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如此,凌秀毕竟胸次不凡,一边供职,平日还是不忘抽空读书,博览群经 ,总怀有大志。他的长官就曾经当人称他,“上马能射,下马能文,既可勇进,又 擅深谋;将来能够步青云之路,有一番作为的,除了他没有别人!”
闵正有这样一位允文允武的门生,自然得意,总只有在见到他,才露出生活里 少见的一丝笑容。
现下,凌秀长步来到恩师面前,深深一拜。
闵正忙将他揖起,开口便慰勉,“凌秀,这趟路辛劳你了。”
“恩师,这本就是凌秀的职责所在,何辛劳之有?”
闵正要他入座,他倒先转向真真,唤了声“真妹妹”,深深看她一眼。
真真脸又热了,觉得他那眼神别有-种蕴涵,一种意味,待把头重抬起,凌秀 已经掉过身去,落了座,神平气定,毫L畏样。
这么一来,真真不免认为是自己多心,赶忙定定神,正要关照阿釆为两位爷儿 奉上银耳汤,好让他们边吃边谈,回头却见阿釆立在一旁,手捧着漆金边的托盘, 一双媚长的眼睛一半儿垂一半儿睇──尽盯着凌秀不放。
这阿采并不是闵家带来的仆婢,而是“霞外居”这座邸园的旧人,二十了,还 未配人,生得颇有些风情,平时未见她有什么卖弄,这会发现她勾着眼稍儿瞄凌秀 ,真真只觉得奇怪。
凌秀却不觉得奇怪。阿釆注意他,他早知道,一向只装做不知。阿采将一盂银 耳汤摆到他的几上,胳臂弯撞了他一下,他依然端末不变。
真真领着丫头退去了,她身上那缕兰麝般的芬芳,彷佛仍在凌秀的鼻端上飘忽 未去,然而他不许自己再分心,他与恩师还有正事要谈。
果然闵正很快问话了,问的是此行的结果。
凌秀开门见山道:“徐参将和刘大人都表示,对付凶番,不宜姑息。”
这个答覆,显然是在闵正的意料之中,故而他点了个头,却陷入沉思里。
原来,对于此次水沙连番乱,闵正一直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 不愿大张旗鼓的入山讨剿,因为事情的开端,也不过就是汉番交易的一个冲突罢了 。
起因是,在地有个富贾詹福九,专与番人互市,以盐、布交换番人的皮货;又 曾入山开垦,占有大片番地,地方上还有点势力。
半个月前,内山的哮天社番携了一批熊皮,下山找福九交易,却因为条件谈不 拢,番人悻幸离去,忙乱中,错把属于福九的几捆鹿皮也一起带走了。
“我派人去追,不过想索回我的鹿皮,”詹福九在向闵正投诉时,这么说道: “哪知哮天番凶蛮不通道理,不得已只好动武。”
动武之下,不但拿回鹿皮,连带把番人的熊皮也一并夺了来,占为己有,而这 一部分,福九隐而不说,只道:“那哮天番受伤回到部落,心有不甘,竟纠结族人 ,下山夜袭我宅,伤了人丁,还抢了钱货,扬长而去。”
詹福九原不是个好惹的人物,立刻聚集壮勇数十人,各配有刀枪利器,入山追 击,将一干番人全数格杀。
余番惊怖,逃窜至深川,不敢再出。
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福九却来面求闵正讨番,理由是──趁胜追击, 肃清余孽,对于水沙连一带的民心,也有安定的作用。
闵正却认为,这场事件里,哮天番并没有太过分的举动,福九也已经将一干闹 事的祸首格杀,算是示了惩戒,没有必要再兴事舋。
但是福九毕竟是地方上得力的人士,游说乡里,把一件杆格渲染成了番乱,而 使得民心沸腾,讨番的呼声四起,都要求闵正做主。”
闵正为官一向爱民,在这种情形下,只好将此事重新加以考虑。讨番不能不有 兵助,因而派凌秀去征询营参将和同知大人的意思,如今,得到的答覆都是愿意襄 助。
沉思了半晌,闵正心中依旧挣扎──大兴兵戎,实在不是好事,何况,哮天社 番说来亦不算大过……闵正感到如此为难,少不得要与得意门生做最后的商榷,他 问:“凌秀,讨番之议,你是否也赞成?”
