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大王真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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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 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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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此刻他眼神阴鸷,英俊的脸庞闪过一丝不耐烦,看也不看那头的脂粉大战,大步走进了客栈。

  他现在做什么都没心情,更甭说是看那些莫名其妙的女人鬼打架了。

  要是珊娘在这儿,铁定只要一声河东狮吼就震慑住那堆吵闹。要是珊娘在这儿……他的心陡地一酸,眼眶灼热了起来。

  要是珊娘在这儿,她只要一个嫣然笑容,就足以抚平他这些天这些夜来的伤痛烦躁与疲惫。

  明明是一桩千不该万不该的花田错,偏偏缠绵交织着煎熬徒教人空瘦。

  实秋神情落寞哀伤,缓缓地低下头,一颗剔透滚烫的水滴可疑地坠落在他布满尘灰的靴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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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几百里外的十里坡,神情憔悴的珊娘缓慢地收拾着客人用过后的桌面,将空了的小蒸笼收入怀里,想拿进厨房却不知怎地失手撒了一地。

  天色近黄昏了,水唬镇家家户户炊烟袅袅飘起,每道炊烟代表一个家,热热闹闹的家。

  炒菜的,烧饭的,劈柴的,绣花挑针眼的,还有稚幼小童的欢笑声……吵杂却温暖的形成一幅人间烟火图。

  在这个时刻,她分外感觉到自己的形单影只。

  他已经离开十天了。

  他离去后的每一分时光,都一寸寸地摧割着她的心,她每个晚上都走到他的房间,痴痴地坐在床板上,抱起他曾盖过的被子深深嗅闻着,噙着泪水心酸地感受着被子上头他残留的淡淡气息。

  那是他特有的清新醇厚男人味道。

  可是教她心惊伤痛的是,连他的味道都逐渐淡去,即将消失了。

  所以她开始躺在他睡过的大床上,每个晚上紧拥着他盖过的被子,泪水悄悄地滑落两颊,幻想着他还没有离开她。

  白天她必须撑下去,还得向所有关心的客人们解释他的离去是那么理所当然,对外,她总说他进京赶考去了,因为大丈夫没有功名何以为家?

  她在阿瓜伯他们眼里看到了由衷的关怀和忧心,他们是否也听过那些个传奇本子上的故事,担心他一旦高中状元便会被千金小姐招为贵婿?

  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他们的眼睛里闪动着微微的水光,和可疑的同情怜惜?

  为了不让关心她的人担心,所以她的笑容越发灿烂,几乎是一时都停不下来地忙得团团转,一忽儿殷勤换箸,一忽儿热切斟茶,姜蒜醋碟子更是换过一只又一只,包子捧出一笼又一笼,让他们吃不完的还带回去给老婆儿子媳妇孙子吃。

  她让所有的人知道她没事……她会没事的。

  只是当客人都离开后,她明亮的双眸乍然黯淡,笑容也自动凋谢了。

  活像演着一出吃力的独脚戏,待观众走了才能虚脱乏力地跌坐在台上,任戏妆点点褪色斑驳。

  「我要振作起来,当作没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就是一个知心的过客来了又走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她喃喃自语,「就算是作了一场春梦,春梦醒来后也是无痕迹,从不曾听过有人因为梦醒了而痛哭着死赖不放。」

  他还会再回来十里坡吗?他可记得野店里热呼呼香气四溢的包子?他可还惦念痴痴守在店里盼望着他归来的她?

  她捂着小脸,无声地掉下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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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里挤满了应试的举子,闹烘烘得像到了菜市里,几乎每家客栈都被自天南地北五湖四海而来的考生给占据了。

  一时间,有得遇故友而快活庆祝的,有一言不合斗嘴对骂的,还有那等穷酸的书生不甘餐餐吃馒头酸菜,嘴巴淡得出鸟来,便四处找人打秋风。

  还有呼朋饮伴就在那儿拇战、联句,输的大饮三杯,说好听是寻风雅,其实是想拚酒。

  实秋静静地坐在角落的位子,啜饮着一杯状元红,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却一点也引不起他的食欲。

