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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我与伊伶的“孽缘”

  于恬

  与伊伶的相识,是在一栋雄伟的城堡内(某私立女子高中啦)。在教风严谨与升学压力的笼罩下,大伙儿总是致力奔命于教科书和考卷上,但伊伶除了在课业上名列前茅之外,更不忘涉猎些课外读物。

  若你以为她看的课外读物是些正经八百的人生哲学,那可错了!举凡小说啊!她都可以倒背如流。所以K小说,让我和伊伶结下了“孽缘”。

  想当时疯狂地讨论故事情节、勾勒未来的情人、爱幻想、装浪漫……现在忆起,真是傻得可以,但却多了一份少女不识愁滋味的纯真。

  伊伶也爱画画,记得有一回她拿了一本画册,内页有数张双星奇缘、尼罗河女儿等男主角的模拟画像,我爱煞了其中一张,结果她就阿莎力地撕下来送我,到如今我都还爱不释手地存放于笔记本内。

  除了她本身文笔流畅与细腻外,画笔更有一股将才之气,不亚于其他名家呢!也许哪天她有闲情雅致在小说里涂鸦一番,即可证明我以上所言属实。

  少女的初尝体验是很珍贵的,伊伶的第一次却献给了我……大家可别误会,我是说她小说的“初稿”啦!高中时代她已暗自写些短篇小说自赏,每回写完或到一个段落,就会迫不及待地拿给我阅读。

  这种经验与喜悦的分享到如今仍不改惯例,只要她每出版一本小说,我都会如期收到。所以伊伶小说集,是我书柜上最齐全的典藏,而我也像吃了迷药般,总爱陶醉沉溺于她所框拟的梦幻中,你是不是也有同感呢?

  我最热中的小说情节是关于海盗的。为什么会那么沉迷呢?也许是喜爱那种狂野不羁的男人,带点贵族的气息,像迷雾一样让人捉摸不定,但在权力与刚毅的外表下,却有个渴望被爱的心。而且它的场景总是拉到中古欧洲时代,更增添了神秘与遐想空间,内容必富有挑战性,紧凑的情节,决不冷场,也百看不厌。

  当伊伶说她要为我写一本关于海盗的小说时,我真是受宠若惊,但却也蒙上一层压力,因不谙于写文章的我,却得帮她写序。

  不过,一位好的作家,总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向大家推荐。伊伶的小说日渐纯熟,希望我对她的鼓励与肯定能在此书留下见证。

  人生有梦,筑梦踏实,相信必能美梦成真,伊伶的梦想已在实践阶段,那么你呢?

  而在感情上漂泊不定的朋友们,是否也想找个港湾?希望你们和剧中的女主角一样,能够遇到一个捍卫自己的海盗,谱下完美的结局。

  第一章

  在距离海岸不知有多远的海中央,有一座小岛,由于这小岛的附近暗礁密布,且终年白雾缭绕,因此就算是沿岸村落中经验最老到的渔民、船夫,也不敢冒着生命危险将船驶到小岛的附近。

  沿海的村民称这座神秘而危险的小岛为“迷雾之岛”,传说海盗“银鹰”的巢穴就在这座岛上。

  此刻,在迷雾之岛上的一座石砌堡垒中——

  “什么?那个冒牌货又出现了?”凌世凡擦拭长剑的动作一顿,一双浓眉正不悦地聚拢。

  在他的右手小指上,戴着一只银制的戒指,戒指上有个雕工精细的飞鹰图腾;而在他的长剑剑柄上,也有个一模一样的银鹰标志。

  “是呀!银鹰老大,那个冒牌货简直太可恶了!他不但冒用‘银鹰’的名号和标志,还四处打劫渔民和商船,摆明了就是要栽赃给我们!”

  开口说话的是一个今年才满十五岁的年轻小伙子——杜兴亚,他是这一群海盗中年纪最轻的,不过可别因为他年纪小就瞧不起他,他掷飞刀的功夫可是一流的!

  “现在沿海的村民怨声四起,听说李云昊将军已经奉旨要缉拿银鹰一帮人到案,这下子我们真的被那个冒牌货给害惨了!”

  这回开口的是留着一脸落腮胡的史承杰,他是船只航行时的副手,善使一对弯刀。

  “名满天下的李云昊?我倒是想会他一会!”凌世凡的黑瞳一闪,迸射出凌厉如鹰的光芒。

  李云昊将军是当今圣上面前的红人,听说他不但武艺精湛,而且礼、乐、射、御、书、数样样精通,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虽然那些传闻未必完全属实,但可以肯定是李云昊绝对是个不可小觑的对手!

