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是沐喜,沐圣不自觉地露出笑容。
“谢谢。”他按下通话钮。
“沐喜?嗯,刚进办公室。很好呀,你呢?”
三岁时,他和长两岁的哥哥沭恩遭母亲遗弃在育幼院门口,除了身上的衣物和别在胸前的名牌外,再无任何可供辨识两人身分的资料。
尽管如此,好心的修女院长仍二话下说便收容了他们兄弟俩,不但提供了最基本的吃住温饱,更以最大的包容心与爱心教养抚育他们,让两人得以在一个虽称不上健全、却充满温情关爱的地方成长。
六岁那年,一个大风的冬夜,一阵响亮的婴儿啼哭惊醒了院里的大大小小,向来好奇心最重的他一马当先地循著哭声冲到大门口,就这样,和被包裹在旧毛衣中、哭声震天的小女娃对上了眼。
显然才刚出生没多久的她,由於没有任何出生证明文件,连姓名也不得而知。然而,她与他似乎特别有缘,只见她很快地收起眼泪哭声,睁著一双汪汪大眼,对他敞开了一脸憨笑。
修女院长照例收留了小女娃,不但如此,见她相兄弟俩特别投缘,便顺水推舟地为她起了“安沐喜”这样的名字,而三人也果真如同亲爱的三兄妹般,彼此照顾扶持长大成人。
只是,随著年纪渐长,沐圣很快地清楚意识到,自己对沐喜所抱持的感情,并非只有单纯的手足情谊。
他爱沐喜,以兄长、以朋友的身分,更重要的是,以一个男人的身分。
他会吃醋、会生气,会以沐喜的保护者自居,想尽一切办法赶跑围绕在她身边的扰人追求者,更在心中偷偷怀抱著期望,但愿她终有一天会懂得并接纳他的真挚情意。
然而,命运却对他们有另一番安排。
沐喜终究遇见了那个能令她心动、引她落泪微笑的男人,而他,仍旧只是她从小一起长大的“沐圣哥哥”,永远注定无法成为情人的“哥哥”。
於是,为了沐喜的快乐幸福,他心甘情愿的无条件退出,接下纽约分店的职务,远走异乡疗伤止痛。
算算日子,不知不觉的……竞也快一年了。
“那家伙……呃,我是说靳朗,他,没有欺负你吧?”
就算失去爱她的立场,至少他还能扮演好哥哥的角色,表示最起码的关怀。
“对你很好?真的?可不许骗我。嗯,我知道。你放心,我的厨艺愈来愈好了,下次回去再秀一手给你瞧瞧。什么时候回去?呃……没那么快,现在还不能确定。好好,我答应你,过年一定赶回去围炉。嗯,那就先这样,拜。”
挂上电话。沐圣下禁叹口气。倚在桌旁,他凌乱的思绪飘得有些远了,恍恍惚惚地找不到回来的路。
“别再瞪著电话看了。再瞪上一百年,你的沐喜妹妹也不会从电话里跑出来跳进你怀里。”
神绪一敛,沐圣迅速转身,这才发现始终安坐在长沙发上的人儿。
她一身本季最流行的深紫色丝质洋装,长发挽成了古典的小波浪卷,脸上无懈可击的金色系彩妆让她看起来艳光四射。她白皙修长的双手上并没佩戴任何表链手环,取而代之的,是个盘旋成几何图形的金色指戒。
坐姿优雅的她,自然散发出一种雍容大度气质,是那种因为对自己的清楚自信,从而容光焕发的无可取代气质。
“小姐,你都几岁了,怎么还爱玩这种吓人游戏?”
沐圣一脸无可奈何。
“感谢你的多管闲事。容我问一句,我都已经乖乖听从指示,把你从机场送到饭店,你怎么还赖著不走?难不成你要我专人送到府不成?”
眼前这位美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害自己一大早赶到机场接机而睡眠不足的罪魁祸首,也是红透半边天的纽约时尚界首席名模——Stella,白芷。
说起他和白芷的渊源,实在堪称奇妙。
简而言之呢,就是她心爱的大摄影师靳朗,在回台湾度假期间和他心爱的沐喜两情相悦、坠入爱河,於是,双双失意情场的白芷和他,一个选择重新投入舞台工作忘却伤痛、另一个则下惜将自己远放到异乡纽约。
也许是出自“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互怜情绪促使,原本只是点头之交的两人,竞逐渐成了无话下谈的好朋友。近日来,他更有沦落为白家小姐专用司机的倾向,唉,真不知道他是该额手称庆好呢,还是该大叹自己的识人不明误交损友?
