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何妨错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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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两人同是莫氏大力栽培的新一代菁英,能力都极为出色,但价值观的南辕北辙使他们永远无法契合。

  “我不会动莫家的千金,但不代表会允许你去动。”

  “这算什么?以守护神自居?”

  “她值得更好的。”虽然单夜茴是庶出,但好歹也是千金小姐的身分,更是靖远承认的妹妹之一,他是保护定了。

  夜茴长得可爱,但并没有多少油水可以捞,他怀疑何东毅明白了这一点后,还会追求她。与其任由他瞎撞瞎追的去伤了一颗少女心,还不如趁早阻止。对两人都好。

  “你也看上她了,对不对?”

  “我没有你的变态,连小女生也不放过。”越过他,走入书房,不再谈这无聊的话题。

  变态?拜托,他才二十六岁耶!与小女生绝对差不了十岁,这位道德家的标准未免太严苛了。

  何东毅喷出不以为然的气,再一次证明两人彻底八字不合,喔不,更明白一点的说:简直是生来互克的。

  莫宅的后院墙边,绵延了一整排的瞿麦类花草;正值春季,映在灰墙白缝上,红红紫紫的缤纷煞是鲜活明艳。有几株较不安于室的软茎,便攀上了墙,执意要站上墙头观望外边的天地;怯生生的花朵开在墙上,迎风招展。

  启动喷水器,随着水花旋转喷水,轮序滋润大地的同时,单晓晨也找到了新的玩乐,在水波中跳跃自如,像在跳绳。

  唐劲办完了公事,才想向佣人探问她的去处,就在回廊一端,看到她像戏水精灵似的在水花间跳跃,一时看得失神。

  阳光下的她,脸色仍是稍显苍白,但水花映着阳光闪出华丽的彩虹光影,使得她明媚了起来。

  春天的丽景,青春芳华正盛的少女,多么恰当的画面!

  她先发现了他,远远的在那边挥手,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他含笑走了出来,眼光不能稍移寸许,因为看到春风拂动她短发,送来了几片沾了水滴的花瓣缠绵在她发顶不肯离去。

  “嗨,忙完了吗?”她掏了一些水净手,却苦无巾帕拭乾,徒然的挥动青葱十指。

  “来这里渡假?想必大小姐人也在这里了。”他拿出手帕给她。

  “大小姐是正在这里没错,你挺有眼福的。”她指了指她站立的地点。

  将手拭乾,并没有将手帕还他,随他迈步走向西翼的花园,摊着手帕看着灰蓝的花色,再对角折成三角巾,随意绑在手腕上。

  “很配我的休闲服对不对?”

  他笑,伸手拿下她发上的花瓣。

  “我小时候来过这里。”他指着这一片玫瑰园说着。“那时觉得这房子好大,花好多,像公园。”

  “以前这地方是妈咪私人的花圃。现在都交给园艺公司打理了。”她低下头闻着玫瑰的清香味。

  “你叫她妈咪?”他扬眉。

  “户籍上都是她的女儿呀。”她再走向百合花的区域。

  “她过世时,你才四岁,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吧?”莫君怡,一个永远让人缅怀的奇特女子。

  “有录影带、录音带、日记、手记……小时候没长记忆,但因为有留影留声,每每看看,又可与记忆中模糊的片断做结合,所以非常深刻。”

  越过了绣球花区,来到兰花与水仙共生的区域。有一朵春花剑兰开得好笔挺旺盛。她伸手攀折下来,递给身后的他:

  “来,送你,就当是见面礼。”

  “你——”他楞住,影像在一刹然间彷佛与多年前叠合。一个温婉巧笑的公主,攀折了一朵花给他——就当是见面礼,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伸手握住她手腕,拉近两人的距离,橙黄花色的春天剑兰杵立在他们中间。

  “你怎么……。”为什么她们都说着相同的话?她甚至不是莫君怡的女儿!

  “为什么你一脸震惊?”她睁大眼,身体因为与他太过接近而微微颤动。她从没与外人这么贴近过,有点不自在,却又不会感到太过讨厌。

  “你让我想起了君怡姨。”

  “你见过我妈咪?”

  “嗯,十九年前,也是在这里。她送我一朵兰花,忘了什么品种,白色的,一株数十朵,蔓延成长条形。”他将兰花接过,却没放开她的手,就这么自然的牵着她散步。

  “那大概是紫罗兰吧。”她看着交握的手,缓缓说着,不让急促的呼吸传到他耳中。

  “你也喜欢种花吗?”

