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她老躺在床上,无法下来走动。
今天身体状况似乎真的好转了一些,能够下床了,她便来到花园照顾母亲生前最爱的玫瑰。
曾经,她为爱不顾一切,如今一切都将要化为句点。她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悔恨?母亲在她离家的同一年就过世了,父亲为此责怪她。多年来,他们父女俩几乎切断了所有联系.她知道是她不对,但否认自己的过去,就等于抹杀小言出生的意义。
为此,她永不言悔。
看着儿子担忧的小脸,她没忘记身为母亲的责任,细细询问:「在学校,一切都还好吗?老师人怎么样?同学都好吗?功课跟得上吗?」
官梓言一一回答,说的都是自己认为妈妈会想听的答复。
「一切都很好啊,学校很不错,老师很开明,同学也都对我很好。我的功课妳更不用担心。」
「那……有没有交到比较好的朋友呢?」自小,儿子就安静沉默,她一直担心他会跟同侪处不好。
「呃,当然有喽。」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官梓言开始顾左右而言它。
不知怎地,他提到了坐在自己旁边的方心语,以及关于他所知道的她的种种事迹。撇开她很烦不谈,其实她还真怪得挺有趣的。
母子俩就在花园里,一边浇花一边聊着学校的趣事,直到官咏兰发现那个小女孩的身影。
「小言,那是你同学吗?」
正滔滔不绝地掰着学校生活大小事的官梓言猛然抬起头来看向车道入口。
果然见到一个鬼鬼祟祟的小身影。
矮矮的个子,长长的辫子,小小的脸蛋,怪怪的笑容。
还会有谁!
他咽了咽口水,本想答:「不是,不认识」的,但方心语已经探头探脑地走了进来。
「官梓言,你走得好快,我差点跟不上。」还好老早听说他住的房子是全镇上最大的房子,因此才可以顺着路找了过来——虽然还是差一点迷路。能找到他外公家纯粹是幸运。
官梓言差点没翻了翻白眼。谁要她跟过来的啊!就说他们回家的方向根本不一样啊。
官梓言还来不及赶人,官咏兰就已经热络地邀请儿子的同学进来了。
「妳好啊,妳是小言的同学吧?不知道妳叫什么名字?」
受到邀请,方心语大大方方地走进来,还连连赞叹着官家的大花园。
「哇,好多的花喔,真漂亮。」走到官梓言母子身边后,方心语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浇花的妇人。
「官妈妈好,妳长得跟官梓言好像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母子。
有礼貌地一鞠躬,她笑着自我介绍道:「妳好,第一次见面,我叫方心语,妳可以叫我娃娃,我是——」
「坚决捍卫爱与和平的地球守护者。」官梓言讪讪地接话,同时堵住她即将出口的一连串劈哩啪啦鞭炮话弹。
女孩愣了一愣,而后甜美地笑开。「哇,你都知道嘛。」还以为他什么事都不关心呢,看来他有偷偷在注意她嘛。
官咏兰不由得笑开。「原来妳就是那位美少女战士啊,谢谢妳跟小言作朋友,要不要进来坐一下,官妈妈请妳吃点心,好吗?」
一听到有点心可吃,早已有点饿的方心语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她也毫不客气,立刻举双手赞成。
「好啊好啊!谢谢官妈妈。」完全没注意到官梓言一张逐渐摆臭的脸。
「真乖。」官咏兰笑。
就着花园的水管洗净了儿子和自己的双手,官咏兰一手牵着一个孩子,往厨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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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起来不像快要死掉的样子。
方心语想。
可小镇上到处流传着官梓言的母亲生了重病,可能活不久了的传闻。
当然,关于她同学这一家子,传闻还真不少。
比如官老爷和官妈妈父女间的心结。
比如官妈妈好几年前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又比如一个母亲带着儿子回到家乡后,与老父亲之间的种种……等等之类的。
总之,小镇流言的运作方式是这样的:
当一件百分之百的事实从东家传到西家时,就已经丧失了百分之五十的真实性。
而当一件百分之五十的事实从南家再传到北家时,最多只剩下百分之二十的真相。
