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野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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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我虽然身强体健,但照妳这种扑法,还是会得内伤的。」急忙稳住,雷煜好气又好笑骂道,但还是稳稳的将她背了起来,一步一步往前走。

  林炜炜手勾着他脖子,趴在温暖宽背上得意娇笑,银铃般的笑声在夜空下飘荡四散,心底突然觉得好开心、好快乐。

  呵……她想,她喜欢这个男人!她,喜欢上这个认识不到一个月,但却相处得很契合的男人了!

  「还笑得这么开心,妳真是七月半的鸭子,不知死活!」踩着稳健的步伐,雷煜恐吓道。

  「为什么?」她好奇又不服气。

  「妳不知道吗?台湾某一族的原住民,新郎就是把新娘背着娶回家的,看我遵照原住民习俗,一路把妳背回家当黄脸婆。」非常明显的暗示。

  「我、我又不是原住民!」林炜炜不由得紧张结巴,神情又羞又赧,忍不住暗暗猜测……他是在暗示什么吗?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照正常程序来了。」嘴角高扬,雷煜心情很好。

  「什、什么程序?」心,不自觉揪起,怦怦乱跳地等他回答。

  「妳愿意当我女朋友吗?」他没回头,笑嗓轻问。

  他果然是在暗示这个!

  面红耳热,心跳如擂鼓,林炜炜忽地把脸埋进他肩窝里,唇瓣悄悄漾起一抹娇媚动人的笑靥……

  「好……」在他耳边,她如此娇羞轻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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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个周休假日,同一家咖啡厅,同一张靠窗位子,同样两个麻吉好友在享受下午茶点,只是这回多了忿忿不平的抗议声。

  「这是什么世界啊?太没天理了啦!」哇啦哇啦鬼叫,张绮蓝满心不平。

  「又怎么了?」喝着热茶,林炜炜斜眼笑睨,明艳脸蛋娇媚至极,彷佛春天提早在她身上来到。

  「妳瞧瞧!妳瞧瞧!」抓着盈满春意的脸左看右瞧,张绮蓝妒恨不已。「这算什么?人长得漂亮已经够让人怨恨了,才几日不见,竟然更艳上几分,整个人散发着春天的粉红色光彩,说!妳是不是谈恋爱了?」这般的好气色,若不是谈恋爱,难道是喝「统一四物鸡精」不成?

  「呃……这个……那个……」被猜中近日沉浸爱河的心情,林炜炜脸皮一红,尴尬地「这个那个」了老半天,却始终没脸承认好友的「诅咒」成真了。

  「吼!我说中了对不对?」不用她亲口回答,一看那羞窘中带着甜意的笑容,张绮蓝不禁得意大笑。「我的妈啊!原来我的诅咒真的灵验了,搞不好我可以转行去当咒术师了。」

  「妳很烦耶!」林炜炜笑啐嗔骂,却没否认。

  「是不是上礼拜和妳有约的男人?」继续逼问。

  「对、对啦!」脸红耳热。

  「哦哦哦!」夸张怪叫,张绮蓝亢奋至极。「妳的男人姓啥、名啥、从事哪行、身家背景如何,赶快给我报上来。」

  「妳调查局的喔?」忍不住笑骂,林炜炜这才赧红着脸老实招出。「他从事哪行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刚从国外回来接掌家业。」

  「企业家第二代?」张绮蓝更亢奋了。

  「谁知!」耸耸肩,林炜炜笑咪咪道:「也许是回来接掌员工只有两、三人的铁工厂,这算不算企业家第二代?」

  「妳很会破坏青春少女的幻想耶!」张绮蓝白眼抗议。

  「青春少女在哪里?」林炜炜装模作样地左顾右盼。

  「我啦!我啦!」赶紧举手坚持当个青春少女,张绮蓝笑嘻嘻又问:「妳都不先探听好对方的身家背景,不怕被骗啊?」

  「我喜欢的是他的人,又不是他的身家背景,有什么好被骗的?」她又不是非要交豪门子弟不可,能被骗什么?就算雷煜是个平凡的上班族,她还是喜欢他啊!

  「这么说也对啦!嫁入豪门只是平常说笑用的,大家还是要实际点过日子才是。」点头赞成,张绮蓝随即又拋了两颗白眼过去。「哈啦了这么久,妳还是没说他姓啥叫啥,赶快报上名来啦!」

  「对喔!」发现自己到现在还没报上男友名字,林炜炜傻笑了下,「他叫雷煜。」

  「噗──咳咳咳……咳咳……」才喝进嘴里的热茶全喷了出来,张绮蓝呛咳连连。

  「绮蓝,妳好脏喔!」非快闪过「攻击」,林炜炜嫌恶嗔叫。

  毫不理会她的唾弃,张绮蓝急忙抽来面纸胡乱擦拭嘴角的水痕,见鬼似的慌忙问道:「雷公的雷?」

  「不然还能有哪个雷?」白眼。

  「哪个『ㄩˋ』?」激动追问。

  「火字旁,日立『煜』。」柳眉轻蹙,不懂她在激动什么?

