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佩服,可惜你是个女人,否则肯定会有一番作为!”林公子一脸狗腿模样。
卓荦神色一凛,“林公子你又错了!别看轻女人,女人并不比男人愚蠢,也不比男人没能力。我可以告诉你,日后还会有个聪明无比的女人当皇帝呢!你身边的这些女人只是被男人欺压太久了,而非毫无能力!”
她的男女平等主义又开始伸张,这个时代最让她受不了的就是男人视女人为次等人民与玩具……
想着,卓荦一时技痒,平时被卓尔给薰陶的“赌性”大发。“林公子,咱们干脆来赌一赌如何?你将你家里的一个普通小丫环带来我这里,我保证让她五天之后比你还聪明,会背《诗经》五十篇、会算数、还会其他的技艺!”反正她一时也找不到回去的法子,不如先找点趣事来玩,卓荦的嘴角飞扬起笑意。
林公子张大了眼,“卓姑娘,你在说笑吧?”
“我才不爱说笑!怎么?不敢赌?”卓荦的赌性越来越浓。
“赌什么?”
“你先开筹码!”
“如果我赢了,我要你破例卖一次身给我。”林公子瞧一眼卓荦隐藏在男人服装里的身形,咽了口口水。
卓荦剑眉双飞,性感的唇儿一卷。想要她为他破身?呵!想得美!将她卓荦当成什么人啦?
“林公子真是好大的口气,如果是我赢了,我要你给我百两金子,外加另一个条件。”她知道林公子家财万贯,百两金子对他而言不过九牛一毛,所以一点也不和他客气。
“什么条件?”林公子问道。
“到时我会告诉你!”卓荦的眼底闪过一抹促狭的笑意。
她准备好好欺负这一个只会花钱寻欢的公子哥,让他知道女人比他想像中来得厉害上百倍!
第二天,林公子果然带来一个约莫二十岁的丫环,那丫环生得面黑大鼻,小眼大嘴,严格说来并不算好看,经过卓荦问话之后,发现她还不至于太愚蠢,于是便和林公子订下赌局。
这一场赌局一时间传遍整个繁花院的姑娘与恩客,甚至还传到京城的其他角落,许多人纷纷下注谁输谁赢,几乎演变成“全城运动”了!
林公子天天紧张兮兮地来到繁花院,他酒不沽了、姑娘也不抱了,只来看着卓荦如何教那个丫环。
却见卓荦一脸的悠哉,艳丽的脸上带着自信,微笑中含着凛然,她每天只是和那丫环说说笑笑,玩棋、对句,外加奇怪的数字游戏,反而不见她教那丫环什么东西。
五天忽焉过了,终于到了“决战时刻”,许多人挤到繁花院来看热闹。
“林公子,赌局可以开始了,我们先让她背出《诗经》吧!”卓荦长发拢束成一络乌黑亮闪的马尾,双臂环胸,艳容上英气逼人。
“好,小红,你就背吧!”林公子一脸不相信,还手握一卷《诗经》做对照。
小红紧张地瞧一眼卓荦,卓荦拍拍她的肩,“小红,就按照我教你的方法背出来,只是错一两个字没关系。”
小红露齿一笑,开始朗声背诵:“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彼周行……南有木,葛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秉心塞渊,驶牝三千。”
众人越听越惊讶,几乎无法置信,林公子翻着书卷,脸色越来越难看,却见小红一篇接着一篇背,没有任何的停顿,只有偶尔错一两个字。
直到小红将五十篇全背完,众人报以热烈的掌声。
“林公子,这一关小红表现得不错吧!”卓荦笑道:“接下来她要算数,你可以问她一些简单的题目。”
林公子面色如土,却要强自振作,只好开始出题问小红;想不到小红虽然算数的速度稍嫌缓慢,却都算得十分正确,众人又迸出惊叫。
“最后,林公子,我教她一招最简单的御敌方法,叫做‘过肩摔’,你要不要来试一试?你抓她的肩膀看看!”卓荦长发一甩,在空中画出一道极美的弧线。
林公子不信邪地大手一抓,采上小红的肩,谁知小红手一扬,反握住他的手臂,腰一弯,腿一扫,身子一倾,使劲一抛,便将林公子摔在地上哀叫不已。
一时间全场哗然,赌羸的人高兴叫好、又叫又跳;赌输的人全都捶胸顿足的。
“林公子,你输了,你得依约给我百两金子,我还要告诉你另一个条件。”卓荦开心地瞧着林公子狼狈爬起身。
