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别去打扰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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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淡淡一笑。

  公车嘎然停止,她扶着扶手慢慢下车。阳光直直射进视网膜里引起不适,她赶紧低头避开,匆匆走进骑楼,绕进一家书店。

  强烈的冷气带来一记寒颤,神经立即获得舒缓。公车的臭味、母亲的叨念,闷热的阳光空气统统消失了。

  她露出今天第一个真心的笑容,习惯性的走到摆设大众小说的柜子前,拿起一本网络爱情小说。

  其实当个女光棍有什么不好?水瓶鲸鱼笔下的男主角是好是坏再迷人,也不会弃她而去。

  翻了几页,慢慢看出一点兴致来了,她转头想找个舒服的位于坐下,因而游目四顾。

  可是她错了。

  这个举动错了。

  早知结果如此,她应该乖乖站在原地埋头把书看完,甚至留在家里接受母亲的咆哮--

  但,现在说什么都迟了。

  此刻,她的脖子向左旋转六十五度,目光正对着财经杂志区。

  杂志区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正定定注视着她。目光冰冷。

  她脸孔一下子刷白,手脚奇异地发颤。

  她不能说话,不能动,呼吸停止。

  而那张脸孔持续冰冷,也没有响应。

  没有响应,是因为他无法做到。

  是的,他无法,因为他只是远见杂志第一七八期的封面人物。

  言放宇从来不喜欢照相的,因而对着镜头总是浑身冰冷。那冰冷,并不是针对岑茵,然而岑茵确确实实感到一阵莫名的寒意。

  她放回小说,扭捏不安地绞动手指,怔忡着,不晓得该不该过去拿起杂志。

  他……怎么会出现在杂志上呢?

  迟疑地,她近乎僵硬地跨出第一个步伐,又害怕的缩回,眉心皱成一团。

  瞧她笨的,只是本杂志啊!

  终于,她跨出第二步,好象近乡情怯的旅人,远远停在家门不远,原是犹豫,可一举足,却比谁都迫不及待。

  甚至轻微碰撞了别人,也没有稍稍转头或缓下脚步。

  她近乎奔跑地到达放置财经杂志的架子前,停下,轻喘,伸出食指,轻轻刮过杂志表面的光蜡,刮过男人的下颔。她盯着他光洁的下巴,顿了顿,才下定决心拿起它,仔细捧在怀里,翻开第一页。

  密密麻麻的财经信息混乱地拂过眼帘,她微微皱眉,翻过一页页与她永远扯不上关系的报导,很快找到她要的那一节。

  标题似乎就是景气、股市、投资那一类,虽然使用中文书写,但排列出来的效果也不比失落的蒙古文好到哪儿去。

  标题上方有一张宽约十公分、长约十六公分的相片。

  目光的冰冷被隐隐的不耐烦取代了,嘴角扯着不由衷的僵硬微笑。

  她对着他微笑起来,似是非常了解他的怒气。

  买下它,她走进书店附设的咖啡座坐下,对着照片里的微笑微笑。

  「请问可以点餐了吗?」

  服务小姐不知何时走到她身边。

  「……一杯咖啡,谢谢。」

  「我们的咖啡有许多种类,需不需要为您介绍呢?」

  「呃……」岑茵迟疑地摇头。

  迟疑源自于她根本无法分神听见别的声音。

  万千世界,彷佛缩小到只剩她和这张照片而已。

  她飞快瞥了桌上的立牌一眼,说:「焦糖玛琪雅朵。」

  「好的,需要搭配下午茶套餐吗?您可以选择一块蛋糕跟两块饼干,只要一百七十八元,很划算唷!」

  岑茵几乎动怒了。这无礼的女孩,难道看不出她急欲独处吗?

  「不用了,谢谢。」

  女孩终于走了,留下她和他的照片。

  她让自己趴在杂志上,脸庞贴着他的脸,以为可以得到他的体温。结果是,照片确实温暖了,一颗眼泪滴在他眼睛旁,彷佛是他为她流下的。

  她一个人享受重逢的喜悦和苦涩,静静的,感动着,激动莫名。

  这么遥远,又如此熟悉。

  「铃--铃--」

  手机铃声骤响,吓了岑茵一跳。她手忙脚乱地掏着帆布袋,掏了老半天,终于结束那可怕的噪音。

  「喂?」

  「岑,妳猜我看到谁了--」

  「谁?」

  「言放宇,他明天要回来了唷--」丽儿斗志高昂的声音传来。

  她在某周刊当娱乐记者,永远一身干劲。

  「不过不是我去采访他,妳知道,我不是搞财经的嘛。哎,总之明天他就回来啦,妳的机会又来了,要好好把握啊--」

  「神经。」岑茵疲弱无力地苦笑,不晓得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只不过--

  「他有妻有儿。」

  虽然财经新闻她不懂,但看个人资历表还没问题。

  「噢,原来妳知道啦--」丽儿挫败地顿了一下,马上又燃起熊熊斗志。「反正已经分居啦,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妳不是一直忘不了他吗?」

