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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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她算不上美丽。

  或是活泼。

  或是可爱。

  或是健壮。

  只不过有那种出世的姿态,目无下尘得如此自然,仿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太骄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来那一日,便自觉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无香味」的那一种。偶然在她头发里,只是一剎那,可以闻到一点点草药味,那种牌子的洗头水带着股青草味道。

  然后见面的次数多了,我觉得她五官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当她偶然笑的时候,她的神态像一个婴儿。而且她不是学生,她已经在工作了。她在一间律师行里做女秘书。

  她赚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师行会付三倍的薪水请她这样的人材。但是她情愿留在异乡。她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廿五岁。有时候看上去只有十五岁,有时候却有三十五岁。

  我在读医。我最后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过是一个男人。在这里,可以说话的中国人并不多,言语无味的中国人则特别多。我有一辆破车,我送过她回家,她常常只说:「谢谢,晚安。」然后就走了,从来不抬头,好象从来没把我的样子认清楚过。

  她住在一层小房子里,一个人。我认为是寂寞的,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识是不能问这种深入的问题。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饭出来,车经过她家,我看见窗口的灯光还亮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停好了车,去按她家的铃。她来开门,光着脚,穿著牛仔裤,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岁,脸上很惊异。

  我看得出她没有讨厌我。于是我陪她聊了一会儿。她泡了茶让我喝,我们东南西北的说着话。

  她自己没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后,她脸颊上泛起了极其美丽的一抹红色。那一天晚上,我觉得她是个美丽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们真谈得很多,不知道话题自哪儿来,一直说到半夜,幸亏是个星期六。然后我也开始喝她的酒,那是马添尼,喝了不多,我没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够的勇气吻她。她没有拒绝,我心里面打着问号:她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吗?我有点罪恶感:如果我也想占她的便宜,就没有资格问这种问题。她的身体很软很动人,我没有想太多,我的功课压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个调剂。

  开头我只当她那样。一个调剂。

  早上,我起床穿衣服,有点羞惭。她背着我很清楚的说:「不要挂在心上,昨夜我没有喝醉。」

  是的。她廿五岁了。她应该知道她在做什么事。所以我走了。

  我始终觉得她是一个很随便的女子,随便与男人上床的,而且事后叫那些男人不要挂在心上。

  我有种吃了亏的感觉。男人总是男人,男人娶老婆,要王宝钏式的,男人找女朋友,要玉女型处女型的。

  我没有见她两个星期。

  她也没有找我。一切好象过去了。

  但是我想念那个晚上,真的我们谈得这么开心。而且我记得她身体的柔软。她的头发不滑留手。她的唇温暖馥郁。我想念她。

  我开始打听她。人们对她的意见使我惊异。

  「啊,那个目中无人的女孩子。」

  「啊,她,什么都用银子,银子打火机、银子原子笔,银子这银子那,发了财似的。大概赚一半,向家里要一半。」

  「倒没听说她有男朋友。」

  「没有,她没有男朋友你想追求她?算了,她哪儿瞧得起我们?有点自知之明好,何必去招她嘲笑?我们还养不起她一个小指头。找老婆,讲实际,找女朋友,讲投机,我不敢上她的门。」

  她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女人。没有人说她随便,没有人说她是众人乐园。这里有几个中国人?每个人的嘴都坏,恶事传千里,由此可知她并没有恶。

  然而她对我是随便的,而且她没有解释何以对我如此随便。我应该怎么办?

  我买了两打黄色的玫瑰,一瓶马添尼,去敲她的门。

  她来开门,屋里仍然一个人。我并没有事前通知她,由此可知她常常只是一个人。

  她穿著牛仔裤,换了一件松身的罩衫,她接过了我的花与酒,她的直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一边脸,我伸手替她拨开了头发,我吻了她。

  开头总不过是玩玩。开头总不过是调剂。那是开头。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我爱上了她。

  我随便几时来,她总是一个人,好象永远在等我,地上摊着各式各样的书:法律的、会计、速记、小说。她并没有第二个男人,我是唯一跟她睡觉的男人。

  她并不是个随便的女子。

  现在我爱上了她。

  四个多月了,我爱上了她。她还是那种漠然的态度,不经意的——「好,你来了,欢迎,冰箱里有吃的,这一点点我贴得起,你不来,拉倒,我不会求你,互不拖牵。」

  秋天来后,她开始瘦。在我眼里,她一天比一天美丽。

  今天我比她早起。房间里很暖,窗子开着一线,供新鲜空气透进来,白纱帘微微的动着,屋子里是静默的。

  她还是维持着那个姿势,睡着。

  现在我对她很清楚了。她说得不多,但是我留心着一切。

  她以前在家有过一个很好的男朋友,后来闹翻了,男的结了婚。

  她父母很有一点钱,她又是家里唯一的女儿。

  她很静默,很少笑,读了太多的书。她只在微醉后话特别多,那个时候,我最爱她。她从来不喝得烂醉,总是适可而止。我们相处得很好。

  不久大家都知道我是她现在的男朋友。

  但是我能娶她吗?我不明白的事也太多。好象她对我这种完全信任,或是完全放任的态度。她从来不问问题,我不来,她不问为什么,我来了,她也不问为什么。女人什么芝麻绿豆都谈条件,女人其实都是变相的妓女,只是在代价上,责任与义务有点差别。对我来说,太太奶奶不过是对着个固定的顾客长期卖淫,还顶闷。谈恋爱的女孩子,第一件事便是叫男朋友付车钱请吃饭,请看电影,然后男朋友便开始得寸进尺,最后一步也还是上床。这样分析大概是不对的,妓女嫖客没有感情,夫妻男女朋友有着充份的爱,然而这爱是长久倒还好,可惜又是短的多,翻了脸个个恨不得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倒不见嫖客妓女有这么冲动。

  只是她不一样。她真是公道。她不问我的过去未来。

  她待自己是一个人,待我也是一个人。或者当我不在她身边的时候,她想念我,或者她并不想念我,但无论如何,她尊重我的自由。

  我不是她的附属物,她不是我的影子,我们仍然是两个独立的人。

  仅是我没有别的女人,她也没有别的男人。

  我想娶她。

  当她醒来,我会说我要娶她。

  白纱窗帘轻轻的拂着,秋末的风带着很多的寒意。

  我坐在地上。我沉思,我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

  我耍她嫁给我。纵然我养不起她一个手指头,我还是要向她求婚。她并没有叫我养她,她不是那种女人。

  我转向她,我看牢她那只鲜红寇丹的手,雪白的手,这手很快将属于我。但是这手,现在不也已经属于我了嘛﹖

  我吻了她的手背。

  她转过头来,睁大了眼睛。她醒了。

  我把枕头叠好,扶她半坐在床上,用毯子盖好她,又关好窗,免她着凉。

  我说:「有要紧的话跟你说。」

  她仍然看着我。双手叠在小腹上。她不出半句声。

  我说:「你肯嫁我吗?」我的语气是很郑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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