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沙滩上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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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你走呀!我不会拦你,一个逃犯都能影响的男人,这种儿子,我是不会强留的。” 程子祥气极败坏得人都要跳了起来。

  程多伦背上旅行袋,一手拿起皮箱,顿了顿,大步走出房间,金嫂过来要拦,程子祥从楼梯口大声喝止。

  “不许有人拉他,要拉他的人,都给我走!”

  眼看着儿子消失在客厅的大门,楼梯口的程子祥所有的暴怒,在眼眶里化成一团模糊的雾,掩盖了所有的视线。

  ☆☆☆

  每天清晨五点不到,就赶着将八十份的报载上脚踏车,疲惫的把八十份报纸送完,马上又赶回学校上课,第一堂没课还好,否则,早餐往往就这么省掉了。

  下了课,胡乱的吃碗阳春面,来不及的话,买几个面包,就跳上公共汽车去家教了。

  总之,每天从睁开眼就开始忙碌,一直忙到晚上家教结束,回到伍百块租的三个榻榻米大小的房间,人已经累的睁不开眼睛了。

  罗小路的脱逃,在原判刑上加了四个月,现在,程多伦又恢复了探狱的生活。只是,从前的同情与道义,变成了迫不及待与渴望。

  每到探狱时间,不管课有多重要,程多伦一定挤着公共汽车去。家教和报费,除了房租和最低的生活费,程多伦尽量的省下来,探狱时,仍然像从前一样,大包小包,丰富极了,罗小路一点也猜想不到,程多伦在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她享受着程多伦浓厚、专注的爱情,她;依然是她,没有变得内向,更没有变得不爱说话,见到程多伦,都是她一个人的话。

  “大白痴,上次带来炸鸡腿好吃哦,今天你没带?”

  “没有,真糟糕,下次我一定带。”

  “多带一点好不好?我要分给跳蚤,她也喜欢吃。”

  一双鸡腿二十五块,上次带了四只,一百块,小路说下次多带点,好吧,别的地方再省省。

  “好,下次来我多带点,你想吃什么?”

  “吃——,巧克力,像洗衣板一样大块的那种。”

  上回带了一块,整整两百元,程多伦摸摸口袋,点了点头。“好,就买上次那种。”

  “对,就是要上次那种。”

  “没有了。” 隔着玻璃,罗小路兴奋的脸,突然暗下来:“白痴,怎么搞的,我觉得你一次比一次瘦。”

  罗小路把脸靠向玻璃,摸着隔着玻璃的一张脸。

  “而且变黑了。”

  “没有呀?我怎么不觉得?你太敏感了。”程多伦心一缩,努力的装作没事的样子。

  “不对,不是我敏感。” 罗小路把视线转向程多伦的衣服:“而且好奇怪,你现在穿衣服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有什么不一样?”程多伦又努力的一笑。

  “差别太大了,从前你的衣服又挺又干净,可是,现在总是绉巴巴的,脏兮兮的。”

  “是不是嫌我这样很丑?”

  “不是,不是,只是觉得好怪。”

  “最近功课忙。我也就懒得换衣服。好了,别再胡乱想,今天回家,我叫——。” 程多伦干涩的停了一下:“我叫金嫂给我洗,好不好?”

  罗小路到底还单纯,三哄两骗,也就不乱想了,点点头,满足的对着玻璃外的程多伦笑笑。

  “告诉你件事,我妈妈又开始生我的气了。”

  “因为你逃出去?”

  “嗯,不过,我知道等她气消了就没事了,那天她来看我,生气的说以后不再来了,哈,我知道她说谎,因为她走的时候说露嘴了,她说下次要带我妹妹来,哈,你说绝了不绝?”

  会客时间到了,那铃声刺的程多伦想一把把它抓下来。

  “我走了,下次我会带巧克力和很多鸡腿来。”

  罗小路带着满足的笑进去了。程多伦一出监狱,飞快跳上公共汽车,饭也没吃,就赶去家教。

  第十章

  程子祥一个字也不提儿子,但金嫂看得出来,除了尊严作祟,他够伤心,够难过,也够想儿子的了,常常,夜深了,还见他卧房的灯亮着。

  别说一个做父亲的会思念儿子,就是金嫂,也日夜盼着,盼着那个从小衣食有人照顾的孩子,突然提着箱子,坐到饭桌前,挑这挑那,扒两口饭,摆下筷子。

  程多伦从小就偏食,吃的分量比一个怕胖的女孩还少,现在一个人在外头,又没人催着,三餐饭,怕要忘掉两餐。

  金嫂不能想到这些,从出娘的第一秒,自己就抱住了这个孩子,二十二年了,多少的岁月,纵使是一只花瓶,一个瓷器,一件衣服,这份感情,也深了,何况是个人,而且是个很不坏的男孩。

