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缚绑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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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点也不重要。我只知道我属于妳、妳得到我,这件事比较让我自满。」

  他被人拥有着,比起他汲汲营营想要拥有着谁还更加难得。他纵横官场几十年,权势让他能拥有的人、事、物都太多太多,多到唾手可得而不屑一顾,但有一个人愿意将他揽在怀里,懂他理解他,视他如宝,他为此满足,满足得不再贪婪。

  「甜言蜜语还是没什么进步。」她笑他。

  「甜言蜜语能当饭吃吗?」他嗤声。

  是不能。不过在她心中,他这辈子说出来的甜言蜜语,够她在未来还活着的十几年岁月里拿来配饭吃还有剩哩。

  「准备好了没?我要去放纸鸢。」老顽童老顽童,越老越像顽固的孩童。

  「你还敢放呀?上回差点摔断腿。」老骨头一把了,不合适太激烈的活动。虽然现在他放纸鸢的好技巧不输给她,可拄着拐杖在草地上跑,会吓坏成群的子子孙孙。

  「哼!」冷哼归冷哼,他还是挽着她的手往屋外那片留有他与她青春脚步的草茵。

  那一天,天很清,风很凉,是放纸鸢的好天气。

  蓝天白云间,一只蝶儿纸鸢伴着飞凤纸鸢,在苍穹间,轻舞飞扬。

  流传下来的真实谣言

  「赐婚?」李祥凤挑着眉,非但没使那张死人冷脸柔化半分,他鹰凝的眼眸瞇瞇的,灰蓝眸色在此刻更加阗暗,酒宴上的笑语阔谈、歌舞作乐瞬间沦为鸦雀无声,只有粗心小宫女被吓得手颤,忘了她正在为某位皇亲斟酒,哗啦哗啦的小酒泉注入酒杯,再从杯口满溢出来,以金丝线缜密精绣红彩锦绫的银梅桌垫染出一大片酒渍,领土越来越大……

  「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次。」李祥凤沉淡着嗓,音量明明不大,却在十几桌筵席里以回音缭绕——不是因为它悦耳,而是因为它充满无法忽视的森冷威严。

  「朕的意思是……七哥至今未娶,正逢西邻国有意与我国共结秦晋之好,西邻国第一美人又贵为皇族,我国自然也得推出身分相当之人选,论貌论才论势,七哥绝对是不二之选,怕是他们高攀了七哥。」小皇帝十一岁,秀致中带着青涩男人的英气,金黄盘龙的皇袍正飞舞着威风八面的五爪祥龙,穿在尚只能勉强称为小男人的他身上稍嫌沉重,却也不突兀,自成一股属于他的独特美感。

  不知小皇帝是仍天真无知,完全看不出气氛冰凝得令众人无法呼吸,抑或存心与李祥凤杠上,他噙着暖如徐徐春风的轻笑,认真回答李祥凤的疑问。

  「你十一哥、十二哥、十八哥、二十三哥,全都符合你要的匹配条件。」被李祥凤点到名的人,都不由自主打颤了一下。

  「十一哥身子赢弱,十二哥长得不及七哥体面,十八哥已有青梅竹马的丞相幺女等着嫁他,至于二十三哥……他才十三岁,那西邻国美人足足长他十岁。」小皇帝一个一个反驳掉不合适的人选,笑得甜蜜可爱。

  「二十三岁是吗?」李祥凤冷笑,「配你十七皇叔正合。他未曾娶妃,长相又是全族亲里最俊最秀,赐婚给他再好不过。」

  「算算我都五十好几了,二十三岁的如花小美人儿配我岂不可惜?」十七皇叔假意咳呀咳,咳得撕心裂肺、咳得肝肠寸断、咳得像随时随地会双腿一伸,与众代李姓祖宗重逢叙旧去,偏偏那张精致玉琢出来的脸孔只除了眼尾几条因笑瞇而深刻浮现的笑纹明显外,岁月在上头并未留下太多纪念。

  「十七皇叔是稍嫌年长了些。」小皇帝也颔首认同。「若西邻国一听到要将尊贵公主嫁予年龄足以当她父爷辈的男人,恐怕是交代不过去——」

  「你何不收她为妃?等你长至十八,她也不过才三十,那是女人韵味最香醇的年纪,正好留起来自己收藏。放眼皇城里,没有人会比你尊贵,能成为帝妃,西邻国会瞑目的。」再啰哩啰唆就出兵去攻打他们,他很乐意率兵亲征,打得他们后悔想嫁女儿过来攀亲带故!

