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舞伶宠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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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采齐翻了个白眼,这话他从小到大听了起码有上千遍了。

  「娘成天老是威胁我,说要我爹整治我什么的,可我爹到底在哪儿啊?说不定我根本没有爹呢!」十足叛逆的语气。

  「臭小子!你怎么可能没有爹?你以为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呀!」苏合香气得又揪起他的耳朵。

  「别太用力了,他是个孩子,当心耳朵掉下来了。」孙姥姥心疼地拉开苏合香的手,一边好脾气地对曾孙儿说道:「采齐,你爹叫孙玄羲,不可以说自己没有爹喔,知道吗?你想想,你若没有爹,怎么会有祖姥姥,又怎么会有时常从洛阳来看你的祖父、祖母呢?」

  「姥姥,别跟这孩子说这么多了,您听不出来他说那些话是为了气我的吗?」苏合香愈想愈恼,伸手要去抓他,他机伶地躲到孙姥姥身后去。「你别躲!跟我到茶坊去,你刚才到底打破了多少夜光杯,咱们来把帐好好算一算!」

  孙采齐吐了吐舌尖。刚才打破的夜光杯起码有十只,这帐要是算起来,屁股肯定要开花了,只好先溜了再说。

  主意打定,他转身便逃,刚奔出大门,便一头撞上坚硬的肉墙,撞得他眼冒金星。

  「臭小子,你还跑!站住!」苏合香怒喊着。

  孙采齐拔腿要跑,发现脚下突然踩了空,原来衣领被人揪住了,整个人就像只猫一样地被拎了起来,吓得他心惊胆跳。

  「喂,快放手!」孙采齐不爽地仰头睁大眼睛瞪着来人,那男人浓眉大眼,身材高硕,怪的是,他竟觉得男人有些面善。

  苏合香奔出来,一看见那男人,惊讶地倒抽了一口气。

  「玄羲、玄羲!真的是你吗?」孙姥姥认出来了,她发出一声惊呼,激动地落下泪来,奔过来一把抱住他,这才相信她的爱孙真的回来了。

  「是,姥姥,我回来了。」孙玄羲绽开笑,放下手中那头小猫,看见姥姥的满头花发已经全白了,但身子看起来仍很硬朗强健。他再转眸看一眼苏合香,眼中多了几分柔情。「细细。」他轻声唤,经过这么多年,他发现她的模样圆润丰满了许多,已经有成熟少妇的风韵了。

  苏合香太久没见到孙玄羲了,虽然内心惊喜欲狂,但是太多年不见,他又回来得太突然,竟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了起来,莫名地感到陌生不自在,连第一句话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臭小子,你总算舍得回来啦!」花喜兰放下她的牡丹花奔了出来,又喜又嗔地笑骂。

  「娘。」他笑看了她一眼,目光又忍不住转向苏合香。她脸上那种带着怯意又手足无措的神情,让他感到无比娇媚。

  「采齐,你爹回来啦,还不快喊爹?快喊爹呀!」孙姥姥拉着发怔的孙采齐,一径催促着他。

  孙采齐早已经从他们的对话中知道这高大的男人就是他的爹了,他低着头,眼眼生分不安地瞟着孙玄羲。

  「你是采齐?」孙玄羲蹲下来,与他眼对眼地对望。「你长这么大了,我却没有抱过你。」他轻轻揉了揉儿子的头。

  孙采齐咬了咬唇,怯生生地张开双臂抱住孙玄羲,低低喊了声——「爹。」

  孙玄羲脸上浮起欣慰的笑意,他紧搂丁他一下,然后一把将他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臂膀上。

  孙采齐愕呆了,自从他五、六岁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能这样抱得动他了,可是他的爹居然能轻轻松松地就将他抱起来。他开心又惊喜地抱紧他的爹,心中涨满了崇拜与骄傲,不过却也有点担心,因为他的爹个子高、力量又大,打起人来一定会比娘痛很多很多……

