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手插回口袋里,跨着大步走向停车场,深浓的夜在一般人看来是一日的结束,但他的游戏却在此刻才开始。
今晚他约了两个刚出道的模特儿预备要狂欢一整夜,先去PUB喝酒、跳舞,陪养一下气氛,然后到饭店……
方渥华才找出车钥匙准备开车,动作突然停下。这样的节目似乎三天前才来过一场,这么快就要重复?
他有些无聊地伸手扒了扒头发。没有比较好玩的事做了吗?再刺激的三人行连续着来,那鲜味儿也消失了。
“唉!”叹口气,他掏出了口袋里的香烟,才想着要点火,脑海中蓦然闪现一张“天真蠢蠢”的脸孔浮掠不去,是刚才那女孩。
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几岁了?这么迟钝、没有警戒心,啧!难为她家人能够把她养到这么大……莫名地,他唇角勾起一弯笑弧,沈闷的心湖波动了下。也许他该改变游戏对象了,不知道那位单纯的少女能不能带给他无聊的生活一点儿趣味?“值得一试哦!”他告诉自己,他一成不变的日子该改变了。
方渥华收回钥匙,转身再度回到办公室。既然是公司的员工,那他应该可以在人事部里找到那女孩的资料。
★ ★ ★
半夜的街道上冷冷清清。
左昕璇一出公司才想起现在已经没有公车可搭,她不知道该如何回家,只能习惯性地对着脑海里另一个自己说话。
“我该怎么办?坐出租车吗?”
“想都别想,一个单身女子夜晚独自搭出租车太危险了。”那个声音尖锐地在她脑中响起。
“难不成你要我走路?”再走一个小时回家,她肯定会累死。
“不想走路就打电话叫青风来接你。”
“她会剥了我的皮。”她哀嚎。任何人想在左青风截稿前夕打扰她都得先备好墓穴。
“你活该!”
“我还是走路好了!”拖着疲惫的步子,她选择了一条最笨、却最安全的路走。
“随你便。”
“你好冷血。”左昕璇觉得好委屈,不觉埋头跑了起来。
“谢谢!”那声音凉凉地讽了回去。
一场自我对话在不甚愉快的气氛下终结。
左昕璇继续跑着,感觉夜风拂过耳畔,她的脚步越来越快,迅速的身影像要融入风中似。
庆幸读书时她是田径校队中的一员,结果她只花了四十分钟就回到了家门前。然后她见到了一件怪异的事——三更半夜的,居然有人在“搬家”,还是她家隔壁的房子?
她看了一下,确定家具是搬进、不是搬出,那么这人就不是小偷啰!
她好奇地跑过去探视。“你们在搬家吗?”
那正走过她面前的男人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她可以很轻易地看出他镜片下一双深邃、端整的眼,他的五官并不突出,但组合在那张认真的脸庞上却显得赏心悦目。他一身的书卷气,仿佛随时都散发着“智慧”的味道,而一双性感而湿润的唇,修饰了他略显方正的下巴,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清朗舒服极了。
“你在跟我说话?”他显然也被这三更半夜里突然出现的女孩吓了一大跳。
“我住在隔壁。”左昕璇自动提供了身家资料。“我的名字叫左昕璇。如果你是要搬来这里,那往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请多多指教。”
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给了她一个优雅的鞠躬礼。“凌云。很高兴认识你。”很奇怪,他并不以为她的多礼是一种冒犯,反而有礼地朝她伸出了手。
左昕璇欣喜若狂地跟他握了手。通常她的友好并不容易得到同样的响应,人们对她的不设防,多了分戒备心,以为她不是白痴、就是别有居心。凌云是第一个以相等的坦率与直爽响应她的人,让她倍觉开心。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凌云看了堆满杂物的卡车一眼,又望了下手表,约略估算一下。要想在天亮前处理完这些东西似乎并不容易,而原本该来出一分力的父亲此时也不知溜到哪里玩了?有这女孩的帮忙,他或许可以节省下许多时间。
“我得把这些东西搬进去。”
“好啊!我帮你。”她挽起了袖子,殷勤地加入了搬运的行列。
“谢谢!”他很大方地接受了她的帮忙,并不因为她的陌生或性别,而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或联想。
那份温暖的微笑让左昕璇看呆了半晌;从没遇过像凌云这样特殊的男子,斯文得像阵和风、又肯公平地对待她,她决定非跟他变成好朋友不可!
