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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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家人不讨厌我,渐渐承认我是她的「男朋友」,其实我有没有爱上美丽呢?我并不知道。爱在这年头,也得有目的,最普遍的目的是结婚。我觉得娶美丽是不可能的,她太天真,太不成熟,她自己像一盒糖,因此把世界也看作一盒糖。她一点也不关心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事,我给她看张爱玲的小说,那一本小说搁在架子上足足一年没动过。她什么书也不看,一切知识来自学校,只会念几句唐诗,并且认为很了不起,因为会考居然得一个良,她喜欢李白的「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就是这么多了。她的英文是标准殖民地的英文,本来也有资格出去留学,自从她父亲去世之后,她就一心一意陪着母亲,不想远离了。

  美丽……其实也就是一个很肤浅的女孩子。我妹妹不大喜欢她,妹妹对美丽的批评是:「美则美矣,毫无灵魂。」美丽是美,小巧玲珑的身材,却处处长得均匀,皮肤白,五官端正,眼睛大得令人吃惊,洋娃娃一样的神情。每个男人看见她都会一呆,每个男人都会觉得她漂亮,不过与她共忧伤共患难,就不一样了。

  她父亲去世的时候,她天天哭得眼睛红肿,面色发青,一件毛衣一条裤子团得稀绉,佣人开了饭也不懂得吃,一下子就落了形。我天天在学校里抄了笔记,到了她家,解释给她听。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同学两年了,还有两年可以毕业。但是说句老实话,若不是她,换了别个同学,我一样会为她或是他做这些事。同学们是明白的,她也是明白的,我是一个滥好人。

  这样对她,我并不是乘虚而入。

  反正带了功课笔记上她家做,也等于自己温习,一举两得。

  有时候零用有多,我也买点水果。她喜欢吃比较名贵一点的水果,像小芒果,吕宋来的那种,或是蜜瓜之类的,我总是设法逗她开心。才二十岁的女孩子,忽然没有了父亲,也够可怜的。

  她的母亲是个老式女人,常常静静的,坐在一边,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们这样的关系,继续了一年。美丽的功课进步了,她不是一个十分好学的女孩子,得过且过,偏偏我们这间「专上学院」及格率很高,很合她的心意,她拿了稍微好的分数,就高高兴兴,闹得无人不知。我虽然无可奈何,却也拿她没办法。这种举止原本是最最讨厌的,但是她长得好看,而且大家很久没有看她的笑容了,饶是如此,有几个女同学还是哼了一声——「还不是家明帮她的!找到个免费勤务兵,就高兴成那样子。」

  我不响,我是她的勤务兵吗?

  这时候美丽已经渐渐恢复原状了。她买了许多高跟鞋穿,我不喜欢女孩子穿高跟鞋,稍微一点点,很优雅的,那就无所谓,可是高至四、五寸,我就厌恶,跟她说了几次,她说:「我矮呀,不穿不神气。」

  妹妹冷眼看我,也冷眼看她。

  妹妹说:「美丽根本不是你心目中那种女孩子。」

  我微笑。

  「美丽这种人是天生嫁到中等家庭去,与妯娌打麻将讲是非的,虽然相貌好,但是一点点气派与风度都没有,虽然不至于沦于小家子气,但是我觉得你会比较喜欢潇洒一点的女人。你跟她在一起,开头是基於同情,是不是?现在却成了习惯,当心事倩会有麻烦呢。」

  或者妹妹是对的。

  我喜欢洒脱的女孩子,一种……很自然自由的女孩子,而美丽,每次我们上街,我总得坐在客厅等她一个半个小时,这是她母亲陪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希望有一天,美丽可以有点进步——把手袋往背上一摔,说:「走吧!」可是不行,她走步路我都得扶着她,日子久了,我有点疲倦,好像我是一个医生,她是病人,既然把她的病医好了,久久留着不走,没有意思。心是两个人一起变的。

  有一次她问我抄功课的时候,我就说:「不能次次都抄,考试的时候不明白,也没有用。」

  「可是我考试不都通过了?」她不悦,「你老是骂我。」

  我说:「我怎么会骂你呢?通过考试是最容易没有的,但是你到底学了多少,你自己有数!」

  她更气了,不理我三日。我想妹妹说得对,我们俩在一起,真的已经成了习惯了,即使她令我烦的事很多,但是我还是喜欢得到她的笑容,她的娇嗔。

  三天之后,我带了糖果,带了花,也带了该给她抄的功课上门去,我们又和好了,是不是和好得跟当初一样,则不得而知。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我的文凭上有一个「优」字,她的文凭上没有。但是美丽还是很高兴,她胸无大志,能够拿一张这样的文凭,已经很不错了。我们在一起两年,亲戚开始问我们几时筹备婚礼。

