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烈火小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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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暗自盘算往后的行程,不亦乐乎。

  懒得探究他到底在嘀咕什么,步温柔好没气的撇撇嘴,酸不溜丢的说:「很抱歉,我这里可没有你喜欢的『芙蓉』可赏。」

  奇怪,她明明是想讽刺他,怎知反倒刺中自己,扯的是她还心痛莫名……莫非她病了?

  他蹙眉思考她说的芙蓉到底是指人还是指花,很快便发现其实并不需要煞费苦心想这个问题,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芙蓉,无论是花或人。

  「我又没说我喜欢芙蓉。」

  简单一句话便终结她的疑虑,以及潜藏在她内心深处始终不自觉的护意。

  「不喜欢芙蓉,那么你……你喜欢什么?」本该是咄咄逼人的一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却是荒腔走板。

  思,这个问题有点深度,确实值得他深思熟虑。

  如果把芙蓉比拟成早上那名少女的话,那么她势必就是……

  想到了!

  他突然凝眸锁住她,原本坦荡直率的目光变得奋兴而热烈。

  她心一惊,不自觉屏息等待他的答案。

  「荆棘。」他说。

  「啊?」她愣住了,并且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荆棘,我说,我喜欢荆棘。」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向人告白,偏偏眼前入耳背,只好委屈他一再重复。

  「你喜欢荆棘?!」

  莫非他原本打算在这里赏荆棘?

  可是放眼望去,曲桥底下除了莲花之外,似乎找不到一种名为「荆棘」的植物,所以他说的荆棘应该是另有所指吧?

  「不用四处张望了,我说的荆棘是妳。」知道她一头雾水,他干脆爽快的宣布答案。

  「我?!你说我是该死的荆棘?!」步温柔难以置信的指着自己,强烈怀疑她为什么没有跳过震怒而直接气晕。

  拜托,污辱人也不是这样,说她是带刺的蔷薇还勉强可以接受,可是用丑不拉叽的荆棘来形容她,就真的是太离谱了,别以为她不知道荆棘是一种布满尖刺的灌木,她敢肯定的说,天底下没有一个正常的姑娘会喜欢人家用荆棘这两个宇来形容自己。

  「可不是,我就喜欢妳一身刺,就算被妳扎得遍体鳞伤也心甘情愿。」

  可惜他这番露骨的情话一点催情加分的作用也没有,只是让步温柔咬牙切齿,狂愤巨怒,一双粉拳握得死紧,真想一拳揍飞他了事。

  「你有毛病啊!」他真的是病入膏盲了。

  「我很好,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妳到底听懂我的意思没有?」他也知道突然向她告白确实是有点不恰当,可是话又说回来,他早就说过要追求她了啊,所以向她告白也是迟早的事,就当他提前实践人生的计划吧。

  她懂,怎么会不懂,他说她是该死的荆棘嘛,他大爷的品味与众不同,就喜欢她这株浑身是刺的荆棘……等等,他说他喜欢荆棘?他喜欢她?所以,他刚刚是在向她告白?

  除了震撼和错愕,她更具体的反应便是捣着嘴连退三步。

  为什么要退?

  她不知道,也没仔细想过,只知道要是再不退的话,她心跳一言的事实肯定会被他发现,而她竟然不想被他发现她心头小鹿乱撞,不想人生中始料未及的事情再添一桩——

  她其实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他了!

  莫非天要亡她,所以才教她喜欢上这个粗鲁,野蛮、霸道兼没气质、没内涵的臭男人?

  喔,不——

  剎那间,彷佛有万道光芒射向她,她是最佳女主角,正跪在台上表演一出捶心肝的戏码。

  「你……你没事喜欢什么荆棘啦!知不知道你害得人家心情很乱!」

  她心头千千万万个结全搅在一块了。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滋味这么愁,而不承认喜欢一个人的滋味更愁。

  没等她想出个所以然来,傅少仲又喃喃的问道:「有一件事情我想了一个早上才想通,怎么?妳不问我在想什么吗?」

  在他既期待又充满压迫性的目光下,步温柔只好暂时将满腔愁滋味放到一边,勉为其难的问:「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妳负气离开是不是因为吃醋?」

  他近似低喃的一席话令她心头猛然一惊。

  要命,摆明了想害她愁上加愁!

