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呢?」徐毅琛乔了个舒服的位置,惬意的听着她的声音,感觉像是在听一首摇篮曲。
好想睡觉,他不禁打了个哈欠。
「所以公司方面若能趁此时机并购钰达的话,相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助益很大。」
他到底有没有在听?真是可恶的家伙!
「但是我们对晶元这方面并不熟悉,贸然接手钰达这块烫手山芋,恐怕是有害无益。」他强打起精神,提出主管们的保守看法。
「钰达的市场占有率高达百分之四十,足以傲视整个晶元界,能有这样的成绩,其内部必定人才济济。所以,我们只要能够解决人才外流的问题,公司想接管钰达,不是难事。」庆成有多次成功并吞大型企业的经验,留住既有人才对他们而言,太容易了。
「如果我坚决撤资,那又如何?」徐毅琛刁难道。
「庆成握有钰达股份百分之十五,虽然我们不是在钰达股票飙涨的时候买进,但是依照目前股价下跌的情况,账面亏损已经高挂六亿。
假设最后董事会裁定要撤资的话,我们势必得抛售手中持股,相信会造成市场上另一波恐慌,股价继续往下探是可以预期的,再加上跌幅百分之七的限制,我们未必能在短期内将钰达股份完全脱手,如果钰达打入全额交割股,亏损的数字将继续向上攀升。」陆咏心扬眉,耐著性子剖析目前的情况。
「你该知道,这件投资案牵涉金额庞大,万一判断错误,我们的损失将难以估计。」他就事论事的提醒道。
「相反的,如果我们错失了收购钰达的先机,让其他人捷足先登的话,我们在无形中所造成的损失,何尝不是难以估计?」她反问。
徐毅琛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他细细的琢磨她说的话后,发现她在处理重大事件的手法,竟带着赌徒的性格——敢冲、不怕输。
她合该是个天生的领导人物,为何屈就小小的秘书职位?
她真的好特别,特别到让他……舍不得放手。
这感觉像是在寻宝,每每多认识她一点,就会愈觉得她与众不同,就算是她有心压抑自己,也掩不住其内敛的光华。
收拾起惊喜的心情,他轻弹了下手指,有些儿戏地道:「那就照你说的,我决定收购钰达,好,收工。」说完,他笑嘻嘻地整理着桌面上的文件。
「你已经决定收购钰达了?」她不太能接受这种急转直下的答案。
「嗯。」他颔首。
「为什么?」她忍不住问道。
「因为我觉得你的分析很有道理。」他不太正经地道。
一个动辄几十亿的大案子,就凭她的三言两语就此定案,她着实感到受宠若惊!
「万一我的分析是错的呢?」她立时觉得压力好大。
「那就算我倒楣啦!」他还是一派地吊儿郎当。
面对他嘻皮笑脸的模样,她不禁无言。
有这种把自家生意当成儿戏的头儿,她是不是该早点另谋出路?
「不要一副天快塌下来的样子嘛!」他拍拍她的肩膀后,又说:「你忘了还有个董事会吗?这个案子不论收购与否,都得交由董事会决定,又不是我说了算,你怕什麽?」
陆咏心这才意会过来,原来他刚刚说的话只是存心逗弄她的。
「不过这么一来,我的工作又会多很多了,要说服那群老公公、老爷爷认同我们年轻人的想法,可不是件快活差事。」清朗的俊颜转眼间皱成了苦瓜,他可怜兮兮的瞅她一眼,「你做点好东西给我补一补吧?」
多么理所当然的语气啊!
到底是打哪时候开始,他们之间的对话变得这么的……老夫老妻的?