凌云对于这自告奋勇的女孩也不抱半丝的戒心,他自个儿搬着沉重的杂物,让她处理他所有的贵重小物品,比如珠宝、存折……等。
左昕璇忙得开心极了,一整晚笑眯眯的。
很显然他们的心都察觉到了对方的性格特异处:不擅猜疑、坦白、直爽……或许还有些迷糊与迟钝。
但不管是什么,他们对对方的第一印象都好极了。
“不客气!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本来就应该互相照应。”反正多管闲事向来是她的优点之一,他能接受,她可是比谁都开心呢!
第二章
大大小小、或拆开、或密封的纸箱堆满了凌家的厨房,左昕璇就坐在其中,怔愣地捧着一杯香浓味美的咖啡啜饮着。
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打有记忆以来,她没在厨房里吃喝过现煮的东西!
左家的女人向来跟厨房有仇,虽然她们已经很努力在学习厨艺,但她们永远只能烹调出垃圾。因此,巷口的饮食店变成了她们的衣食父母,左昕璇在这社区住了十几年,不论晴雨,她每天都会去那里报到。
但今天,这份常规被打破了,是眼前这男人破坏的,他说他叫……凌云;是啦,他就叫这个名儿。
“那个……凌大哥。”她满含崇拜与不信的眼紧锁住这新上任的偶像。昨晚累了一夜果然值得,以她的迷糊与傻气居然得以认识一位如此厉害的男人,实在是上天的恩宠!
“什么事?”凌云把培根炒蛋盛在盘上递到她面前。
好香!“可不可以再来一份?青风也要吃。”她一下子忘了自己本来想说什么,脱口而出的话教人一愣。
他怔愣了下。“可以。”她帮他搬了一晚的家,回报两份早餐并不算什么,不过他怀疑,谁是青风?
她边吃,边对着他忙碌的背影发呆。突然发觉他不只适合穿休闲衫,也很适合穿围裙。他很高,小小的锅铲握在他手中,更显得他体格的精壮,但却一点儿也不会令人觉得突兀,相反地,别有一股威严感,好象他是一个五星级的大厨似的。怎么有这样特殊的男人,气质恁般地多变?
“好了。”凌云将第二份培根炒蛋放在她面前。
“谢谢!”左昕璇立刻端起盘子,往家里跑。“我待会儿再把盘子拿过来还。”现下最要紧的是喂饱青风的肚子,这世界上再没什么比饥饿中的老虎更吓人了,不止会吼、会叫、还会吃人……太可怕了!
凌云目送左昕璇离去。她的怪异行为并没有在他大脑里的理智思考区里待上多久,他一心想着自己的新工作——“宏泰信息”计算机部经理。
在此之前,他一直在美国做研究。他是个一流的程序设计师,却不擅于交际,加上他黄种人的身分,因此他很多成品都被人窃用,以他人的名义发布。他个人是不大在意,但他父亲很生气,跟他老板大吵了一架,所以他辞职了,回到台湾。
他想回国发展的消息一传出,立刻引来多家公司与他接触。最后他选择了“宏泰信息”,它不是规模最大、也不是福利最好的,不过他的新老板答应,他只要专心做研究,其它杂事他一概不须理会。
就因为这项声明,他排除了其它更好的公司,独独挑中“宏泰信息”。而今天正是他上班的第一日,不知道那是间什么样的公司……
“儿子、儿子……”一阵吵杂打断了凌云的思绪。颠颠倒倒地冲进厨房的是个年约五旬的中年男子,他顶着一头雪白银丝,但面容端整、不见丝毫老态,身材也维持得十分挺拔匀称,倒有几分鹤发童颜的感觉。
凌云不悦地双手环胸目视这言行莽撞、不见半分稳重气息的男人。“老爸,你到底跑哪儿去了?”一下飞机就溜得不见人影,让他一个人搬家搬得差点累死,要不是有左昕璇帮忙啊,他现在八成还在忙呢!
“我发现了一件天大的秘密。”凌霄——凌云的父亲手舞足蹈地说着。“咱们隔壁啊!那家姓左的……里头住了一个巫婆耶!我从窗户边看见了,厅里摆满了死人骨头,那个可怕的巫婆一定还吃人肉,也许还用处女的鲜血洗澡呢!”就某部分来说,凌霄的性子比凌云更加活跃、年轻,他嗓门大、喜欢探险、更爱四处闯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