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这个小镇就不能给有需要的人一点点隐私吗?」娃娃低声轻喃。
梓言愣愣地看着刚刚说他答应的戴西,这才发现戴西不知何时已经靠近到足以听见他们对话的范围里,四周还围绕着一群毫不掩饰他们的好奇与关切的小镇居民。
戴西皱着眉对娃娃道:「方心语,你快答应吧,换作是我,我就答应了。」
毫不隐藏自己刚刚已经把这两人的每一句话都听得清清楚楚。
其他人纷纷附和道:「是啊,姑娘,你就点个头,原谅官家这个傻小子吧,毕竟他都认错了啊。」
在这群男人心中有个一致的想法,那就是:当一个男人第一次犯了错时,只要他有跪地求饶的勇气,那么他都该被原谅,人人都应该有机会可以再来一次。
梓言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地步,突然间他心头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并担忧地看着眉头蹙得越来越紧的娃娃。
只见戴西继续大声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果男人都已经卑躬屈膝到这种地步了,而女人却还无动于哀的话,那么这个女人若不是铁石心肠,就是根本不爱这个男人。」至于后者,可能性应该是零吧。在场每个人都知道,方心语一辈子都在等官梓言回来,这两人从一开始就只可能属于对方。
想起他跟珍珍之间的攻防战,戴西就忍不住一肚子委屈;再听见官梓言身为男性同胞、却如此不要自尊地委曲求全,他就有点受不了他们再拖拉下去。
看来该是有人出马推他们一把的时候了。戴西决定担任那个热心公益的好人好事代表。
怎么样,当事人女方会怎么回答?会卖他个面子吧?
只见娃娃双唇蠕动了片刻,最后终于讽刺地开口说:
「戴西,如果你向来是这样子在追求珍珍的话,我不怪她为什么不肯跟你睡在一起。」
锐利的目光扫视了酒馆里的人一圈,包括杜警官,而后她摇摇头道:「男人。」说完,也不管杜维刚有没有喝醉——看起来是已经喝醉了——
她跳下高脚椅,转身离开酒馆。
「嘿,小姑娘——」老巴喊人的速度远远比不上娃娃走人的速度。
「把帐记在墙上,老巴。」气吁吁地推开大门,闪人。她现在没心情结帐。
娃娃的行动快速流畅得有如一阵旋风,直到反弹回来的大门上铃铛当当作响,众人这才恍然初醒,领悟到发生了什么事——
女主角显然为了在场所有男人都不懂的某个莫名其妙原因,生气地跑掉了。
「现在是怎样啊?戴西。是不是你把事情搞砸的啊?」阿邦呆呆地问。
戴西正因为自己不幸福的房事问题被揭露出来,觉得很丢脸,哪里还有心情理会阿邦的消遣。「哪是我搞砸的,我只不过想推一把——」
转头看向三秒钟前还在一旁的官梓言所在的地方——如今已然空无一人。原来人早就跟着跑了,害他有话没地方呛,只好硬生生吞回肚里,并且满腹牢骚地点起了一根烟。
眼角余光瞥向快醉瘫的小镇新来客杜维刚,戴西决定该给小镇的新人一点忠告。「新来的,我说真的,如果有一天你看上了本地的女性,你得先有点心理准备,因为你一定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比如他,比如官梓言,比如在场所有死会,或者未死会但曾经为情所苦的小镇男性一样。不管他们有多么非凡的成就、钢铁般的意志力与强健的体魄,最终他们都必须匍匐在意中人面前,卑躬屈膝地献上自己的感情。若不,将会得不到内心的安宁。
杜维刚举起手中的啤酒,向戴西致意道:「经验之谈,嗯?」
「那还用说。」戴西叹息地喃喃道:「虽然过程里也不是完全没有愉快的地方就是了……」
这欷嘘使得在场所有男人一致举杯附议。
老巴看着这一群男人,突然很庆幸自己尚未结婚。不过遥想当年他年轻时候的爱人啊……老巴很体贴地建议道:「想要再来一杯吗?各位?」
答案是肯定的。众人续杯又续摊,大有不醉不归的打算。
「嘿,戴西,你真的被珍珍踢下床?」某人不知死活地问。
「闭嘴啦。」
这就是小镇精采而尚未结束的一天。
第六章
「恋爱中的人不用大脑思考。」某A说。
「真的?那他们用什么思考?」某B问。
「他们根本不思考。」某路人C天外飞来回答。
「……」
