就是他做得“最好”的一项工作,所以元儿都会将倒水的“重大任务”交给他。

  元儿别开眼,不敢看他灿烂天真的笑颜,怕自己会被“煞”到。

  那天收留他后,她回家找了几件哥哥们穿不下的旧衣服免费送他,并让他睡在工作室里。怎知隔天梳洗过后的他,竟然完全变了一个模样,换上的是一张清雅俊朗的面容。

  原来他长得蛮帅的嘛!丝毫不输给那些偶像明星。尤其是当他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是,杀伤力更是超级霹雳无敌!

  虽然她家有一个美丽的傻妹宝儿和一个超级俊美的妹夫,照理说她应该已经看惯这种只应天上有的天人相貌,但他出色的面容再搭上“蠢蠢”的笑靥,还是让她看傻了眼。

  真是的,没事长那么好看干什么?

  “还有什么需要我做吗?”他很勤劳,深怕自己变成别人的负担,可是偏偏他什么都不会,惟一会的是“越帮越忙”。

  元儿连忙制止他的“自告奋勇”。“不用、不用,你只要乖乖坐好就成了。”她实在是收怕烂摊子了。

  喝完水休息过后,她立刻起身开始准备上工,等会儿她要去帮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庆生,听说家长邀请了近二十位的小朋友参加。

  元儿翻出两套五彩缤纷的小丑服,将其中一套交给孟冠。“你去换上这套衣服。”

  她预备穿上小丑服装,并且准备了一些游戏,讨好这些未来的主人翁。

  “你要我穿这套衣服?!”孟冠瞪大眼睛看着手中被强迫收下的五彩服,他从没穿过这么“花俏”的衣服!

  “你不是要帮我吗?”只让他穿上小丑服站在一旁凑人数,应该不会再出状况才对。

  “哦……好吧。”他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从刚开始的为难不愿意,到最后的慷慨就义,前后的挣扎时间超过五分钟。

  “快点去换上,否则我就把你丢出去自生自灭。”她这个苦命的老板都不计身份亲自下海了,她只是个员工还敢挑工作,除非他想回家吃自己!

  寄人篱下的食客没有说“不”的权利,孟冠只能乖乖回房换衣服。

  等他穿上小丑服出来后,元儿也穿上另一套小丑服,正对着镜子戴假发,看到他后,也丢出一顶给他。“你也戴上。”

  这次,孟冠不再费神抵抗,他认分地拿起彩色假发往头上套,可是怎么戴都觉得不对劲,不知道是哪里弄错?

  装扮好自己的元儿,发现孟冠的可爱模样,忍不住笑出来。“哎呀,你戴错边了啦!”假发的前后戴反了,她替他调整过来,“这样帅多了。”

  孟冠回她一个苦笑。这副打扮能帅到哪儿去?

  元儿将所有可能用得上的用具都装进袋子里,最后又丢给他一个红鼻子。“等到的时候再戴上。”

  他瞄一眼红色海绵做成的圆鼻子,乖乖收进口袋里。

  再次检查该带的物品后,她将袋子交给孟冠。“走吧,时间快来不及了。”

  他无言地背起大包包,跟着她的脚步。但她走没几步突然停下来,赶忙跑到电子琴旁边。“差点忘了最重要的工具!”

  “孟冠,过来。”朱老板开始指挥调度,“我拿包包,你来抱电子琴。”

  “是。”身为喽啰的孟冠还是只能听话照办,将手上的包包交给她,自己抱起颇有分量的电子琴。但在搬起电子琴的刹那间,他的眼底却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出发!”元儿走在前头当领队,把所有东西都放进她的smart小车后,启程往金主家出发。

  这时她才发现孟冠的腿挺长的,差点把她的小车挤爆!

