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恶质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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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为什么要抛弃我表哥而去跟别人胡搞呢?我表哥既年轻、有内涵不说,稳重老成的就象航空母舰一样,才能包容象你这么任性的人。”那绫的问话的方式和她笑容满面的表情真的很不搭轧。

  “我没有抛弃你表哥,我是自动放弃追求他的权利……咦!我为什么要跟你这个死丫头解释这么多?你表哥才三十出头,本钱多得是,缺我这个朋友死不了。”

  “你这就小看自己了,没有你,他是真的快死了。”

  那绫这回可没再笑了,副教授感受到她话里的沉重,心情焦躁起来,“你说他快死了是什么意思?他不会……”

  “一死了之,怎么可能!他是绝不会这样便宜他的情敌的。他是得了流行性感冒,发烧三十九度点九度,感觉快死了。”

  “只是感冒,就得住院?”

  “还吊了一整天的点滴。”

  副教授闻言脸色马上转白,一手捂在嘴上,另一手则握拳贴在心口。“真有那么严重?”他女性化柔媚细腻的动作不经意地流露出来,比那绫所见过的女人还要女人。她惊奇万分,原来副教授在课堂上的男性化肢体动作与说话方式都是强扮出来的,他着女装上重庆森林才是“她”的真性情。这个发现是好的!往后叫他“表嫂”比“表哥的另类情人”来得顺口省口水多了。

  “你快告诉我他在哪一家医院?”

  “别紧张,他已经退烧了。你晚几分钟赶去还是会看到他的。”那绫迟疑了一下,俏皮地伸出舌头。“你得先告诉我,上礼拜五我表哥生日那天,陪你出席‘重庆森林’的男子叫什么名字?”

  副教授愣了一下,不解。“为什么问这个?”

  那绫脸红了一下,“当然要问,我总得让我表哥知道让他吃醋到心肝,心情一蹶不振到得打点滴的男人是谁吧?”

  副教授看了一下那绫,思索几秒,了解这个女娃儿的心事后,为她感到抱歉。

  “还是不要问吧,问了不见得有结果。”

  那绫不答,只是一迳地看着副教授,本蹙在一起的眉毛逐渐耸了起来。

  副教授不慌不忙地解释,“你不要想歪,我不跟你说,不是因为自己对他有遐想,而是他有点邪门!”

  那绫不懂,笑着摇头,“邪门?”

  “我听人家传过说他可能是Bisexual,就算不是真的Bisexual,也是花心萝卜一个。”副教授口里的鄙夷可是藏都藏不住。尤其是那几个被加重音的英文字母,很显然,在副教授的观念里,一个人不管是男是女,不是爱男的就是爱女的,如果两者都爱,那是最最不道德的行为,尤其瞒编任何一方的话更是差劲的“俗仔”。

  “有可能是Bisexual”——感觉睛天霹雳、头昏目眩吗?没那么严重。那绫没担心他是双性恋,倒是很介意他花心的可能性。有点惊讶,但失望更多,她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只好硬着头皮说:“是又怎样?”

  “如果是真的话,你会调适不过来,承受不了。”

  “我只问你他的名字,可没有要你跟他发生性关系,你紧张什么?”那绫不悦极了,“想知道他的名字不犯法吧!”

  “凡事起头都是光从知道名字开始的。”副教授没好气地哼了一句,一会儿才说:“我只知道他的绰号叫Razer(剃刀),搞服装秀的,是我一个美国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我只跟他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在三年前左右,第二次则是上礼拜回台飞机上不期而遇,带他上你表哥的店,纯粹是希望利用他,来让你表哥死心。”

  “你跟他有过不寻常的接触吗?”

  “老天,当然没有!你当我什么?”副教授一副惊吓状,两手警戒地环着胸,好象那绫用话强暴他似的,他引用老莎的名言,“记住,性,是最朴实的疯狂、窒息的莽撞、陈年的甜美,唯有跟你所爱的人在一起,你才能体会到爱情的最高境地。”

  那绫耸了一下肩,扮了一个鬼脸,“我只是问问而已,不需要那么严肃嘛!”

  副教授怕她乱去跟她表哥闲嗑牙,随即解释,“好吧,我承认他长得帅,用颠倒众生来形容他并不夸张,只要见过他的人,都会记得他。不过,有个大前提我必须让你知道,我对Womanizer没兴趣,跟他打招呼全是因为以前见过面,动机很单纯,没有别的意思。”

  那绫想用包包砸这个副教授,卖弄什么洋文?“什么是巫门耐者?”

