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晓梦迷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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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相信我的味觉罢了。”胡蝶轻笑。

  她起身抓过饕餮手中的白蛇,轻柔的把蛇放回树梢,看著它雪白的身形在枝叶间迅速的消失。

  “味觉?”他不明白。

  胡蝶的手指上他的胸口“你有一颗很棒的心。”

  “很棒的心?”庄晓梦俊眉又蹙起。

  “真比起来!你那心算得上是血枭心,就是传说双春润年才会出现一次的血枭。”胡蝶认真的说。

  传说血枭是一种在双舂润年才会出现的一种鸟,因为双春润年三百六十年才一次,这血枭可说是排得上名的少见食材。这种鸟宛若野鸭大小,全身上下净是美味尤其是以其心为最佳,还有人传说‘能食血枭心,谪仙亦情愿’由此便可知这血枭的珍贵。

  这麽说来,胡蝶的比喻也算是一种赞语,只是听来未免不伦不类了些。

  “你才识我多久,怎麽能有如此定论?你难道不觉得我弃厨而去是一种罪无可赦的行为吗?”庄晓梦不解。

  “不过是不做厨师罢了,有这麽严重吗?”胡蝶耸肩扮了个鬼脸。她这个人一向随性,爱做什麽就做什麽,对那种矢志不移的事儿是一点也不能明白。

  “你说得轻松我背弃这一行也背弃许多对我有很多期盼的人,在那些人的心中,背离厨者之道的庄晓梦不啻是个罪人。”他心底浓得化不开的罪恶,彷佛坛中腐败已久的腐物,一开盖就直冲而出.教人闻之欲呕,久久挥之不去。

  胡蝶偏偏头,看出他胸中的疼痛。轻轻的将她的小手平放在他的胸口。

  “我爹常说,料理之人要能有崇敬制理之心,现下的你无心於厨,若下厨也只是浪费那食材,这或许才算是背离厨者之道,不是吗?”

  庄晓梦讶然无语,他那不能言语的心情,竟让她三言两语就说清楚,他不是不想做料理,只是现下的他根本不配成为一个厨师,他一点也没有自信,食材在他的手中只会成为一种浪费。

  天生万物以养人是上天对人的一种恩泽,相对的,人不也该是为这些,为果人之腹而牺牲生命的万物,多一分敬意?而身为厨者,若不能善尽其用而成为佳肴,对这被吃的万物不也是一种亵渎?

  “你如何明白——”庄晓梦说到後来已然无语。

  看他一脸愕然,胡蝶嘴角绽出一抹贼笑。她拉着饕餮就走,留他好好的思考。

  白猿抓耳搔头,不明白的指了指庄晓梦後摊开手。

  “饕餮!你放心,他不会走的,他可是我找了许久的上品乾货,你忘了吗?这上品乾货虽是珍贵无此可要真能入口香醇,总得先经过几道‘泡发’的手续不是吗?”

  远远的尘土漫起,马儿四蹄踏地声响降之而来。

  一辆马车从庄晓梦和胡蝶的身边驶过,却在他们面前十来丈的地方突地一偏,整个轮子卡人石缝中,怎麽也动弹不得。

  此时车上下来一个六十来岁的白须老汉,用力拉著他的马儿前进,无奈石缝将轮子卡得十分紧,老汉和马儿虽早得气喘不已,马车却怎麽也不肯动上一分。

  “这位老伯,您就别勉强,我看这缝可卡死了。”胡蝶快步来到马车的旁边蹲下身子仔细打量一番,“这是拉不得的,如果能把这车子往上抬高,还有可能可以动。”

  “抬高?这车子少说也有几百斤,荒郊野地的,我上哪儿找人来抬?”老汉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看来我真是没眼福,怎麽会出这种乌龙事儿,连凑热闹也凑不著,这教我回去如何说给家乡的人听呢?”

  “凑热闹?”胡蝶的眼睛一下子闪得像子夜皓星般明亮。

  她这个人平生最是贪凉怕热,可只有一种热,她是乐此不疲.那就是‘凑热闹’。只要有热闹可看,就是再麻烦的事她也甘之如饴。

  “有什麽热闹好凑?”她已是迫不及待。

  “就是京城的百味轩呀!”老汉是一脸的扼腕。

  胡蝶一下子消了气,连说起话来都有几分意兴阑珊。“那事儿我知道。不过,老伯您有什麽好担心的那事儿不是还有个把月,这儿离京城也只不过几天的路,您就算用走的也还来得及呀!”

  “你说的是神厨帖的事我说的可是另一回事。”老汉摇摇头。

  “另一回事?”胡蝶的眼睛又亮了起来。“还有什麽事?”

