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说我没有用,说我优柔寡断没有男孩子样,说我二十岁了,还没有你当年的魄力,你讲那些话太不合理,所以我必须用我自己的方式。”
说完,程多伦调头就往门外走,没给愣在那的程子祥机会教训。走到门口,推开门,程多伦停住,丢下一串话。
“如果你讲点道理的话,我也不会这样做。”
重重的带上门,程多伦有一种奇异的感觉,那感觉像自己在刹那间变得成熟,变得巨大,变得像一个强壮有力的男孩。这感觉是十分意外的,程多伦实在怀疑,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推动自己,二十多年了,父子相依为命,爸爸始终没有续弦,光凭这点,程多伦就可以确定,父亲是多么的爱自己,可是,二十多年来,他的爱,似乎有某种错误,自己敬他,惧怕他,不敢顶撞,不敢多说话,而这一点一滴在内心,却种下极端的反抗意识。
程多伦怀着那份奇异的感觉,无比轻松的走进自己的房间,突然,程多伦想起一个人,那个看起来凶厉巴气,丢在啤酒缸里泡一夜也不会醉的女孩,自己刚才对爸爸讲的那几句话,不就是她今天说的吗?
她?那个脏兮兮的女孩,我怎么会那么不自觉的用上了她的话?难道今天对爸爸的顶撞,勇气来自于她?可能吗?那个一句话加一个他妈的女孩。
程多伦拍一下自己的额头,有着十分遗憾。
“我居然没问过她的名字?”
她姓什么?叫什么?临走的时候她什么都没留下,算了,有什么好遗憾的,程多伦一想到她那凶厉巴气的样子,一腔遗憾就减去了。
☆☆☆
下午,换了衣服,程多伦准时去了林园大厦。
长了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违背父亲。
“今天有没有在门口等?”
开门,舒云开玩笑的用着那十分女人味的声音问,程多伦有些羞涩的摇摇头。这女人的声音真好听,简直给自己一种迷人的感觉。程多伦有欲望多听她讲话,但自己却是笨拙得就像昨天那个女孩讲的:白痴。
“我们开始工作吧。”
音乐,香烟,然后,程多伦拿起笔预备。
舒云喷出烟,闭起眼睛,沉思片刻,那柔软的,轻细略带疲倦的声音,像抛下的绸缎,悠长地伸展、伸展——。
今天工作的适应力,比起昨天,程多伦更熟练多了,三个小时,像阅读一本吸引人的书,在百般眷恋中告一段落。
出了书房,程多伦一声干咳接着一声,都到客厅门口了,才鼓足天大的勇气。
“我——我想问——。”顿下来,搓搓手心,程多伦又是一声干咳:“我——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无数的干咳加上窘迫的揉搓手心。就是问这个,舒云对这个有点害羞的小男孩,觉得好玩。
“舒云。”
“舒——,你是说你就是舒云?”程多伦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张得圆的,半天还恢复不过来:“舒云——,就是你?”
笑笑,舒云有趣的望着程多伦的表情。
“你真的是那个舒云?”程多伦简直不敢相信。
“舒云有两个吗?”
“我——。”抓抓脑袋,程多伦窘窘地露出羞涩的笑容:“我没想到我居然面对你两天了。”
“你呢?我似乎也该知道你的名字。”
“程多伦。”
“还在念书?”
“开学就四年级了。”
“念什么?”
“工商管理。” 说完,程多伦又补充一句:“是我爸爸的意思,他要我念——。”
程多伦还没讲完,电话铃响了,舒云连忙跑过去接,马上脸上就露出喜悦,完全忘了程多伦的话才讲到一半。
“喂,浩天吗?等了你一天电话,你什么时候来?”
喜悦从舒云脸上撤去,程多伦看到一张好失望、好失望的脸,那种失望几乎是失去了一切般,给人难以言喻的沮丧。
“不能推掉吗?”
沮丧加深了,程多伦看到细弯秀气的眉缩在一块,紧紧的。
“明天呢?明天能来吗?”
程多伦从未看过一张如此绝望的脸,那张绝望的脸,像在哀求,哀求着电话那边的人。
“还需要过多久你才让我见你?——给我一个时间,浩天,不要叫我这样等,不要让我再次只是到机场送你走。”
哀求的眼睛蒙起微微的潮红,程多伦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叫浩天的是个怎样的人?怎能如此拒绝一个渴望见他的人?
