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事吗?」他眉头微微蹙起,防备地走了过来。
「我来邀你一起吃个午饭。」她嫣然一笑,讨好道。
四周不甘心又自惭形秽的实验人员你推我挤地看热闹,在听到天仙般的美人居然主动邀约他们英明神武的主任时,不约而同地倒抽了口气。
好好喔!为什么这种天上掉下来的艳遇都不会砸中他们咧?
「我并不算认识妳。」他慢吞吞地回道,修长挺拔的身子连稍加移动的意思都没有。
显然身为英明神武的某人并不这么认为。
「一回生两回熟,你马上就会跟我很熟了。」她笑嘻嘻地主动勾住他的手臂,二话不说就将他往外拖。
「这位小姐……」他大脑皮层里的灰色细胞尚未弄懂这是怎么一回事,还没反应得过来,便已经被这名外貌清丽若仙子,行为却像女土匪的女孩给「架」走了。
根本……来不及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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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吃台菜还是日本料理?不然去吃法国菜也不错。」一鼓作气将他拉出了大楼,在和煦的春天午阳下,梅书晶莹的笑脸分外灿烂明亮。
「小姐,妳究竟想做什么?妳是否认错人了?」尔豫英俊的脸庞臭得跟什么一样,虽然一时大意就上了贼船,犹在做最后的挣扎。「还有……妳是不是勾我的手勾得太自然了一点?」
「对喔!」她小脸一红,吐吐舌连忙松开手。「等我们正式成为男女朋友以后再勾手比较好一点,谢谢你提醒我。」
性格优雅温吞的尔豫终于忍不住想发飙的冲动。
「我并没有打算提醒妳这个。」他的眼角微微抽搐。「我的意思是……」
「你肚子饿不饿?」她眨眨眼,殷勤笑问。
「我的意思是妳让我深感困……呃……」素来说话都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有点赶不上她跳跃式的思考,「什么?」
「饿不饿?」
「饿。」他不假思索的点点头,随即恼怒起来。「那不是重点,我要告诉妳的是,妳的行为让我……」
「民以食为天,吃饭皇帝大,怎么不是重点呢?」她四下张望,眸子倏然一亮。「前面有一家卖简餐的咖啡馆,不如我们就去那里吃好了。」
「我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在他意识到之前,回答已脱口而出。
「那我们动作得快点啰!」她妩媚俏皮地对他一眨眼,抓起他的大手就大叫一声:「冲!」
冲什么?
他双腿下意识地跟着她动作,脑子却晚了三秒钟才省悟到她指的「冲」是什么──
闯黄灯?!要命!
尔豫骨子里的循规蹈矩精神正欲发作,想停下脚步好好告诫她关于「行人安全」的常识,可是四周咆哮巨响虎视耽耽的车阵即将冲过来,他的君子风范在剎那间敌不过求生本能,在过了一半的斑马线上,眼看黄灯闪呀闪的,就快要变色,他猛地一把将她拦腰抱了起来,长腿飞快冲向安全的对岸……
抢救得分!
「哇,你好厉害哦!」梅书一脸着迷地望着他,大感赞叹。「你真是我的偶像。」
没想到动作总是慢条斯理、悠哉游哉的他,必要的时候居然比闪电还要快捷迅速。
像他这么有耐性的男人,相信做什么事都是全神贯注、全力以赴的,呃……连做那回事的时候也一样吗?
天哪!她想到哪里去了?
梅书小脸瞬间炸红了开来。
「妳简直不要命了!」尔豫气急败坏,气到甚至忘了放开紧箍着她纤腰的手臂。「闯黄灯?妳知道那有多危险吗?下次绝对不准再做这么疯狂的事!听到没有?」
「可是还没转红灯,那个小绿人还在跑……」她小小声抗议,但是小手却偷偷地溜上他的腰,乘机抱住不放。
呵呵呵,他的胸膛厚实而温暖,连腰也好好抱哦!
有一种奇异的幸福与安心感渐渐自她胸口荡漾开来,尤其他身上清新深醇的男性麝香味,更莫名地撩拨得她心头痒痒的,真想伏在他胸前深深呼吸汲取他的味道。
没有焦臭的烟草味,没有怪异的古龙水味,而是种干干净净、混合着沐浴药皂的香味和他独特的男人味……
她真的……恋上这个男人了,而且迷恋得彻头彻尾、乱七八糟。
现在她相信了,她前辈子肯定跟他有过「一腿」,否则怎么会对他的怀抱如此满足?对他身体如此熟悉?