  *

  这一晚的「长乐坊」热闹至极,洋溢着久别重逢的欢乐气氛。

  夜里,在花喜兰刻意放上一双龙凤烛的厢房内,孙玄羲和苏合香终于有了十二年来单独说话的机会。

  「你变瘦了。」苏合香低着头,下意识地揉着衣角。

  「妳变胖了。」孙玄羲微微一笑,一手托着腮,欣赏烛光下柔美圆润的面庞。

  「真的?」她不安地抚了抚脸颊。「有没有让你失望?」

  「我很想妳。」他倾过身,轻轻握住她的手。

  「真的吗?」她感觉到他掌心多了许多茧。「想我是十二年回来,那不想我呢?会不会是二十年?」她抿着唇笑。

  「细细。」他柔声低唤。「谢谢妳,真的很谢谢妳。」十二年来,他最想对她说的就是这句话。

  苏合香轻轻一叹,这声叹息中包含了十二年来苦苦的想念与相思。

  「你已经完成你的心愿了吗?」她微偏着头,凝睇着他。

  「是。」他起身,抱起她,轻轻放上床榻。

  她眨了眨眼,看着他的唇缓缓落下,无限温柔地吻住她,她的双瞳泛起了水光。这一个吻,她等了十二年。

  夜色中,孙玄羲俯伏在她洁白如玉的胸前,享受那份十二年来渴念的柔软芬芳,自喉间发出满足的低吟。

  她闭着眼,像被烈火焚烧着,狂热地吮吻他,接纳他。

  在疯狂颤栗的欲焰中,她紧紧抱住他,喘息地低喃——

  「今后,你不再属于天,不再属于地,你只属于我苏合香了……」

  九十九只雀鸟,代表的是地久天长。

  你知道吗?

  【全书完】

  后记

  我个人心中有一个朝代排行榜,第一名是清朝,第二名就是唐朝。

  这两个朝代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有辉煌的盛世,很华丽,也很懂得享乐的年代。由此想见,我是个对物欲多么看重的人了,呵呵!

  我偏爱华丽风,不论是朝代、绘画、诗歌还是电影等等,只要走的是华丽风路线,多半就能赢得我心。

  其实在很早以前,我就很想写唐朝的系列书了,不过因为唐朝的年代实在很久远,大约是一千多年以前,很多诗词、名句在当时都尚未现世过,写小说若要用起来实在会很麻烦,可能每句诗词名句都要查询出处,否则说不定会闹出笑话,找当时风俗民情的资料也会费上好大一番功夫,后来就因为「懒」而临阵退缩不写了。虽然喜爱程度排名第二,但没有花时间研究过,只全心研究清朝这个朝代,所以呢,懒人我就自然而然地以写清朝背景为主的小说了。

  当编编告知这回古代套书的背景年代设定在唐朝时,我内心其实相当开心雀跃,因为那个年代非常多姿多彩,很吸引我去写,但是,找资料就成了我最头痛的一件事了。

  找资料的例子多得不胜枚举,随便举个例好了。有天在书里写到了一句「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很红吧?应该差不多大家都耳热能详的一句话,我随手用起来也没想太多,只是不知道怎么了,忽然间灵光一闪,想起找这句话的出处,这才发现原来是从元稹的诗中出来的——「昔日戏言身后事,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当时大吃一惊,因为本书的年代是初唐,而元稹是中唐以后的人,也就是说,这句话比我这本书的年代要晚了两百年才出来。我的天!吓坏我了!我写稿因此就变得很神经紧张,愈紧张这类事件就愈层出不穷地发生,而且很奇怪的,当我感到不对劲时,就会发现我察觉的不对劲一定都是年代不符,简直超神准!不过,也因为这样,间接吸收了不少知识,也算是写这本书的一大收获。

  唐朝,是一个文化的大熔炉,当时的长安,每一百人中就会有一个异国人,走在长安大街上,很可能随时都会看见形形色色的外国人,听说那是当时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景象,实在很令人难以想象吧?那是一千多年以前耶,感觉起来竟然那么有趣。

  那时候的女子,可以极尽所能地装扮自己,可以剪漂亮的花瓣贴在眉心或额头上,可以穿薄纱还可以露乳沟,头发上插着叮叮当当的金步摇,披着长长的纱罗帛带,每天都可以假装自己是仙女,哇,真是令我羡慕的!

  记得小时候扮演花旦,学花旦的女同学们,大家都很爱在眉心中间画朵花,就算只是点一颗小小的朱砂痣,都会觉得自己突然美了好几分,所以,本人很了解唐代女子为了爱美而贴花钿的心态,心中也甚觉可惜,为什么这么了不起的化妆术没有流传下来呢?如果流传下来了,现在就算我剪个花瓣贴在脸上出门,也不会有人觉得我是神经病了,唉,可惜呀!

  最近一边写,就一边对长安产生高度兴趣,每天都在喃喃自语,好想去玩一玩喔!写到敦煌石窟,又开始喃喃自语,好想去看一看喔!先前,因为迷恋清朝而狂爱北京,这会儿不免有些担心起来,万一因为写了此书而爱上大唐世界,会不会又对长安兴起狂热之情?我现在身边有个整天乱跑乱跳的小人儿,现实告诉我,绝不能对前往长安游玩的念头太狂热,否则肯定会痛苦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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