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致命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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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水和雾气让我看不出车里有没有人,可是我看见在车子远端有个人影,而且我看到金色的头发。我伸手从皮包里拿出手机,要是她朝我过来,我马上打九一一报警。

  接着那辆野马远端的人影摇晃一下移动了,一个比较高大、黑暗的身影从妮可身后出来。噢,糟糕,她带了打手来揍我。

  我按了九跟第一个一。

  一个巨大的声响让我跳了足足一英呎高,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有雷打到附近。可是现场并没有让人盲目的闪光,地面也没有震动。我接着想到那个声音也许是枪声,而且目标或许就是我,我惊慌地吱吱叫着,连忙趴下来躲在车后。我其实很想尖叫,可是却只能发出像米妮老鼠一样的声音,要不是我怕得要死,一定会觉得很丢脸。妮可带来的不是打手,是杀手。

  我一定是弄掉了手机,在黑暗中看不到掉在哪里。我尽力眼观四面,所以也没时间找手机。我只能用手在地上乱摸,希望能摸到。噢,完了,要是那个杀手过来察看第一枪有没有打死我,该怎么办?我是说,因为我趴在地上,他合该觉得我被打中了。我该躺在地上装死吗?还是爬到车子底下,或是回到屋子里把门锁起来?

  我听到汽车引擎发动,抬起头看到一辆深色的四门轿车开上窄窄的街道,沿着房子开出视线。我听见那辆车放慢速度,停在四线道交叉口,就是前面那条派克街,然后开进没什么车的路上。我听不出往哪个方向去了。

  离开的是那个杀手吗?要是有别人在停车场,一定也有听到枪声,绝不会这么镇定的开车走掉。能这么冷静开车的一定就是那个杀手了,对吧?其他人一定会跟我一样只想逃跑。

  只有妮可会雇用这种烂杀手;他甚至没有过来确认我死了没。但是,就算杀手走了,那妮可呢?我等着、听着,可是一点脚步声都没有,也没有听到野马发动的声音。

  我趴在地上躲在前车胎后面偷看,白色野马车还在停车场里,可是到处都没看到妮可。

  也没有任何路过的人赶来察看刚才的枪响是怎么回事,或有没有人受伤。好美力开在一个治安良好的街区,附近有一些小店和餐厅,可是没有住家,而那些店铺跟餐厅主要是做附近公司的生意,所以餐厅六点就都打烊了,店铺没多久也收了。要是有人比较晚离开好美力又刚好想吃三明治,最近的地方是在五条街外。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员工停车场在下班时刻有多冷清。

  没有人听见枪响,我只能靠自己了。

  我有两个选择。我的车钥匙在口袋里。我有两串钥匙,因为光是健身房用的钥匙就多到没办法带着去逛街或购物。我可以马上拿出车钥匙,用遥控器打开车门,趁妮可袭击我之前躲进车里──除非她就站在车子的另一边。应该不会,但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可是一辆敞篷车,感觉上抵挡不了一个神经病模仿狂。万一手上有枪的人是她呢?车篷是挡不住子弹的。

  另外一个选择是从皮包里挖出健身房那一大串钥匙,凭感觉找出后门钥匙,打开门、躲进去。这样比较花时间,可是在锁起来的门后会比较安全。

  好吧,我想的确是有第三个选择,那就是找出妮可,扑到她身上,前提是必须知道她有没有枪。可是我不知道,所以不可以逞英雄。我虽然是金发,可是我不笨。

  更何况,那样的打斗至少会折断两根指甲。那是一定的。

  因此我在皮包里摸索着找出钥匙。钥匙圈中间有个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卡着,钥匙才不会整个溜到另一边去。大门钥匙在中间那个东西左边第一支。我先把它找出来,接着保持低姿势蹲着走向门口。这个动作实在很丑,但是可以运动到大腿与臀部。

  没有人跳出来攻击我。四周完全没有声音,只有派克街上偶尔经过的车声,这样的感觉比她跳出来站在车顶上对我狂叫,更加恐怖。我想妮可也跳不了那么高,除非她有我不知道的体操技巧,不过我很清楚不可能,因为她是个爱现的人。她甚至没办法劈腿,要是她想做后空翻,那对大奶的重量一定会让她跌个狗吃屎。

  天啊,真希望她试过后空翻,一次也好。

  我的手有点抖,好啦,不只一点,但我还是一次就打开门锁。我立刻闪进门缝里,说真的,我希望曾把门多打开一、两吋,因为我的右臂撞到门框而瘀血。但我总算在屋里了,我用力把门甩上,从里面反锁,匍匐离开,以防她对着门开枪。

  在晚间我一向会点着两盏小灯,但是都在前面。后面走廊灯光的开关就在后门边,可是我绝对不会靠近那扇门。因为看不见前进的方向,我继续沿着走廊匍匐前行,摸索着经过女员工厕所,接着是休息室,终于摸到了第三道门,也就是我的办公室。

  我觉得像个滑向本垒的跑者。安全上垒!