  「忘不忘得了,也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不想去骚扰他。」岑茵说。

  「老天爷!」丽儿忍不住地数落她。「妳想当一辈子女光棍吗?说实在,妳真的不是当女光棍的料。就像布莉琪琼斯--BJ单身日记的女主角--说的:妳要是再不改变,就会跟一个酒瓶共度余生,孤零零的发胖老死,最后尸体还被野狗吃掉。妳连社交圈都小的可怜,就算酒瓶也不愿跟妳共度余生呀。」

  「妳,呃……」岑茵愤愤不平的咿呀半天,想不出什么漂亮辩驳。「……反正酒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喔--」丽儿伸伸懒腰,转着原子笔,换个姿势,同时话锋一转:「妳要是不去追回他,就实在太可惜了。」

  「为什么?」

  「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丽儿的声音飘忽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很多人都很羡慕你们,后来你们也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愉快才分手的呀!」

  「丽儿,」岑茵轻叹:「他的孩子五岁了。」

  「啊?」丽儿听得一楞,五岁?「那又怎样?」

  岑茵又叹了口气。「他出国七年,孩子五岁,也就是说,他才出国一年就结婚,第二年就生下儿子。」

  「咳……」

  「可是我呢?我一直隔了两年,妳才帮我介绍其它男朋友。妳最清楚不是吗?这期间我没有一天忘记他,可是他早就把我忘了。不是吗?」

  丽儿伤脑筋地揉揉太阳穴。「原来妳是这么想……」

  「如果他这么轻易把我忘记,那,我在他心目中能有多少份量?我又该追回什么?我不懂。」

  「可是,我还是觉得……妳至少该见见他的。」

  「为什么?」

  「为了妳自己呀!」丽儿提醒她。「还记得英凯和志达吗?」

  他们是岑茵第二个和第三个男友,都是她介绍的,最后分手的原因,照岑茵的「官方说法」都是因为「个性不合」。

  不合个鬼!

  追根究底,根本是她忘不了言放宇,就是这样。

  「如果妳对他的迷恋没有一个了结,我介绍再多男人给妳也没用。」

  岑茵沮丧地挂了手机。

  这晚她没有回家,甚至忘了打电话回去报备。

  在书店打烊后,她又拦下出租车飞往诚品敦南店,在杂志柜里、在书架上,疯狂寻找他的消息。

  最后抱着一堆杂志,她坐在书店外的台阶上抽抽噎噎地哭。

  她骗不了自己的,她想他。

  可是,他们有机会见面吗?

  他还记得有她这么一个人吗?

  已近深夜三点,盛夏最深的夜色,也不过就是有点沉。

  抬头往上看,大楼与大楼问的隙缝是深蓝紫色的,夜行的鸟儿掠过,飞出剪影般的美丽姿态。

  这样的夜,照理说,她不该听见歌声。

  可是歌声像风,看不见,摸不着,它就是会在最不合逻辑的地方、时间,这样莫名其妙钻进耳朵里。

  歌声是熟悉的,浑厚,撩人,奔放。

  流行天后莫雅感性的低唱--

  「有时候,我以为我不是一个人,

  纵然只买一杯咖啡,只有一张电影票。

  有时候,暗自感动落泪,

  纵然只是一张照片,街上唱传的歌。」

  她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看见一群板族装扮的年轻人,穿著直排轮鞋,提着CD音响往自己的方向溜过来,悠扬的歌声愈来愈近。

  「空气中,为何还有那样的气息?

  闭上眼,为何还有那样的身影?

  那样平静平静的爱和分离,

  怎能牵动沉寂无浪的心?

  以为,只以为,我能说服自己,

  让过去,只是过去,别去打扰他的心。」

  右转七十五度的脖子随着年轻人的滑翔由远而近,又由近而远,变成左转七十度。他们离去也带走莫雅的歌声,无辜至极地撇下她捧着支离破碎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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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岑母坐在藤沙发上剥着花生,极有趣味地对着电视上的爆笑剧,偶尔跟着呵呵笑着。直到看见岑茵背着帆布袋穿过客厅,她站起来,原本上弯的眼角,马上严谨地瞇成一条线。

  「现在是暑假不用上课嘿,妳一个女孩子成天往外跑,三更半夜不回家睡这样对吗?啊外面到底有什么好稀罕?真那么好玩,妳怎么不带我去看看?啊妳到底都是跟谁混在一起?别说我没警告妳喔,肚子大了就不要给我回来,我这张老脸丢不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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