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刚刚说过的事,阿龙赶紧问:「对了,阿虎,那个姓官的小子是一个人回来,还是带了女人回来?」
阿虎努力从惊吓中恢复过来,试着回想当时的情况。想了半天,终于决定放弃。「我也不确定。当时那里人好多,哪能看得清楚谁是谁。」
只除了看见一堆黑压压的人头和四处乱甩的拖鞋——当时杂货店外一堆人根本是拖鞋穿了就跑出来看热闹的吧。
阿龙闻言,不禁担心地从沾满黑油的地板上跳了起来。「惨了我。」
「怎么了?你怎么会惨?」阿虎摸不着头绪地问。
「那个阿姐刚呛声说,如果姓官的那小子带老婆回来,输人不输阵,就要押我去结婚!」
「啥米?你没跟她说,我阿虎愿意,我一百个愿意吗?」
没空理会阿虎的少男心情,阿龙放下钳子,喃喃自问:「我是要先收拾行李落跑,还是要去杂货店探探究竟啊……」
「走,我们去搞清楚状况!」阿虎一跃起身,准备为自己没希望的恋情而战。
「也好。先去看看他到底有没有带女人回来。」
不然,开玩笑,他张天龙真的已经心有所属了啦,他绝不接受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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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我听说那个人回来了,这次是真的有看到人了,不是捕风捉影了说。」
不该走路回家的。娃娃头痛地想。
沿路上,每个遇见她的人,都停下来想告诉她镇上最新的「新闻快报」;而且报完新闻后,还围在她身边不走。
已经嫁作人妇、目前有孕在身的高中排球队队长珍珍与一群年纪从二十到五十不等的妇运会成员在半路拦住她,劈口就骂道:
「好可恶,居然敢这么大摇大摆的回来,好像这里是他的家乡一样!」
「这里本来就是他的家乡啊。」尽管内心激动,但娃娃还是理智地陈述事实。
「别再强颜欢笑了,其实你很想哭吧。」珍珍很有正义感的拍拍她的肩膀。「走,我们现在就陪你去找那个负心汉算帐!」
「笑话!算、算什么帐啊。早八百年他就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什么负心汉,真是笑话。充其量,她在他心中根本就是个微不足道、随时可以抛弃的朋友而已吧。他并没有负她的心。
「别逞强了,娃娃。有我们给你当靠山,只要你一句话,我们大家马上就去海扁那个家伙。」
「呴,真是越说越离谱了。我要回家了,不过还是谢谢各位的关心。」如果这份关心能少一点就更完美了。
然而珍珍非但不走,甚至还决定要在今天展现她对朋友的「义气」。她转身号召镇上的妇女同胞。
「姐妹们,咱们今天就为娃娃去讨个迟来的公道!」开什么玩笑,十年的青春耶!可不能白白等待。
珍珍一呼百应,转瞬间,一支声势浩大的娘子军便气势高昂地准备去讨伐她们心中认定的负心汉了。
娃娃立刻抗议。「拜托,你们该不会以为我在等他回来娶我吧?」真是误会大了。大家到底是怎么会有这种荒谬的想法的?
珍珍眯起眼睛。「不然你为什么还没结婚?娃娃,你骗不了我。可还记得我高中跟你练习对打时,你想攻哪一边,我都看得出来。」
「那是因为我没打排球的天分。」事隔十年,如今为了大局,终于不甘不愿地承认。
然而这句供词并没有受到在场女性陪审团的「青睐」,而且现场还越来越多人加入陪审的阵容。这可不是一般快闪族的噱头。
娃娃想跑,却被身材高挑的珍珍紧紧捉住,并在越来越多人的簇拥下,向春花奶奶杂货店全速前进。
第五章
三餐另外计费。无诚勿试。
——一则小镇租屋启事之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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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当事人女方被带往杂货店的同时,春花奶奶正坐在店门口,开心地计算着人头,点数钞票。
来店里「参观」的人越来越多,多到几乎在店门口前排队排了三圈了。
至于被观赏的对象——当事人男方——则被困在杂货店中央,由喷火巨龙——春花奶奶——看守,以及一群显然来自疯人院的卫兵限制行动。
官梓言没料到——
好吧,他或许有料想到他的归来将会在生活步调缓慢的小镇引起一股「小小的」骚动,却绝没料到这骚动会像产生涟漪效应般,一阵阵地往外扩散,一波大过一波,并且即将失控。
如果他才刚回镇上就已经使居民这么疯狂,那么他无法想像,住在镇上、身处事件中心的她会受到怎样的打扰。这阵子想必她不会很好过吧?
