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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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早来敲我的房门。我们划了船,吃香肠面包,走遍整个剑桥大学,在图书馆里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间是三号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气是新装的,很暖和。从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条河。这是一间美丽的房间,这也是一间美丽的大学,而菲腊尊路斯,他是一个美丽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网球,我们在河里游泳,再去看一场电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钱,我不让他付。晚上他来我的房间,我们研究了半天国语,什么字该是尖音!什么字该是圆音。我教了他一苜词。

  词说:「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见明年花更好。

  知与谁共。」

  我问:「你看得懂吗?玫瑰?」

  他说:「我或者不大会骑脚踏车,但是不至于笨到你想象的地步。我懂这词。」

  「你喜欢吗﹖」

  「我喜欢它,我也喜欢你。」

  「谢谢你。」我说。

  到了外国,我是寂寞的,没想到可以与一个英国男孩子谈辞,通常连中国男孩子都没有这种兴趣。我喜欢他,真的。我认识许多会讲国语的外国人,他不过是其中之一,没有什么稀奇。但是他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孩子气?廿五岁不算太小了,是什么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种气质使我在剑桥多留了三天。

  我帮了他许多忙,关于功课上面的疑问。

  他说:「下次我见你,我们可以谈秦可卿的问题了。」

  他还是对红楼梦有兴趣。

  后来下雨。我们靠在伞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间酒吧,专卖啤酒,开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们两个人买了瓶甜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来。他告诉我他的故事。

  他是独生子,在德国留学两年,德文好得离奇,功课一直不错,毕业后暂时还没有打算,不过以他那种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后他问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怀疑的问:「你家很有钱?」

  「没有什么钱。」

  「外国学生多数有钱。你父亲开什么车子?」

  「不过是麦塞底斯三五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还说没钱,你怕我绑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问。

  「当然能喝。」这不是假话。

  不过半瓶子马添尼是多了一点,我有点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吸引我了。因为他有文学家的脑袋,却有科学家的体格。

  我问,轻声的问:「你爱过人吗?」

  「爱过,很痛苦。」他也轻声反问:「你爱过人吗?」

  「嗯,后来闹翻了。」

  「为什么?」

  「因为他坚持蝴蝶是毛虫变的,我说是梁山伯祝英台变的。」我解释,「你明白?人各有志。」

  「梁山伯祝英台?」他问。

  「我明天把这个故事告诉你。」我说:「你的教授该自杀,连梁祝都不告诉你。」

  「我该早点认识你。」他说着用手点了点我的鼻子。

  「为了你的论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脸。笑了,「你说是不是为论文?你在曼彻斯特,跟谁一起玩?」

  「玩?我没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脸。然后是鼻子,然后是唇。

  我说:「玫瑰,当心,我们才认识了三、四天。」

  但是在这酒吧里,每个人都搂着每一个人,他们开始唱歌。我不会唱,只是默默的欣赏着。

  玫瑰抓着我的头发不放,仿佛一根根的在数。我转头看他。

  他说,「多么奇怪的头发,这么黑,这么亮,几天洗一次?」

  「你不是说以前也有过中国朋友?」

  「她染了头发,而且熨得一个个卷卷的。」他说:「告诉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头,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没有办法,因为养下来就如此。」

  「你不大喜欢我是不是?」他问。

  「为什么?」

  「你答我的问题,总没有温柔的感觉。」他说。

  我说:「玫瑰,剑桥达尔文学院没有你不行,我没你可绝对活得下去,别担心,我不懂温柔,否则早嫁出去了。」

  「至少这个微笑是温柔的。」他说。

  「谢谢。」

  「你喜欢剑桥?」

  「嗯。」

  「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说:「看,我没有男朋友,而且我在这里,也不想讨论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这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吻一个陌生男人,我已经颇为入乡随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欢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过更柔和的肩膀,我认识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边说德文。我自然听不懂,但是却很悦耳。然后他说法文,我的法文还可以,他说:「……如果我们是爱人多么好,你可以到我房间来睡一觉。」我用法文说;「滚你的蛋,你这只大狗!」他笑了,摇着头,然后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说:「你真可爱,你真可爱。」

  他有点醉,他不承认。我也有点醉,我也不承认。我拿出烟来抽,他说是坏习惯。他真健康。

  我说:「你不但身体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说,「我的思想脏得很。」

  我笑了。

  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大方,坦诚,学识这么好,人也长得帅!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却不得罪别人。是的,我们认识才三、四天,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们谈着谈着谈着。

  我觉得很累。我问:「玫瑰,我们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们走回去。还在下雨。凉得很。英国就这样,有太阳就暖和,没太阳就阴,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他搂着我,送我回旅馆。

  旅馆的房间很小,他替我擦干头发,等我换了衣服,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然后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当我像小孩子一样。我伏在床上,有点感动。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写信给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

  他拨开了我的头发。「我爱黑头发,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他轻问:「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

  「家?哪个家?在台北家,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另外,是橙色铁锈色的花。在曼彻斯特,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欢这一类颜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我都喜欢。」我说。

  「你后天才走?」他问:「你走后我就谢了。」

  「不一定。」我微笑。

  「请多留几天。」他说:「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净,也便宜得多。」

  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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