  “不,我儿喜欢翻看妈咪留下来的杂记,那些笔记本可以让我学习很多。”

  “想必是。我会同意照顾晓晨小姐,不无是对君怡姨的移情作用。”

  “那你有在『晓晨』身上看到妈咪的影子吗?”

  他停下步子。

  “没。那毕竟是久远的记忆了,并不易串联。倒是千金小姐的气质都相当一致。即使活泼如你,动作行止仍有天生的优雅,是真正的淑女风范。”

  “赝品也可以是上等货?”她一手攀上他肩,靠在他肩胛上俏笑。

  “你自卑过吗?”他没拨开她,这简直悖离了他不与人肢体相触的原则。但感觉极好,极自然,低下头看着她明眸皓齿如花娇靥,总要再三克制才不会又失神了去。十七岁的小女生哪,再过个三两年,恐怕要出色得祸国殃民了吧?不知谁会是那个”受害者”?

  晓晨迎视他探索的眼。

  “我不会。何况别人羡慕我都来不及。我再不知足,老天必定会亲自劈我下地狱呢。”这人!随时不或忘探视“敌”情哩。

  “人不可能没有私心。”

  “我还这么的小,不懂心机算计。”她天真的道。

  “要说这一双灵活的眼不懂算计,白痴也不信。”他拉她到前头的回廊坐着。这边是西厢的尽处,很清幽,几乎与尘世隔绝般的没有人声、车声喧哗。

  “太固执的人就算智商高也常会不知变通而表现得像白痴。”

  他对她的暗讽不以为忤,敞开了外套,拉松了领带,舒适的背靠着廊柱,慵懒的任春天阳光洒满身。能与小女生聊天也不顾代沟深重,真是不可思议。

  绝大多数锦衣玉食养成的千金小姐们,不知人间疾苦,好逸恶劳,满口不是名牌就是渡假出国,或比较男友丈夫的成就;高傲得目中无人,无礼得惹人避而远之。但也有一些出自严格教养的千金小姐,学识丰富、有礼、冷淡、优雅……此类中人大抵不出木头千金之流,甚至内向胆怯。

  莫家的教育一向严格,教养出来的子女虽有天生的贵气,却不凌人。对“人”的本体抱持一种不分贵贱的尊重,因此他们可以历经五代的富裕而未见衰败。莫家的一行一止,是单家努力要师法的。但看在唐劲眼中,真正是东施效颦。端看单家第三代就知道成果如何了。除了靖远、晓晨,以及……眼前风格卓然的夜茴外,其他简直专生来印证“惨不忍睹”这句成语的。

  夜茴的特别,大概是自幼与晓晨玩到大的关系吧?否则依她有那种没大脑的母亲而言,能教出什么有特色的女儿?

  不可否认,夜茴的影像深深烙印在他心版,比晓晨小姐更重上那么几分,更是分去了他所有的注意力,快要不务正业起来了。

  他想追这个小女生吗?不会的!她这么的小。

  但若没有特别的感觉,以他忙得分身乏术的情况来说,根本不该分出不必要的时间来浪费在她身上了,毕竟他已能确定单夜茴对晓晨构不成威胁。

  那么,此刻他耗在这儿是做啥?

  不期然的,他心中自动跳出一首诗,缓缓回旋在胸臆。那是什么诗?模糊的搜寻,一直找不到明确的字眼来唱起,是什么呢?

  “我是那上京赶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而春天是爱笑

  明天我的路更长……”

  好不容易找出那最贴切的“黄河”,却再度震惊于那早已是先一步由夜茴口中吟唱出的小调。

  那是温瑞安的“黄河”,他一直在找寻的字句。

  她在春风下微笑,坐不住的轻盈身形又穿梭在花间寻芳,一次又一次的唱着、唱着,也在他心臆震着、震着。已经没法再有理智,没法再有心魂,像是来自沉睡深处骤然敲来一声巨鼓。他知道,有些事情改变了,并且再也回不了最初那无风无雨的淡然了。他只能——陷落。

  应和着她正吟唱的诗,他默念着最末字句:

  “——就是爱情与失恋

  使我活得像乱石刻云惊涛裂岸的第一章。……”

  第四章

  唤醒她的,不是晨曦的第一道阳光,而是塞在耳边的无线话筒。

  “大哥打来的电话。”夜茴赤脚由她们相连的房门走过来,暖软的地毯静谧了足音。

  “喔。哥哥,该说早安还是晚安?”她沙哑的声音沉潜在半睡半醒间。

  “还在睡呀?”莫靖远宠溺的口吻含着笑意,从遥远的太平洋彼岸传来。“听夜茴说你去外公家住了三天才刚回来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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