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半强迫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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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幸好他的理智还在运作,他深呼吸一口,忍住不去看那兔子的无辜眼神,正想委婉地开口拒绝时,一个清亮的女孩声音在他背后响起,“咦?有兔子耶!”

  他回过头,见到一个短头发的女孩子,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她身边还站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孩子。

  “大鹏,你看,有兔子耶!”女孩转过头兴奋地对身旁的男孩说。

  男孩眨眨眼,只说了一句,“兔肉,好吃。”

  “别光想到吃的!”女孩拍了一不肯的头。

  “你要带那兔子回去,哪天我真把它给炖了!”男孩不甘示弱地回答。

  那男孩说起话来嘴巴不张,嘴里像是含了颗卤蛋一样,吐出来的话不清不楚,乍听之下很难听得出他到底在说什么,听口音应该是个大陆人。

  “我真的好想要喔,我最喜欢兔子了!”女孩依旧红着一张小脸兴奋地说着,就要朝兔子笼走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温宁牙一咬,猛地跳了出来,大声对女孩说:“对不起,这只兔子是我的!”

  第三章

  “这是什么?”程晴捧着米粉回来的时候,指着他身边的兔子笼问。

  “兔子。”温宁故意低下眼不敢正视她。

  “我当然知道这是兔子!问题是它在这里做什么?”

  “这个……我……”他抓抓头,还在努力想理由。

  “你什么你啊?快说清楚,不然我拿米粉刮你脸喔!”

  吞吞吐吐了老半天,他才把来龙去脉说清楚,听得程晴的眼睛越张越大,最后她终于忍不住,伸出一只手作势要他住嘴。

  “兔子很乖不会吵闹——”努力争辩。

  “废话!你听过兔子喵喵叫还是汪汪叫吗?兔子本来就不会叫啊!”

  “它不会乱咬东西。”声音有些示弱,他也知道自己理亏。

  “它被关在笼子里能咬什么东西啊?!”

  “它很可怜……”

  “可怜?那些在流浪动物中心的其他动物不可怜吗?”程晴气鼓鼓地反问。

  “它真的很可怜,你看它的耳朵都受伤了,立不起来了。”他试图向她博取一些同情心。

  “受伤?那不是受伤啦!它是垂耳兔,天生耳朵就是这样的。”

  “呃……”是这样啊?

  “拿去还给人家。”

  温宁头猛一抬,“不要!”

  这么坚定的回答反倒让程晴吓了一跳,但她随即正色,“阿宁,你要想清楚,你在这里不过待上两个月,之后你收拾行李就走了,这只兔子谁照顾?还不是我!”她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自己。“我为什么要收拾你的烂摊子?”

  “可是,要是当时我不要它的话,它就会被吃掉了。”

  “被吃掉?谁说的?”

  “我不认识他,不过听口音像是大陆人。”

  程晴又深呼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

  “阿宁,把兔子还给人家。”

  “不要。”他意外地坚持着,自己都有些不解。

  “阿宁!”

  “我不要!”

  “你闹什么脾气?看清楚现实好不好!”

  “要是你不喜欢它,我就带着它一起搬走。”

  “你到底在想什么啊?”程晴作势就要将兔笼子提走,温宁一把挡在她面前,意外激动地说:“不要再抛弃它了!它已经很可怜了,如果真的没有人要它,那我要!就算我只能待两个月,我回台湾后一样会把它带回去!”

  她抱着一堆米粉愣住,没想到一向安静的他竟然会为了一只兔子这么激动。

  不要再抛弃它了……说着这些话的温宁,有着他自己都没体验过的激动,总是有些苍白、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浮现激昂的红,像是在捍卫着什么。

  他为什么要这么激动?

  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诌是因为他在这只兔子身上似乎见到了自己的身影—他不希望自己被抛弃、不希望自己被忽视,他希望有人疼、有人爱,所以他也希望这只可怜的兔子能被人疼被人爱,不要孤零零地被留在角落。

  人总是会将自己内心深处的冀望投射在其他人身上。

  不想再被抛弃、被遗忘了。

  所以他想好好珍惜保护它,不再让它受风吹雨打,不再让它过着没有明天的日子。

  程晴似乎也懂了他的坚持为何而来,可是这样轻率的决定却让她很不开心。兔子是生命,不是好玩的儿戏,一旦决定要收养它,那就是一辈子的责任耶!而且到时候他走了,这兔子不就成了她的责任?他凭什么替她找这个麻烦?他又不是她的谁?他们才认识不到两天呢!

