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记得当时年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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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喔,爸爸给钱都很慷慨喔,而且从来不跟我们拿钱回去。

  在这一点,爸爸胜利,得一分!

  “可是爸爸不会做家事,以后妈妈不在了,一定是我们做啊,那一定会累死掉啦!”

  对对!这一点也很重要,妈妈不在了,变成我们要做家事,那就没有时间玩了耶。太痛苦了,不要!

  妈妈一分!

  “我们跟妈妈走的话,可以去流浪哦,可能会流浪到台北耶!”一群小家伙被卡通荼害甚深,把“流浪”这词儿看得好浪漫伟大。

  “但是有时候流浪会饿肚子,怎么办?”

  “那我们就……就表演!像卡通一样,吹笛子,叫小猴子翻筋斗,就会有很多人给我们钱。”最爱幻想的那一个想着想着心都醉了。

  “笨蛋!我们又没有猴子,你也不会吹笛子,我才会。”老大凸显自己的流浪优势。

  老二嗤之以鼻:“我三年级以后也会教,到时就会了。你吹得好难听,客人不会给你钱,只会吓得跑掉,然后你就会饿死翘翘。

  “没有猴子就没用!”又一个加人意见。

  灵光一闪——“爸爸属猴耶!”那不是就有猴子了吗?

  耶耶耶!我家有猴子呢!

  于是,我们比大人EQ高一点,很快达成和解的共识,当大人还在吵时,我们小孩做了以下结论——

  1.要流浪,就带爸爸一起去表演。

  2.离婚后,妈妈也要回来做家事。

  3.过年时,我们要跟爸爸住。

  4.我们想流浪,也不想饿肚子。所以爸妈有时要离婚、有时要结婚。

  还有还有……

  呜没——没有一还有”了,因为爸妈已经和好了!

  下次一定要记得把握时间呀,我们一致决定。

  你怎么在这里?!

  是的,我承认,您那一头灰白发里,

  有几根是得算在我的账上的。我从来就不是一个乖小孩,

  长大之后也不是一个听话的家伙,这些我都承认……

  可是老爸,人家都说我最像您耶,

  不管是坏脾气、任性、爱趴趴走等等都是您原汁原味的真传。

  这,又要怎么算例?

  呜呜呜……死定了啦!

  这是发生在我们家一个爱幻想的小孩身上的事。

  事件其实有点离奇,因为她总是出现在父母以为她不会(也不该)出现的地方,有时候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她不该出现的地方遇见爸爸那张吹胡子瞪眼的脸,然后被拎回来。

  最早的事件发生在她五、六岁的时候……呃,至于五岁以前有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案件,很遗憾地不可考,所以我们就当做没有吧!也好保留一点关于幻想小孩乖巧的举证,让她的父母略感安慰一些。

  这个小孩常常疑惑着天空与地面之间交会的那条线到底长成什么样子?到底离她多远?每次看着夕阳沉若进那条缝隙中,圆滚滚的胖身躯被压缩吞噬,直到消失不见,她都觉得好神奇、好了不起,好想看看太阳在那条缝隙里做什么喔?那个地方是太阳的家吗?它在里面休息吗?

  她决定要跟过去看看,于是有一天她傻傻地走呀走的,竟是走得远了,超出大人愿意赋予的安全活动范围——大概是三百公尺远。对一个即将六岁的小孩来说,已算是此生最大的冒险,更别说那距离里还包括会经过每个小孩都害怕的墓仔埔。

  太阳消逝的速度快过她的脚步,转眼间天就暗了,小孩气得跳脚,认为太阳在跟她作对!平常不都是慢吞吞的吗?今天怎么可以溜得这么快,害她跟不上!

  讨厌讨厌!

  噗噗噗噗——老旧的引擎声,熟悉得教人头皮发麻。让原本正在指着太阳消逝的方位生气的小孩吓得马上立正站好,只差没学僵尸那样跳了。

  “你!你怎么在这里?”没错,随着老旧的野狼125而来的是小女孩的爸爸,那个虽然总是待在台北,却很会挑时机出现的神奇人物。

  小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缩头缩脑地喷嚅道:

  “没有呀…”

  “你妈妈知不知道你跑这么远?”这个当爸爸的眉头揪成麻花状,想到这孩子年纪太小,应该没什么口语表达能力,也就不多问了,直接将这个看起来傻乎乎的丫头给拎起来,让她坐在机车前面,然后车速很慢地噗噗噗回家。并不忘训斥:

  “怎么可以乱跑?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天都黑了还趴趴走,不怕走去掉呀?” 叽里咕噜、噗噗噗,再叽哩咕噜加噗噗噗……一路相伴归家路。