好像是从欣欣生日那天,他就不定时的到她家「做客」,然后再顺便吃个「便饭」后开始的。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欣欣一早被我大哥他们接回去了。」她一脸正色的说道。
「那又如何?」他这个食客明显还在状况外。
「也就是说你这个『兼职奶爸』被Fire了,以后你想要怎么吃、怎么补,都不干我的事了。」她摆明了过河拆桥。
「既然如此,那你就更应该请我吃饭了。」他做了个奇怪的结论。
根据这些日子来的相处,她深知他总有一肚子的歪理,她压根儿说不过他,却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我为什麽要请你吃饭?」
「我帮你照顾欣欣两个多礼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请我吃顿饭,并不过分呀!」他自认这个要求合情合理。
堂堂庆成集团的接班人,天天准时到她家担任「临时奶爸」,真要跟她算起工钱,她怕是倾家荡产都还不起。
「你胡说什么?」她直觉的反驳道:「你自个儿不是陪欣欣打电玩打得不亦乐乎,哪有什麽苦劳可言?再说,我还天天供应免费的晚餐,而且你的食量那麽惊人,认真说起来,该请吃饭的人是你才对!」
她和欣欣加起来,都还不到他食量的一半,她都没跟他要伙食费了,他居然还有脸要她请吃饭!?
「好。」他没来由的应了声。
「好?好什么?」她一头雾水。
「你不是要我请你吃饭吗?」他笑,有种阴谋得逞的感觉,「我答应你。」
「啊?」她不由得一愣。
「总经理,我……」她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她并没有这个意思啊!
「嘘。」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专横地道:「记得订位子。」说完,不给她任何反对的机会,他径自离开。
盯著那狡诈的背影,她不禁暗骂自己,她之前怎么会呆到去担心他会把公司给
败掉?
因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他根本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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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擎故障,所以全新的跑车抛锚在路边。
十分钟后,拖吊车将它拖回原厂送修,留下一对酒足饭饱后的男女。
「怎么办?各自搭计程车回家?」望一眼来来往往的车辆,陆咏心建议道。
「这里离你家不远,我顺便送你回去好了。」徐毅琛绅士地道。
「送?」她半嘲弄地重复这个字眼,「请问你拿什么送我回去?」
「当然是用脚呀。」他的语气很理所当然。
「用脚?」她瞪圆了杏眼,「你的意思是要我走路回去?」
从这里走回她家少说要一个小时,开什么玩笑!
「很近啦,一会儿就到了。」当对面的灯号由红转绿时,他牵起她的手,越过了马路,然后就一直没有放开过。
交握的手心传递来属于他的温暖,顺著血液的流动,缓缓地窜进她心里。
她该挣开他的,但就是舍不得,说不上来什么原因,她就这么让他一直握着。
走在公园旁的人行道上,他突然在一棵大树前止步,用着怀念的口吻道:「就是这棵大树!」
「这棵大树怎么了?」看起来很普通呀,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以前在这里摆过地摊喔。」他的答案在她意料之外。
「你?」怎么可能?
「嗯。」他洋洋得意,「我还曾经被警察取缔过。」
她不是很明白,他被警察抓过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不过对于他摆过地摊一事,倒还有几分兴趣。
「为什么?」她问。
「因为这里不能摆地摊呀!」拜托,连这也要问!
「废话!」她啐了他一口,「我是问你为什么要摆地摊?」
凭他的家世背景,说他曾经摆过地摊,还落魄到被警察抓,谁会相信?
「为了筹学费罗!」那可是一段辛酸血泪史,「大概在四年前,我和老爸打赌,世足杯巴西一定会拿冠军,他不相信,结果巴西真的赢了,愿赌服输的他被迫答应让我去美国游学三年,但是有附带条件,旅费得自己去赚。」
原来有钱人也会拿这种无聊的事情打赌,还好不是赌输的一方要「溜鸟」,要不然隔天的报纸肯定会很精彩。
「所以你就去摆地摊?」她一直以为摆地摊筹学费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像她这种平凡老百姓身上,想不到衔着金汤匙出生的他,也曾有过相同的经历。
「封呀。」提起往事,他兴致都来了,「不要小看这种小生意,做得好的话,利润也是很可观的。」
她没看错,他果然很适合从商。
「那你都卖些什么?」她很好奇。
「我卖过的东西很多,像是手机吊饰、衣服、帽子、鞋子……总之很多很多。」他也记不清楚了,「反正秘诀就是嗓门要够大,这样才能聚集人潮,不过也很容易引来警察就是了。」
有好几次,他就是喊得太卖力了,没注意旁边有警察,才会被抓到。
接下来,两个人就这样聊着、走着,原本还觉得好遥远的家,突然变得好近好近。
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正好够他交代他从幼稚园到大学毕业,各个时期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包括第一次写情书、初恋、失恋、出国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