  在这个家,金嫂扮演的,不止是一个管家,一个佣人的角色了。二十多年前,死了丈夫,就在程家了,儿女全在大陆,跟着程家到了台湾,程家的信赖,使自己成了程家的一份子,程太太去世后,大小事情,更是自己一手拿主意。

  要程子祥开口去找儿子,那是不可能的,这位早年丧妻的老主人的牌气、个性,金嫂清楚透了。

  没有和程子祥商量,金嫂这个旧式女人,凭着老式道德观,大声大气的跑到舒云那里,一点也没想到,自己是在拜托别人帮忙,嗤之以鼻的,摆出正派人的姿态。

  “我不是来求你,你要清楚,今天小伦所以会跟他爸爸闹意见,一个人搬出去,你要负大半责任。”

  舒云这个寂寞、空虚而可怜的女人,到底是明理的,金嫂鄙视的目光,舒云谅解的待以诚挚。

  “多伦搬出去多久了?”

  “一个多月了。” 金嫂看也不看舒云。

  “你要我做什么?” 舒云把一杯茶,恭敬的摆在金搜面前,坐了下来。

  在这个女人面前,金嫂有高一等的自尊,这个没念过书,却有一脑子旧观念的老太太,她实在觉得自己的人格,足以站在眼前这个作家上面。

  “倒不是我要你做什么,我刚才已经说过,今天小伦跟他父亲闹到这种田地,你是负大半责任的,打从小伦被你留在你这写什么小说开始,我们小伦就跟以前不一样了,我想,小伦以前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你大概也清楚,这是用不着我讲明的。”

  金嫂故意停了停,鄙视的看舒云一眼。

  “小伦这孩子,有时候是非都不懂得分辨,关心他的人哪,他听不进他们的话,外人呢,他反而听得进。”

  金嫂蓄意的叹了口气:

  “也不晓得这个时代是怎么变的,好了,别的话,我也不说了,前面我讲了,外人的话,小伦有时候反倒听得进,所以我就想到你,你去劝劝他,不要再跟他爸爸呕气,有什么事,搬回来好商量。

  那个孩子在家就不大吃东西,现在天也凉了,衣服他也没带多少,万一出个什么差错……”

  那份站得高人一等的人格与自尊,这时候也忘了保持,老泪一来,金嫂恢复了几十年的样子。

  “他被照顾惯了,现在一个人在外面,要钱没钱,要吃没吃,也不晓得变成什么样子,都怪那个从监狱里逃出来的女孩,谈什么恋爱,伤都没好,就成天缠在一块。” 这会儿,金嫂忘了开始是在怪罪舒云,一股脑的把责任塞在罗小路身上。“这个恋爱一谈,惹火了我们老爷,逼着小伦把那姓罗的女孩送走,否则他就报警,也不知小伦中了什么邪,把姓罗的送进监狱回来,一句话不说,就整理皮箱,你看看,这是什么话,简直——简直——”

  金嫂伤心极了,掏出手帕,拭去老泪,缩缩鼻子,刚刚忘记保持的自尊与人格,又重新展露了,只是不再那么嗤之以鼻。

  “反正,这件事,你多少也应该负点责任,找到小伦,要他回家,不要再呕那个孩子气,叫大人难过。”

  “多伦现在住哪你晓得吗?”

  “我怎么晓得他住哪?”金嫂这会儿气焰又升不上来了:“我一个老太婆,大字一个不识,学校那么大,东南西北也分不清,怎么找?”

  舒云点了根烟,深深吸进一口。

  金嫂的自尊与人格,又随着旧道德张开了,不顺眼的把脸一撇。

  “这样吧,你先回去,找到多伦,我跟你联络。”

  “你可要劝劝他呀,不光是找到就好了。”

  “我知道。”舒云又喷出一口烟,点点头。

  “那我走了,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送走金嫂,舒云把身子埋进沙发,一根烟接着一根烟,烦恼程多伦,也烦恼被挨了揍就再没到台湾来的陆浩天。

  ☆☆☆

  找到了工商管理系的教室,一间间找,终于看到程多伦了,那张原本稚气,营养而红润的脸,令舒云吃惊的不敢相信,瘦干而黑,一条脏兮兮的牛仔裤上面,搭了件短袖衬衫,已经是秋末了,纵使是白天,也是凉凉的需要件长袖薄衫罩着。

  这个小男孩,是金嫂说的,他被照顾惯了,没人提醒,连季节变了都不晓得。

  舒云摇摇头,心底一阵一阵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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