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野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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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替好友感到高兴,林炜炜开心不已。「我就知道妳肯定考得上的。」

  「说到这个……」吞下口中食物,张绮蓝质问:「上次叫妳和我一起去考,妳就是不肯,不然一定也可以进雷氏的。小姐,大学都毕业一个月了,妳到底决定好未来要怎么走了没?」

  林炜炜托着粉腮,神情也很烦恼。「妳也知道,我全家人早移民国外了,是我坚持要在台湾念完大学,我爸妈才答应让我单独留下的。毕业后这一段时间,他们一直打电话要求我到美国去,不过我心底还是比较喜欢台湾的生活的。」

  目前,她正处于犹豫不决中,所以先前才没去参加雷氏的招考,毕竟她自己都还没决定要不要留在台湾呢!

  「那妳考虑得如何了?」从进大学就是要好的朋友,张绮蓝很了解她的状况,不由得也跟着烦恼。「妳若去了美国,我就找不到人陪我一起吃吃喝喝了,会很寂寞耶!」

  「去妳的!妳只烦恼没人陪妳吃喝玩乐,有够可恶!」林炜炜忍不住笑骂。

  「哎呀!别这么说嘛!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心底当然舍不得妳呀……」谄媚话儿赶紧出笼,张绮蓝笑得好巴结。

  「肉麻兮兮,现在补救来不及了……」

  「不要这样!亲爱的,我认错,妳不要走……」

  「滚!求我也没用,我不想再见到妳……」

  当下,就见两个疯女人玩兴大起地演出一出笑闹剧,直到好一会儿后,两人才过足戏瘾,继续快乐的吃起蒙古烤肉。

  「说真的,妳什么时候会做出决定?」咀嚼着香喷喷肉片,张绮蓝重提旧话题。

  「我想继续鬼混一个月再说!」耸耸肩,林炜炜笑了笑。「我家人都移民了,自己一个人留在台湾也挺孤单的,我想到美国去的机率会大些,不过世事难料,也许明天就发生了让我改变心意的事情呢!」

  闻言,张绮蓝已明白她百分之九十九是会到美国和家人团聚了,至于会说要多鬼混一个月再决定,是因为舍不得台湾的一切,想在离开前到处走走看看吧!

  「也许在这个月内,真会发生让妳改变心意的好事喔!」张绮蓝以饮料代酒,举杯祝福。

  「譬如?」端杯轻碰,发出清脆的玻璃声响,林炜炜扬眉笑问。

  「点燃妳热情的男人,如何?」张绮蓝笑得很开心。

  「我确定,妳绝对是在诅咒我!」林炜炜柳眉倒竖,不过还是喝下这「诅咒」的饮料了。

  「嗯……不知该不该老实告诉妳,其实我有女巫的血统,诅咒人往往都很灵验。」张绮蓝眨眼,笑得好邪恶。

  「张绮蓝,妳够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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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一个人喔?要不要我带妳去Happy一下?」

  又来了!

  她只是逛街累了,想在露天咖啡座坐一下,歇歇腿,安静的休息半个小时,这是很过分的奢望吗?

  额际青筋隐隐跳动,自坐下不到十分钟,已经有三个男人前来搭讪,林炜炜自觉已经受够了,当下心火暗燃,美眸往染了一头金发,看起来流里流气的男人瞄了一眼,冷冷道:「我等人!还有,我现在就很快乐,不必和你一起去Happy。」

  「等男朋友喔?」

  「对!等男朋友,他马上就来了。」直接扯说男友马上就来,看能不能让这金发男知难而退。

  奈何,事实总与愿违,就见金发男一点也没离开的意思,甚至拉开椅子自动在她对面落坐。

  「小姐,一个人等很无聊吧?不如我陪妳一起等好了。」金发男嬉皮笑脸,打死不退。

  够了!她真的受够了!

  「你慢慢等吧!」再也压不住火气,林炜炜桌子一拍,霍地起身掉头就走,不想再和这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多浪费一秒钟。

  「小姐,何必这样?大家交个朋友嘛……」从后追上。

  「我不想和你交朋友,走开!」怒声斥骂。

  「小姐,火气别这么大嘛!来啦!我请妳喝杯冷饮降降火气……」金发男不死心,甚至动手抓她手臂。

  「你干什么?给我放手!」林炜炜脸上愀然变色,从没遇过这么不要脸的搭讪男人,当下奋力甩开那只令人作呕的毛手后,连忙拔腿狂奔。

  「小姐,给个机会嘛……」不放弃狂追。

  耳听他在后头追赶的脚步声,深怕他就这么一直纠缠着自己,林炜炜心中不由得一慌,正好瞧见前方有个刚下车的高大男人,急忙冲上前去,一把勾住男人的臂膀。

  「你终于来了!要晚来也不打电话说一声,害我等好久!」抬头看着高大男人,她气息微喘地故意娇笑,装出亲热撒娇样。

  谁啊?

