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下恨我的人多得是,不差你一个。」他冷声说道,摇晃着她的双臂,执意问出答案。「你把那些货藏在哪?龙门客栈,还是别的地方?快交出来还给人家!」
货?什么货?!
她该死的哪里会知道,那些货在什么地方。
但是,他不信任她。他认定了,那些东西就是她抢的,就算她否认,他也不会相信!
他不信任她——
一阵痛,揪住了她的心口。她不知哪来的力气,猛地挣脱他大手的箝制,扬手朝他脸上挥去。
啪!
他的脸上,瞬间浮现五指红印。
「你这王八蛋!」她用手抹去泪,想忍着不哭,但是泪水却如何也止不住。「我这辈子做的最大错事,就是嫁给你!」
红色的夕阳,映照在公孙明德阴沉的脸上。
他冷漠的起身,看着她,缓缓回道:「彼此彼此。」语毕,他再也不愿意久留,把哭泣的她,独留在房内,迳自就转身离去。
第十六章
天色末亮,在书楼里坐下一夜的公孙明德,回到两人居住的院落,预备取回朝服。
院落里漆黑一片,烛火末亮,也听不见任何声息。
公孙明德脸色一沉。
毫无疑问的,龙无双已经不在屋里了。
他面无表情,推开房门,点上烛火。
灯火明亮,照映着华丽的花厅、卧房,也照映着红纱飘荡的绣榻。绣榻上空无一人,锦被摺得整整齐齐,未曾被动过。
烛火的光亮,也照映着一地破碎的衣料。大量的衣料,有的灰、有的黑,全被剪得粉碎,散落了一地,旁边还扔着一把锋利的剪刀。
公孙明德只看了一眼,就能确定,被剪碎的,全是他的衣服。
气愤的龙无双,在离去之前,竟把他的衣服剪了!
衣料虽然被剪碎,但是还能隐约看得出,灰袍的袖,以及黑色的衽边,瞧那被剪碎的分量,「受害」的衣服,肯定不只一件。
这个女人,简直不可理喻!
他尚未平息的怒火,再度涌上心头,这回来势更凶猛,宽厚的大掌紧握成拳,紧到连骨节都嘎嘎作响。
一声鸡鸣,透过窗棂,传进屋内。
时间不早了,他要是再不出门,今日早朝就要迟了。
公孙明德眯起双眼,一步步走向衣橱,用最缓慢的动作,打开衣橱的门,心里怒火仍旺。
那个疯女人,要是连他的朝服也剪了,他就只能穿着身上这件衣服,去赶赴早朝了——
朝服完好无缺。
他瞬间有些错愕。
不仅朝服安然无恙,就连其他的衣服,也都还在衣橱内,一件都没少。灰袍黑衽,一件又一件,全搁在原处,不但没少了袖子,也没少了衣摆。事实上,衣橱里的衣裳,全都没被动过,更没遭到剪刀的肆虐。
公孙明德瞪着那些衣裳,半晌之后才回过头来,看着满地的破碎衣料,以及那把剪刀。
他蹲下来,拾起几块衣料。
灰色的衣料质地光滑,触感柔且暖,是男装所用的上好料子;至于黑色的衣料,则有着极细的绣纹,绣纹用了黑线,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看得出是刻意低调,又保留了一丝华贵。
这些衣料全是簇新的,不论是用料或是做工,都是上好的。不难想见,这些衣裳的原貌,该是十分出色的。
窗外,再度传来鸡鸣。
而公孙明德却只是瞪着手中的衣料,一动也不动,久久没有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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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
大雪纷飞,路上行人纷纷走避。
一匹骏马却朝着龙门客栈而来,直到门前才停下。骏马之上,正是刚离开皇宫,就疾驰而来的公孙明德。
他翻身下马,才走到客栈门前,还没踏进去,一个黑衣大汉就身影一晃,高大的身躯挡住门口,微微摇了摇头。
公孙明德早已预料到,龙无双不肯见他。他神色平静,在门前停步,并不试图闯入。
「我没有要进去。」他对铁索说道,声音低沉,眸中的光芒锐利如剑。「我来,只是要问你话。」虽说,铁索也是嫌犯,但他总敬重这男人还是条汉子,不愿意派人拘提,反倒亲自前来。
他看着铁索,一字一句的问:「那几桩抢案,是不是你们做的?」
向来惜言如金的铁索,难得的开了口,直视着公孙明德的眼,只说了两个字。