  “神厨帖已是天下尽知,可你不知这会儿神厨赛还没开打就有枝节。”老汉捻须故意卖关子。——

  “有什麽枝节,爷爷您快说嘛!”这一说到好玩的,胡蝶的嘴也跟著甜了起来,这会儿称呼已从‘老伯’变成‘爷爷’。

  老汉被她叫了声爷爷,心花朵朵开,快意的点头,“好!我说就是了。”他清了清喉咙!“你该听过北神厨、南膳鬼,这由神厨庄百味起家的百味轩,一直以来和膳鬼所经营的万食馆,一向是分庭抗礼料理天下。

  “可神厨帖只对百味轩而下,而且又以料理界的至宝那经为胜负的标的,万食馆怎麽能服?便先向百味轩下战书,想取百味轩那经天下第一味’的美名,好取而代之去争那神厨赛。”

  “万食馆和百味轩?”庄晓梦倒抽一口气.

  胡蝶轻瞅庄晓梦一眼後,又回到老汉身上,“爷爷您说万食馆和百味轩,若真较量起来谁的胜算大些?”

  “就味道来说,实在是难论高下,但就我听来的小道消息,万食馆的胜面是大了些。”老汉喘一口气。“不是说百味轩的味道及不上万食馆,只是,这百味轩自从几年前神厨庄百味失踪後,那招牌的菜色就没变过,人人都传新掌的当家只能守成,而不能创新,这你们是知道的,好吃的东西就算再怎麽好吃,吃久了还是会腻的。”

  “这倒也是。”胡蝶赞同的点点头。

  “其实!我私心倒是希望百味轩能赢,那万食馆的人仗著自己资金雄厚,每每总将上好的食材整批收购,这些年要不是有百味轩还能稍加抑制,怕这料理界早就让他们搞得一团糟罗!”老汉一脸的无奈。

  “这万食馆的人有这麽可恶?”胡蝶轻咬下唇问道。

  “像你这样的姑娘家,不管柴米,自是不会明白这种事。前两年西湖荷花不开,藕粉供应量大减,万食馆的人便将市面上的西湖藕粉全数卖去,再一翻调了十倍价钱要不是百味轩的当家将所存的藕粉释出,那年可没多少人吃得起西湖藕粉呢!就冲著这一点,我老头子也要上京城,为百味轩打打气。”

  老汉说得义愤填膺可府即又重重叹口气。“唉——现在说这些又有什麽用?这一耽搁,少说也得三、五天,怎麽也赶不上了。”

  “这倒是不一定!”胡蝶看一眼一直不曾开口的庄晓梦,对著老汉一脸甜笑。“如果我有办法让您的马车能动那您能不能顺道载我们一程,让我们也能凑凑热闹?”

  “反正我一个老人家一路上有个伴倒也是好的只是我们这里只有一些老弱妇孺!你这小姑娘会有什麽法子呢?”老汉不抱希望的说。

  胡蝶指指庄晓梦,“还有他在!让他来抬就成了。”

  “这位姑娘,你别说笑了这车至少要几个大男人才抬得起来,不是我要侮辱这位小兄弟,他看起来一派斯文书生样,他哪抬得动?”老汉说什麽也不相信庄晓梦抬得起这麽重的马车。

  “老伯还是让我来试试吧!”庄晓梦倒也不觉得受辱,只是温和的提议。

  他马步一蹲,双手在车框上一施力,马车竟然应声而动,轻松得仿佛这重达百斤的马车是纸糊的一般。

  老汉的眼珠子像是要瞪出眼眶,张著的嘴老半天阖不起来。

  他拍拍庄晓梦的肩膀,“看你这小子瘦瘦弱弱的,没想到有这麽大的手劲真是人不可貌相,是我这老头子看走眼,原本我还想看你手不能挑的样子,带著一个道麽美的姑娘家迟早出事,看来是我白操心了。”

  “我就说他没问题的。”胡蝶一脸得意。

  “对了,我还没问你们是什麽关系?兄妹还是夫妇?”老汉一边检查著马车一边顺口问。

  “我们是——”

  “兄妹!”这是第一次庄晓梦的话快过胡蝶,只见他皱起一向平顺的眉头,明白的表达他对这件事的坚持。

  孤马寡女结伴而行,这事传了出去,对姑娘家的名节可是一大损害,虽然胡蝶看来对这事情点也不担心可他再怎麽说也得替她顾及到这一点。

  “原来是兄妹呀!”老汉一点也没有发现他们两人眼神的角力,在准备好一切後,就示意他们上车。

  胡蝶越过老汉,悄悄的对庄晓梦扮了个鬼脸。他爱说是兄妹就兄妹吧!至於她、心中是怎么想的,可就由不得他了。

  随著马儿渐快这路程似乎霎时变得短了起来。

  柳吟秋微愁的看著眉头深锁的庄晓生,浓浓的不安又袭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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