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追求你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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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一会儿,已经痛彻心肺,快要走不下去了,心底正在嘶吼吶喊,想不计形象脱下高跟鞋拎在手上,直接坐在路边休息算了,哪还有心情逛街呀?

  「妳还好吧?」朋友敏感的察觉韦的表情不大对劲,忍不住再问。

  「呵,我很、好、呀。」尽管韦的脸部表情已经要扭曲变形,走路走得歪七扭八,依然要维持一贯说法,死撑到底,绝不轻易投降。

  「哦~~」朋友不知是相信韦的话,抑或是对韦的坚持认输了,不再追问韦的脚到底痛不痛一事。

  表面上,韦成功的说服了同行的朋友,实际上一双脚已经痛到走不动了,仍然要硬撑下去,扮演脚一点都不疼的模样,实在是人生的一大考验。

  明明就不是演员,为何这个时候要考验我的演技咧?真教人欲哭无泪~~

  其二,和熟到不能再熟的朋友出去──

  「哇,妳的鞋子好漂亮,穿这样不会痛吗?」朋友发出称赞之声。

  「哈!哈!我也觉得这一双鞋子很漂亮耶!说实话,刚穿上就有一点点痛说。」面对熟到烂的朋友,韦也就坦承不讳,分享穿鞋心得。

  「那妳还穿出来?!不怕等一下痛得要死?」朋友挑了挑眉,不赞同韦的举动。

  「可是这一双鞋跟我身上的衣服很搭,其他好走的鞋就不搭啦!」重点就是要整体看起来好看,痛不痛就不是重点了。

  「好吧。」朋友懒得再跟韦多讲,况且都穿出来了,总不能要韦再回家一趟换鞋吧?而且换了鞋,很可能连衣服都要换过,将子未免太浪费时间了。

  于是乎,韦开开心心踩着高跟鞋和好友逛起街来。

  如先前所言,逛不到十分钟,韦的脚就疼了。

  「我的脚好痛哦。」韦苦着一张脸,低声对朋友抱怨。

  朋友看了韦一眼,不搭话,脸上表情则明白的写着「我早就知道了」这六个大字。

  没办法,都已经出门了,街还是要逛的,是以韦拉着朋友的手臂,才有办法继续往前走。

  「果然这鞋子就是中看不中用,愈是漂亮的鞋子,穿了愈痛。」此乃韦多年来的心得。

  「对呀。」朋友心有戚戚焉,也是被鞋子漂亮的外表所迷惑的其中一员。

  又走不到十分钟,韦已经要宣告阵亡,就要倒地不起。

  「喂,我不行了,我的脚痛得要命!我不走了,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吧。」韦不想跟脚下的高跟鞋硬拚,就算拚赢了又如何?也没奖牌可领,不如早早弃械投降。

  「好吧!」虽然才走了一下下,不过朋友好心的同意了韦的提议,找了地方坐下来喝饮料兼休息。

  坐下来之后,韦的双脚终于解脱,趁着没人看见时,偷偷脱下高跟鞋,不再让双脚惨遭折磨。这就是和熟识的好友出门的好处,不怕会失礼,也不怕朋友会投以异样的眼光(因为对方早已习惯韦毛病多多),舒服最重要嘛!

  「等一下妳要不要去买一双好走的鞋?」难得一起出来逛,当然不能白白将时间浪费掉。

  「好啊!好啊!跟妳说哦,上次我在XX专柜看到一双超~~漂亮的鞋子,至今仍念念不忘,日思夜念,正好可以趁今天去买。」脚痛嘛!再换买另一双鞋让脚得以休息,这是「瞎拼」最好的借口了。

  「……我指的是『好穿』的鞋哦,不是又中看不中用的。」果然是韦的好友,早就看穿了韦的心思。

  「哎哟!妳跟我去看就知道了,妳一定会赞同我说的,它真的是美呆了!」韦马上拉起朋友,茶也不喝了,直奔该专柜。

  啊?你说韦的脚不是痛得走不动了,怎么还有办法直奔该专柜?

  这你就不了了,当有机会买到想买的东东时,不管双脚是否已经痛到走不动了,在这一瞬间,整个人会宛如被神所祝福过,马上健步如飞,如摩西拨开红海般拨开重重人群,直飙目的地,大有挡我者死的气势。

  悲伤高跟鞋──

  高跟鞋之所以悲伤,全是因为没有更多双脚来展示它的美丽,让它像艺术品一样呈现在世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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