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盗情非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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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我可爱的电脑一直有些问题。

  本来想说能撑多久算多久,可惜天不从人愿,前阵子终于不能打字又无法上网,逼不得已,还是只好送修。

  维修人员看著我那年代久远的电脑,为难的摇摇头,直道恐怕病人膏盲,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之淘汰,换一台性能良好的伴侣。

  但我因阮囊羞涩,考虑再三,最后还是请他们尽量帮忙。

  半个月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打电话去问电脑公司何时可以修好,答案果然教人失望,因为所有零件已经停产,因此宣告急救无效,寿终正寝。

  唉,不买一台行吗?

  迫不得已,我只好狠下心用力刷了一台电脑。呵,幸好老天还是眷顾可怜人的,现在稿子录取,想来应该有办法付帐单的钱了。

  说到这本书,依然是古代的故事。

  其实我也知道大家喜欢看现代小说,而我也下是一定非写古代稿不可,只是脑子里怎么转都还是转一些古代的剧情。思,希望很快就有现代稿与各位分享。

  这本书的女王角是个土匪头子,重情重义,为了保住寨中兄弟们的性命,不得不和男王角妥协。

  男主角冷冽霸道,表面看来是个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大男人,但骨子里也有其柔情的一面,只是碍于面子,从未在人前表达出他的感情,自然更不可能让女王角明白他的心意。

  人都是这样,明明想爱却又下敢爱,结果只有空留遗憾。像这样完美的结局只可能出现在小说里,若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男人就算不众叛亲离,也要孤独的过完一生。

  像前阵子的新闻中有个开杂货店的老周,我就很佩服他的勇气。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管别人如何以异样的眼光看待他那曾经做妓的大陆老婆,他仍一本初衷,就是非要娶她进门。

  真的让人好感动哪!

  台湾男人就是缺少这份勇气。大多数的男人都为了莫名其妙的自尊而选择放弃,然后诅咒幸福离他们太远,怨恨台湾女人太过无情,最后孤寡一生,还不知道错在自己身上。

  谁懂爱?老周的例子是最好的说明。

  第一章

  “寨主,你真的决定这么做?”

  一名身形魁梧,满面落腮胡的男人,站在一名年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面前,大著嗓门说话。

  “咱们义勇寨向来不随便抢人,据采子回报,那男人虽然只带著几名随从,但是他的底细咱们都还没打探清楚,这么贸然的决定似乎有所不妥。”

  这时,另一名高大的男子也皱著浓眉,谨慎的开口:“寨主,兄弟们的考量并没有错。”

  他是寨里的二当家铁雄,虽然一向听从寨主的决定,但这会儿也有所犹豫。

  “这桩买卖风险太大,寨主还是再仔细考虑才好。”

  让人称为寨主的是一名相貌清丽的女子。

  面对一群年纪比自己大上一轮,并看似凶神恶煞的男人们,斐林林依然神色自若。

  “雄大哥,泰大叔,你们的顾忌我全都了解。”

  她的双瞳莹亮有神,虽然一身俐落的男子装扮,但是依旧遮掩不住她出众脱俗的美。

  面对这些大哥、长辈的意见,她皱著柳眉,再次强调自己的决定没有错。

  “我也不是想一意孤行,更明白义父订下的规矩就是劫富济贫,除非对方是为富不仁的商贾、官吏,否则咱们绝不伤害无辜的百姓,但……”

  斐林林澡深的叹了一口气,语气有些沉重。

  “隔壁的村于发生了蝗害!各位叔伯兄弟们,你们知道吗?那些可怜的老百姓辛苦的耕作,竟在一夕之间化为乌有。我前两天到村子里去时,看到他们欲哭无泪的样子,实在感同身受。我们义勇寨如何能眼睁睁看著老百姓受苦而置之不理?”

  “但是,这么做似乎有违老寨主的教诲……”铁雄依然不太赞同。

  “我知道雄大哥你的意思,但是事有轻重缓急,对方看来既然是个有钱人,咱们向他借点来用用也无妨,否则难道真要村里的百姓都饿死不成?”