——摘录自某报连载四格漫画之「男女对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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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言追在娃娃的身后跑出了酒馆。
她走得很急,虽然他大可以大步追上,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此时此刻应该给她一点空间比较好。所以他没有直接把她拉回来继续两人先前在酒馆里被打断的话题。
维持着一段足以让她感觉得到他的存在、却又不会打扰到她的距离,他忐忑不安地跟在她身后,已经做好随她到天涯海角的打算。
他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不知道该怎么让混乱的脑袋继续思考,只好保持—片空白,然后暗骂自己是个白痴。
尽管他确定她对他有感情,但此时此刻,他完全猜不到她的心。
他看着她先是没有目的地在街上乱走,很像是又迷了路,无头苍蝇般走过几条街后,仿佛找到了正确的方向;接着她开始朝小镇东边尽头走去,坚定的脚步就像是一个迷失的水手在找寻天上引路的星辰。
而她的身影,就是他的南十字星。
当他随着她一路走向小镇边界,毫不意外地跟着她爬上那座俯瞰小镇的小夏岭山。山如磐石,他的心也渐如磐石,逐渐稳定了下来。
这座山一直以来都是他们两人的秘密基地,他们在这里分享过彼此无数的悲与喜。
爬上山岭后,她靠着橡树坐了下来,盘起腿,眼睛望向夜色渐深、灯火一盏一盏熄灭、即将进入睡眠状态的夏日小镇。
他安静地来到她身边坐下,感觉到脚下凝着夜露的草地因湿气而变得更加柔软。
他们就坐在山上,看着小镇逐渐笼罩在一层又一层黑夜的雾纱之下。
熄灯的过程像是推倒骨牌一般,先是商店区的灯火渐暗,包括美美的茶饮店。
再是散落在各处的住家。
然后是老巴酒馆的那一区。
随后熄灯的是小镇的报馆。
而遥远的便利商店则因二十四小时营业而改变了小镇人的生活型态。
看来明天可能会有最新一期的快报出刊。本来应该一周出刊一次的太阳报,最近已经连续三期以不定时的方式发放小镇最新消息的号外,而且销路奇佳。据说每次出刊的快报在中午以前就会被镇民抢购一空,可以想见天亮后,小镇居民又将有新的八卦嗑牙,永远不会无聊。
每一盏灯熄灭的同时,他都能清楚地想见小镇居民如何结束一天的生活。
夜深沉到,直到最后一盏灯熄灭,只剩下几盏路灯在夜色中绽放,有如深夜里灿烂的花朵。
他可以感觉到露水沾湿了他的发梢。
有点凉,但身旁的她仍然一句话也不说。他听得见她逐渐恢复平缓的呼息。
这是个好现象,她似乎比较冷静了。
也许他不该再说「他爱她」之类的蠢话来激怒她。
但眼前的沉默,已经快使他的心发狂。他必须说点什么,只好捉住一个刚刚发现的事实,试着解释一些连他自己也不懂得的一些什么……
「我记得,你以前常常迷路,也很怕黑……」虽然她总是说她不怕,而且老抢着要带路,但他知道真相并非如此。
然而今天他跟在她身后一路爬上小夏岭山,他才赫然发现,她似乎完全知道自己的方向,而且看起来也不畏惧黑暗的夜。
然后他想到她所选择的工作。
她是个警察,一定经常需要在夜晚里执行勤务吧。
先前她说她已经有所改变,也许不是敷衍的话。
正当他以为她不打算回应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
她说:「我以前最讨厌在捉迷藏时当鬼了,你知道吗?」
他本想摇头,停顿两秒钟后却点了头。是的,她以前总是抢着当鬼,可那就跟她其实是个怕黑的路痴一样,也许她是讨厌当鬼的,只是为了掩盖她的畏惧,所以才强迫自己做她并不喜欢的事。
娃娃继续说:「我讨厌当鬼,是因为当鬼的那个人不一定总是能找到躲藏起来的目标,把游戏结束。而我一直都不喜欢那种不确定的感觉,但很多时候我还是会勉强自己去做……就像我不喜欢夜晚,也总是搞不清楚方向,可是我会勉强自己接受黑夜,强迫自己非得记下正确的路线不可;毕竟,当一个警察,我不可能因为放任自己缺乏方向感而丢了任务,当然我也不可能只在白天值勤,所以,由此可见,不管愿不愿意或喜不喜欢,人总要面对现实,去做一些原本我们不会、或者并不想做的事,不是吗?」