“好吧!你说,我答应你就是了。”林公子面有菜色,模样像极了落水狗。
“我要用这百两金子当嫁妆,将小红嫁给你!”卓荦嘴角的邪笑实在遮掩不住了,忍不住溢满全脸。
众人闻言皆错愕地盯着卓荦与林公子。
“叫我娶小红?”林公子暴跳如雷,“你不早讲,早知道我就挑一个最好看的丫环来!”想当初他可是挑家中最丑最笨的小红来,准备让车荦出丑。谁知道这一下竟是害到自己。
“林公子,你反悔了吗?君子不可食言!”卓荦伸出手指摇了摇,“君子食言就会变肥,肥了就会早死,死了就会变成枯骨,你说枯骨还能抱女人吗?我问过小红,她心里一直很喜欢你呢!”就是因为小红有这个意愿才给了卓荦“逼婚”的灵感。
林公子差点昏厥,他被身边的仆人扶着肩,几乎站不住脚。
“小红虽然称不上美丽,可是我告诉你,她绝对会是个最好的老婆,因为我已经将她训练成一个聪明的女人了!她绝对会帮你好好管理林家!”卓荦从林公子身边走过,手一探,在他怀里摸出一包金子抛给小红。
“小红,回去好好持家、驯夫,别让他又跑到这种地方胡来!”卓荦身子一旋,笑声轻扬,离开众人而去。
呵呵呵,林公子还不知道她教给小红最厉害的是后面的两招——第一招就叫“驯夫术”:一嗲二骂三揍;第二招就叫“理财术”:一搜二括三管。这两招准能让林公子乖乖在家,从此不敢乱花钱,也不敢欺负老婆。
想着想着,卓荦的笑意更狂了,她张开嘴哈哈大笑,渐行渐远。
围观的人全都指着林公子嘲笑,却纷纷称赞卓荦了得,另外也恭喜小红觅得佳婿。
而林公子只能微颤着身呆望卓荦的背影,脸上神情简直如丧考妣。
第三章
此时的汉朝正是最兴盛的时期,长安城里好风好水好天气的,处处人声鼎沸、繁荣无限。
长安城内远远走来一个状似书生的男子。他的年纪相当轻,大概尚未到弱冠之年吧,因此他不似多数男子将一头长发梳成整齐俐落的高髻,而是留着一头性格且稍显凌乱的短发,看来有几分英气与清爽,在人群里显得相当特出。
有时候会有路人对他投以奇异的眼光,他却满不在乎地回以微笑,不少难得出门的闺中少女见着他的回望与微笑,纷纷露出羞怯的笑容别过脸去。
除了那头惹人注意的短发之外,他整个人都有不同于周遭人的气质。他的脸上线条稍显秀柔,使他看来斯文俊秀像个书生,不过他那两道俊眉却又有着刚毅的线条,一双迷人笑眸里也含着几分冷静凌厉,那风度气势,一点也不像是这个时空里的男人。
这男子引人注意的原因除了他本人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身边有两个状似保镖的大汉及一个瘦小的跟班。那两个大汉身穿官服,佩枪带刀,一副威风凛凛、不可侵犯的神情;至于那个跟班则是一脸的憨厚纯朴。
男子冷眼看着身边的事物,渐渐卷起嘴角与眉梢笑了。
哈哈!这真是一趟奇异的旅程。他来到这里已经足足有两个多月了,从一开始的陌生、愤怒,到后来的习惯、喜欢,以致于现在的优游其中、怡然自得,真是令他乐毙爽呆了。
要他去求那个冷艳高傲的女人让他提早回到二一○六年?哼!他才不干呢!他要乘机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他喜欢这儿喜欢得很,虽然不是他当初想要的度假时空,不过他不在乎了,反正有自由、有玩乐、有享受,即使在他眼中这儿实在是相当落后又蛮荒得过分,他却一点也不想换到别的时空去度假。
他爱上这个时空了!一思及此,他的俊眉一朗,露出一口的皓齿笑了起来,唇边还隐约有一个浅浅的酒窝,他的脸上洋溢着阳光般的年轻爽朗与单纯得惹人疼爱的孩子气。
挥一挥袍抽,他在这个时空里唯一不适应的是这些衣服,又大件又不合身、又繁复又不安全,还不符合肢体动作的需要,真是个劳什子的东西!不过,这样想想就算了,若要他穿着当初来此时的金色贴身柔铝衣出现,准会吓死这一票纯朴又落后的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