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痴恋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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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美国 纽约

  细雪缤纷的银色世界。

  哥伦比亚大学的大学城内,白色的雪花如棉花糖般地覆盖在树梢,屋瓦上,石砖道上的积雪被推至两旁。

  再过两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家家户户开始妆点门面,迎接圣诞,店家也纷纷摆出应景的商品。

  席凯茜穿着一袭鸽灰色羊毛长大衣,独自在路上走着,冰冷的寒风将她的脸蛋吹得泛红,乌黑直亮的秀发在她身后翻飞飘扬。

  她一手抓紧肩上的背包,一手拢拢大衣的领口,缓缓往老橡树酒吧前进。

  「老橡树」位于哥伦比亚大学城附近,是席凯茜的父母十几年前移民美国后所开的小酒馆兼民宿,一开始是卖些咖啡、三明治等简单吃食,后来因为他们对于故乡游子的热情招待,「老橡树」成为台湾留学生最常流连的所在,不管是同乡会、生日派对,圣诞节或是农历新年,哥伦比亚大学的台湾留学生们都会自动聚集在这儿,享受来自故乡的温暖。

  一晃眼,十几年过去,席凯茜也从当初安静羞涩的小女孩,变成哥伦比亚大学生物系四年级的高材生。

  即使如此,过去四年的大学生活并未将她带入多采多姿的缤纷世界。她的生活除了到学校上课、在图书馆写报告,再来就是回「老橡树」帮忙顾店。

  有时她也会暗自羡慕其他女同学,可以尽情打扮、约会、谈恋爱……放纵挥洒年轻岁月。可是,她恼人的内向性格,却让她不会、也不敢展现自己。

  在校园里,她只是个不起眼的丑小鸭,永远一身朴素暗沈的衣裳,大大的眼镜掩住秀丽的瓜子脸,从来没有人注意到她。

  推开「老橡树」厚重的木头大门,席凯茜走入温暖的室内,木门在她身后「咿呀」一声自动关上。

  这是一间两层楼外加一层小阁楼的房子,一楼开酒吧,还有两间客房出租当民宿,二楼是席凯茜父母的起居室,小阁楼则是专属于席凯茜的空间。

  呼!外面真是冷死人了。

  席凯茜在玄关脱下长大衣和皮手套,习惯性地推了推眼镜,很快地将店内扫视一遍。

  现在是下午,并不是用餐时刻,所以店内的客人不多,只有两桌而已。

  其中一桌是一对情侣,而另一桌……席凯茜的视线下意识地停顿了一下。

  另一桌,有五、六个男生围着圆桌正在打桥牌,每个人手边各摆一罐啤酒,谈笑的声音传入她的耳内。让她目光稍滞的,是那个坐在中间位置的高大男子。

  庞烨,目前是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的研究生,专攻外科及脏器移植。从大学时起,便是校园内的风云人物,不但是足球队的队长,后来更以第一名毕业,直升研究所。

  他是每个女孩目光追逐的焦点、每个男孩妒羡的对象,有一双足以电死人的深邃黑眸,黑眸下是高挺笔直的鼻梁和充满魅力的薄唇,浓密微鬈的黑色短发自然地服贴在他脑后,整个人散发令人难以抗拒的阳刚魅力。

  只是,那双迷人的黑眸中,除了狂佞锐利之外,总是冷冷清清,让人瞧不见什么温度。

  这冷酷的一面,也是他最吸引女人的部分。

  每个女人都飞蛾扑火般地想靠近他,幻想自己能够改变这狂妄淡漠的男人,让他对自己露出温柔的笑……

  席凯茜很快地收回目光,低垂着头往柜台走去,加快的心跳在耳际怦咚、怦咚地响着。

  「凯茜,回来啦!快去里头洗把脸,休息一下。」柜台后方,席凯茜的母亲微笑地说。

  「妈,我不累,妳进去休息,这边交给我吧!」席凯茜把大衣和背包放在柜台后方,半推半拉地将母亲往楼梯那边推。

  等母亲上楼之后,席凯茜才又走回柜台后方,再次抬眼偷偷望一眼庞烨。

  她偷偷暗恋他好几年了。

  那时,他大一吧!而她,不过是个青涩的中学生,和现在一样,下课时间就帮家里顾店。

  第一次看见他时,她惊讶地想着,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男人?而且,那么好看的男人,竟然会出现在他们家这间小店里!

  久而久之,她的视线越来越无法从他身上离开,她的心,也被他的身影满满占据。

  席凯茜拿起柜台上的玻璃杯心不在焉地擦拭着,看见玻璃杯上自己的倒影,不禁露出一个落寞的浅笑。

  他身旁的女孩总是一个换过一个,起初,她会感到隐隐的心痛,但最后,她连心痛也麻木了。

  她并不觉得庞烨真的爱那些女孩,或许他只是喜欢她们的陪伴。否则,爱一个人,不是应该长长久久的吗?