“没办法,谁叫饭店师傅做的甜点特别好吃,你知道,我向来抗拒不了_甜食的诱惑。”
说著,她又随手挑了块奶油泡芙往嘴里送,就连吃相也是一派优雅。
这女人!要是那些整天为了几公克骛肉斤斤计较的女性同胞,知道她嗜吃甜食却偏偏怎么也吃不胖,包准她马上荣登女性公敌宝座!
“既然你喜欢,我马上派专人打包十大盒送上府,满意了吧?劳烦白大小姐自动往门口方向移动,恕我不送。”
见他无意继续刚才的话题,她也下罗唆,单指勾起披挂椅背上的黑色毛皮大衣。
“别说我没提醒你,你的沐喜妹妹早已经是靳朗的人了,再对她怀有任何期待,未免太过愚蠢。”
转身前,她仍不忘丢下这句颇具杀伤力的话。
“彼此彼此。白芷,彼此彼此啊。”
望著她的美丽背影,好半天,沐圣才挤出一抹笑,却满是苦涩。
第二章
“王八蛋臭鸡蛋、不要脸的势利鬼、自大的猪!下次再让我遇到你,我非连本带利讨回这笔帐不可!”希望边走边叨念,一脸的怨气难消。
想到姓安的那张志得意满趾高气昂的臭脸,她忍不住又大大咬了口手上的汉堡,再拚命的使劲咀嚼,恨不得安沐圣就是此刻嘴里待消化的汉堡。
就在她专心致志‘啃食诅咒’安沐圣时,一条从巷里窜出的黑影硬生生撞上了她,将她连人带汉堡撞倒在地,手边的行李纷乱散落,模样狼狈至极。
对方连句道歉也没有,便等不及似地迅速往相反方向逃逸而去。
“要命!你谁不好撞,偏偏撞上我,你是嫌本姑娘今天还不够倒楣是不是?”
希望龇牙咧嘴地朝肇事者吼问,一面顺势揉揉被撞得发疼的左肩,揉了老半天,隐约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她开始进行全身检查,从头顶一路摸下脸庞、颈肩,一直摸到了腰间,这才恍然大悟。
欧喔……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她原本斜挂腰际的霹雳腰包,竟然在短短几秒钟内就不翼而飞。
“小偷!”
才一惊觉,她马上扯开喉咙大嚷,七手八脚的拎了行李拔腿就追,不忘在心里赞叹,妈的,纽约扒手的手法都这么神乎其技的吗?居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一整个腰包!
小贼回头瞧见腰包主人奋勇杀来,赶紧加足马力全力狂奔。
“给我回来,不要跑!”
这杀千刀的可恶小贼,居然敢对本姑娘的身家财产出手,要是让我逮到你,非得让你领教一下我独步天下的无敌霹雳剪刀腿不可!
七拐八弯,进了巷子又出了大街,希望锲而下舍紧追他跑了好几条街,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终於在转角处的咖啡馆前,如愿逮到偷腰包的小毛头。
“哼,你……你再跑嘛,我就不信你有多能跑!想当年在学校的时候,姑娘我可是名、名震一时的长跑健将,怎么可能会跑输区区一名小扒手!”
抱著腰大气连喘,希望差点连话都说下全了,还足不忘趁机自我炫耀一番。
五官长相看似拉丁裔的小夥子完全听不懂她说的话,稚气末脱的脸庞显得有些畏缩,挣扎著比手画脚,似乎在对她说认错人了。
“给我立正站好,不许像只毛毛虫一样扭来扭去的!跑不快还敢学人家做扒手,活该你被我逮到!”
希望一手拎著他衣领,另一手则忙著在他衣服口袋各处搜寻腰包,摸了半天,该吃的豆腐都吃遍了,却依旧毫无所获。
怪了,那腰包说小下小,不管藏哪都很容易发现的呀!
“喂,你把东西藏到哪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听过没?给我老实点,快点交出来!”
“Hey,stop!Whatareyoudoing?”
一位身穿巡逻警员制服、手持警棍的大块头警察,由前方不远处走向拉拉扯扯的两人。
希望先是一楞,随即火冒三丈,妈的,她是招谁惹谁了?这白痴警察有没有搞错?她才是那个无辜可怜的受害者耶,居然敢叫她“史大不”,哼,懒得鸟你!
她眼一瞄、头一撇,大大方方漠视警察先生的存在,继续私人搜查行动。
“Hey,you!Whateveryouretryingtodo,youmuststop,rightnow!doy—ouUnderst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