  「七哥喜欢三十岁的成熟姑娘?那将她放个七年再与你成亲也行。」小皇帝再提建议。

  李祥凤轻嗤,一串嘀咕来得快,去得更快。

  他哪是偏爱三十岁的女人,而是他心爱的女人正逢这个让人爱不释手的年纪。他迷恋她的程度有增无减,并且万分期待四十岁的她、五十岁的她——那并不代表每个三十岁的女人在他眼里都美如天仙。哼。

  「七哥意下如何?」小皇帝笑着要追问出一个点头的答复。

  李祥凤正要掷杯怒喝,逼得小皇帝哇哇大哭咽回将主意打到他头上的愚昧赐婚,远处却先传来嘹亮娃儿的啼声,奔驰得越来越近,李祥凤锁紧的眉宇立即松开,变脸如变天,刚刚才乌云密布,正轰隆隆酝酿着风云欲来的闪电怒雷,瞬间又晴空万里,暧如三月春天,艳阳高照。

  哭声源自于飞驰而来的韶光怀里那小玩意儿,韶光在众目睽睽下,将脸孔尽其可能地压至最低——这大概是他人生中最最可耻的一刻。他以最快速度将「小玩意儿」塞给李祥凤,含糊不清地咕哝一句「五姑娘吵着要找您抱,我们招架不住,夫人命我将人带过来给您」,马上转身就逃,跃到皇城屋顶去藏匿。

  「想睡了是不?」李祥凤嗓音轻柔到不可思议,怀里的小玩意儿点点沉重小脑袋,眼睛瞇到几乎成为一条小缝,豆大的泪珠儿从那里不住地淌出,一颗颗都像珍珠。

  「爹爹啾啾,这里。」奶臭味十足的哭嗓说着除了李祥凤外,谁也听不懂的惺忪憨娇。

  右边粉樱色脸颊比在场任何一位美人儿更甜美,白里透红且自然健康的色泽才是最美的胭脂,饱满盈腴的弹性是天生丽质的恩赐,只是在嫩白脸颊的正中央以墨笔圈画出一个黑圆圈,一旁附注简单一句:亲这里。

  那字迹太眼熟,出自于他心爱妻子之手。

  他低首,在有些泪糊的黑圆圈里烙下响亮的吻。

  小玩意儿终于心甘情愿,也回啾他一记才完全闭上眼,在他肩膀蹭蹭脸蛋,不一会儿便呼呼睡圭。

  想睡时哭哭闹闹,是小玩意儿最大的坏癖;睡前左边脸颊让娘啾啾,右边让爹啾啾是小玩意儿最大的坚持。

  李祥凤贪心地在小玩意儿的左嫩颊也烙上一吻,因为上头有个温温淡淡的胭脂唇印,是疼宠孩子的娘亲所留下,也是他最爱看的景色——

  神似于他的孩子,拥有他深邃独特的五官容貌,在她粉软软的小脸蛋上,有他妻子的唇脂点缀在那儿,看在眼里全是幸福。

  温馨的一刻,周遭却一片死寂,仿佛正亲眼见到李祥凤当着众人的面,支解一个小娃儿的躯体,再顺便拿娃儿嫩嫩的香肉蘸酱一口吞下般的骇人恐怖——

  众人瞠目结舌,恐怖的是李祥凤还又偷亲了小娃儿一记。怎么?是在尝味道,看要从哪里开始咬下才顺口吗?!

  李祥凤对众人高举他手上的小玩意儿,骄傲宣告:「她就是我没有多余精力再接受皇上赐婚美意的原因。请另觅倒楣鬼吧!」

  说毕,他踩着同样骄傲的步伐,骄傲退场——

  有妻有子有女,他心满意足,再不需要任何多余的人来介入。当然,如果爱妻明年愿意为他生第六个孩子,他也不反对再多添几个小玩意儿来热闹热闹。

  李祥凤走后良久,终于有人敢开口——

  「原来……七哥喜欢的是那种才三、四岁的奶娃娃哦?」

  小皇帝终于明白为何李祥凤对以往他好意作媒总是嗤之以鼻。原来是他安排的对象都太老了!恍然大悟!恍然大悟!

  「噗哈哈哈哈……」笑得最大声的是十七皇叔。

  日后,皇城流传了许久许久的一个传说,史官将之忠实记载在史书上,毕竟当日亲耳听到、听眼见到的证人太多太多,作假不得。

  兴帝第七子,母赫连氏早殁,其深甲高鼻,外貌奇特,资质聪慧,深受兴帝宠爱,兴帝时与其商讨国政,其言如金,兴帝深信不疑,其权其势,朝野无人能及。

  圣贤二十四年秋,七子偕同兴帝十七弟李求凰谋反,短短二日废兴帝,自立为皇,未改国号,月余,扶兴帝第二十六子为帝,是为平帝,与兴帝十七弟摄政同治朝纲,直至平帝成人。

  第七子李祥凤终生未娶,无妃无妻无妾,平帝十一年,酒宴上,酒后吐真言曰:吾为稚女而拒赐婚。

  众官始知,其癖好狎童娃,喜三、四岁稚女,不可告人……

  历史,将源远流长地传递下去。

  【全书完】

  后记

  说来说去就是善变啦� 【鲂∶�

  很多人猜到这本书的男主角,害我差点没有动力写下去(喂!自己懒不要怪罪在读者身上!)

  我以为在《十七皇子》里埋的伏笔很小,正常人对一个九岁的小孩子没什么兴趣吧,没想到还是被很多人看出来我的破计画(呜),当收到第一封劈头就问:「缚绑王爷是写李祥凤的故事,没错吧?」的来信时,我有股冲动想将已经打了三章的故事砍掉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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