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逞强嘛!怎么能让别人知道我的飘摇呢?
“你能对我说他的事,证明在你心中,我已经是你很信任的朋友了。”吴梅笑着。
“你一直都是的。”或许她一直在等我这句话,从她第一次被好色的客人吓哭,我去安慰她开始。
或许,我该勇敢一点的。
不是所有人都会离去,不是吗?
我还是没有拒绝他,但也没有答应他。
结婚之前有人先试婚,看看两个人是否适合共同生活,如果不适合趁早分手,也省得结婚再离婚的繁琐。
那么,谈恋爱之前是不是可以试着交往一段时间,看看彼此适不适合交往,如果不适合也可以各走各的路,省去哭泣吵闹的麻烦?
“我看不出这个和正式交往有什么不同。”罗逸——哦,应该叫他逸——说。
其实我也看不出来,但这样子总有种可以随时抽身的感觉,不会陷得太深——应该是不会的吧?
我在等事情继续发展下去,等一个转折点——我不得不答应他或不得不拒绝他的转折点。如果这个点出现,我再做决定。
其实,变相的,我已经等于是答应他了。给他,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看看这段感情能不能开始。
我告诉他,灰姑娘会变成公主,青蛙会变成王子。
我没有变成公主的自信,他可不可以先试着青蛙的生活。
他说好。
于是,在春节,他开始跟着我跑。
春节时,街上的人多得堆了满坑满谷。我是最讨厌人多的,自然不会往人群聚集的地方走,大多时候还是在学校附近晃。我带着他吃遍了学校附近的小吃,跑遍了学校附近的书店音像店,甚至逛遍了学校附近的公园。最后,我还是得承认我不是爱玩的人,该会的我几乎都不会,别人常玩常去的地方我几乎都不知道,甚至对一般女生的共同爱好逛街也不感兴趣。我的生活哲学是静态的——看书,听音乐,玩电脑……
所以,我和他还是常常呆在他的屋子里,听着音乐,看着书。看到高兴或伤心的地方我会说出来和他一起分享,有什么值得思考的地方我会和他一起讨论。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身边有人陪伴的感觉,并不像我原来所想象的粘得发腻,而是一种自由又不孤单的感觉。如果一直这样的话,就是一辈子,大概也不会烦吧。
其实,两人相处的算是很好,只是有时会起一些争执。我发现罗逸的修养极好,我偶尔起的任性,他常常都是让着我的,而我也因此不好意思无理取闹。而有时如果任性得实在过分,他会瞪着我,直到我道歉——他其实极有原则,尤其对我。而我竟然不生气,乖乖的听他的话。
七天很快很快的就过去了。第一次在外地过春节,却既没有感到寂寞,也没有跑东家串西家之后的空虚感。如果以后的日子都是这样的话,继续,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可惜的是,假期不是永远,初八上班,我们的第一个问题也来了。
这几天我常常都是在他家住,他说过年学校里没人,会担心我。反正他家屋子也多,我也就老实不客气了。
但是上班以后就不一样了,我才不要每天坐他的车上班,谣言中心不是好当的。
“不,就算你不住我家,也要让我接送才是。你们校那里太偏僻了。”他坚持着。
“不要!别忘了你还在试用期。”我提醒他。公司里面有多少他的fans我还是知道的,我可不想英年早逝,就为了一个男人。
“小雨,让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这样就没有人敢追你了。”
“您当别人的眼光和您一样怪异啊!”还真不是我吹牛,在洛方还没有追我的人呢——罗逸除外。“总之我说的很清楚了,要是让别人发现我们的关系,我马上就和你没关系!”
上班了,自然要恢复正常作息,我是这么坚持着。
我只能庆幸我们是在一间屋子里办公,别人看不到逸的经常性发疯。他会在工作中忽然走到我身边给我一个吻;会长时间的凝视我直到我抬头看他了;会在我很正经的向他交待工作的时候说一些让我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话。这样竟然还没影响他每天堆积如山的工作,只能说他很强。
其实我自己又好得到哪儿去……我还不是常常与他对视而笑,在他很正进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在他吻我时沉浸其中……还好,没有因此而耽误了工作,心下有种牵挂,反而让我作起事来更加顺利。
但是,这样子要是让别人看到,我可就完了。因此我更加小心周遭人的视线。
我承认我胆小,我也承认我讨厌传言。我的自尊(或自卑吧)心太强,无法忍受被别人看轻,即使心中很清楚那份轻视可能来自于羡慕,即使很清楚毫不在意才是最佳态度。
我毕竟是小女孩,怎么可能有这份“八风不动”的精神?
