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阿sir热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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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骆同森个性执拗,勉强也没用,于是骆强拉开橱子,指着里面几件熨烫得笔挺的西装、衬衫说:“这些要不要带去?不然,连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

  “带去干嘛?”那些衣服骆同森平时很少穿,只有在乔装办案时,才派得上用场——干这行就是这样,扮猫得像猫,扮狗得像狗。

  未来一段时间,他不必再客串衣着光鲜、上门豪赌的公子哥,或是西装革履、身怀巨款买毒的败家子,甚至应召站里急需女色的嫖客……离开这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罪恶城市,未尝不是好事呢!

  “对了,那个李小姐你觉得如何?”骆强忽然问。

  “哪个李小姐?”骆同森不解地问。

  “那个跑警政新闻的李小姐,哪个李小姐?”骆强没好气地提示。”我看她对你挺有意思的,我帮你和她联络好不好?”

  “道不同,不相为谋。”骆同森断然应道。除了十四岁那年、情窦初开时,所倾慕的那个隔壁班女生之外,还没女人能在他的心海里激起浪花。

  “那女警队那个呢?你们是志同道合……”

  “爸,拜讬,我不是女人就好耶!”

  女警队的“那个”是“哪个”,骆同森不知道,也不想问,只感觉养父像古时候的大脚媒婆——撮合一对,是一对!

  “真那么喜欢当王老五,就让你当一辈子的王老五。”骆强破口骂。“我告诉你,以后有人替我捧骨灰坛,你没有!”

  “你知道我会替你捧骨灰坛?我计划扔到桥下去的耶。”骆同森气他说。

  “你他妈的!”骆强笑起来,挥过来一拳。

  骆同森敏捷地跳离一旁,抬出阶级来玩。“骆先生,你涉嫌以下犯上,即日起停止所有职务,静候司法判决。”

  “骆同森?”骆强咬牙唤道。

  “有!”骆同森装乖巧。

  “我觉得该叫你‘骆驴’才对!”骆强笃定说。

  “你不是说女人是世界上最靠不住的动物,你还把你儿子往火坑里推?”

  一个欢场女子造就骆强一段心酸恋情,也造就他王老五的生涯。骆同森懂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心情,三不五时也会陪他说说情绪话。

  现在,这件事拿来做借口,最恰当不过了。

  “你别拿蕃薯比鸡腿!”骆强啐他说。

  “你说你是蕃薯?”骆同森装蒜说。

  “你是蕃薯!”骆强没好气地戳着他的胸口。“有爱情,这里才会有感觉,现在它只是在单纯压缩血液而已,你懂不懂?”

  “能压缩血液就够了,不然还想怎样?”骆同森比着鼓动的胸膛。“难道你认为心脏应该附带肾脏、肝脏的功能?”

  “你他妈的!”骆强火大地又挥过一拳,但骆同森利落地闪过,隔着几步距离和他对望,挤眉弄眼的好不得意。

  忽地,客厅传来阵阵报时的钟声,提醒父子俩该是道别的时候了。

  “爸,你要好好照顾自己。”骆同森提起行李,勉强挤出笑说:“有什么事,我们电话联络,有空我会回来帮你整理房子。”

  这栋房子是父子俩的心血,油漆是他们一起刷的,围墙是他们一起砌的,院子里的一草一木也是他们栽种……“你放心,我会想办法把你弄回来的。你别再惹事生非,也别再逞英雄,学着看看人家的头脸,不要老是教不乖。”骆强亦步亦趋地叮咛着。

  “去替人家找牛,是看牛的头脸,不是看人的头脸。”来到门口,骆同森拿出烟盒,弹了根烟给养父。两人坐在门前矮阶上,抽着闷烟,看着天上星光明灭。

  曾经,这样的夜,他不眠不休地抽丝剥茧,理清案情。

  曾经,这样的夜,他忍饥耐寒、通宵达旦地跟监、埋伏。

  曾经,这样的夜,他跟凶暴歹徒力搏、枪战,喋血街头。

  如今努力成灰,几年累积下来的人脉组织也付之流水……不!他不甘心,他一定要再回来,四海不平,他一天不会罢手。

  太阳初露曙光,米蕊绽站在门前迎着风、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身后这栋木造房子,就是她家——她小时候的家。

  小学三年级时,从商的父亲举家迁居都市。但十四年来,这里的一草一木常出现在她梦里,很像人家说的:“魂牵梦萦忆故乡”的感觉,一种浓浓的乡愁。

  所以大学毕业后,米蕊绽第一个念头就是重回小镇……不!应该说是:“自我放逐”,远离尘嚣就是自我放逐的意思嘛!

