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我才是好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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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后,同一部门的王鹏约了他一起到PUB喝杯小酒。一坐定位就猛拍他马屁-

  王鹏就是他销定的嫌疑犯、

  “还好啦,是大家手头上部有自各负责的case在忙,副总才会把这案子放手让我试试。”

  方明霆口头上客气,其实他就是风闻对手公司对这件案子存有极大兴趣,才故意叫李姐将案子交给他,作为”钓饵”

  果然,大鱼上钩了!

  “不过,这份责任对我这个新手来说是稍嫌重了些,”方明霆假装埋怨, “只怕我一个人做不来:而且听说公司不久前才发生没计被窃的事,副总还特别交代我要小心谨慎,尽量不要把磁片带回家,减少资料外泄的机会,这下可累了!”

  王鹏以友好的态度跟他说: “没关系,赶不及的活我可以帮忙。”

  “这……”

  “怎么,怕我会泄密吗?”

  “怎么会呢,王大哥你是公司的元老了,我不信你要信谁?真有需要的时候就麻烦你了。”

  方明霆顺他的意,让他攀交情、装友善,这样他就更容易挖他的底。

  和晶琳的一个月之约,他是非赢不可!

  * * *

  一早醒来,眼睛才一睁开,麦晶琳就觉得整个天花板都在摇晃。

  “好烫……”摸摸额头,她怀疑自己额头上的热度都足以用来煎蛋了!

  “莉莉?莉莉!莉——”喊到第三声…她才猛然想起今天是假日,非但家里的菲佣早就出门去找朋友玩乐,连爸爸都在昨晚就因为公事搭机出境了。

  “糟糕!家里只剩我一个……”轻咳了几声,她勉强起床,扶著墙先去浴室盥洗,想让自己神智清醒点。没用,她眼前的世界仍旧在天旋地转。

  “不看医生大概不行吧?”举步蹒跚地到楼下的保健箱取出温度计量量,三十九度的高温肯定不是睡睡冰枕就退得了烧。更何况她觉得自己已经快昏了!像这种时候,总该可以名正言顺的“差遣”男友了吧?

  拿起电话,她惟一想到的就是拨电话去找新华求救,可是手机号码一拨再拨,就是没人接;再改拨去他家,一样只有电话铃声空响,连干爹干妈也不在:更巧的是,巧巧说过今天要回她外婆家,也别奢望她能来了。这个时候,她脑海里闪过一个人影。

  “不行!不能打给他,否则我……”她甩甩头,想抹去自己脑中浮现出的电话号码,头却更晕了-

  “铃——”

  麦晶琳正准备上楼查阅自己的通讯簿,找看看还有没有哪个肯冒著被感染重感冒病毒,又正好闲闲在家的朋友可以来陪她去医院,电话却突然响了起来,

  “喂?”她晕眩得好像更严重了,她先在沙发上坐下再接起电话:

  “晶琳吗?我是明霆,伯父在不在;我有事情要跟他说一下。”也不晓得是不是泪腺太发达,一听见他的声音,泪水就涌上了她的眼眶:

  “……你怎么了?”他非但没得到她的回答,还仿佛听见了;电话那端传来细微的啜泣声。

  “晶琳,你是不是在哭?”他可紧张了, “发生什么事了?”

  “我发烧了……”她孩子气地边哭边说: “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打电活又找不到半个人……”

  “我知道了,你等著,我立刻赶过去!”

  她话才说到一半就被他焦急的打断, 也不问她病情轻重便已开口说要来看她而立刻挂掉电话。

  这就叫“心有灵犀”吗?刚刚她才想到他,却不晓得自己该不该找他,没想到马上就接到他的来电。把话筒挂回去,擦干泪,一想到他即将到来,原本彷徨无助的她终于安了心,虚软的在沙发上躺了下来……

  * * *

  摇摇晃晃的,感觉像躺在小船里一样舒服只是……头好重,身体好热!麦晶琳勉强自己睁开眼,没想到看见的却是蓝蓝的晴空

  “明霆?”

  视线往左上方移,她看见了他略带忧郁的俊俏脸庞。

  “你醒了?”他微低下头.对著正抱在怀中的病美人露出温柔笑靥,“别担心,我这就送你去医院。车门已打开,他将她抱入驾驶室旁坐好,系上安全带。

  “等我一下,我去把门关上。”跑回去将由里外的所有门全锁上,他才坐上驾驶座,立刻开车载她去医院。

  “你怎么进去我家的?”她一脸迷惑, “是莉莉已经回来了吗?”他摇摇头:“菲佣还没回来,多亏我学了一点‘闯空门’的本领,自己开了门进去,否则就得找锁匠了。”

  “看来我家的锁得换更精密的,还得请保全才行,不然老是我一个人在家多恐怖!”