  每个人都问,问到最后,连美丽的哥哥、嫂嫂、妈妈都问起来了。美丽是很坦然的,她只管吃管玩管睡,一切有责任的事情,名正言顺的往我头上推,我只好尴尬的笑。

  目前组织一个小家庭,谈何容易,房租多少钱,家具多少钱,伙食多少钱?美丽当然会有嫁妆,可是难道我去花她的钞票不成?我还没打算吃软饭。

  妹妹说:「是不是?现在骑虎难下,娶个洋娃娃放家里,有什么用?你的一生完了,她的一生也完了,我不明白,也许所有的婚姻都是这样胡里胡涂结合吧?你应该再到外国去深造几年,廿二、三岁的人,急急结婚,干什么?」

  妹妹说得很对,可是无端端耽搁了美丽两年,这两年来,她进是陪我一个人,出也是陪我一个人,一个女孩子有多少青春?我总不能一走了之,再叫她等三年四年。

  我们订婚了。

  美丽说:「我最不喜欢钻戒像芝麻绿豆,一排密密麻麻的,都得用放大镜看才清楚,那还不如不戴!要买就买大方点。」

  这一大方就是几万块钱,我们去选了一只一克拉的钻戒,戴在她手指上,居然也很体面,因为她的手指很纤细。

  她很高兴,美丽就是这样子,小小的事开心很久,小小的事,也不开心很久,她觉得宇宙以她为中心,她不管其他的事,也不想其他的事。

  不过她并不坚持什么订婚舞会,我就满意了。

  这个时候,妹妹有一个女同学自外国回来,住在我们家里,由妹妹招呼她,头几天我忙进忙出,也没有见到这位贵宾。有一日中午,我才进门,就听见客厅里有两个女声,一个是妹妹,另外一个自然是她女同学了。

  只听见她们在吃饭,妹妹大声的说:「这鸭头不比那丫头……」

  有人马上替她续了下去,「哪里去讨桂花油?」

  两个女孩子哈哈的笑了起来。我心里罕纳,难怪妹妹不喜欢美丽,美丽不看红楼梦,看了也不过当消遣,决不能与她这么应对如流。我好奇的推开了饭厅的门。

  只见饭桌上放着一锅冬瓜鸭汤,消暑美品,妹妹正在吃鸭头呢,见了我,她嚷:「来来,哥哥,跟你介绍一个人,这是小田,读美术的。」

  我微笑着看小田,就呆住了,她正拿碗喝汤,穿一件蓝白条子的衬衫,一条牛仔裤,头发长得不得了,统统束在脑后,皮肤晒成一种金棕色,眼角微微向鬓边飞去。脚上穿平跟凉鞋,一只鞋落在地板上,看上去有说不出的不羁,有形容不出的味道,实实在在的一个女人,美丽就是缺乏这一份气质。

  我与美丽认识这么些日子,始终以礼相守,也就是因为美丽只像一个洋娃娃,没有这一种动人心魄的吸引力。这位小姐因为女人味道实在太重了,成熟而温馨,因此顿时令我觉得「我是个男人」,而不是勤务兵,监护人。

  我装作很自然的坐下来,但是从那一分钟,我知道我的心已经变了。

  我们三个人说着历代的小说,历代的画,历代的诗人词人,我们谈的都是歪论,可是却谈得兴高采烈。妹妹拿出了冰冻葡萄酒,大家便痛快的喝了起来。这个女孩子很爽朗活泼,知识很丰富,我想我的倾慕之色,是十分形于色的。

  这顿午饭吃得太久,以致我与美丽的约会也迟到了。我迟了半小时,她气炸了,瞪着眼不肯放过我。

  我并没有酒意,可是我说:「我早来也没用,也得等上一年半载的,等你换了一双鞋子又一双鞋子,你把那换鞋的时间来看点书,就不会这样以赌气,使小性子渡日了!」

  美丽更气了,把我自她家轰了出去。

  我毫不在乎的回了家,到了家,心里却有点后悔,这话要说,该早说,现在说有什么用?太迟了。总而言之错在我,不该拖到今天这种地步。美丽是个双脚永远不肯踏实的女孩子,她的美貌害了她,使她自以为是公主。把她宠成现在这样,我也有责任吧?老实说,这是我们两年来第一次闹意见,以前我无论心中多别扭,都不开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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