  他现在最想吃的,还是那雪白细嫩弹牙,内馅香润鲜美的十里坡鲜肉大包。

  诚如他现在最想看到的是那个笑脸殷勤,娇媚率真的小女人,而不是这堆他怎么看怎么讨厌的文弱苍白书生。

  若不是龟缩在房里啃书,连出去晒晒阳光都没有的白板脸,就是自命风流才子还搽粉的小白脸,再不然便是风吹会摇晃,气虚得走两步路就吐一口血的病秧子。

  当然也有看起来很正常,吟诗作对起来也煞有介事的书生,但是不知怎地也越看越觉面目可憎,自以为是,根本没一个顺眼的。

  他突然好生想念起春风寨里粗眉大眼、粗声大气、粗言快语的一百零九名弟兄们。

  实秋意兴阑珊地自斟自饮,轩昂的气势不减,却多了一丝掩不住的寂寥。

  而那一头,几名书生正嘻嘻哈哈地喝酒对诗,灌多了酒显得脸红脖子粗的越叫嚷越大声,极度吵杂不堪。

  「我先出上联,诗句里必须有花有鸟,谁敢来对?」一个喝多了才刚刚抓完「兔子」的书生打着酒嗝嚷道。

  另一个吃得肚皮朝天圆的打着饱嗝,二话不说拍拍胸膛,「我来,你出对子吧!」

  「好,来了啊,当心对着啊──」抓兔子书生摇头晃脑道:「春花枝头喜鹊闹,吱喳吱喳吱吱喳。」

  「简单啦!」吃太饱书生抹了抹油腻腻的嘴,「豆花一碗淡出鸟,难吃难吃难难吃。」

  「好!」其他人也喝得差不多了,哄然叫好。

  实秋瞪着他们,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

  这是什么狗屁?

  如果今年的考生都是这等货色、这般水准,那他随随便便用脚趾头夹笔写一写就能捞到今科状元当了。

  「早知道就鼓吹二弟和三弟也来,那么今科状元、探花、榜眼定是我们三兄弟的囊中之物!」他不禁大感惋惜。

  唉,一想到这一科是要跟这群饭桶比试文章,他真觉得太糟蹋自己的文才了。

  别说是他们兄弟三人了,就是春风寨随便派一个下来──例如王大彪──都可以轻松打败这群人。

  他在这头懊恼可惜,那一头可是又热热闹闹对起句来了──

  「再来一个啊!」另一名红脸书生兴致勃勃道:「街头老头卖馒头,一边吆喝一边走。」

  「我来!」一名书生忙咽下满嘴的葱爆鹿肉,「巷尾狗尾在甩尾,一下南边一下北。」

  「对得好哇!」

  「了不起,了不起!」

  「绝代诗人,非君莫属。」

  那群书生已经醉到分不清黑马白马、好诗烂诗,只会一个劲地叫好。

  「花园里,蝴蝶飞,蜻蜓飞,绕了一回又一回。」

  「茅房里,苍蝇飞,蚊子飞,吃了一堆又一堆!」

  「哇!好诗,绝妙好诗啊……」

  众人又是一阵拍大腿猛叫好,乐不可支。

  实秋不敢置信地瞪着那群已经喝酒喝到失去理智的人,像这么恶心的句子也称赞得出口?他光听都快吐了,亏他们还能边叫好边狂喝猛吃。

  如果今科是要比恶心摆烂的,那他开始强烈怀疑起自己这个强盗还要不要来扮书生?

  要是再听下去,恐怕这几年来他对进京赶考高中状元的美好幻想,全会摔得乒哩乓啷一地碎。

  他吁了口气,起身往外走,准备到外头去透透气。

  繁华热闹的大街上,南北百货样样齐全,小贩热烈地吆喝着,忙着把最新最美最贵的货物介绍给客人。

  他经过一摊卖钗环首饰的,不禁心一动,停下脚步。

  「客人,您真识货,我这儿的首饰样样打造得精致漂亮,而且十足纯金纯银,绝不偷工减两,保证你买回去送礼自用两相宜……」小贩一出口就讲岔了。

  实秋微挑剑眉,没好气地道:「我头上插一柄金步摇能看吗?」

  「那也不一定呀!」小贩眨眨眼,不识相地道。

  他本来想生气,掉头就走,可是后来想想却觉得好笑。

  「你平常生意一定不太好吧?」他温和地问,径自动手挑选起来。

  「客人,您怎么知道?」小贩睁大双眼,满脸崇拜敬意。

  「那还用问吗?来来来,让我告诉你,凡是做服务业的身段要软、嘴巴要甜、货物要优秀、手脚要俐落,懂吗?」

  「哇!您好厉害,每个字都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我正愁自个儿是怎么回事,怎么老是卖不出东西呢?」小贩张大了嘴,感激得不得了。「谢谢您,真是谢谢您了……可您看起来不像是脑满肠肥、油腔滑调、吃人不吐骨头的生意人啊,怎么懂得这么多?」

  实秋揉了揉眉心,忍住差点冲出口的笑声。

  「我曾经有个很了不起的『师父』教我。」他的神情因回忆而变得温柔了。「她是我所见过,最有生意手腕、最懂得做生意、最热情,也最有原则的生意人。在她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以往从没想过的,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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