「不是。」
公孙明德的脸色,稍稍一变。
根据多年来的经验,他深深明白,纵使龙无双的话未必可信,但是眼前这个男人,却是一诺千金,说出口的话,绝不可能有假。
但是,这几桩抢案,不但有了人证,描述全都符合龙无双与铁索。且每次案发时间,两人都恰巧不见踪影,这一连串的巧合,全都指向一个事实。
而铁索却说,抢案并非他们所为。
公孙明德眯眼又问:「这几日午后,你们去了哪里?」
这回,铁索只是摇头,并未答话。
「不能说?」他问。
铁索点头。
两个男人站在门前,僵持不下,一会儿之后,公孙明德明白,再不能从铁索口中问出什么线索,才点头告辞。
「打扰了。」
翻身上马后,他抬起头来,视线望向客栈二楼。二楼的特等席,牡丹雕花窗紧闭着,窗内空无一人,不见那窈窕的倩影。
他收回视线,一扯缰绳,胯下骏马在雪中,撒蹄飞驰。
四周的景物,迅速往后退去,白雪纷飞,让四周的一切,看来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他策马疾驰,心中却思潮起伏,满脑子都是与抢案相关的线索。
纵然铁索否认犯案,纵然铁索一诺千金、纵然铁索没有说谎。但是,这一切还是未能证明,抢案与龙无双无关。
他需要证据,需要确确实实的证据,而不能听信铁索的一面之词,或是信了她昨天夜里,气极的时候,从眼里滴下的泪——
如果,她真的与抢案无关,那么,那几天里,她究竟去了哪里?
雪愈下愈大,公孙明德回到相爷府,在府前翻身下马。门前的仆人,立刻走上前去,预备替他牵住马儿。
只是,地上积雪,比平日难走。才刚走下阶梯,那仆人就猛地一滑,砰的一声,重重的跌在雪地上,摔了个屁股开花。
另一个仆人,连忙跑过来,牵过马的缰绳,不敢让主子久等。他连连鞠躬,赔着不是。
「对不起,相爷,这小子的鞋旧了,在雪地里站都站不稳。」他看着疼得龇牙咧嘴的同伴,好气又好笑的直摇头。「唉啊,不是早就叫你换鞋了吗?」
公孙明德走上阶梯,进了大门,预备回房换下朝服。他走过长廊,踏进积满雪的小径,一步步的踏过积雪。
蓦地,他陡然停下脚步。
相爷,这小子的鞋旧了,在雪地里站都站不稳。
他回过头,眯起双眸,看着雪地上,自个儿所留下的清晰鞋印。
这小子的鞋旧了。
旧了?!
若要论旧,他穿的鞋,只怕比那仆人更旧。
惜物爱物,是公孙家的家训。公孙家所用的衣物,都不是城内有名织坊所做,为求节俭,公孙家几代以来,都是去城外的农民中,寻找擅于制衣、制鞋的人,交由他们制作。
而他脚上这双鞋已经穿了数年,加上他忙碌得很,鞋底的皮革,早就被磨得几近穿底。
但,为什么他走在雪地上,却能安然无恙。甚至觉得,雪势增强后的这些日子,这双鞋比先前更好走了许多。
公孙明德缓慢的低下头,看着脚下的鞋。
黑布缝的鞋面,沾了些雪水与泥渍,却不见丝毫破损,就连鞋底的皮革,也不再像先前,磨得即将穿底,反倒厚而软,结实得很。
这鞋的手工、用料,都是他多年来穿惯的。只是,这双鞋,却不是他先前穿的那双。
这是一双新鞋。
大雪落下,落在他的肩头,他却一动也不动,只是瞪着脚下的鞋。
正巧,夏姨走出厨房时,就见到主子站在大雪里,低垂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她连忙又回到厨房,端了一碗热呼呼的汤出来,走到主子身边。
「相爷,天寒地冻的,您先喝碗汤,暖暖身子。我去找小厮来,替您把朝服换下来——」
话还没说完,公孙明德已经抬起头来,黑眸中闪着不寻常的光亮。
「谁换了我的鞋?」他疾声问道。
夏姨被这一逼问,有些吓着,吞吞吐吐的回答。
「是——是——是夫人……」
「什么时候换的?」
「过年前就换了。」夏姨见主子神色不对,她提心吊胆,却还是鼓起勇气,决定说出一切。「相爷,夫人跟我打听,问出你习惯穿的,是城外孙大婶做的鞋,才冒着风雪,亲自去请对方做的。」
公孙明德的脸色变得更铁青。他竟连朝服也不换,即刻转身,再度牵出骏马,冒雪往城外而去。
银雪压着枝头,城外也是银白一片。
他循着记忆,找着了一间农舍,翻身下马,亲自去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