  现在有墙壁和上锁的门挡住那个疯婆子,我站起来打开大灯,拿起电话愤怒地按下九一一。要是她以为我不会叫人逮捕她,那她必定是低估了我有多火大。

  第二章

  过了整整四分二十七秒,一辆黑白警车闪着灯、鸣着笛停在正门停车场。我会这么清楚是因为我在计时。我告诉报案专线的接线生说本人遭到枪击,希望警方能尽速提供服务,到底我也缴了税在养他们,我认定只要不超过五分钟就算合理。我有点大小姐脾气,但我一直努力控制,因为面对想把人家的头咬下来的人(自己想像一下),谁也不愿配合;另外我一向留意待人要尽量好一点,虽然我的前夫除外,但当我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实在顾不得这么多。

  但我可没有歇斯底里,也没有冲出大门奔进那些蓝制服弟兄的怀中──我很想冲过去,但他们下巡逻车的时候,手都放在枪上,我担心要是冲过去,他们会本能地拔枪。我今天晚上已经受够开枪这回事了,所以虽然我点亮灯光、打开大门,却还是一直待在门后,站在他们可以看见我、而那个神经病贱货如果偷袭我也有得躲的地方。何况雨势变大了,我可不想淋成落汤鸡。

  我很冷静,绝对没有跳上跳下或尖叫,只是肾上腺素与压力仍使我从头到脚都在发抖。我真的很想打电话给我妈,可是我仔细想了想,还是连眼泪都没流。

  「女士,我们获报这里传出枪击。」一位警察说,我退后、开门让他们进来。他警觉的眼光四下检查着空荡荡的接待区,可能想找出武装份子。他看来不到三十岁,理个小平头,粗壮的脖子看得出来有在健身。但他不是我的会员,因为我认识所有会员。也许我可以趁他人在这里时带他参观一下器材,可是要等他们先逮住妮可,把她绑到疯人院。嘿,绝不能放过任何扩张客源的机会,对吧?

  「只开了一枪,」我说。我伸出手。「我是莫百丽,好美力的老板。」

  我想大部分的人面对警察时可能都不曾做好自我介绍,所以他们两个似乎有点吓到。比较年轻的警察先恢复镇定,真的和我握了手。「女士,」他很有礼貌地说,从口袋里拿出笔记本写上我的名字。「我是白警员,这位是施警员。」

  「谢谢你们赶来。」我说,给他们最美的笑容。没错,我还在发抖,可是礼貌还是要顾。

  他们比较不紧张了,因为我显然没有带武器。我身上穿的是粉红色露脐船领上衣和黑色瑜伽裤,连个可以藏东西的口袋都没有。施警员的手从枪袋上移开。「发生什么事了?」他问。

  「今天下午我跟一位客户有些争执,对方叫顾妮可,」白警员尽责地在小笔记本里抄下她的名字。「因为其他会员对她提出多次申诉,我不肯让她重新入会,她突然变得很暴力,把东西从桌上扫下来,用脏话骂我,诸如此类──」

  「她有攻击你吗?」

  「没有,可是今天晚上锁门的时候,她在外面等我。她的车就停在后面的停车场,那是员工停车的地方。我打电话报警的时候车还在那里,但她可能已经跑了吧。我看到有人跟她在一起,我想是个男的,就在她的车子旁边。我听到枪声赶紧扑倒在地上,躲在我的车子后面,然后有个人,我想是那个男的,随即开车走掉了,可是妮可还在这里,至少她的车还在。我蹲下来回到室内打电话报警。」

  「你确定听到的是枪声吗?」

  「当然确定。」拜托,这里可是南方,尤其在北卡罗莱纳州这里。我自己都射过点二二来福枪。我以前到乡下看我的外祖父时,他们都会带我一起去猎松鼠。我十岁的时候他心脏病发过世,但那个声音没那么容易忘掉,何况电视上每隔几秒钟就会提醒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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