  这年头想要自我放逐,可没那么简单的,第一,她必须找到谋生方法。

  人要吃、要喝,还要花钱……于是,她突发奇想地跑去考代课老师。

  她知道这里地处偏远,教员奇缺——她在这里住那么久,谁会比她更清楚呢!聪明如她,不但料准,也办到了。

  “小姐,请问一下,分局怎么走?”一辆黑色自用车停下来,伸出张酷酷的男人脸。

  “下坡、左转。”米蕊绽指着前方岔路。

  “谢谢。”车子风驰电掣地走了。

  米蕊绽瞥了眼表,已经到了上班时间,她转身进屋去,准备上课事宜。

  光影自老旧的窗棂射进,映照在旧式梳粕镜前,她对镜把自己的长发扎绑成两条辫子,还系上缎带,像童话里的莎拉公主、小甜甜一样。

  “老师,你的头发好漂亮,裙子好美……”每天,小朋友见到她,总是七嘴八舌地赞美、争相恐后地摸着她的裙子、衣服。

  所以她就每天换发型、穿漂亮衣服,招摇过街市,而且乐此不疲。

  春暖花开,风光明媚,今天自然课,她打算带班上二十二个娃娃兵作户外教学,让他们实际认识一下野花野草,这里住户零星,绿野宽广——得了吧!

  那是十年前。现在小镇外来客一堆,长宽的马路也开了六七条,青翠草地已经掩盖在厚重的柏油路下,想寻一方教学净土,就得到郊外牧场去。但带一群十岁的孩子越过车阵、跋涉一公里,这是砸饭碗的做法。

  虽说物换星移,人事沧桑。可是,米蕊绽还是想不通,为何自己睽违已久的世外桃源会风云变色,连曾经引以为豪的老屋都变得如此残旧不堪?

  “放着钢琴不教,跑去代什么课?区区一个雇员,连退休金都没得拿,你是读书赞到头壳坏了,还是吃错药了?”她那事业有成的老爸说。

  也许吧!放着漂亮的大宅院不住,跑回来住这清理了一个月还弄不干净的旧房子,除了头壳坏了,还真找不到合理的解释。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自己选择的,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学校说远不远,下个坡、走过邮局、分局就到了,所以她都徒步过去——这里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学校和家的距离。

  “老师!”走过邮局,一群小朋友漾着童稚的笑容跑过来。

  米蕊绽知道他们要说什么,停下来等着小朋友的恭维。

  “老师,那边有好多羊。”他们七嘴八舌地说,小手一致指着。

  米蕊绽朝前张望,看见分局门口有一群黑羊,而那些羊抢了她的风采,更奇的是,刚刚问路的男人正在门口点数羊只……他来找羊的吗?还是偷羊?看男人昂首挺胸的样子,不像宵小之辈,但也不像酪农……米蕊绽的疑问很快就获得解答。

  “骆警官……”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出来唤他。

  看到没有,他是骆警官,不是酪农。

  分局两旁有绿意盎然的草地,酢酱草、蒲公英开得缤纷、粲然,让米蕊绽的心情愉悦起来,仿佛时光倒流十五年,回到有野花陪衬的欢乐童年。

  “鸭子草、咸酸草……”小朋友争相叫着。

  小时候总唤酢酱草为咸酸草,因为酢酱草长茎酸咸、余味绕梁。而鸭子爱吃蒲公英,他们就称蒲公英为鸭子草……可是,孩子们唤的是俗名,而不是正确学名,她该摘些花草上课堂去讲解才对。

  男人精锐的眼神定格在羊群上,晨曦映在线条分明的脸庞上,仿如像削刻般,小麦色的肌肤透着光泽,像钢铸铁炼一般……哎呀!简单一句,就是一副不好商量的样子啦!

  米蕊绽很清楚公然在警所前摘采花草,就像佛祖头上打苍蝇一样,无法无天,但也是托执法单位的福,才保留了这片植物天堂,不是吗?

  试试看吧!不试怎能轻易打退堂鼓呢!

  “对不起,警察先生,我可以在花园里采些小草吗?”米蕊绽大胆过去问。“我是老师,准备做教学用……”

  男子抬眼看她,像认出她似的,脸上的线条缓和许多,看起来挺和气的。

  “可以,但你动作快点,这样不好看。”他的眼梭巡了一下说。

  “谢谢。”如愿所偿,米蕊绽愉快跨过七里香围篱到花园里去。

  带着露珠的小草拂过脚踝,感觉有些冰凉。她一眼看中一簇争奇斗艳的酢酱草,于是蹲下来开始摘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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