  为了怕以后这小家伙再又傻头傻脑地跑那么远,这个父亲决定给一点小小的惩罚让小孩知道要怕,以后就不敢乱走了。

  回家后,小孩乖乖坐在门槛上,爸爸拿来妈妈制衣用的木尺到小孩眼前一顿一晃,磨刀霍霍的样子,用意是要让小家伙害怕。也确实,小孩感到很怕,但是她的害怕没有太久,因为很快被转移了注意力——

  “厚!啊你都没有在注意喔?让孩子一个人跑到墓仔埔那边乱走。”爸爸把火气出在妈妈身上,劈头一顿叨念。

  被骂的妈妈坐在一边,手上抱着刚要学爬的老幺,不可思议的语气问道:

  “你怎么跑那么远?去那里做什么?”

  “哪有做什么?就是傻傻地走啊,以后要注意一点啦!”爸爸压根儿不指望六岁小丫头能说出什么完整的理由。

  “好啦,我会盯紧一点。”

  好了,夫妻俩沟通完毕。四只眼睛非常有默契地同时瞪向那个已经忘记自己做了什么错事,只想跑出去跟别人玩的小鬼头。这怎么行?一定要让她知道发怕呀,不然以后搞不好就一路走到彰化市去还得了?!所以——

  “手冲出来,我要打你一下!”木尺再度表现出威胁的意涵。虽然它平常总是被用来当抓背痒用的“不求人”,但是也有挺威风的时候,如现在。

  小孩眨眨眼,知道要怕了,乖乖伸出手,想说一下打完了之后就可以去玩了。好吧,那就快打吧!

  实在是因为小孩子还太小,爸爸真的打不下去。所谓的教训,成效在于小孩子理解到自己做了错事,因疼痛而住后不敢再犯,可是这么小的孩子,就算打怕了她,她能理解自己做错了什么吗?瞧她一边伸出手、一双眼已经黏在外头的嬉闹上,魂都被勾走了……这种缩着脖子怕痛,心神却早已飞走的模样不意逗笑了这个极力装威严的爸爸。

  可是,不行,不行笑。至少要等行刑完!

  “我要打了哦!”举木尺的手扬得老高。

  “喔。”多么心不在焉。

  “真的要打了喔!”口气有点生气了。

  好啦,快啦!人家想去玩躲猫猫溜。

  “厚!真是个憨囝仔,去去去!”生气了,不打了!反正这丫头根本不知道要怕!太没成就感了。

  小孩很快溜去玩了。而这个爸爸只好把还没念完的教训都出清给当妈的——

  “以后要注意一点啦,知道吗?!”

  六岁事件完了之后,既然小孩没受到疼痛的教训,当然也就不会收敛自己爱趴趴走的习生。只不过有家人盯着、再加上自个儿的伟大好奇心不太常发作……へ,就算有时候发作,也没让大人抓包,所以就自己看来顺顺利利、大人观来乖乖巧巧地过了几年,直到十岁。

  十岁那年,三合院里一位有钱的堂叔买了一台录放影机。这种了不起的奢侈品,有些有钱人还买不下去呢!所以当然造成了大轰动,不只我们三合院里六户人家常去他家拜访,连隔壁、隔隔壁……的邻居也都常常来他家,把他家挤成高朋满座的盛况。堂叔这辈子没这么风光过,简直开心得不得了,每天准备一大堆录影带供人欣赏,服务好得没话说。

  我们家的小孩当然也成天往他那边钻,恨不得就干脆在他家搭帐篷住下算了,可是想也知道不行,我们家的晚安曲通常准九点钟播放,不管你困不困、想不想睡,总之九点一到就是要爬上床ZZ困就是了。

  这天,即将九点,妈妈一个一个点名吆喝我们回家睡觉,我们虽然是千百个不愿意,也不敢有一声抗议。这倒不是说我们有多乖,而是反正爸妈才不甩我们要赖使没那一套,那我们挣扎也没用呀!只能乖乖回家。要是我家大人也同别人家大人那样,千呼万唤也唤不到小孩回家睡觉之后,干脆留下来一同看录影带看个够的话,我们也会如法炮制的可惜我家永远不会发生这种事。

  我们乖乖地走出去,妈妈数一数人头,确定无误之后,转身带领我们回家。

  “要回去睡了喔?”一个大堂哥提着满塑胶袋的录影带同时走出来,正准备去附近的柑仔店租新片。“喂!我要去租片子耶,你要不要一齐去?那里可能会有新的‘老夫子’喔。”他偷偷叫住跟他感情最好的那个小孩。

  老夫子!最最热门的好笑卡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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