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情能补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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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前,他在美国对辛欣一见钟情,拚命追求她的时候,她就说过他长得太好看,让她很没有安全感。

  为此,他还特地扮丑,弄一副俗不拉叽的大黑框眼镜来戴,又把一头层次分明的漂亮黑发理成短短的三分头,换下衬衫、牛仔裤和布鞋,改穿花T恤、五分裤和拖鞋,把一个好好的大帅哥变成衰哥一枚,让辛欣笑了好久,于是,她答应了他的追求。

  过去的一点一滴让他怀念不已,而今……他终于看到走廊尽头,一抹小小的身影快速地跑过来。

  他伸出了手,正想挽住她的,然而……

  辛欣的手穿越过他的身旁,拉住前方一个穿着牛仔外套的青年人的衣襬。「我好了,我们走吧!」她天真地笑着。

  龙易飞感到自己的心不停地往地狱深渊坠落,难道整整一星期的日夜相处,她还是没有记住他吗?

  她的笑只是无意识的反应,并不专属于他。

  她的眼里看着他,可是她的心里却没有他。

  是他做得不够好,还是她已经不爱他,因此不花费任何心思去记住他?

  他不知道,就连手中的披萨被人群挤落了地面,他也没有发现。他唯一的感觉就是心好寒、思绪好乱、好想抽它个几十包香烟,或者吞上几颗安眠药,深深地入眠,不再有感觉,也就不会感到痛了……

  第三章

  外头天很蓝、草很绿,几只蝴蝶、蜜蜂乱舞于花丛间,尽显生意之盎然。

  只有辛欣觉得无聊毙了。

  在医院的时候,每天下是复健就是做检查,无聊是一定的。

  可离开医院后,搬进这幢大宅,有一个男人突然对她说,他是她的老公,要照顾她一辈子,然后,她的生活立刻变得精彩起来了。

  那个男人每天都会带她出去到处玩,虽然他说那叫运动,可逛街、买东西就是好玩啊!

  更好的是,街上有好多好好吃的东西,远非医院那些健康食品可比,让她每天都过得很开心。

  但从前天起,那个男人忽然就消失了,到底跑哪里去了?

  她想去找他,偏偏又记不起他叫什么名字、他的模样……她只依稀记得他长得很高、很高,她总是得仰起头才能看见他的脸。至于他的五官,她就真的没有印象了。

  男人为什么不见了?她这两天都很早就起床,等着他带她去散步的。

  「辛小姐,吃饭了。」龙家的老佣人过来请她去用餐。

  「我不想吃。」辛欣趴在客厅的沙发上,两手支着额,一双眼来来回回看着大门和楼梯。

  她在等龙易飞出现,虽然她还记不清他的名字和面貌,但一星期的日夜相处已经让她不自觉对他起了依赖。

  她想念有他陪伴的生活,好快乐,每天都多姿多采。

  「小姐,不吃饭是不行的。」老佣人劝她。

  辛欣不答话,只是坐起来,反覆扭着十指玩。这已经变成她的习惯,当她心神不宁的时候,就玩自己的手指。

  「小姐,少爷交代过,妳每天都要准时吃饭的。」老佣人说。

  她耳朵捕捉到「少爷」两个宇,不知道老佣人口中的「少爷」是不是她心中想的那个男人?

  「嗯……你你你……」该死,她明明记得这老佣人的名字啊!可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来。

  「小姐,我是忠伯。」老佣人也知道辛欣的情况,干脆自我介绍。

  「忠伯。」辛欣努力记住这两个宇。「你说的少爷是谁?」

  「就是龙少爷啊!之前你们不是天天一起去晨运?」

  对了,辛欣想起来了,那个让她的生活由黑白变成彩色的男人是姓龙没错,至于名字……好像叫什么飞的。

  「你……」她一下子又忘了老佣人的名字。

  「忠伯。」老佣人提醒她。

  「忠伯。」她开心地跳起来。「那个什么少爷的……对了,龙少爷,他在哪里?」

  「小姐,妳叫少爷『少爷』,他会很伤心的。」忠伯一把年纪了,岂会看不透这对小儿女的心思?

  龙易飞对辛欣真是下足了苦心,只是他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他以为人定胜天,只要有恒心,铁杵终能磨成绣花针。

  但现实岂能尽如人意,有些事情过去就是过去了,无法回头的。就好比龙易飞想要把辛欣变回原来的样子,那怎么可能?