  听她这么说,铁雄及众人皆噤声了。

  一会儿后,一名男子挺身道:“二当家,泰大叔,寨主说得没错!别说老百姓有难,就说咱们寨里的存银也不多了,再不做件买卖,只怕大伙都要喝西北风了,我支持寨王的决定。”

  另一名男子也点头附和道:“没错。据说那个男人虽然轻车简从,可是出手之大方,令人咋舌,想必身上带著不少银两。虽然不清楚对方的来历,但只要不出手伤人,我同意寨主的话,干脆先抢再说。”

  接连得到同伴们的支持,斐林林十分感动,频频点头道:“好兄弟,谢谢你们!唉,想想我接下寨主之位已有一年的时间,幸得各位叔伯大哥疼爱,对各位的支持,我只有‘感激’二字。”

  “寨主,你说到哪里去了?大伙都是一家人,何必这么见外?”原本持反对意见的铁雄,此时也被大伙说服,转而同意她的决定。

  “雄大哥,有些话该说就得说。”想起自己的身世,斐林林感慨万千。“我本来是个孤儿,十岁那年葬了爹娘后就流浪街头,以乞讨为生,要不是义父收我为义女,只怕我不知沦落什么下场,又怎能有今天?”

  “寨主,老寨主膝下无子,对寨主你一直疼爱有加,咱们以你马首是瞻,自然倾全力支持你。”铁雄说完,转身对兄弟们大声地道:“你们说是不是?”

  “是啊,寨主,只要你一声令下,咱们兄弟个个抛头颅,洒热血,万死不辞!”

  斐林林感动极了。

  虽然这儿是土匪窝,但对她而言,不但是栖身之所,更是她幸福的泉源。

  拥有这些重情重义的兄弟们,她就算一辈子下嫁,留在寨中陪伴他们亦心甘情愿。

  她深深吸了口气,用力点头。

  “好!雄大哥,兄弟们,咱们闷了几个月,也该开工了。大伙分头拿家伙,立刻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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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郊野外,野草丛生。

  初秋的凉风卷起一地落叶,更添几许紧张的气氛。

  斐林林一身黑色衣装,并以黑巾掩面,完全遮住她清秀的脸庞以及纤窈的身段。

  她带领著十几名义勇寨的兄弟们分别躲在道路两旁的草丛后,大气也不敢喘一下的直盯著远处。

  许久后,路的那一头缓缓出现几名骑著骏马、身形高大的男子。虽然距离很远,依然让人隐约感受到他们的气势。

  看来探子回报的消息没有错,这些人非富即贵。很好,如此一来,她就算抢了他们,也不至于太过内疚了。

  这几个人行进的速度缓慢,当他们渐渐接近时,斐林林发现,在这些人之中,有一名冷然得让人为之窒息的男子。

  只见他那张俊脸不怒而威,皮毛大氅披在他厚实的肩上,随风扬起,更加突显出他与众不同的贵气,以及天生的王者风范。

  尤其他那双黑眸深邃而幽冷,透著犀利的光芒,让人不由得浑身战栗,禁不住双腿发软。

  斐林林抢过不少有钱人,但是没有一个人有他这样的气度,令她如此震慑。

  她突然有种想打退堂鼓的冲动。

  怎么回事?她可是寨主耶!既然已经带著兄弟上战场,当然不能临阵退缩,何况对方很可能只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他那些看似精明能干的手下也只是绣花枕头,根本不足为惧。

  她屏息以待,准备等到最佳的时机出手。

  终于,达达的马蹄声愈来愈近,一行人已经到了眼前,这时她才一声令下。

  “兄弟们!上!”

  顿时,义勇寨的男人均大吼一声,纷纷手执大刀从草丛里奔出来,将这些骑马的男人团团围住。

  奇怪的是,一般人若突然遭遇此等阵仗,就算不吓得屁滚尿流,也必定慌乱不知所措,但这些男子似乎是受过训练般,其中一人冷静的暍令,所有人便立刻将那名冷敛的男子围在中间。

  站在义勇寨兄弟们的前头,见到猎物已是瓮中鳖,她清著喉咙大声道:“诸位兄台,咱们这些兄弟欠些救命钱,只要你们乖乖的将身上的银子全都交出来,我保证不伤你们一根寒毛!”

  她的口气不小,依往常的经验,本以为这些人不吓得发抖,也会脸色发白,但是,他们不但个个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魄,中央的那名男子更是鸷眸透寒,沉静得令她感到害怕。

  太丢脸了,她可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土匪头子耶,怎能因而胆怯!

  “喂,你们听到我的话了没有?我要你们迅速交出买路财!快点,否则别怪我们兄弟们大开杀戒,手下不留情!”斐林林挺起胸膛,虚张声势的再次大声威吓。

  此时,其中一名男子策马上前一步,沉下脸暍道:“你们究竟是谁?知不知道眼前这位是何许人也?一干无耻贼寇,识相的速速放下屠刀,否则只怕你们谁也别想离开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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