  两人就这样僵持了一会,直到几声轻微的喷嚏声传来。

  温宁左右看看,却听见程晴没好气地说:“快把兔子带回家吧!外头凉,它快感冒了。”

  低下头,果然看见兔子正站了起来,用两只前脚擦着鼻子。

  他这才发现,这只兔子的前脚和小腹都是白色的,那两只前脚看起来就像戴了白色的手套一样,看起来煞是特别。

  “你还在愣什么?我的米粉都快掉光了啦!”程晴往前走了几步,回过头来喊他。

  “可是……兔子……”他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提着兔笼一起跟上去。

  “一起带回来啦!”程晴越走越快,头也不回地说着。

  算了,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对一只兔子这么坚持,不过看他刚刚那么激动,好像这只兔子是他的命一样,要是不答应,说不定他硬起脾气来,真的带着兔子搬出去。

  她不知道自己是真的也有些同情那只兔子,还是只是单纯地想把温宁留在自己家里。

  她又回头悄悄看了一眼,只见那个总是眉头不自觉深锁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看着兔子隔着笼子,亲热地伸出小小的舌头舔着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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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养兔子的记忆,温宁只依稀记得小时候家里曾经养过一对小白兔,后来变成大白兔,最后有一天变成了盘子里的肉。

  他记得那时哭得好伤心好伤心,不明白为什么大人要把那么可爱的兔子给杀了?那时候爸爸还笑他,一个男孩子为了两只兔子哭成这样,真没出息!将来长大怎么办?

  无奈地笑笑,也许爸爸说得对,他是没什么出息,长大了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工程师,不像大哥那样在美国华尔街上班,年薪好几百万,可是今天他救了一只兔子。

  虽然有些意外,但他隐隐约约觉得,也许是为了要弥补小时候失去那对心爱大白兔的伤痛吧?

  进了家门没多久,程晴把米粉往桌上一堆,便跑进房里去了。

  温宁把兔笼子放在木头地板上,看见兔子有些紧张地站起身来,东闻闻,西嗅嗅,原本无精打采的黑眼睛此刻变得炯炯有神,水亮水亮地打量着它的新家。

  “想不想出来?”他一面问一面就要打开笼子门,却突然被程晴喊住。

  “等等,先别让它出来。”

  “为什么?它一定被关了很久了。”他有点不服气,以为她只是不想让兔子出来弄脏屋内。

  程晴没回答,只是抓着他的手臂把他带到自己房里,往电脑前一推,“看这个。”

  “这什么?”萤幕上有一个很大的兔子头。

  “美国家兔协会的网站。想养兔子总要做点功课吧!你给我在这乖乖把网站内容看完才准离开,要是兔子养不好养死了,我一样把你踢出大门!”

  说完她就要离开,才走到大门,温宁突然唤她——

  “等争……”

  “什么事?”

  “谢谢。”他脸上露出一个舒心的笑容。

  程晴看得有些傻了。没想到他笑起来的模样这么好看!原本老是紧绷的线条都舒展了开来,原本忧郁的眼睛眯得细细的,看起来好亲切,尤其是他的牙齿,洁白又整齐,现在已经很少有男生有这么一口漂亮的牙齿了呢!

  “不客气。”她赶紧低下头。

  奇怪,她为什么要觉得不好意思?比温宁更帅的男人又不是没见过,何必脸红?一定是自己穿太多太热了。

  “阿晴。”

  哎呀呀,这可是他第一次这么叫她耶!

  “什么事?”她只是侧着身子站在门边,不敢回头,怕脸上这副思春表情被人见到。

  “你能不能借我字典?”

  “嗄?”

  “我英文不太好,所以……”他不好意思地抓抓自己的头,原本就微卷的头发被他一抓更乱了,看起来却有另外有一种风味,好似原本紧绷的心情也随着松乱的头发一样,松开了、散开了,于是变得自由。

  令温宁意外的是,对于养兔子这件事,程晴尽管一开始反对,但一旦成定局后,她却是最用心的人。

  不但强迫他阅读所有关于养兔子的知识,她还将家里稍微整理了一下,把一些死角清理干净,免得兔子进去玩得脏兮兮的。此外,她还带着他到镇上的宠物店买了许多兔子用品,花了不少钱。

  在台湾学过木工的阿泽,见两人这么热络,也卷起袖子帮忙钉了一个可爱的小木屋,摆在小小的前院里,说是当兔子的夏日别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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