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跟刘先生两人刚吃完饭,因为闲在家里没事便开著车出去晃,晃到我们高兴想回家时,天色已经很暗了。由于路口刚好红灯,车子便缓缓地停了下来,小人在百般无聊之际,便左看右瞧著,突然,眼角有个白影一闪,没有脚、没有头,胆小的我当场就叫了出来。
啊——
天啊,在台湾从没遇过不干净的东西,想不到来这不到二个月就碰上了!刘先生也被我的叫声吓了一跳。白影就这么渐渐靠近,两人噤声动也不敢动,时间好像停在那一刻,红灯的时间彷佛永无止尽,白影愈来愈近……愈来愈近……近到将与我们擦身而过……
靠!
原来是一个穿著白色连帽运动服、黑色运动裤的黑人,差点尿湿裤子的我,实在很想下车扁人。要运动也不早一点,干嘛选在晚上十一、二点?就算晚上要出来跑步,也别穿白色运动服嘛!最恶劣的是,他还把帽子戴起来,远远看真的很恐怖耶!
后来小人就直亏刘先生——想不到在这里住了将近二十年的人,竟然还会被黑人吓到!结果你知道他回我一句什么吗?
他没见过长得这么黑的。
住久了,小人才知道,美国人很喜欢运动,你可以时常看见他们在晨跑、午跑、夜跑,就连下雨天、下雪天也有人出来跑步。
刚开始,小人也想学他们,想说每天出去小跑一下;可惜,我的耐心没办法用在运动上,跑了三天就放弃了。最后还是选择在家里上网、看电视,继续当一只生活糜烂的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