  步温柔心虚地摇头,「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怎么可能会吃醋引」

  「思,我当时也是这么想,可是,之后妳又说约了人,呃,容我说一句,妳这么做,傻瓜也看得出妳的用意,其实妳不需要大费周章找人来刺激我,如果我对妳没感觉,那么即便妳约一百个,甚至一千个王八羔子,我也无动于衷。既然妳喜欢我,为何不大方承认?两情相悦,我追妳也追得比较不费吹灰之力啊。」他老兄完全不自觉说错话。

  追她追得比较不费吹灰之力?这话亏他说得出口,既然他一开始便打定主意吝于付出,那么她又何需把情根错种在他这种未尽全力的追求者身上,不如趁情根未深时拔了算了。

  「如果你拿不出诚意追求我,就请别招惹我,反正本姑娘身边不乏追求者,才不希罕你这种『未尽全力』的追求者!」步温柔愈想愈呕,然而盛怒之下所说的话泰半是违心之论,这点她比谁都清楚。

  他未尽全力?

  拜托,说话凭良心啊,他可是「卯足全力」向她表达爱慕之意,她自己迟钝感受不到,也别糟蹋他一片情意。

  瞬间,两人的火气都上来了,傅少仲咬牙怒瞪着步温柔,而步温柔亦幸悻然地怒视傅少仲,谁也不肯认输。

  在这僵持不下的一刻,步温柔突然下发一语地拂袖而去,潇洒得像是一阵不带走半片云彩的寒风,傅少仲完全只有错愕外加干瞪眼的份。

  这算什么?

  她为什么一走了之?

  不,不应该是这个样子,他不接受她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他要她说清楚讲明白,最起码亲口告诉他,她现在是怎么想的,而不是像个胆小鬼逃之天天,他不准她逃!

  傅少仲气得浑身颤抖,中气十足的对着她背影怒吼:「步温柔,妳这该死的胆小鬼给我站住!」

  「你说谁是胆小鬼来着?」她顿足,转身,上前质问外加以眼神杀人,动作一气呵成。

  「就说妳,妳这个敢爱不敢承认的胆小鬼。」听得出来,傅少仲是抱怨多过于愤慨。

  「谁说我敢爱不敢承认?我又不喜欢你,干嘛要承认!」步温柔将下巴仰得高高的,就是不肯服输。

  「胆小鬼。」他讥讽。

  「我不是胆小鬼!」她辩解。

  「妳是。」他一口晈定。

  「我不是!」她矢口否认。

  「是。」

  「不是!」

  这头两人为了胆小鬼的议题吵得不可开交,那头草丛里却蹲着一老一小,对两人幼稚到近乎可笑的行为感到匪夷所思。

  「财总管,我们也是胆小鬼吗?」步平凡纳闷地问。

  「小少爷,你为什么这么问?」财总管困惑地望着自家小少爷.

  「因为我们躲在这里不敢出去啊。」步平凡用短短胖胖的手指着自己和财总管,不懂财总管为何要拉他蹲在这里喂蚊子。为什么?为什么咧?蹲久了,两脚很酸哩。

  「也不是啦,他们聊天聊得正起劲,我们出去会打扰到他们。」夭寿喔,说这种骗三岁小孩的话差点咬到舌头,白痴都看得出来他们两人在吵架而非聊天,贸然出去,必死无疑。

  「所以聊着聊着肚子也饿了,就顺便吃对方的嘴儿,思思,果然是一举两得。」步平凡低声呢喃,直觉瞄了身边的老人家一眼,发现就算饿上三天三夜,也绝对不会有吃对方嘴巴的冲动。

  「吃……吃嘴……」财总管惊诧得替自己消音的同时,亦不忘将身旁的声音也一并消灭.

  天啊,地啊,神哪,菩萨,随便什么都好,总之请保佑他们不被发现,直至两人吵完架为止.

  信徒财有福发愿完毕,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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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温柔愣住了,完全无法理解,为何正当他们吵得如火如荼、天地风云皆变色的时候,傅少仲突然以亲吻这种荒诞至极的手段夺走她的声音?这……

  莫非他疯了不成?

  莫非他忘记他们现在正在吵架?

  莫非他以为堵住她的嘴巴她就会默认自己是胆小鬼?

  不不不,不对,以上的「莫非」都只是她个人的揣测而已。

  说句坦白话,她并不认为他三度吻她是因为这些可笑的理由,她当下所感受到的他的吻是那么轻、那么柔,是那么出乎意料地充满怜惜,一点都不像是盛怒之下的人应该有的举动,完全不像啊!

  欸,到底谁能告诉她,他为啥这时吻她?而她又为什么会被他吻得气焰渐消、怒气全无呢?

  追根究柢,答案不过一个情字而已。

  有时候,情人的亲吻比任何绝世武功更具有撼天震地的威力,能轻易地消弭一场纷争,哪怕前一刻还气得想将对方大卸八块,信誓旦旦扬言将对方丢到海里喂鲨鱼,结果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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