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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在台北的角落,有一处立着「童话部屋婚友社」的招牌,显而易见的,这是一间为人牵红线的现代月老庙。

  这间婚友社是由四名二十出头的女孩共同经营,她们大学一毕业,就接手这间约有五十坪的屋子,透过她们的巧思,将牵红线的重责大任一肩担起。

  谁也想不到,这四名年纪轻轻的女孩们,在短短几年之内,便在台北的婚友界闯出了名气,因此吸引不少中高阶层的单身男女前来报到,寻找自己的真命天子、天女。

  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作——缘分。

  缘分一旦上前来敲门,任谁都没有办法闪躲,也没有办法拒绝。

  门上的铃铛一响,代表顾客上门,也代表有人好事将近。

  一名西装笔挺的男人轻推开玻璃门,他有着一九○高壮的身材,配上手工制的黑西装,帅气得教人移不开视线。

  他有着英气逼人的外表,长及肩的黑发不羁的散落在耳后,英挺的眉宇之间有着说不出来的魅力,尤其他一双深邃的黑眸,只稍一眨眼,就会迷倒所有的女人。

  这男人,是极品中的极品。

  「欢迎光临——」婚友社的社长苏依嫚,自资料中抬起头,原本脸带微笑的她,一见到眼前的人时,笑容马上从小脸敛去。

  对她而言,眼前这男人是不速之客!

  「想我吗?小嫚嫚。」男人有着一副好听的嗓子。

  听着男人的问候,再笨的人也能知道他与苏依嫚是旧识。

  同在办公室中的另外三位同事,全都亮起看好戏的双眼。

  这男人有点眼熟。正在以电话与客户确认资料的钱小盼,骨碌碌的黑眸并没有离开他的身上,反倒是欣赏起男人的长相。

  至于洪樱桃也抱着「看免钱」的心态,自无聊枯燥的帐簿中抬起小脸,盯着有一张好皮相的男人瞧。

  「嫚嫚,有客人耶!」天真又搞不清状况的唐喜璃,一见到有客人上门,不管对方是什么来历,就扬起「狼狼鹤」的笑容。

  「你来这干嘛?」苏依嫚瞇起一双眸子,盯着那张迷死人不偿命的俊颜,然而口气却是不怎么好。

  男人倒是没什么反应,只是咧嘴一笑,更增添了他的魅力。「小亲亲,好歹我们也认识二十几年了……」

  「请不要跟我装熟。」苏依嫚一脸嫌恶的看着他。「元旭纬,少用你那个恶心的笑容对我,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元旭纬一脸了解地说:「我们难得一见,妳看见我还是一样这么害羞。」

  害羞个屁!差一点,她的形象就这样毁了,好在她有关修养的学分有修足,不至于让她破口大骂。

  「别在那里五四三。」她没好气的说着。「有事快说、没事快滚!」

  见她像只母狮般扬起利爪,元旭纬不怒反笑,似乎早已习惯了她这样的态度。「妳这里不是婚友社吗?难道妳都是拿这样的态度对待客人?」

  「我们不缺你这种客人!」她气呼呼的说着,别人不了解元旭纬,但她可非常的了解他,就连他的骨子坏到什么程度,她也比别人更加了解。「而且,像你这种三天一绯闻、五天一新闻的男人,找上婚友社不是很可笑吗?」

  「可是我真的需要妳的帮忙。」他就像一只打不死的蟑螂,极厚脸皮的扬起笑容,完全没有被激怒的样子。「还记得前不久,妳来找我帮忙时,答应我的条件吗?」

  当他一提起「条件」两字时,苏依嫚整个身子定在原地,到舌尖的怒话又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没错,她没有话可以反驳他!她确实是和他立了契约。

  可、可是她会找他帮忙,完全都是为了笨蛋唐喜璃,并不是为了她自己呀!一想起为了帮唐喜璃解决困境,她只得找来元旭纬,充当联谊的男主角,与社里的女会员约会。

  然而就这么一次,她又注定被他吃得死死的!

  苏依嫚整个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刚刚那张牙舞爪的模样已不复见,只剩一脸垂头丧气。

  「敢问元大少爷,有什么事非要我帮忙不可吗?」她以要死不活的声音问道,眼里有着深深的哀怨。

  「跟我回老家一趟。」他的声音不疾不徐,脸上依然挂着一抹笑容。「这件事若没有妳的帮忙,我过不了这一关。」

  「到底是什么事?」呜,她真倒楣,当初谁不找,竟找上这个混世大魔王!