  “不是巫门耐者,是‘Wo-ma-ni-zer’。喜欢玩弄女人的男人。”

  “那就是风流鬼了,我只想知道这鬼的名字,至于其他的,有机会,碰上后我自己会判断。”

  “他不会久留的,你若太认真,受伤的人会是你。”副教授软下口气。

  那绫知道他是一番好意,开玩笑地回了一句,“我表哥怎么会喜欢上一个悲观又爱泼冷水的‘女人’。”

  副教授不以为忤,反因被她说成女人而娇颜绽放,“抱歉我能给你的资料太有限。”

  “不,事实上是太多了。”多得足够把她心目中的梦幻骑士射下马,那绫落寞地自嘲,但勉强扮出笑脸,“我表哥其实已经出院了,除非他出去补充养分,你现在去他的公寓应该能碰到他,对了,我很欣赏你上礼拜在‘重庆森林’穿的风衣套装,简直经林青霞还要美,你如果回家换件女装再去看他的话,他绝对会高兴的。”

  “谢了。”副教授拿起帐单,头也不回,从齿缝里冒出一句“你为什么不去死?”说完,急速地丢下开怀大笑的女孩离去。

   ★ ★ ★

  那绫喜欢笑,生来就是一个乐观聪明的女孩。

  二十三岁的她有一张清新俏丽的脸孔,手长脚长脖子长的她在国小时就曾被一干“不长进”的男同学讥刺为营养不良的奥莉薇,她不但不以为忤,反而坦诚得意地说:“我从小到大最崇拜的偶像就是大力水手。”既然她自己都很能自我调侃,“望洋兴叹”的小男生也就不再自讨没趣的捉弄她。

  国中时,那绫奉思想封建的外公的命令,转到女校就读,以便降低被无聊男子性骚扰的机会。当时侏罗纪公园这书的作者大概还在用脑子考古,史蒂芬史匹柏大导演还没摆脱票房毒药的臭名,“生命会自行寻找出路”这句话简直是无病呻吟的废话,雌雄同体的可能性等于嫦娥奔月,但坐过牢的人或就读于单性学校的人可能就能体会出一些个中滋味了。

  怎么说呢?在女校,长得高、外表斯文洁净又会体育的短发女生是很吃香的替代品。除了“天王”级人物偶然出现时得坐冷板凳,六年来,意识形态上己被某些同学甚至女学妹变了性的那绫哪一天不是呼风唤雨的过日子。

  “学妹,对不起,学姊今早灌篮时不慎吃到萝卜干,你可不可以帮我买一盒义美红豆冰,冰敷完后,大家顺便解解渴。”说话时,还得学着师哥摆出两脚交叉倚门而立的英姿,并适时适量地眨眨眼。被钦点的学妹能蒙此恩宠,很少说不的。

  尤其遇到特殊节日,那绫收到的巧克力种类之多,厂牌之众,可以在宿舍前另外搭出一个摊子来跟福利社较劲了。但那绫是个重人情味的女孩,把别人的好意卖了或转送给第三者都是不道德的,所以她都会很认份地吞到肚子里,也因此,那绫被台中老家里的长辈嫌不胖的竹影身子在阳历二月及八月前后,总算能绞出一些油来。

  那绫喜欢这样的女校生活,惟我独尊地过着好日子总比被男生讥讽为竹竿好些,至于被人当阳具模型地崇拜抬举着,一辈子大概也只有一次拉风摆酷的机会,不差了啦。

  只不过生命里得不到外校男同学的青睐倒是很吃亏就是了。

  女校八年很快地进去了,姊妹情深一种种感人的画面与点滴都像是迷幻森林的记忆,时间消耗掉变幻森林的法术,就像她舔掉包裹健速糖的糖衣一样快。她与其他同学家逃避现实的精灵闯进了另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象牙宝塔——大学城。

  在那里,她谈了今生第一次恋爱,对象是同系三年级的学长,也是登山社的社长,她会看上他是因为他很高,有主见,擅体育,为人风趣又幽默,巧的是,他看上她也是因为她很高,有主见、手长脚长,具有一般人少有的爬山潜能。于是他们成了“系对”,登高临远成了两人亲密的话题,但只短短两年,关系就结束了,那是那绫这一生中最伤心不堪提及的往事。

  他走后,那绫也休学了、她原本以为一年后自己会复学,但是连拖了两年还是不想,如今四年已过,她不仅错过了复学的机会,还错过了同学的硕士结业典礼,但是她一点失落感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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