凌秀的一张俊脸,突然一变而为冷肃。“内山番性,一向凶悍,得剿之便剿之 ,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他连说话的口吻都变得斩绝而冷硬。
这也难怪,凌秀自己就是凶番手下的牺牲品。
宋父本是彰化地主,家道殷实,地与番界,对番人十分地友好。不料,一年番 乱,乡民尽被屠害,连凌秀的父母都不能幸免,双双受击而惨死。
那一年,凌秀才十五岁,抱着父母的尸身,恸哭到昏死过去,躺了三天三夜, 众人都以为他小命不保了──谁知他又吐了一口气,悠悠转醒过来,发誓要为父母 报仇。
这便是当初凌秀弃文从武的关键。
闵正将凌秀接回家中,着实照料了他好一阵子,后来凌秀跪辞老师的挽留,坚 决投入行伍。
他自小习骑射,怀有武艺,由于复仇心切,在平番的战役里,表现得格外骁勇 ,第一战就立了功,北路营里人人称他是“小壮士”──从此,他成了讨番的第一 猛将。
听了凌秀斩钉截铁的回答,闵正叹一口气,讨伐哮天番既已成了大家的共识, 他也不能不做出决定了。
当下他吩咐,“凌秀,明日你且邀集地方代表,前来共商讨番大计。”
凌秀双眼立刻出现灼灼的锋芒。“是!”他从命,且言:“如果决定用兵,则 事不宜迟,否则恐番社相互联结,势力坐大。”
“不错。”闵正也同意。
“讨番需要调集官兵,也得召募乡勇,力量够,可一举破敌。”
师生两人略谈了一下军事。在闵正敦促下,凌秀把一盂银耳汤吃了。他唯恐劳 累闵正,不敢久留,不久便告退,出了汲文斋。
这时候,近黄昏了,总算从山那头拂来一丝习习的凉风,稍解些燠气。
他过庑廊,来到前进花木扶疏的庭埕,这里是“霞外居”最宽敞怡人的部位。
说起来,“霞外居”这座三进的园邸,规模并不大,建道也没有别致之处,不 过坐落的环境,依山傍水,的确可称得上幽丽。这本是水沙连一名乡绅的旧园子, 听说闵正要来养病,特为出借给他,并且留了几名仆工婢子,供闵家使唤,如此周 到,闵家十分感激,即使屋舍有些什么不全之处,也不挑拣。
埕上,设有石板叠起的花架,石榴、海棠开得正盛,不免落花纷纷,凌秀一行 过,落花便成了他的靴下泥。
“秀哥哥!”花间响起一声呼喊,随即一道小影子扑到了他脚下。
凌秀笑着,把一个约莫三、四岁,穿着青衫红裤的娃儿抱了起来。“小枣子, 最近乖不乖?有没有动不动哭得青青惨惨,变成一颗枣子呀?”
这便是真真的幼弟,小枣子,有这绰号的由来。小枣子出生不久丧了母亲,生 性十分惊怯,常常啼哭,身子也娇弱,看来比实龄要瘦小,小脸没有巴掌大,却生 得眉清目秀,十分讨人惜爱。
听得凌秀对他调侃,小枣子嘟起嘴来否认。“我、我都没、没有哭,我、我很 、很乖,”
他一急,说话便口吃,逗人得很。“我和玉姑姑在看金鱼。”
他回身朝半月池那头一指,凌秀眺望过去──半月池前,一名身形瘦纤的妇人 ,慢慢立了起来。
她穿着纱绫上衫,系百褶裙,一身暗蓝,发髻上只一支白玉簪,人显得相当素 美,却有一张幽怨酸白的脸──因为三十岁不到,已做了十年寡妇,空闺里只有过 不完的霜冷日子。
闵正的妹子,闵玉,早年配的是粤族名流,出嫁时也是风风光光的。谁知道大 喜之日,还未送入洞房,新姑爷却在酒席上饮过一杯黄梁,竟就无故暴毙了。
姑翁哭天抢地,怨来怪去,所有罪咎还是归结到刚过门的新娘子身上,一口咬 定是闵玉命里犯了白虎,活活克死了姑爷。
可怜闵玉的遭遇,实在是古今少有的惨事。在夫家苦苦熬了二年,不知受尽公 婆多少的谩骂和苛待,甚至屡屡被迫跪在亡夫的牌位之前,自忏是不祥之身,几度 想要寻死,都不得解。
消息传到闵正耳朵里,他大为气愤,道:“可以居孀,可以守身,不能非人矣 。”
意思是,要人守寡,要人不贰嫁,那还能说,但是不能要人过着没有人道的日 子。于是,起了一乘轿子,亲自去把妹子领了回门。
闵玉回来后,上门说亲的也还有,可是那二年在亡夫家中的毒太深,始终自认 不祥,早把姻缘之念给断绝了,从此只是心如死灰的度日而已。
后来闵正丧了妻,真真到底年纪尚轻,替代不了母职,做姑姑的强打起精神, 把娃儿抱过来照顾──她诸事不管,就专只拉拔这个没娘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