  他点点头:“我有熟识的锁匠可以介绍给你,以掌纹辨识的那种还能帮你杀到成本价喔!交我这个朋友还能省钱,不错吧?”

  麦晶琳微微一笑,本想开口说些什么,却是一张嘴就咳了起来。

  “你还好吗?”他立刻递了一瓶矿泉水给他,“就快到医院了。”

  “明霆……”

  “嗯?”

  “谢谢你。”

  她勉强牵扯唇角向他微笑致谢,随即又昏昏沉沈地闭上眼。

  到了医院,一针大大的退烧针是免不了,而且由于病况较重,她还得留下来吊点滴,再回家已经是四、五个小时以后的事了。

  晶琳在车上睡著了,方明霆按了门铃,菲佣依旧未回,他只好再当一次开锁大师,才能将车开入庭院:

  进了屋,小心翼翼地将怀中熟睡的人儿抱进卧室,让她安安稳稳的在床上躺平,他才总算松了口气。

  “还好,退烧了。”

  摸摸她的额头,确定已经恢复常温,方明霆才安心地坐在床沿守著她。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睡了一场好觉的麦晶琳悠悠醒转,室内已经几乎要全暗了,看了一下床边有萤光刻度的闹钟,都六点多了,

  “明霆?”

  她瞧见他握著她的手,头枕在床边,累得直接席地而坐,趴著睡著了。

  她没有把手抽回,被他温柔握住的感觉好窝心,让人舍不得中止这恬静的一刻,睡得真香,大概真是把他累坏了吧?也不晓得自己是得了感冒还是爱唾症,害得他去的时候得从屋里一路抱她上车;回家的时候更惨,还得抱地上楼。

  瞧他平常老爱升玩笑,不正经,可是每回遇上紧要关头,他却比仟何人都来的细心、体贴,值得信赖。

  其实送她到医院已经仁至义尽,他大可走人,不必陪她吊完点滴又专车送回;送地回家也就算了,她昏沉沈地大睡,他干脆就直接离开,结果他却像担心孩子病情的慈母一般,守候在床边,累到都不支而席地就睡了。

  真傻!她微笑轻叹一声,虽然笑他傻气,心里却好感动?

  毕竟从她有记忆以来,他还是头一个因为照顾生了病的她,而累到睡倒在她床边的人呢!

  借著透进窗内的夕阳余晖,麦晶琳仔细地瞧著他那张搅乱她心湖的脸。就算他正闭眼睡著,她还是依稀记得他那双晶亮大眼,澄澈的眸子仿佛能看进她内心深处一般,总在彼此对视时令她心慌。

  说真的,他的长相一点也不输给新华,两人都是美男子。不过,新华是带点贵族气息的阴柔美,明霆则是浑身充满活力的阳刚美,完全是不同典型、老实说,她比较欣赏明霆这一型的男人,感觉像是身边随时有个大大、暖暖的红太阳可以拥抱。可惜……相见恨晚……闭上眼,她幽幽地又叹了口气,要她移情别恋,抛弃从小喜欢她的新华,让疼爱她的干爹于妈伤心,这种事她做不到。

  “你醒了吗?”在她叹气的同时,方明霆正好也醒了过米,还打了一个不小的呵欠。

  麦晶琳浅笑回答:“嗯,刚醒来。”

  “真糟糕,要照顾病人的人却睡著了……”他自嘲地说了一句,起身改坐在床沿,“现在觉得如何?”

  “好多了。至少在我眼前的景物不会再转个不停了。”

  “那就好。”他才说完,麦晶琳的肚子突然咕噜噜叫了儿声.害她一张脸全红透了。

  “早上到现在都还没吃,肚子还真是饿了呢!”方明霆没糗她,反倒自己先喊饿, “我去翻翻冰箱里有些什么,煮些清淡的来吃吧!”

  她诧异地问:“你会下厨?”

  他露齿一笑: “看不出来吧?人家是‘父兼母职’,我可是‘子兼母职’,从小就是我爸负责买菜、我负责煮饭,厨艺还不赖喔。”

  “真厉害!像新华他就完全不下厨煮……”话没说完,她就自己先住了口这种时候,怎么想她都不该提起男友的名字。

  “他不适合你。”明霆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让她听傻了。房里忽然完全静谧下来。

  因为不知所措,所以她选扦逃避,把他说的当玩笑话听。她干笑说:

  “该不会你也被我传染了感冒,脑筋开始糊涂了吧?胡说八道的。”

  “大概吧?”他耸肩淡笑, “我下去弄些吃的,你再休息一下。”方明霆没有否认她的说法, 只轻轻在她额头留下一吻便离开—在这种时刻,他不想多言惹她心烦,只希望她能安心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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