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柔情作家不好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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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不会,你忙你的。」搅动著咖啡,已经在这里消磨一下午的她,对著手机低语。「我又不是第一次来,更不是路痴或语言障碍者,巴黎的街道我熟得很,这点你大可放心。」

  电话那头卓月榛的言论让覃暧彤会心一笑。

  路上行人稀疏来往,面临寒冷的冬天,极少有人愿意出来当雪人。

  「车子我拿了……不会不会,偶尔搭地铁出门反而方便。」咖啡冷了。「那就这样,我要挂喽!掰。」通话结束。

  望了望外边天色,冬季的巴黎天暗得快,也该是回家到下榻处的时候了。

  将视线拉回桌前,望著不再冒出热气的咖啡,莫名地,一股兴致由覃暧彤心中冒出——她决定散步回几条街外的住处。

  出门时天色还不错,谁知没一会儿便开始下雨,且越下越大。这在法国冬天是常见的,而以前若遇这初晴乍雨的天气,她都改搭计程车,但今天倒是可以省了这笔昂贵的车资。

  「真是个惹人喜爱的天气,郁闷得让人舒畅。」悠哉地收拾完桌上的手稿,站在咖啡馆门口的屋檐下,她淡淡地为心情下评语。手往提包中探了探,她早有准备地拿出冬季出门的必备物——伞。

  冷清街道,车辆稀疏,避雨的人零星地散布在街边商店的雨棚下。若是在台北,蒙蒙细雨可能令人十分反感,还会搞得城市泥泞不堪,车阵紊乱烦人;但在巴黎,细雨反倒使其犹如蒙上一层美丽的面纱。

  「小姐,方便耽误你一些时间吗?」条地,一道身影接近,流利的法语由有著东方面孔的男人口中说出,感觉有点奇怪。

  「如果你改讲中文,我可以考虑考虑。」淡淡的回以对方一个礼貌的笑容,覃瞹彤用母语回答对方。

  偶尔,她也喜欢要要性子,才由一堆方块文字中清醒,她没兴趣与外语打交道。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字正腔圆的中文,感觉好多了。

  「先生想借伞吗?」很熟悉的场景,像极了某部古典爱情小说里,男女主角命运的邂逅。「可惜这里没有桥,也不见杭州西湖的山光水色。」

  「小姐真有雅兴,可以麻烦你送我到那边的计程车招呼站吗?」

  「孤男寡女共处同一伞下,後果堪虑。」难得好心情,覃暧彤不禁要起嘴皮子。

  「光天化日又大庭广众下,我想我没那胆子下手。」他笑著回应。

  「现在天空正在下雨,既下光天更没太阳,街头是很宽广没错,可惜来往的人并不多。」玩弄文字她向来拿手,别说她奇怪,这可是她的职业。「拿去吧!你比较高,伞由你来撑。」

  「这是我的荣幸,美丽的小姐。」接过伞,男子礼貌的回以一笑。

  「谢谢赞美,英俊的先生。」蒙蒙细雨中,并肩的俪影令人羡慕。只是同一把伞所遮的,未必是同一片天。

  「巴黎是个美丽的城市,就连下雨也唯美得浪漫动人。」摊开手掌,覃暧彤自言自语地承接由天空洒落的水珠。

  她常想著,如果母亲可以活著,见到自己今天的事业能扩展到这美丽城市,会有多么欣慰与骄傲。

  「同感。这城市的美如同一首歌,由清晨到傍晚都能谱成一曲动人乐章。」望著清冷街道,男子点头表示认同,

  计程车招呼站并不远,一下子就到了,加上天寒又雨,人潮稀少,很容易便招到了车。

  「难得的共伞经验,临别前特别赠你一句话——出门记得带伞。」接过伞,她伫立在雨中,目送对方上车,关门、离去。

  水花飞溅,轮过路无痕。

  「因为巴黎的冬天,很湿意。」

  冷冷的雨落在冷冷的城市,归途的孤身悄悄隐没於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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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屹立於青天之下的艾菲尔铁塔,乘载著巴黎市民的荣耀。自一八八九年挺起成形的身躯,经历了百年风霜雪月後,依旧不摇地向苍天吐诉自身的骄傲。

  望著塔下的车水马龙,塔上的覃暧彤显得郁郁寡欢。人来人住的城市里,她是寂寞的,无论天涯、无论海角。

  那些与她有血缘关系的人,走的走了、散的散了,就连一直照顾她长大的凌姨也结婚了,这事实常令她有股自己是多余的错觉。

  她的灵魂迷失在都市里。

  除了两位同校挚友以及醉芙,她甚少主动与人交往。在看尽了人们市侩的嘴脸及虚伪的表现,失望是最後的答案。

  这世界充斥著许多虚伪而寂寞的城市,城市里又充斥著许多寂寞的人,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文人更容易感受寂寞。

  纯文学在她的故乡似乎已走到尽头,穷途末路使得架上作品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媒体撑腰的新生代作家。

  会当起笔耕者,而且选择步入失落的纯文学帝国,该说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吧!