  “银鹰老大,我们绝对不能轻易地饶过那个冒牌货!”杜兴亚义愤填膺地嚷道:“那混帐做尽了坏事却要我们背黑锅,现在还害得我们成为缉捕的对象,这口气我实在忍不下去呀!”

  “哼!要是被我知道是哪个家伙冒用老大的名号为非作歹,我一定要把他丢进海里喂大鱼!”一脸落腮胡的史承杰亦是气得咬牙切齿。

  相对于他们两人的气急败坏,凌世凡则显得沉稳笃定得多,然而那双炯亮的鹰瞳却仍是泄漏了他的愠怒。

  “放心吧!我会把他揪出来的!”

  凌世凡霍地自座位起身,走到窗边远眺着弥漫白雾的大海。

  海风吹乱了他及肩的黑发,凌乱飞扬的发丝更增添了他原已张狂不羁的气势;比一般人更高大挺拔的身形,使得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慑人威仪;刀凿般刚毅的脸部轮廓,恰如他狂肆霸气的性格;而他此刻紧抿着薄唇和专注的瞳眸,像极了盯住猎物、浑身蓄势待发的狂鹰!

  在这座迷雾之岛上,共有约八、九十个岛民,除了一些老弱妇孺之外,全都是骁勇善战的健壮大汉,他们忠心耿耿地追随着他——闻名东北沿海的海盗首领“银鹰”。

  他所率领的这一帮海盗虽然干的是强抢掠夺的勾当,但却秉持着“盗亦有道”的原则——劫富不劫贫。

  他们所掠夺的对象仅限于富商大贾或是贪官奸商,绝对不会去侵扰那些辛苦讨生活的渔民,他的这种做法在沿海一带有着两极的评价。

  那些受尽贪官欺压、奸商迫害的人,认为银鹰是正义的化身,他用夺取财富的方法来惩罚这些贪官奸商,也算是大快人心。然而那些被银鹰掠夺过的人,却对他恨之入骨,甚至还有人开出黄金万两的奖金来悬赏银鹰的人头。

  那万两的黄金虽极诱人,却是至今没有人有本事将它领走,原因很简单——根本没人能动得了银鹰!

  一来不但银鹰本人的身手矫健、功夫顶尖,他的身边还环伺着许多武功不弱的高手,一般人根本近不了他的身;二来由于银鹰每次“出任务”时,都会以黑巾蒙住他的脸,所以根本没有人知道他的长相究竟如何?

  “大哥,大事不好了!”

  一个女子慌张的声音随着奔跑的脚步声响起。打破了堡垒大厅中的短暂沉默。

  下一刻,一抹娇小的身影奔进了大厅之中,上气不接下气地猛喘着。

  “舞靖,什么事这样慌慌张张的?”凌世凡回过头来看着他的小妹。

  他这个妹妹,从小就跟着大伙儿一块儿生活,甚至还有几次硬缠着他们一起出海去,在长久的耳濡目染之下,养成了她不拘小节的性格,举手投足之间一点儿大家闺秀的气质也没有。

  不过比起富家千金的文静乖巧、温柔娴静,凌舞靖的活泼开朗、古灵精怪却更是讨人欢喜,大家都喜爱这个充满生气的好动女娃儿,甚至还争先恐后地宠溺她,一点儿都不怕会把她给宠坏了。

  “二哥留书出走,说他和李云霓私奔了!”凌舞靖激动地挥舞手中的一封信。

  “什么?世伦和李云霓私奔了?”凌世凡震愕地夺过那封信,匆匆看完后,他那张性格的俊脸上早已布满了怒气。“可恶!早叫世伦别和李云霓走得太近,现在可好了!他竟然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人给拐跑了!”

  这个李云霓不是别人,正是奉旨要缉捕他的李云昊将军之妹,而且更严重的是李云霓原本将在下个月嫁给当地的首富!

  哼!说来讽刺,李云霓原本要嫁的人,就是出黄金万两要悬赏他项上人头的那家伙!

  “没想到平常沉默寡言的二哥,竟然会做出私奔这种‘惊天动地’的事来。一认真爱起来就什么也不管了!”凌舞靖的嘴里虽这么说,但其实她心里倒觉得她二哥的恋情挺浪漫的呢!

  凌世伦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邂逅了李云霓,谁知他们俩就这么一见钟情,继而坠入情网了。

  凌世凡曾经试图阻止过这桩看似没有未来的恋情。毕竟李云霓早已许了人,而且李云昊也绝对不会允许他妹妹嫁给一个海盗的,但没想到凌世伦还是不顾一切地带着心爱的女人私奔了!

  “这个李云霓也真是的!”史承杰抚着他的落腮胡,不赞同地说道:“一个即将出阁的千金小姐,竟然不顾家人和未来夫婿的颜面而和男人私奔,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大家闺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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