  「我爸妈最近很积极的要帮我相亲,所以我需要妳充当我的女友,这样我就不必相亲了。」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精明的他,早在心里有一套应对方法了。

  「开什么玩笑!」她的反应如他预期般暴跳如雷。「你要我去充当你的女朋友!?元旭纬,你神经病呀!你爸妈都认识我耶,况且传到我爸妈那边怎么办?」

  没错,她很倒楣的与他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两人从小就是邻居,只不过他大她五岁,从小就以小霸王的姿态欺负她,只要一有任何捉弄她的机会,他都不曾放过。

  所以她讨厌他,非常的讨厌!小时候被他欺压过头,大人们却认为他们是很登对的一对,还曾经想要撮合他们,是她死命不从才逃过一劫。

  待她一满十八岁,考上台北的学校,便迫不及待逃离他们的视线,一并逃离元旭纬的恶势力。

  只是,他却又阴魂不散地从嘉义跟到了台北,说什么身上背负着两家四老的期待,要他上台北帮忙照顾她的一堆鬼话。

  妈呀,她逃到哪里都摆脱不了他,二十四年来,没有一次完全甩掉他!

  「这样不是刚好吗?」元旭纬并不觉得这是困扰。「反正妳也老大不小了,如果苏爸跟苏妈知道我们在交往,更是会放心不少,这样妳也不会被他们老叨念说没男友、不结婚,所以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你……」他看不出来她正在拒绝他吗?「你又知道我没有男友了。」

  一听到她大声的说着,他脸上的笑容一僵,最后又笑开。「像妳这么没有女人味的女人,有哪个男人会要妳?」

  「你……」她咬紧牙根,气得脸红红。「青菜萝卜各有所好,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别人不一定这么认为。」

  他敛下眸子,眼里有着一抹复杂的光芒。「契约在这儿。」他从西装内的口袋拿出一张纸。「违约的人……」

  「够了,我知道了。」她想抽走他手中的契约,却又被他收回。「不过,不一定要我当你的女朋友,我是开婚友社的,要什么样的女孩都有,一定会找到你梦想中的女孩。」

  「宝贝,妳好像还搞不清楚状况。」元旭纬叹了一口气。「我身边女人不断是没错,可我这趟若是将她们带回家,不就代表我想要定下来吗?那对我来说是一种威胁耶!

  而且那些女人一定会对我纠缠不清,所以我必须找一个对我并没有兴趣的女人——就像妳。反正妳不是从以前就对我没兴趣吗?所以我相信这样一来,威胁性就减少一半了。」

  「你这样欺骗女人的心,总有一天会下地狱。」她气得牙痒痒,从以前他就是女人缘不断的男人,然而却不曾见过他认真的与女人交往过。

  「我会把妳的话当作赞美。」他露出一抹完美的笑容。「那就这么说定了,过几天我会来接妳一起回嘉义,不吵妳工作了,我先走一步。」

  他说完,与苏依嫚的同事一一道别后,潇洒的离去。

  该死的元旭纬!苏依嫚气得粉拳紧握,恨恨的盯着他离开的背影。

  「唷,有人走桃花了!」不怕死的钱小盼,在一旁火上加油。

  「鬼才走桃花!」苏依嫚火大的说着。「我跟他是仇人!」

  仇人?钱小盼与洪樱桃对看一眼,最后笑着耸肩。

  「难道他是妳那个青梅竹马小冤家?」洪樱桃咯咯笑着。「不错呀,他还特地找上门来,要妳当他正牌女朋友,多棒。」

  苏依嫚抿着唇,似乎有理说不清。「若不是为了收拾小璃闯出来的祸,我和他根本不用扯上关系!」于是,她狠狠的瞪了唐喜璃一眼。「这件事大家都有份,妳们非要替我分担一些不可!」

  「开玩笑,关我们什么事!」洪樱桃皱皱鼻子。「我们能帮妳的就是分担妳去嘉义时的工作。」

  「姊姊,认命吧!」钱小盼扯了一抹诡异的笑容。「妳不在的时候,我们会好好挑起婚友社的大梁,所以别担心,妳安心的去厚!」

  苏依嫚瞪了她们一眼,没好气的哼了一声。

  她就知道,一旦和元旭纬扯上关系,准没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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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她和元旭纬的孽缘,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说尽。

  他们是同一个村子的邻居,原本她在五岁之前的日子,一直都过得很悠游自在,且她在众人眼里还是个娇滴滴的小公主,直到他搬来她家隔壁之后,一切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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