也就是说,小镇流言通常是百分之二十的真相加上百分之八十的渲染。
这是小妈说的。
搬进夏日小镇没多久,小妈就详细介绍了小镇会有的这一类特色,并教她心脏要强壮。
因此方心语深信,任何事情绝对不能只看表面,绝对要深入探索才能获得最后的真实,成为一个名侦探。
好在她并不非常想当个侦探。
但自从见到了官梓言的妈妈后,她真的好希望小镇流言真的只有百分之二十的真实度。或者,更低于百分之二十。
官妈妈好温柔又好美,对她好好,每次见到她都会帮她欺负官梓言。不但拿最新鲜的水果和蛋糕请她吃,还会教她功课。
她是仅次于小妈,她方心语最喜欢的女性之一。
她希望她比小镇传言中来得健康,至少再活一百年。
如同过去这一星期以来的每一天一般,最后一堂课最后一分钟,她便飞快地收拾书包。
终于,打下课铃了。
这头美美在喊:「娃娃,一起回家吧!」她跟娃娃的家是顺路的。
「不用了。」心语头也不抬地答。
那头小月嚷着:「娃娃,等一下到我家看新买的公主芭比。」
新的公主芭比?好强烈的诱惑啊……不过——
咬牙道:「改天吧。」
惨了,拖了五分钟了,官梓言一定又自己先跑回家了。
每次他都走得好急,让她跟不上。
小妈已经关切起她最近这阵子晚归的事。
但她觉得,自己非得这么做不可。
官梓言的妈妈那么开心见到她,让她觉得,她好像正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因此过去这一周来,她几乎天天跟在官梓言后面,回他外公的家。
但有时候还是会跟踪失败——因为路会跑——好吧,因为她是个路痴,对于需要拐弯的路线,她实在无法应付。(幸好从她家到学校的路是一条直线)
好不容易终于收拾好书包,拎了便当盒,就要飞奔出教室,却不料在教室外的走廊一鼻子撞上正站在那里的——
「官梓言!」捣着撞痛的鼻子,方心语眼睛先是大瞪,继而伸手揉了一揉。
确实是他本人没错。
他还没走啊?放学都过了五分钟了耶。
官梓言摸摸也被撞痛的鼻子,看着眼前这个矮他半个头的小女生。
今天她依然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他猜方心语的妈妈只会梳这种发式,不像他妈妈会梳很多女孩子的发型——已经够小的脸蛋在长辫子的拉长效果下,看起来似乎又更小了点。不知道有没有巴掌大?
只见她圆圆的眼珠子黑溜溜的滚来滚去,嘴角像要大笑似的咧了开来,但终究没有大笑出声。
幸好如此,否则他肯定转身就走。
但她只是要笑又没笑地问:「官梓言,你在等我吗?」有可能他终于被她的诚心诚意感动了吗?有可能吗?
不愿意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官梓言脸色臭臭的,有点不甘愿地道:「我是在等一只乌龟。」收个书包居然要花五分钟!
方心语连忙转动头颅四处张望,只见走廊中、校园里,一片兵荒马乱,人潮大多一窝蜂涌向校门口,准备排成路队回家。
除此之外,四下无人,只有他与她。
所以——「乌龟?」她指指自己。「是在说我吗?」
他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要酷地道:「哼,今天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家?」
「要!」乌龟立即变身为兔子,飞快地跳向他,捉起他的手牵着。「走吧,我们一起回家。」感动啊,老师说的故事原来是真的,铁杵真的可以磨成绣花针。
相较于方心语的激动,官梓言脸色为难地看着自己被紧紧握住的手,涩涩地道:「只是一起回家而已,不用手牵手吧?」
「NO、NO、NO,一定要手牵手回家才能算是一起回家喔。」之前她都嘛跟小月或美美一起手牵着手回家。她非常坚持地说。
坐在她身边两个礼拜,已经非常熟悉她个性的官梓言,只得退一步道:「可是我不想让别人看到,很丢脸,会被别人笑。」
「为什么会很丢脸?」好奇宝宝举手发问。
「因为男生跟女生是不流行牵手的。」放眼望去,有在牵手的全都是女生跟女生。他觉得这是一个摆脱她的手的好理由。「跟妳牵手会影响我的男性气概。」
「什么是男性气概?」好奇宝宝再度举手发问。
「就是男性气概嘛!这么简单的事妳都不知道?」
「男性气概」究竟是什么意思,其实他并不是很清楚,但绝对跟男生不能跟女生走得太近的那条不成文规定有关。
要不是妈妈昨天又问起方心语,还说很想再看到她,他才不等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