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她没告诉我,我也没问。”
“我猜一定是作家,你猜会不会是?”
“我不敢定。”
“打赌好不好?”
“打赌?打什么赌?”
“啤酒半打,嗯,再加牛排一客,怎么样?敢不敢打?”
“敢,不过——啤酒半打,如果我赢了,我没办法把它喝完。”
“我替你喝。”
“好!”
罗小路小拇指伸出来,手肘靠到桌中央。
“一言为定。
钩完了小指拇再盖指章,程多沦的兴致更大了。
“明天下午五点半在这里碰面,你能不能来?”
“反正赢输酒都是我喝的,这种事白痴也不会放弃。”
看了看手腕上的表,罗小路站起来。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明天五点半准时碰头。”
“我一定准时到。”
刚迈出脚,罗小路看了桌上的烟一眼。
“这包烟我带走,算我借的。”程多伦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罗小路已经把烟塞进裤前的口袋,昂头大步走出去,肩上扛了一个脏兮兮的嬉痞袋。
圣代早融化了,端起还剩大半杯的啤酒,也不晓得哪来的一股冲动,一口气就见了底,望着空酒杯,程多伦被自己吓了一跳,但,眼睛里一片得意。
☆☆☆
从电梯间到四楼,程多伦一望表,还差十分才满两点。昨天女主人交待不能退到,也不要提早,准两点正。手伸到门口的电铃处,程多伦又缩了回来。
一会儿望表,也不晓得望了多少次,那漫长的十分钟只缓缓的过去五分钟。
程多伦索性在楼梯口上,眼睛对着表上的秒针一圈一圈的绕。
突然,程多伦的眼睛从指针的转绕里,接触到一个好尴尬好尴尬的镜头——
门开了;女主人钩着一名年约三十五六岁的男人脖子,充满留恋的吻着。
这是非常非常尴尬的,起码在程多伦的感觉上,不晓得眼睛是睁是闭好,一时,程多伦把呼吸停在鼻翼间,动都不敢动。
“噢,我的左手来了。”
舒云发现了程多伦,松开钩在陆浩天脖子上的手,帮陆浩天按电梯。
“晚上如果不来,给我电话。”
电梯门开了,舒云满眼的爱意,柔情地凝望着陆浩天。电梯门都要关上了,舒云还忘我的抛去飞吻。
回转身,舒云像才注意到后面站着程多伦,拍了拍额头。
“嗨,对不起,都忘了你还站在这里。”
程多伦的脸上仍留着一丝丝刚才的尴尬,窘窘的跟在舒云后面进了黄色系统色彩的客厅。
“你好像来早了?是吗?”
搓搓手心,程多伦做错事似的点点头。
“到书房来,我们开始工作吧。”
进了书房,程多伦简直无法想像,世界上会有人对同一种色彩产生如此浓厚的偏爱。
浅米色的墙,和客厅相同的地毡。一架设计别致而特殊的大书橱,也是黄色系统的咖啡色的音响嵌在墙里,奶油色的高背椅子和一张同色的摇椅,十分精巧,总而言之,这间书房给人的感觉跟客厅是相同的温馨。
“还记得你的工作是做什么吗?”
“你念我写。”
舒云把一叠稿纸摊开在书桌上,然后在桌旁的录音机里装上录音带,即刻,书房里扬起了某种气氛,也许是配合着书橱、书桌和稿纸吧,那气氛是属于一种文学感里升起的性灵。
“我先要让你清楚一下你工作的对象。”舒云点了根烟,坐在摇椅上:“我是写小说的,好多年了,这还是我第一次找别人代笔,这是个新的尝试,希望你能跟我配合得好。”
“这么说,你是作家?”
喷一口烟,舒云笑笑:
“既然这个职业被称为作家,那么就算是吧。”
程多伦心底暗叫了一声输了。
“好了,现在我把写的格式告诉你。” 舒云从摇椅里站起来,夹着烟:“很容易,我一说你就明白。”
诸如每段的前面空两格,对白的地方加个括弧等,这些简单得任何人都能明了的格式交待结束,舒云退回摇椅,拿了个烟灰缸放在旁边。
“明白了吗?”
“明白。”
“好,现在我开始念——。” 吸进烟,半天喷出来,舒云思想片刻,开始念:“望着浪琴的火车消失,陈中时心境上杂乱极了,情绪隐隐的哀怅,有一股莫名的空荡,扰得整个人很不稳定,长了这么大,第一次这么掌握不住自己,理由是因为一份做一千个梦都料不到的感情,不偏不倚的打中了自己——。”
拧熄烟头,舒云又燃上一根。
“我会不会念的太快了点?”