  当天晚上,元儿和孟冠一身疲惫地返回工作室,脸上除了累还是累。

  “好累喔!”元儿连小丑装都懒得换下,坐没坐相地瘫软在椅子上,“我现在才知道一群小孩聚在一起,简直就是恶魔的代名词。”跟二十个小孩耗了一个下午,差点没把她给累死!害她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其实今天的庆生会办得很成功,其中有几个家长甚至还想再找她安排以后的庆生活动。只是她一想到还得再跟二十个恶魔奋战,不禁打起寒颤,这还是她第一次不想赚钱。

  孟冠体贴地倒来一杯温水给她。“喝一杯水吧。”他以为温开水是她最喜欢的饮料,因为她每次都要他倒温开水给她。

  “谢谢。”她开心地接过水咕噜咕噜地喝完。其实她最喜欢喝的是热乌龙茶,不过孟冠只有倒温开水的天分,她也不敢再强求更多,以免毒害自己。

  “想不到你蛮能跟小孩子玩成一堆的嘛!”今天多亏他跟那些小孩打成一片,让活动进行得非常顺利。

  元儿好笑的糗他。“我看你玩游戏比那些孩子还投入。”为了带动气氛,他们俩必须跟着玩游戏,有好几次她发现他像个孩子般大笑,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开怀大笑的模样。

  “这是我第一次玩游戏。”他淡淡地说道。

  “第一次?!”元儿微皱起眉头反问,“不会吧,你小时候没玩过?”

  “我没有玩游戏的时间。”也没有玩游戏的本钱,因为怕弄伤手。这也是他经年累月要戴手套的原因。

  从他晦暗的眼神中,她看出他似乎有过一段惨淡的童年,于是试着以轻松的语调缓和气氛:“没关系,既然你来到我的工作室打工,以后你玩乐的时间也就会跟着增多了。”

  她接着又继续说道:“我的座右铭是‘工作就是玩乐’,不但要享受工作所带来的快乐,还要将欢乐和感动传播出去,这就是我成立‘快乐工作室’的动机。”

  要不然以她家的财力,她根本无须出来耍宝赚钱。她就是喜欢看到人们露出发自内心的开怀笑脸,更喜欢满足他们心愿后得到报酬的感觉,因为那全是靠她自己努力获得的回报,与家人的名气无关。

  元儿一番独特的见解,竟意外地解开了孟冠心底的死结。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工作也是可以得到快乐的!

  一直以来,因为不容许任何差错发生,所以工作对他而言是义务也是沉重的压力。

  印象中他的生活只有无止尽的练习,就算是现在已经长大,每天仍要持续四小时以上的反复练习。

  不断的练习和马不停蹄的演出工作,几乎占据了他所有的时间,日积月累的压力让他做出这次的脱逃行为。

  但他很庆幸自己逃了,否则不可能认识元儿这个奇特的人种!

  “你干吗用那种诡异的眼神看我?”害她浑身不自在。

  孟冠又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回道:“其实你长得蛮漂亮的,为什么不打扮一下呢?”

  他早就发现了,她的五官细致可人,虽然身材比一般时下的女生圆润,但是并不影响她的美丽。只是她经常顶着一头没有刻意修饰过的短发,穿着也是不修边幅,每天都是一袭宽松的上衣和牛仔裤,像是刻意掩盖自己的光芒。

  “我喜欢轻松地穿着。”他不以为意地回答。不刻意迎合别人的喜好和眼光,只求自己过得安然自在,这就是她!

  孟冠一语双关地回答:“我也喜欢。”他不但喜欢轻便的服饰,更喜欢如此自然的元儿。

  这几天穿惯了她哥哥的旧衣物,他发觉自己也喜欢上这种简单轻便的衣服,轻松自在、没有束缚,舒服极了,正如元儿给人的感觉一样。

  “就是说嘛,穿这样多舒服啊!不怕脏也不怕皱。”元儿喜逢知己,便开始宣扬穿旧衣服的好处,“真搞不懂为什么有人喜欢穿那种勒住脖子的衣服,不难过吗?”

  他还她一抹苦笑,因为来这里以前,自己就是每天穿那种衣服的可怜人。

  “时候不早了,我去换下这身衣服就走,你也该去洗澡,准备上床睡觉觉喽!”她的语气像个保姆,在她眼里孟冠除了个头大以外,其他部分都像个小孩般单纯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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