  「不会吧!」抱头惨叫,张绮蓝险些要口吐白沫了。「炜炜,我工作的公司是雷氏企业,妳知道吧?」

  「那又如何?」

  「雷这个姓在台湾并不常见。」明白指出。

  「那也不是只有那一家啊!」美眸微瞇。

  「可是雷氏的新总裁也是刚从国外回来接掌家业,又叫雷煜,这应该不会有第二人了吧?」张绮蓝干笑。

  「……」林炜炜无语了,突然发现名为雷煜的这块肉,似乎比想象中的还要大上非常非常的多,很难一口咽得下去。

  「炜炜。」双手往好友肩上一搭,张绮蓝语重心长。「我对妳只有两个要求,第一,妳抓到一只大金龟了,能巴着就不要放;第二,除非你们结婚,不然绝对不要介绍我们认识,也不要跟他说妳有个好友在雷氏上班。」

  「为什么?」她本想交往更稳定一点,就要把好友介绍给雷煜认识的啊!

  「我怕以后你们有个万一,我会遭到池鱼之殃受牵连。」那个万一自然就是撕破脸分手了。

  「……」再次无语,林炜炜深深觉得这个朋友实在不够朋友。

  第六章

  话说,自从得知雷煜是只大金龟后,林炜炜依然只是耸耸肩,照旧高高兴兴的与雷煜交往,反正她自己心底清楚,她喜欢的是雷煜本人,和他的身家背景完全无关。

  有钱是很好,物质生活可以过得比较优渥,但没钱也不打紧,路边摊她一样可以吃得很高兴。

  就这样,两人自正式交往后,也许是性情相似、兴趣相投,感情进展与日俱增,宛如天雷勾动地火般熊熊燃起爱的火花,天天如胶似漆,甜蜜得不得了。

  第一个月,两人已爱得你死我活,林炜炜也为了他,改变了到美国和家人团聚的心意,决定继续「根留台湾」。

  第二个月,雷煜便手脚俐落的摸上她的床,两人关系更为亲密,恋情热度往上直飙。

  第三个月,雷煜大手笔购下千万豪宅,要她退掉租屋,连哄带骗外加一点点小手段将她拐进豪宅,甜甜蜜蜜地展开同居生活。

  第四个月,她在甜蜜的同居生活中静极思动,考虑着是不是该去找份工作,却被雷煜断然否决,只因担心美艳如花的她不管到哪一家公司上班,肯定都会引起男同事的垂涎。

  他光想就忍不住醋劲大发,最后此事在她啼笑皆非、他坚决不肯下,以不了了之收场。

  第五个月,甜蜜同居生活依旧,只是热恋时的想在对方面前展现最好一面的完美渐退,本性慢慢显露。

  第六个月,唇齿再亲还是会咬着,生活中的小争执如雨后春笋般,一件件冒出头,加上两人都属火性,又皆为死鸭子转世投胎之人,时常小事化大,一吵就惊天动地,双方没人肯先低头。

  所幸中国有句「床头吵,床尾和」的至理名言,床头吵的多凶,床尾就「合」的格外火热,一觉醒来,又是如胶似漆得令人想作呕的恩爱情侣。

  同居日子就这样一直在吵嘴打闹的恩爱中甜蜜度过,一直到第十个月的某一晚,两人认识以来最严重的一场争执发生了──

  「照片都这么明显了,你还敢说你们只是单纯的谈生意?」抓着八卦杂志封面直逼到他面前,林炜炜气急败坏尖叫,浑身散发出熊熊妒火。

  「妳到底要我说几次?我和方总只是在谈合作生意,没有其它的了!」怒声回吼,雷煜已经快失去耐心了。

  为了八卦杂志所刊载的不实报导,她已经和他吵了足足两个小时了,怎么解释她也不信,真是令人想抓狂。

  「只是谈合作生意,你们会笑得那么开心,那个方总经理的手会搭上你的肩膀,整个人几乎快倒进你怀里?」愤怒质问,林炜炜把八卦杂志摔到桌上,冷嘲热讽地念着上头斗大的粗黑字体。「『雷氏、方家年轻一辈看对眼,商场又一对金童玉女』。瞧!杂志标题给你们下得多漂亮。」金童玉女呢!真行,是不?

  「八卦杂志写的妳也信?再说,那时方总是喝醉了,所以才会有些失态地搭靠着我,我总不能把她给推开吧!」恼火解释,雷煜从不知自己已成了八卦杂志狗仔锁定的猎物,更不知狗仔何时拍下了那张要命的照片,导致今日两人这场大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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