“后天我等你,好吗?——别让我等太久,——再见。”
电话筒缓慢、缓慢地垂落,舒云的手压在电话上,似乎全身的力量都放在上面了。
过了差不多有三十秒之久,舒云转身,情绪尚未恢复过来,勉强平静的面对着程多伦。
“对不起,我忘了你还站在这,你可以回去了。”舒云做出送客的笑容:“明天见。”
程多伦有欲望留下来,没有任何理由,只是想为一张看来如此难过的脸,做一些什么。但对方已经有送客的意思,程多伦迟疑的望了望舒云,不再逗留。
“明天见。”
浩天是谁?是那天在电梯口与舒云拥吻的男人吗?显然舒云并未结婚,那么浩天是她的男朋友?舒云为什么不结婚?看起来,她差不多有三十岁了,三十岁的女人,几乎是超过结婚年龄了,可是,她为什么不结婚呢?从电话的语态中能断定,舒云爱极了那个叫浩天的男人,而那浩天像是没有舒云那种狂热,老天,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份感情?程多伦想起那天在电梯口,舒云依依不舍的留恋,突然,一阵不公平的愤怒从胸口涨起,程多伦极端的不满意那叫什么浩天的男人,也极端的同情起舒云来。
这一天,从吃过晚饭到临睡前,程多伦反复的想,不停的想,舒云那张绝望、沮丧、难过的脸,一直浮过来,从不同的地方浮过来。
☆☆☆
大清早起床,程多伦就听到楼下好多人在讲话,闹哄哄的,平常家里总是静悄悄的,尤其是大清早,金嫂总是不声不响的做早饭,不声不响的打扫,而今天竟反常的像有一屋子人在那议论什么。
程多伦穿上晨衣,还没下楼梯,就看到两个警察,一个问金嫂,一个在做记录,爸爸坐在沙发上,一只手夹着雪茄,一只手摊开,对着警察做不知状。
“谁晓得?还是金嫂上楼来告诉我的。”
“昨晚半夜的时候,你们难道一点什么都没听到吗?”
“他们这种人搬东西熟练得不得了,客厅铺的又全都是地毯,什么声音也没听到。”
“是呀,连我都没听到,我是睡在楼下房间的。”金嫂比手划脚的说。
“程先生,这次盗窃,大概丢了些什么东西?”
“我也搞不清楚,金嫂比较晓得,是她先发现的。”
“偷的还不少呢?” 金嫂扳起手指算:“一台外国进口的彩色电视、还有照像机、录音机、洋酒八瓶、韩国带来的高丽参有半斤之多,另外,我看那帮人是饿昏了,冰箱里的烤鸡、红烧蹄膀、五六个苹果,全给搬得光光的。”
站在楼梯口的程多伦,听到这里,突然暗笑了一下,还有小偷偷红烧蹄膀这些玩意。
“程先生,你等消息,我们尽快给你破案。”
“好,那——,谢谢你们了,麻烦你们来一趟,实在不好意思。”
“哪里,不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
送走了两名警员,程子祥一回头,就看到楼梯口的程多伦,父子你看我,我看你,半天,程子祥把咬在嘴角的雪茄拿下来,习惯的严肃面孔始终板着,但仍没开口讲话,大约又过了五六秒,程子祥再度咬住雪茄,把眼里极度的不满抛向儿子,然后转身离去。
金嫂端出早点,看见程子祥的背影,摇摇头,略带责备的面向楼梯口站着的程多伦。
“也不怪老爷生气,好好的居然跑去找工作赚学费?叫人家听了,不笑才怪,老爷在社会上,有名有望的,你这不是跟他过不去吗?”
摆好早点,金嫂的口气从责备转为慈祥的安慰。
“其实,也不全怪你,老爷的脾气有时候也真是暴躁了点,不过,晓得他的脾气,顺着他点,有什么事,也就过去了,你妈在的时候,唉,她真是个好人。” 金嫂站在餐桌旁,跌入好久好久以前的记忆;不管老爷怎么发脾气、怎么摔东西、怎么骂人,她总是轻声细语的在后面捡东西,任老爷骂,这么好的女人,难怪老爷二十多年了从没想过再娶。“唉,好人命短,这真不知道是什么天理。”
自顾自的说完了,金嫂开始帮程多伦盛稀饭。
“虽老爷那天发脾气说,你是去帮人家写什么来着,我也没听清楚,到底是干什么?”
“帮一个作家写稿子,她是用左手写字,可是她的左手开车时撞伤了,所以她就登报找人帮她忙。”
“作家?男的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