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出墙小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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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寒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说话,或许有,或许已无话可说。

  范丁思安并不是他的责任,当年母亲请求丁家将女儿改许配给他弟弟时,他告诉过范丁思安,他弟弟的病绝非冲喜所能治愈,然而他这名大夫的话竟不得家人信任,范丁思安甚至告诉他,她只能顺从命运,也满心祈求他弟弟的病能不药而愈,所以她嫁了,既便她真心爱的人是他。

  一个可怜之人,真正可恨的地方,在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听人苦劝却又要他分担她所受的痛苦,而他,没有这个义务,他从来就没有打算成为范丁思安的依靠,让她以为嫁进范家后,就算夫君去世,她还有他。

  但陆红杏不同。

  她比范丁思安坚强,凭心而论,范丁思安会激发男人的保护欲望,而陆红杏太勇敢,就算身旁没有男人,她还是可以将自己照顾得极好,然后拿这个被照顾得极好的“陆红杏”逗他开心。

  也许范丁思安说对了一件事,他挑中陆红杏,是为他自己挑的。

  因为他第一眼确确实实是受了陆红杏的吸引,觉得她好,才让她进范家门,从那一眼开始,或许他的心思便不曾单纯过。

  他的头痛就是由于发觉这个事实,总难免要责备一下自己的迟钝和不良心机。

  “哦……原来有人这么早就心怀不轨啦?”陆红杏听完他的话,食指不断在他鼻尖晃动,心里却真扼腕。要是早早读出他的心思,她早先几年就直接对他下手,这几年的光阴是虚耗浪费掉了!

  范寒江好似看出她的想法,再拿了一块牛肉卷饼放入她手里,催促她多吃一些,一面柔笑,

  “若你早几年对我出手,如果我一直没发觉自己喜欢你,我不会接受你的感情,可能你之前只给我两条路走的选择方式,我会选择永远不回铜鸩城见你,我就是这么别扭的人。”他很清楚自己的性子。

  “会吓跑你就对了啦。”

  “嗯。”他坦诚颁首。

  幸好,她没有鲁莽出手。陆红杏暗暗拍胸吁气。

  而且她算是好运气吧,决定莽撞行事吻他之际,他已经开了窍,否则她就真的只能缩回铜鸩城暗暗哭泣,为她夭折的爱情而哭。

  “你就是不喜欢女人主动示爱,对吧?”

  “倒不如说我不擅长处理这类情况。我不可能来者不拒,但是要如何拒绝得漂亮又太困难,所以——”

  “所以干脆逃开比较省事。”陆红杏替他接了。

  “你说对了。”

  “那么当你发现你喜欢我时,你有没有很震惊?”

  “当然。”震惊到觉得自己航脏,竟然对她有了不该有的想望;也震惊到发觉自己的心,早已不受控制。

  “我刚发觉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我也好震惊。我本来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太依赖你,误将依赖视为爱情,所以为了厘清这点,我让自己坚持独立,不准许自己依赖。可是当我毋需依赖你时,我满脑子想的还是你,我那时就更肯定我喜欢你,想漂漂亮亮出现在你面前;想听你说‘红杏,你越来越美丽’;想跟你一块喝些小酒,聊聊近况:想唤唤你的名字;想象现在这样托着腮帮子看你;还有好多好多事都想跟你一块做。”陆红杏眯眼笑了,笑容好艳,其中又揉和好纯净的纯真,脸颊上有漂亮的红晕,犹如晚霞般炫目光彩。

  “听你这么说,真荣幸。”

  “可是我喜欢你时,每天都好想你,你不回来,我就时时刻刻挂心你,你却不一样,每次一走就是大半年,你要是真有喜欢我,应该会情不自禁想待在我身边,没见着我就浑身发痒,可你没有。”陆红杏想到漫长的等待日子,仍不免要埋怨。

  他非但没有像书里动情的男角儿一样粘人,也没像男角儿见她与其他男人说话便醋劲大发——虽然她还满讨厌这类的男角儿,太过独占及霸道,是很受她唾弃的。不过她无法替自己狡辩,她自己正巧就是这类的女角儿。

  “我不是那种爱上了就非得要随时缠在一块的人,你知道的。”他个性温吞,喜欢一个人时就搁在心底,不见面不代表不喜爱;不见面不代表不思念。

  “我知道呀……”但她是,她会希望和喜欢的人一直一直在一块,最好眼睛一睁开就能看到他的笑容,闭起眼,耳边还是有他的呼吸吐纳声伴她入睡。

  “不过,我想我这性子会开始改变。”

  “嗯?”她眨眨眼,没听懂。

  “如果可以,你愿不愿意到银鸢城来?”