“不会,我跟得上。”
“好,那我们继续。”
音乐轻轻的泻,烟雾淡淡的迷漫,舒云一腔浓厚女人味的声音,很好听的落出,程多伦愈写愈适应的手,一切顺利地进行着。
时间在一念,一写中滑过去,三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一晃结束了。
舒云没有多用程多伦一分钟,五点正,舒云从摇椅里站起来。
“好了,今天的工作到这里结束。”
“可是这段才写一半。”程多伦没站起来,心里有一份责任感。
“明天我们再接。” 舒云翻翻稿纸,十分满意:“你跟我配合得相当好。”
程多伦好乐,咧着牙笑了。
“那明天我准时来。”
“如果你来早了,就按铃,别站门口等。”
出了书房,送程多伦到门口时,舒云笑着说。
“明天我一定控制好时间。”
“再见。”
“再见。”
怀着满足的兴奋,程多伦招了辆车,赶去赴昨天那个莫名其妙订下的约会。
一路上,程多伦不停的对女主人发生许多好奇,为什么她那么偏爱黄色?这种偏爱在程多伦的感觉上像是牢不可破的固执。程多伦还发现,女主人对音乐有强烈的需要,昨天一进门,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放音乐,今天,才进书房,她又有相同的举动。
下了车,程多伦一眼就看见昨天那个女孩坐在那儿抽着烟,烟灰缸里堆了不少烟头,像是来了很久。
“嗨!” 罗小路懒懒的嗨了一声,先向进来的程多伦打招呼:“你倒是很准时。”
“你来多久了?”
“整个下午没地方去,在这坐了半天。” 罗小路懒懒的身子向前拱,挑挑眉毛:“怎么样?那个人是不是作家?”
“我输了。”输是输了,但见到这个女孩,程多伦蛮开心的。
“铁的嘛,只有白痴才猜不着那个人是干什么的。”罗小路得意的再度挑挑眉:“叫牛排吧,他妈的,今天真饿慌了,全部财产买包烟都不够;喂,算你活该倒霉,等下结账,把我的三明治一块付了。”
“你今天就只吃了一份三明治?”
“本来想多叫东西的,又怕你这小子黄牛,他妈的,肚子饿得乱七八糟,只好先叫了一份三明治。”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罗小路从脏兮兮嬉痞袋掏出一包烟,丢到程多伦面前:“喏,昨天跟你借的。”
“我都忘了,其实根本不用还。”
“不用还?” 罗小路一伸手,烟又抓回来,丢进嬉痞袋:“不用还就拿来吧。”
这女孩真是不客气,程多伦忍不住想笑。
“你要吃什么牛排?”
“随便,我现在饿得能吃下一条牛。”
“你尽量吃,半打啤酒如果不够的话,还可以再加。”
“唷,你这小子倒蛮大方的。”罗小路眯起眼打量:“喂,你该不会是看上我,想追我吧?”
“追你?我——” 从未碰过讲话这么大胆的女孩,程多伦一时倒哑住了。
“没关系,你要追就尽管追好了,不过我想吃牛排啤酒的时候,你就得付账。”
“我——”
“好了,好了,叫牛排吧,我快饿晕了,啤酒一起叫来。”
两客牛排,六瓶啤酒,服务生奇怪的看看两个人。
把蕃茄酱、胡椒乱洒一通,罗小路看也没看程多伦一眼,一口紧接一口,程多伦还愣傻在那儿,罗小路的盘底已经空了。
“咦?你不吃呀?”
“你还要吗?” 程多伦被罗小路的饿相吓住了:“我这份你可以拿去。”
瞄一眼,罗小路端过程多伦那盘,切了一半,把另一半推回去。
“看你瘦伶伶的,一份你是吃不完了,喏,还你一半。”
吃完了半份,罗小路算是饱了,程多伦的盘里,还剩一大块。罗小路开始给自己倒啤酒,喝了一口,才想起来,在另一只杯里倒了大半杯。
“你也喝一点吧,算我请你的。”
“你请我?”
“有什么不对?别忘了,这六瓶是你输我的。”
想想,也对,程多伦接过杯子。
“那谢谢你啰。”
“不客气。” 一口饮尽,罗小路又倒一杯:“喂,你帮她工作的那个老女人笔名叫什么?”
“不晓得,她没告诉我。” 被这么一问,程多伦才发现,工作了一大,彼此连姓名都没介绍过。
“你真是白痴,你不问,人家还吃饱没事干吗告诉你呀?”
“你怎么老是叫我白痴?”
“你看你像不像嘛,好吧。” 罗小路瞄了瞄空盘子和啤酒:“以后不叫你白痴了,那么你总有个名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