这不是他的原意。他本来是想安静地、悄悄地回来的呀。
但是天啊,这十年来,夏日镇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为什么目前所见到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像是疯了?或者在场唯一陷入疯狂的人,其实只有他?他究竟把自己丢入了怎样的一个境地?
「春花奶奶,你不能先让我去放行李吗?」官梓言试着自救。他人才刚到,就被困在这里,前进后退都动弹不得。
春花奶奶假装没听到他的哀求,迳自打起算盘来。呵呵,一个人收五十块就好,两个人就一百块了。瞧瞧现在有多少人挤破头想要冲进店里来看这个小伙子一眼,这简直就是经济奇迹啊。
眼见春花奶奶根本不理会他,梓言转向站在他身边的两个高头大马的守卫。
「一男、永敢,你们能不能别捉着我的手?」他两只手臂分别被两个国小同学捉住,铁钳似的,甩也甩不开。
「不可以、老公!绝对不可以放开,不然他会逃走。」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子在守卫旁边指挥呼喊。
只见发线已经略略后退的一男和肚脯稍稍鼓起的永敢在老婆大如天的命令下,分别扮演两尊尽责的门神。
哭笑不得地看了小学同学的老婆——两名国中女同学一眼。「莎莎、莉莉——」
卷发莎莎与大眼莉莉分别捣住耳朵,闭上眼睛。「不行、不可以心软,不管他的脸看起来再怎么无辜、可怜,我们一定要坚守阵营才行。」
此时一名白发老公公付了五十元取得通行证后,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戴着老花眼镜仔仔细细地瞧了被架住的男人一眼,突然间,还伸手拍了拍梓言的胸膛。「好小子,你长大了。」
「雷达公公,他都快三十岁啦,早不是小孩子喽。」一名主妇说着说着,也跟着伸手上前摸了梓言肩膀一把。
这时春花奶奶喊道:「老雷达,别伸手乱摸,不然要加钱!」俨然视她的房客为私有财产。
这时刚在付钱买入场券的秋月大婶则爽快地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春花奶奶,摸一次多少钱?」
梓言听了,差点没昏倒。眼见求助无门,还有可能惨遭性骚扰,他急忙抗议:「五十万!摸一下五十万!」
春花奶奶抬头笑道:「好个官家小子,很会做生意啊。」抢钱指得比她还凶哩。
「太贵了啦,不就两块肌……」秋月大婶抗议道。
「少爷——」人群中突然挤出两个人。
梓言认出来人,眼睛随即一亮。「福嫂!王伯!」救兵终于来了?
直奔到梓言面前,福嫂上上下下打量了眼前的年轻男子一番,突然眯起了眼睛。「喂,这个是我们家的梓言少爷吗?」
老王也眯起眼。「不,看起来不太像,会不会是认错人啦?」
记忆中的福嫂和老王伯伯,看起来就跟眼前这两位老人家没两样,或许只稍微老了一点点吧?「福嫂、王伯,是我呀,我是梓言。」
福嫂摇头。「不像不像。我家梓言少爷瘦瘦高高的,很书卷气,不爱晒太阳,脸也很白,头发没你这么长。」
王伯也同意道:「没错。我家小少爷可爱多了,每次喊我,都是叫我『老王伯伯』呢。」
梓言差点失笑。手还没有镜子,只好忍住想伸手摸摸自己脸庞的冲动。
难道他真的改变了那么多吗?不过十年的光景……竟然连福嫂和王伯都认不出他来,这、这是在开玩笑吧?
十年,到底算是很长,还是很短的一段时间呢?
在国外的那几年,他总觉得日子过得很慢,然而十年后蓦然回首,却又觉得那十年光景在他记忆中甚至无足轻重。
真傻。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真傻。怎么会以为能忘得掉呢?这许多的一切……
「福嫂、『老王伯伯』,我长大了,可我还是我啊,我真的是梓言。」
快点认出他来!不然万一要是她见到他之后也认不出来,该怎么办?
福嫂低声和老王碎碎耳语。「他真是我们家的小少爷吗?总觉得有些不太像……」
「可是他刚刚喊我『老王伯伯』耶,听起来就服从前一样……」老王忍不住回忆起当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