  他越来越……想时时与她在一起,觉得能在她身边,异常的安心。

  “去玩?”上回他也这么问,结果她误会了,这一次要问仔细,省得她又失望。

  “长住。”

  “可是我的家产都在铜鸩城。”

  “在银鸢城再开一家分店。”他很乐意替她将家产全搬到银鸢城去。

  “红杏坊第二?”

  “你若答应,我叫天香在开张那一天在你铺子外签书,拉拢客源。”为了拐她,他开始撒饵。

  “我有点心动了。”想想,要是“如意君”在红杏坊举行盛大签书活动,还怕四城的所有百姓不全挤到银鸢城来吗?

  “再加上月下。”

  《幽魂淫艳乐无穷》的画师,名气响当当!

  “我越来越心动了。”

  “再加上我。”

  “你?你又不是名作者,你想在《幽魂淫艳乐无穷》上写字,说不定还会被客倌嫌弃哩!”唯一会捧人场的只有她。

  “我陪你一起数银票。”

  陆红杏完全心动了。她对钱财看得不重,虽不嫌钱多,但也不会太贪求,她真正在乎的还是他陪着她,至于后头数银票那三字可以替换成任何甜蜜字眼。

  她知道他不爱回铜鸩城,她也绝不逼他留下来,她喜欢他在银鸢城的模样,神情显得自然平和,偶尔和曲府的人笑闹,虽不会太疯癞,但却真真实实地放松。加上她对铜鸩城并没有太多留恋,铜鸩城没有她非留不可的理由,因为她最大的家产就是他,其他的全算是身外之物,再赚就有了,他可不一样。

  陆红杏扯扯衣袖,将肩上的毛披肩朝下拉几寸,连带杏红色的外衫也被拉开一些,露出半片肩膀,尽情施展魅力,身子朝他依近,像只猫儿一般,拿柔软的皮毛蹭他的手臂,仿佛在说“要疼我哦”。

  “不一定要数银票啦,那种事叫小栀子去帮忙就好,我们应该有更忙的事情可以做。”她这暗示够明显了吧?如果还不够,她撅唇的举止更简单易懂吧,随时欢迎他拿唇印上来。

  “招呼客人?”

  “我才不要你去招呼客人哩!你招呼我一个人就够了。”

  范寒江感觉长靴上爬动着一个异物,沿着小腿肚往上来到靴子口,再蹭呀蹭呀下蠕,将长靴的软革一寸一寸褪至脚踝,最后肆无忌惮地在他腿上尽情玩耍——

  范寒江一开始还没弄懂那异物是什么,直到拨冗将视线瞟向桌下,才看到爬行在腿间的,竟是陆红杏穿着粉色小袜的顽皮纤足。

  “红杏,快住脚……”

  “没人会瞧见的。”她继续玩。

  “但是……”

  粉色小袜被踢到一旁,这回的接触是肌肤贴着肌肤的真实触感。

  她的脚掌很是温柔,但碰在范寒江腿上却像烙红的炭火,一磨一蹭间都是热辣辣的碰触。

  “我看到你在吞口水了,喉结滚动了一下哦。”她咭咭直笑,看到他死瞪着眼前的豆腐浆,眼连眨也不曾眨,那尴尬且不知所措的模样真的好可爱。“我真喜欢你,喜欢你淡淡说话的平缓,喜欢你微笑时的笑痕,喜欢你像个傻瓜想对每一个人说我是好姑娘的坚持,喜欢你总是回来看我,喜欢你让我这么喜欢你。”

  她的坦白,使范寒江扬起轻笑,那笑容既是满足,也是骄傲。

  “我也喜欢你,喜欢你笑起来的开朗,喜欢你不被打倒的坚强,喜欢你任性讨着要直喊我的名字,喜欢你像个蠢蛋抱怨我不该拿自己的名声来为你洗冤,喜欢你总是让我禁不住想回来看你,喜欢你让我发觉我喜欢你。”

  “你多说我一个。”她一点也不在意这样被他羸过哦,就算惨败也没关系的!

  “是呀。”

  陆红杏润润唇,神神秘秘地凑到他手臂旁,他自然而然也跟着她的举动将脑袋往下挪几寸,将耳朵主动贴在她唇边,她笑得不仅唇儿弯扬,连眸子也是。

  “只不过,你又挑错时机告白了啦。那番话留着,晚上再说给我听。”

  “你还嫌你打扮得不美吗?我认为你已经很漂亮了。”范寒江经过上回她在牢里不让他趁她穿囚衣的惨况表白心意,对于她的坚持已有相当程度的理解,他也明白姑娘家的纤细心思,当然更愿意配合。只是……那时是穿囚衣呀,现在的她精雕细琢,脸上胭脂水粉美、脸蛋美、衣裳美、发髻珠饰美、身段也美,他真的挑不出半点毛病了,所以更无法弄懂她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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