不知为什么,他这几天的工作忽然多了起来,连带着造成我的忙碌。加班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十三号,正是情人节的前一天,我加班加到近八点。他实在不放心我一个人走,一定要送我。想想现在这么晚了应该没什么人看得到,学校那里又有点危险,还是同意了。
结果刚迈出公司大门,就和陶玲芬撞了个正着。不知为什么她在这个时间还没走,不会也是加班吧!她见我和罗逸同时出来,用研究的眼光看向我。
见鬼,我最不想让她知道我们的关系。我说了一声再见,飞快的跑到公车站。我要搭乘的车刚好经过,我一点不犹豫的跑上车,隔着玻璃挥手say Goodbye。
这时候恰好想起流星花园的追公车情节,不过我一来确定他没那份体力,二来确定公共汽车不是能自由停的,这段感人肺腑的戏就可以cut掉了。
中途倒了一趟车才回到校南门,冬天天短,六点就天黑了。到了九点,因为学校很偏,整条路上阴森的吓人。尤其我们校是在高速公路旁,路边几乎连人家都没有,行人更是稀少,昏黄的街灯照出路边的恐怖。
心里生了惧意,我总是这样,在害怕的时候还对别人笑着说没什么。忽然讨厌起自己的不可爱来了,坦白自己的恐惧,让他陪着,不是更好吗?
有种东西叫做言灵,翻译成汉语就是“怕什么来什么”。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是人一旦总是想着一件事情,思考波就会引那件事情发生——当然,主要是指鬼……
而我此刻,在有点害怕的同时,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我很小心的向后面看去,是一名男子,不算高大,漆黑中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分辨出他的简陋衣着,似乎是建筑工人。我心中升起强烈的不安,我们校南门一向不安全,过街天桥更出过几次事故。这半年来学校大兴土木,建筑工人来来去去的,学校更加频繁的警告学生不要在天黑后从南门独自回校。我自恃没有什么姿色,倒也不太在意,只是平时加点小心而已。
我的直觉在不好的事情上一向很准,在踏上天桥的同时,我拿出手机,按下几个数字,然后尽力向前跑。身后的男子果然追了上来,我的50公尺成绩常在及格边缘,尽管此刻我已经发力狂奔,还是听到他渐近的脚步声。
只要跑下桥……只要跑下去就好了……我绝望的想着的同时,一只手从后面捂住我的嘴。我按下手机通话键,然后尽力挣扎,尽量发出声音。南门口有值班的警卫,只要我声音够大的话……
“你再乱动老子宰了你!”我脖子上多了一把刀,我心一沉,乖乖的停下挣扎。这种人无非有两个目的,劫财或是劫色,如果他要钱的话,我倒是可以双手奉上。
“钱包在这里。”我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我是穷学生,只有这些钱。”
“少用那种眼光看老子,老子有的是钱!老子就是想玩一玩女大学生。”嘶哑的声音说着淫亵的语言,证实了我最不希望的一种猜测。
我知道我该冷静的,我知道我不该反抗的。女生的力气通常怎样也不会有男子大,而且越是反抗,越会激起对方的反应。况且那一层薄薄的膜,实在不值得用命来保卫。我知道,可是,我还是叫着厮打着,完全无法接受他那只肮脏的手在我身上摸索。
“逸!”我哭了出来,没有一刻像此时一样的软弱,没有一刻这么希望那个人来保护我。
“小雨!”恶心的触感忽然消失了,我被抱在了一个很温暖的怀中。
我的白马王子终于来英雄救美了。
“逸,我好害怕……”我哭得一点形象都没有,全身发软,几乎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常常认为自己很冷静很冷然,认为自己可以独自面对一切,到了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其实也需要一双结实的手臂护卫,而且,也许,需要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