  突然被揪住臂膀,雷煜皱眉低头看人……咦?是她!昨天那个「深呼吸」的女人。

  就在他低头看人的同时,林炜炜也瞧清他的脸了,登时诧异惊呼。「是你?」昨天电梯里那个害她丢脸至极的男人。

  像似没听见她的惊呼,雷煜看了看那个追上来的金发男,又看看她下意识躲到他身后的动作,心下大概有底了。

  哼!看样子就知道,肯定是这流里流气的男人搭讪美女不成,死皮赖脸的硬纠缠。

  「干什么?」利眼射出凶残冷光,他瞪着金发男厉声喝问。

  「啧!原来真在等男友,还以为是故意骗人的咧……」金发男扼腕嘀咕,心想既然大美女的男友出现,那也没啥搞头了,只好识相地转身闪人。

  待金发纠缠男消失后,林炜炜松了口气,紧抓着人家臂膀的十指这才终于松开,看着眼前的高大男人,她非常的「恩怨分明」。

  「谢谢!」诚心致谢,虽然昨天他让她出大糗,可是今天却帮了她,道谢是应该的。

  「扯平,如何?」想起昨日的「深呼吸」事件,雷煜也很不好意思,试图解释。「昨天电梯太挤了,我真的不知道……」后面,不好意思继续说下去。

  林炜炜笑了,大方地和他握手言和。「扯平!」

  「太好了!」发现她个性颇为明快爽朗,雷煜不禁对她心生好感,咧开迷人笑容,自我介绍道:「妳好,敝姓雷,雷煜。」

  「你好,我姓林,林炜炜。」回以灿烂笑颜。

  「想喝杯咖啡吗?」有心交个朋友。

  「你请客?」觉得他笑起来挺可爱。

  「当然!」

  「好!」

  孽缘,自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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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喝过「和解咖啡」后,也许是两人个性相似,性情相近,谈话投机,彼此都觉得对方是好相处又有趣的人,是以,不知不觉地越走越近。

  两人每天总是会通个电话或约出去聊天吃饭,交情在短短的时日内迅速建立并且加深,就连默契也好得只要使个眼色,便知对方在想什么。

  这日,星期五的晚上,雷煜一通电话就把她给约到麻辣火锅店去了。

  才一坐下,瞪着锅内暗红色的火辣汤底,林炜炜齿颊生津,眼含激动泪水,一副要哭不哭的滑稽样。

  「只是吃个火锅而已,没必要感动成这样吧?」被她眼眶两泡泪的夸张模样给吓了一跳,雷煜忍不住调侃。

  「你不懂我的苦!」斜眼睨觑,她一脸被欺凌的受虐儿样。「我的麻吉好友不敢吃辣,打死都不陪我来吃麻辣锅,自己一个人吃火锅又太孤单了,所以我已经很久不曾享受麻辣火锅的美味了。」

  「是吗?我倒是挺嗜辣的,以后妳想吃可以找我做伴。」边说边忙着把新鲜食材夹进锅内滚煮。

  「哦哦哦──」发出一连串怪叫声,林炜炜兴奋得一把握住他的手,美眸闪着灿亮光芒。「同志,我终于找到麻辣锅同志了!」

  「同志,」顺着她的叫法喊人,雷煜似笑非笑的。「妳再不放手让我把这盘活跳虾放进锅中,牠们就要变成蒸虾了。」

  视线往下一瞄,就见他端着生鲜活虾的盘子的手被自己抓个正着,一盘活虾在氤氲白烟中跳啊跳的,似乎受不住热气的熏烤,林炜炜尴尬地笑了。

  「嘿嘿……你继续你的『杀生大业』,我不打扰!」干笑数声,飞快松手缩回,请他继续。

  杀生大业?

  目光落在还在跳啊跳的活虾上,雷煜冷血无情,手腕微转,盘子一倾,就见一尾尾活跳虾「咚咚咚」地掉落滚烫的汤汁中,青绿色泽的虾身瞬间转红,一命呜呼到阎王殿去状告「杀虾凶手」。

  「那盘蛤蜊就留给妳了。」眉梢一扬,既成「杀虾凶手」,雷煜也不让她独善其身,把「灭蛤罪人」留给她。

  林炜炜忍俊不禁笑了,很快地把蛤蜊也丢进锅内,看着往上直冲的白烟热气,忍不住道:「像不像蛤蜊临死之前的最后一股怨气?」

  眉梢一扬,雷煜不得不赞美她。「妳想象力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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