  那些被他换掉的女孩,个个比自己美丽、比自己活泼,席凯茜有些厌恶地看着玻璃杯上自己的倒影,像她这样的丑小鸭,只能够站在远远的地方,偷偷地爱着他。

  虽然对她而言,能够一直这样站在角落偷看他,也算是一种酸楚的幸福。

  只可惜,这样小小的愿望再过不了多久,也得落空了。

  她悄悄再偷看他一眼,轻轻吞下一声叹息。

  圣诞节之后,庞烨将离开学校至西岸的知名医院实习,那时想再见到他,怕是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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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医学院的研究室内,庞烨打开自己的置物柜,准备将昨晚打好的报告放进去,才拉开柜子,便发觉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纸袋端放在里头。

  他若无其事地先把自己的报告放好,才将纸袋拿出来,顺手将柜子关上。

  柜子里出现神秘爱慕者送的小礼物,对他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他边往门口走,边抽出纸袋上所附的小卡片。

  这次……是谁呢?

  他没费神多看卡片上密密麻麻表达爱意的文字,直接瞄一眼最后的署名。

  翩翩……他默念这个名字,想起她好像是医学院大学部的学妹,印象中是个颇可爱的女孩。

  他不是个纵欲贪欢的男人,可是对于自己送上门的美女也来者不拒,只是她们都有一定的赏味期,一旦新鲜感过了,他绝不会流连。

  对他而言,学位、名声和未来可预期的杰出前途才是最重要的。他要成为有钱的医生,更要成为功成名就的佼佼者。

  爱情,不过就是在追求这个目标时的调味料,虽具有调剂的功用,但无足轻重。

  所以,他挑女朋友的首要条件,就是得玩得起爱情游戏。

  庞烨随手将纸袋连同卡片往背包中一塞,决定下次多留意一下这位叫翩翩的学妹,反正他现在正处于短暂的单身状态,如果学妹够可爱,正好就让她递补他身边的空缺,成为他圣诞舞会的女伴。

  信步走出医学院的大楼,扑面的冷风令他精神一振,驱赶走昨晚熬夜写报告的倦意。

  他跨下石阶,远远看见一个女孩歪歪斜斜地骑着脚踏车往他这边过来。很显然的,受路面积雪的影响,那台脚踏车不太受女孩的控制。

  果然,就在快要到达他面前时,脚踏车往旁边一滑,女孩连人带车倒在路旁的积雪上。

  庞烨不禁发笑,难得好心地替她将散落一地的书捡起来,拢好后,走到女孩面前,弯下腰与坐在地上的她平视。

  可恶!

  没发现面前有人,席凯茜狼狈地坐在地上,瞇着眼睛,双手四处摸索,寻找刚才跌倒时不慎掉落的眼镜。

  她是个大近视,没有眼镜,看什么东西都是一片模糊。

  早知道今天不该骑脚踏车来上课,昨晚下了一场大雪,路面滑得很,如果不是快迟到了,她宁可走路来上课。

  现在可好,虽然厚重的外衣让她免去皮肉之伤,但一大早搞得那么狼狈,心情也好不到哪去。

  奇怪,她的眼镜到底掉到哪儿去了?

  席凯茜摸索的动作更加急切,再不赶快找到眼镜,她真的要迟到了。

  「妳是不是在找这个?」一个低沈浑厚又极为悦耳的男性声音在她身畔出现。

  席凯茜猛然抬头,即使没戴眼镜,她也绝对认得出眼前的人。

  她脑中一片空白,完全失去反应的能力。

  天啊!老天不会这样开她玩笑吧?她竟然在他面前出这么大的糗!

  看着她惊惶失措的双眸,庞烨莫名地觉得好笑,突然联想到迷途的小鹿。

  没错,就像迷途的小鹿……无辜、纯真又迷惘,让人忍不住想保护……或戏弄。

  「不回答,代表这眼镜不是妳的,那我把它扔喽!」庞烨把手中的眼镜凑到她眼前晃一晃,接着作势要将它往远处扔。

  「别……」席凯茜连忙伸手制止他,但指尖才碰到他的手,又立刻缩回来,转而抓住眼镜一边的耳架。

  现在,他们两人各持着一边耳架。

  「我是在找这个,谢谢。」席凯茜嗫嚅地说道,脸庞上的红晕已经蔓延到耳根子。

  庞烨的唇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放开手,让她将眼镜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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