  你妈妈会走上服装设计这条路,是她自己一厢情愿,但她无怨无悔,始终相信自己会在这一行出头,所以她做了。

  凌姨的话言犹在耳。同样的,她希望自己的一厢情愿,可以让她在这方领域闯出一片天,为中国文字最高深的意境织锦成绣。

  「好巧,又遇见你。」

  循声回头,覃暧彤看见昨天向她借伞的男人。

  「是啊!好巧。」她带著笑回答,

  「你是一个人来旅行吗?昨天和今天都看你形单影只。」将肩上的背袋放下,男子选择与她一同靠著栏杆眺望花都。

  「想必你也是。」微微侧脸,未扎起的长发飘散在风中,此时的她看上去像是坠入凡世的仙女,飘然地似乎随时会离开红尘。

  「如你所说,我喜欢一个人流浪。」

  「带著小提琴流浪似乎有些累赘。」瞄了一眼身畔人手上厚厚一叠的谱,又看见他垂於左手的小提琴盒。很有气质的男人,覃暧彤想。

  「它是我的另一半,少了它,我的心便有缺陷。」

  「既然如此,你的流浪便不算孤独,而是两人同行。」

  「我发现你对文字的驾驭能力相当强。」这绝对是赞赏而非揶揄。

  「谢谢,职业使然。」

  「小姐是作家?」男子诧异地问。

  「这样问一个陌生女子很不礼貌,我是否该回问『先生是位音乐家吗』?」

  「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基本上应该算作家吧!反正也只是写写文字、改改句子而已。」覃瞹彤说的轻松,仿佛刚刚的反感一点也不存在。「先生呢?你的职业又是什么?」

  「我的正职是音乐演奏家,但偶尔也兼差写些流行歌曲,或在酒吧伴奏。」

  「很丰富的生活,想必你非常热爱自己的专长。」

  「的确是。」没有一般陌生男女相见的客套话,没有相遇邂逅的激动情绪,在沉闷的天色背景里,有的只是平浅的对答,

  短暂的沉默後,像是抗议两人缺乏浪漫的谈话污蔑这美丽的城市,巴黎本就灰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

  衬著满城烟雨,覃暧彤凝视著男子,心中有股淡淡的熟悉感浮现。

  「先生是混血儿吗?」很俊的外貌,这是任何人第一眼见到他的评价?但对她而言,对方俊的不只是长相,他浑身散发绝对优雅与霸傲交融的气质,才是使他俊帅迷人的主因,

  「我的父亲是义大利人,所以我遗传了一部分拉丁人的特徵。」他整了整被风吹乱的棕发,乌黑中混杂著棕色,看上去像是挑染过,不仔细看并看不出来。「小姐是怎么看出来的?我以为自己遗传自母亲方面的特徵应该多些。」

  「只是感觉。我母亲也有—半的外国血统,你给我的感觉与她十分相似,况且你的眸色也不是黑色,我不认为这是基因突变。」

  「听说很多女生喜欢和混血儿来段浪漫恋曲,平常为了挡掉麻烦,我习惯戴深色隐形眼镜遮掩。」他带著些微笑意解释。

  「可惜现在身处外国人大本营,这项保护措施可以免了。」

  「当然,我又没近视,何苦带著两片隔阂折腾自己。」

  「尽管放心,与你一般英俊的混血儿我认识不少,你还激不起我的兴趣,」杰洛克·拉瑟西斯便是一例,一名中法混血的上流子弟,辛蘤沂同母异父的弟弟,现任法国最具份量的集团——翔宇集团执行长。

  「你的话虽伤人,却令我感到轻松。」他眨了眨琥珀色的双眸回道。

  「只是想告诉你,不是每个女生都喜欢对帅哥发花痴。」

  「可以让我知道你的名字吗?」他微微笑问,举手投足间,高贵气质展露无疑。「感觉与你十分谈得来,想和你交个朋友。」

  「如之前所述,这样问一个女孩子很不礼貌,发问者应该先报上自己的名字才是。」没有转头,她凝视著雨丝回道。

  上一次相遇,似乎也是个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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