  且不论辛欣受伤后,心智大大退化,记忆力更是变得奇差无比。

  就算辛欣一直好好地活着,岁月依然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情,尖锐会被磨成圆滑、狂傲被自信取代、无知变得睿智……没有人是永远不变的。

  一段感情也是一样,初恋的甜蜜、热恋的疯狂,随着时间的流逝,爱情渐渐沉淀为生活的一部分,虽不复之前的炽烈,却如流水般源远流长。

  龙易飞的心愿是注定要落空的,至于辛欣……

  唉,忠伯也为自家少爷不值。怎么说也是日夜相处了一星期啊!她居然到现在还记不清龙易飞的名字和面孔,那HAAGEN-DAZS冰淇淋,她倒是记得挺牢。

  好好一个大帅哥居然连桶冰淇淋都不如,能叫龙易飞不呕吗?

  不过龙易飞呕归呕,却也没那么小气,因而便不理辛欣。实在是他在失去辛欣的六年间,身体亏损得太严重,这一生气,一餐没吃、抽了一晚的烟、再吹上一夜寒风,便病倒了。

  他不想把感冒传染给辛欣,这才躲起来养病的。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他费尽心思要在她心头刻下自己的身影,却屡屡失败;一个不小心的感冒倒让她挂上了心。

  「那我该叫少爷什么呢?」

  「阿飞。少爷最喜欢听妳叫他阿飞了。」

  「阿飞、阿飞……」辛欣拚命默念着这个名字,反复数十遍,又深恐自己忘记,直向忠伯问:「你……」

  「忠伯。」唉,忠伯对于辛欣的记性真是彻底死心了。

  「忠伯,你有没有笔,不会掉色的那种。」

  「干什么?」

  「我把阿飞的名字写在手心里,时时念着,就不会忘了。」她弯起了菱形小嘴,笑得就像三岁孩子一般天真。

  忠伯立刻给辛欣拿来了油性奇异笔。只要辛欣肯为龙易飞用心思,那龙易飞一片痴情就不算白费了。

  辛欣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阿飞」两个字写入手心。她的四肢协调性不好,对于一般人来说很简单的一个动作,比如写字、拿筷子吃饭,她都要费好大的力气才做得好。

  她笑嘻嘻地看着手心上那歪歪斜斜的两个字,脑海里浮现那个长相还是迷雾一片的男人。

  如果她确实地记住他的名字和长相,他会开心吗?会不会再像之前一样待她那么好?

  她想念他的陪伴,那些日子是她自清醒后最快乐的回忆了。

  「忠伯,如果我记住了阿飞的名字,你可以告诉我他在哪里吗?我想去找他。」

  「小姐,少爷一直都在家里啊!」

  「咦?」那她为什么始终没看见他,难不成他会隐身?

  「少爷就住在妳对面那间房里,不过他感冒了,怕传染给妳,才一直躲在里头养病。」

  「原来他在啊!」她欢呼一声,跳起来就往二楼跑。

  「小姐,妳去哪里?」

  「找阿……」她瞄一眼手心,兴奋地回答:「我要去找阿飞。」

  她又可以出去玩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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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欣终于找到了龙易飞,他正在睡觉。

  因为感冒发烧,他的脸红通通的,辛欣趴在床头看着他的睡脸,原来他长这样子,眉毛很浓,斜飞入鬓,鼻梁挺直……

  但是他可能真的很不舒服,连睡觉的时候眉头都皱得死紧。

  她伸出手,想要把他眉间的皱折抚平,却发现不管她怎么拨,它们都会自动自发再度拱成一座山。

  「好可怜。」她对他起了浓浓的同情,忍不住就想为他做一点事。

  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他舒服一点呢?以前她生病的时候,医生都会给她打针、吃药,然后她很快就会好了。

  这个方法也许有效。她溜眼四顾,看看他房间有没有药包或针筒。

  真是幸运,在他的床头柜上就放着一大罐药,连白开水都有。

  她开心地取下药罐,试着读说明书,看看成人一次应该服下多少药量。

  只是很不幸,这药罐实在太旧了,上头的用药指示剥落得几乎消失无踪。

  她打开药罐,里头是一颗颗白色的小药片,差不多只有她小指甲的三分之一大。药片上头隐约刻着STILNOX的字样。

  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药,但想到他正在生病,这里又只有一罐药,那八成就是治病用的吧?

  这这做得这么小,她以前在医院吞的胶囊每一颗都有它的两、三倍大,所以这么小的药应该多吃几颗。

  她从药罐里倒出十来颗小药片,一次全塞进他的嘴里,然后灌他喝水。

  龙易飞本来睡得正沉,突然被她又是掰嘴、又是灌水的,呛得一颗心都快咳出喉咙不打紧,更惨的是,那些药片全顺势滑入食道,直进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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