「我不管小绿人是不是还在跑,妳的短腿绝对跑不过那短短几秒,下次除非妳想上当天头条新闻,否则妳绝对不准再闯黄灯!」尔豫脸色铁青,眉头打结地训斥道。
「好──」她仰着头,心里又惊又喜。
哎哟,她真是笨,他是在紧张、关心她呀!
「为什么笑得这么诡异?」他突然有点毛毛的,皱眉道。
「没事。」她咧嘴笑得更开心了,小手乘机自他的腰摸呀摸地牵住了他的大手,并且转移他的注意力的说:「咦,今日特餐红酒牛腩饭打八折耶,我们真是太幸运了。」
「我不吃牛肉。照片上的宫保鸡丁看起来比牛腩饭好吃。」他回答完才猛然醒觉,自己从头到尾根本没同意和她一起吃午饭的。
可是现在他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跟一个才见过第二次面的陌生女孩,站在陌生的咖啡馆前面,讨论起陌生的菜色来?
尔豫有一些生气,但是气自己比气她来得更多。
「好,那我们就吃宫保鸡丁饭。」她笑咪咪地一手紧抓着他,一手推开咖啡馆的玻璃门。
「欢迎光临!」服务生悦耳轻快的招呼声随即响起。
尔豫发现生性过度谨慎与慢条斯理突然不再是优点了,起码在遇到这个先斩后奏的女土匪样美女后,他二十七年来习惯了的性格开始演变成一种大麻烦。
而他想破头的是,自己究竟是怎么惹上这一团混乱的?
第三章
「你相信世上有一见钟情吗?」梅书热切晶莹的眸子紧盯着他。
「就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那是人类脑部产生类吗啡的后遗症。」尔豫表情严肃地回答她这个问题。
她顿了一顿,再接再厉地问:「那你相信爱情吗?」她不忘娇媚地眨眨眼睛,投以秋波无数。
「根据加拿大实验室研究发现,『爱情』是一种人体在因应生物求偶需求的时候,所分泌出的动情激素,这种动情激素能让人类产生异于常态的幻觉。」尔豫神情很认真地回答她的问题,修长的大手舀起了一匙浓汤,在说完话后,才慢慢喝着汤。
天啊!
梅书有种既崇拜又想掐死他的冲动。
「我只是问你相不相信爱情。」她有些无奈地摊一摊小手。
他实在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跟一名谈不上熟稔的女人在一家他从来没兴趣踏进来的咖啡馆里,讨论着一个艰深复杂无聊的话题。
「理论上,我知道有这种东西,实际上,我认为它是假的。」他以学者一贯谨慎的口吻小心翼翼道。
「为什么?」她小脸微微一垮。
为什么?
尔豫忍不住挑起一边的浓眉,舀汤的匙子停顿在半空中。「它就是假的,只是那种化学分泌物为了让人类传宗接代而制造出的幻象。」
她苦恼地望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样继续话题才好。
本来她是想藉由「一见钟情」这句话,带出她对他「一见钟情」的事实,可是怎么没三两句话就搞得像在某国际生物研究大会的讨论一样?
下一秒他们该不会要讨论科学家是否有权利复制人吧?
但就算是这样,她还是爱死了此刻他尔雅又严肃的神情,甚至连他化工博士艰深的专业语气都吓不跑她。
她觉得自己麻烦大了。
「好吧。」她是很有弹性的,何况爱一个人就是要懂得配合。「那你喜不喜欢我?」
「不喜欢。」他的回答倒是满坚定迅速,害梅书的小心肝瞬间「锵啷」碎了一地。
「为什么?」她小脸涨红,不服气地问。
尔豫用纳罕奇异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我们还认识不到一小时,我连妳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要从何喜欢起?」
「可是……可是你那些同事他们第一眼就喜欢我呀!」虽然不是什么很光荣的事,但起码可以稍稍抚慰她的女性自尊心。「这就表示我是有值得让人喜欢的地方……例如我的脸。」
「妳的脸?」他挑高一眉,奇怪地打量她半晌。「很正常啊,并没有多出一只眼睛。」
「有谁会喜欢脸上有三只眼睛的人?我又不是二郎神杨戬。」气死人了!
「二郎神杨戬应该是生物学上的一种突变人种。」他忽然认真地沉思起来,「也许是DNA第二组基因受到某种外来改变而……」
这个实验室疯子!
「那不是重点好吗?」梅书好气又好笑。「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那么妳为什么要知道我喜不喜欢妳?」他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